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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地產市場監管再出新政,熱門地塊價格可設定合理上限

據《天津日報》官方微信25日消息,天津市國土房管局下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將一步加強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監管:加強住宅用地出讓管理,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和房地產市場監督檢查。

通知明確,為防止土地價格異常波動,對市場預期較高的地塊可采取設定土地價格合理上限等方式,引導開發企業理性競價;

加大對違法違規開發企業懲治力度,被查處開發企業整改期間,不得參與土地出讓競買;

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開竣工時間和住宅上市銷售時間,防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

全文如下

各區房管局,各區國土分局,各開發企業,各中介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相關要求,經市政府批準,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住宅用地出讓管理

加強土地供應的計劃管理,對住宅需求較大的區域適度加大土地供應量;為防止土地價格異常波動,對市場預期較高的地塊可采取設定土地價格合理上限等方式,引導開發企業理性競價;加大對違法違規開發企業懲治力度,被查處開發企業整改期間,不得參與土地出讓競買;加強土地出讓後監管,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開竣工時間和住宅上市銷售時間,防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

二、加強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許可證時,應合理定價,並據實進行價格申報。對申報的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明顯高於項目前期成交價格,或周邊同類型在售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實施必要的價格指導。

三、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檢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要嚴格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等7部委《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建房〔2016〕168號)規定開展自查自糾,確保合法經營。各區房管局要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哄擡房價、無證售房、捂盤惜售、捆綁銷售、發布虛假信息等不正當經營行為。對開發企業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采取公開曝光、約談、限期整改、暫停受理銷售許可相關手續、暫停網簽、行政處罰等措施嚴肅處理。

各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金融部門,加強房地產市場金融監管,並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限購城市的住房信貸政策,具體政策在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及天津銀監局指導下,經天津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後執行。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26日起執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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