4月7日,據清遠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消息,廣東清遠將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個人最高可貸款金額由原來的40萬調整為3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可貸款金額由原來的50萬調整為40萬元,其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該新政將從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以下為全文:
關於調整清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的通知
清公積〔2017〕09號
各縣(市、區)管理部、各受委托貸款銀行:
近年來,為了用足用好住房公積金,我中心連續出臺了一系列利民政策,充分釋放了住房公積金的潛力,使住房公積金在支持職工住房需求,幫助職工減輕置業負擔方面成效突出。但是,隨著我市房地產交易市場回暖,職工貸款需求增加,導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狀況愈發緊張,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長期處於高位運行。為防範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保障我市住房公積金的正常運行,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降低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要求和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17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決議精神,作出如下調整:
一、確定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由原來個人最高可貸款金額由原來的40萬調整為3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可貸款金額由原來的50萬調整為40萬元,其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
二、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執行(具體受理時間:一手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編號為準,二手樓以新房產證出證日期為準)。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