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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來PM2.5降幅27.4% 上海提前一年實現階段性目標

空氣質量問題備受居民關註,在過去的一年里,上海市環境質量的改善情況如何?

在1月17日上海市人代會舉行的“加快汙染治理,改善環境質量”專題審議會上,上海市環保局局長張全對2016年的環保工作做了簡要匯報。

張全表示,2016年環境質量改善成效比較明顯,2016年的PM2.5年均濃度為45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2013年以來累計降幅27.4%,提前一年實現了下降20%的階段性目標。與此同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PM10的年均濃度也分別同比下降11.8%、6.5%和14.5%。

目前上海官方的霧霾預報最長為48小時預報,準確率較高。在上海兩會的現場,張全還向媒體透露,正在技術層面上進行研究將預報時間拉長,內部已在測試5天乃至7天的霧霾預報,未來考慮在極端天氣前向公眾發布。

提前一年完成清潔空氣重點任務

張全在專題審議會上表示,上海在大氣汙染防治方面,2016年新增和強化了一批治理措施,提前一年完成了《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187項重點任務。

所做的努力還包括:全面完成公用燃煤電廠9臺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456家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淘汰高汙染車5.7萬輛,2016年4月1日起上海港正式實施靠泊船舶換用低硫油等排放控制措施,累計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系統2100余套。另外,還修訂了重汙染天氣專項應急預案,加大強制性應急減排力度。

與此同時,張全表示,2016年長三角區域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了13.2%,聯防聯治成效逐步顯現。在立法方面,在上海市人大的主持下,提前完成了《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的修訂;標準方面,對標國際先進、國內最嚴,出臺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城鎮汙水廠廢氣、建築揚塵和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等4項排放標準,完成惡臭汙染排放標準編制。

在執法方面,張全稱,2016年,全上海市環保系統共查處案件3317件,處罰金額2.51億元,分別同比增長28%和45%;向公安部門移送環境拘留案件13件、涉嫌環境犯罪案件33件。

人大代表建言環保執法和治霾

上海市人大代表袁圓在上述審議會上提出,環境執法要求的高標準與當前基層環境檢察隊伍能力現狀差距較大,一線人員的數量嚴重不足,導致基層的環境監管力量較為薄弱。為了確保監管落實到位,建議合理設置編制數量,同時探索環保執法中購買第三方服務,培育具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

上海市人大代表任建興則建議,要進一步研究和探明上海霧霾的成因以及導致霧霾的各類汙染物的排放情況,從而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控制和預防措施。其次,要進一步明確環保督察,既要發布面臨霧霾時的預警等級,更要探索、研究、發布霧霾發生之前的預測、預告、預防的警告等級,做到預防在先,措施在前。

上海市人大代表伍江表示,如何進一步提高上海對汙染的抵抗和吸納能力非常重要。“空氣最重要的抵抗力來自生態綠化,上海在600多平方公里上,原始森林幾乎沒有,雖然郊野公園也在推,但還是在向休閑方向推,沒有向森林方向推。” 伍江表示,上海如果有兩千平方公里的森林,上海空氣就不會有大問題。

除了加強對霧霾成因和相關數據的進一步研究外,上海市人大代表常江建議調整中小學和幼托機構的空氣汙染應對方案。“空氣汙染對於嬰幼兒的危害更大,因為他們更敏感。目前方案是在預警情況下學生停止課外活動,預警和實際監測當之間可能還有差異。”他表示,是否可以改變應對措施,比如說實行體育課之前的實時監測程序,給學校一個主動權,根據實時監測數據決定是否進行體育課,而不是簡單靠發布的預警來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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