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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億巨無霸其實是“假基金” 行業銷售量低迷重逢低潮

雖然今年來市場有所回暖,但基金銷售,特別是零售端的銷售卻異常低迷。第一財經統計發現,今年前兩個月新發基金平均發行規模回落至2015年振蕩期間水平,新產品認購時間拉長、“超期未募集”的現象也日漸凸顯。

“現在基金不好賣,散戶認購積極性很低。不只是我們,很多排名前十的基金也是。2015年牛市有公司發新基金一天上億,少的話也有上百萬、上千萬。現在零售不好的時候,一天也就是幾十萬。”華南一家排名中等基金公司電商部門人士向第一財經感慨,除了像工銀瑞信那樣能跟銀行合作搞一個“大家夥”以外,很多基金公司既沒有能力也沒有資源對接銀行的委外。

基金銷售持續低迷也拖累東方財富(300059.SZ)這樣的基金銷售大戶。去年由於銷售規模的萎縮,來自基金銷售端的收入環比減少逾15億元之多。即便大幅降低第三方申購費率也是收效甚微。

基金銷售持續低迷

909億!當工銀瑞信在十多天前公告工銀瑞信豐淳半年定開債的首發規模數據後,業內為之大震。畢竟,900億的一只產品已超過約90家基金公司的規模,特別是在當下基金銷售難的環境下,真是“羨煞了旁人”。

事實上,即便像東方財富這樣的代銷大戶,去年其金融電子商務服務收入8.71億元,2015年則達到24.4億元,該項收入大幅縮減15.69億元,降幅約65%,同時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也從83.47%下降至37.02%。

資本市場波動和行業景氣度的下降是東方財富基金銷售額大幅下滑的主因,同時競爭的加劇帶來費率的下降,也使得東方財富在基金銷售方面的收入承受不小壓力。東方財富稱,去年公司從整體戰略出發,主動降低了基金第三方銷售申購費率,一折銷售幾乎成為常態,在2015年,基金申購費率一般還是四折起。

而這種低迷仍在延續,且低迷之勢有更甚之勢。第一財經發現,今年1月、2月,新成立基金發行規模分別是256.83億元和1370.53億元,平均發行份額是3.83億份和19.86億份。不過需要考慮到工銀瑞信豐淳半年定開債這只新成立規模最大的單只公募產品。

也就是說,剔除工銀瑞信這只“龐然大物”,2月份新發基金規模也只有不到500億元,按照當月發行的68只基金計算,平均發行份額約為6.78億元。即便是在2015年振蕩期間的9月、10月,平均發行規模都在7億份以上。統計進一步顯示,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期間,3年來新發基金平均發行規模最低便出現在今年1月份,只有3.83億,反觀2015年7月份,新發基金平均規模則高達33.58億。

上海一家大中型基金公司人士也向第一財經透露,其所在公司3月上旬某一日的零售端銷售情況,華北、華東、華南三地渠道的基金銷售額共計約為130萬,也就是說,若按照此銷售數據簡單計算,一個月的銷售額在4000萬左右,全年也不過5個億。

“我知道可能有些股份行和城商行有貨基的需求。總體來看零售的情況的確不太樂觀。”一家老牌基金華北渠道銷售經理也告訴第一財經。

與此同時,基金認購時間也在拉長,不考慮委外,牛市時1~2天售罄的情形也很難看到。Wind資訊統計顯示,目前正在發行基金認購天數最長的達到93天,90多天的比比皆是,其中亦不乏去年一度非常火熱的定開債等產品。

按照規定,新發基金需要在6個月內募集完成,但到了2月底仍然還有405只基金“超期未募集”。事實上,目前新基金成立和發行仍處於密集期,也就是說由於新增超期未募集量很大造成了今年一季度新基金去庫存壓力高企。由於近來股市、債市趨勢性行情不明朗,市場尤其是個人投資者申購積極性不高,加上“去庫存”壓力新基金的發行也會受到影響。

基金銷售持續低迷,新基金銷售市場頻繁出現延長募集等對東方財富這樣的代銷“大戶”的影響似還在持續。一季度業績預告顯示,受市場景氣度下降等綜合因素的影響東方財富繼續被拖累,今年前三個月來自基金銷售的金融電子商務服務業務收入同比預計大幅下降,預計凈利潤下滑10%到40%之間。

不過,另一位負責線上零售的大型公募基金人士則表示,他們公司的銷售情況還算不錯,其也透露,去年基金銷售超過1000億,絕大部分是來自於零售,機構只占到小頭。

統一監管下的委外走向

工銀瑞信豐淳半年定開債909億募集規模的消息引發市場熱議,“一只產品規模抵兩三家公司”也是可見的事實。不過,通過委外擴充規模的模式並非適合每一家基金公司,同時也不見得是未來發展的方向。

近日,資管領域最為關註的莫過於金融機構資管統一監管文件草案的流出,按照草案,對於公募基金特別是倚重於委外的基金公司而言,在現行的銀行-基金的單一委外模式下,理財規模的削減自然會影響到基金規模的增量。

2月21日晚間市場流出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顯示,資管產品需要滿足集中度限制的“雙十”規定,即單個資管產品投資單只證券的市值或單個基金的市值不超過產品凈資產的10%;全部資管產品投資單只證券或證券基金的份額不超過該證券市值的10%。前者僅適用於公募銀行理財及公募基金,後者適用於所有產品。

顯然,在針對基金投資中如果銀行投資單只基金占比較大,銀行的話語權也較大,反之話語權減小,這也是銀行所不願意看到的。

而事實上,一些銀行資管部門存在“承包”基金的現象,這也與《意見》中集中度的“雙10”限制存在明顯的沖突。記者了解到,在一家基金占理財資金規模僅2%左右的城商行,該城商行便100%“承包”投資了一只基金。

“銀行理財資金定制公募基金,往往基金的投資範圍都可以按照銀行要求來走,但若銀行一只理財產品的占比只能到10%,就做不到量身定制。這樣公募基金的投資要求不符合銀行準入要求,導致原來能投的基金不再能投。”華南一家城商行資管部門負責人向第一財經分析道。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指出,即便按照《意見》要求,對銀行委外產品而言,也可以有規避要求之法,比如同一家銀行的多只產品同時委托於一只產品便可解決。

對此,上述華南一家城商行資管部門負責人也指出,雙10%限制對銀行理財影響比較大,此前銀行理財並沒有這塊的限制,按照《意見》,無形間增加了銀行配置壓力。

“原本銀行理財資金的配置體量比較大,比如理財產品原本投一只債基就能滿足配置要求,現在要投很多只債基。而每投一只債基就多一道投資流程,增加了銀行的投資流程與操作環節。”該城商行資管部門負責人向第一財經解釋稱。

與此同時,由於操作上流程的增加可能使得銀行相應減少配置,那麽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理財會被動削減規模,從而限制到標準化與基金類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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