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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短缺藥品定點生產試點新增3個品種

據國家衛計委網站消息,1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4部門聯合印發《關於2016年臨床必需、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藥品定點生產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地高辛口服溶液、複方磺胺甲噁唑註射液和註射用對氨基水楊酸鈉3個定點生產藥品的中標生產企業、供貨區域及統一采購價格,要求各地做好生產供應和采購使用工作。

《通知》提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公立醫院應當全部配備使用定點生產品種。定點生產企業按照所劃分的區域,直接在省級集中采購平臺上掛網銷售相應品種。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定點生產品種,應當委托省級藥品采購機構按照統一價格,從定點生產企業集中采購、集中支付貨款;公立醫院也應當按照統一價格從定點生產企業采購相應品種;鼓勵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采購使用定點生產品種。

據中新網報道,《通知》明確了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各地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采購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督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按政策要求采購和使用定點生產品種,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對定點生產品種臨床使用情況進行監測,為完善政策提供依據。相關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對定點生產企業的生產供應情況進行監測,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保障穩定生產和有效供應。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定點生產品種的醫療衛生機構統一采購價格進行監管和開展價格監測。定點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其日常監管,重點監督定點生產藥品質量保證體系和原輔料供應商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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