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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督查福建行動:重點打擊監測數據造假

“督查結束後,我們給省里的督查報告是要請你簽字畫押的。你不簽字,我沒法回去。”10月21日下午,在福建省環境保護廳的會議室里,環境保護部應急中心副主任馮曉波對福建省環境保護廳廳長朱華說。

當日,環保部派出10個環境執法監管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督查組分赴天津、河北、福建等20個省(市、區)。《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受邀參加第五督查組。

根據安排,各督查組要在21日聽取首個省份有關情況匯報,之後開展現場督查。第五督查組於當日下午16時抵達福州後,直奔福建省環保廳,聽取匯報。

“我表個態吧。”匯報會上,朱華說,督查本身就是對福建環保的推動和促進,希望通過這次督查,對福建環保工作進一步梳理。“我們將按照這次環保部督查組督查發現的問題,在余下的兩個多月時間,找準短板,強化整改。”“至於簽不簽字,我們都會很認真地一項一項落實好。”

22日至24日,督查組還對泉州、廈門兩市19家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對企業落實環保制度、汙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情況等進行了現場檢查。25日下午,督查組離開福建趕赴江西。

督查組在福建發現了什麽?

項目清理中的“相親會”

近年來福建經濟持續快速發展。2015年,福建省GDP達到2.59萬億元,同比增長9%。

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的同時,福建環境質量沒有下降。監測數據顯示,2015年,福建省12條主要河流水質保持為優,水域功能達標率97.8%,Ⅰ~Ⅲ類水質占比94%,較全國平均水平高出29.9個百分點。

在環保部每月公布的月度空氣質量狀況報告中,廈門穩居74個城市前10名,福州也位居前列。2015年,福建省23個城市空氣質量均達到或優於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城市達標率為100%。9個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均達到或優於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96.2%,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23.5個百分點。

本報記者註意到,福建環境質量持續優良,既有位於沿海、經濟總量相對較小和環境容量大的優勢,也與福建各地的環保努力分不開。

25日上午,督查組完成的此次督查報告稱,2016年,福建省環境執法監管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持續加大新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實施力度,積極推進環境執法監管各項任務順利開展。

據福建省環保廳的統計數據,截至2016年10月20日,福建省共有違法違規建設項目24080個,已完成清理整頓20770個,占86.3%。其中,淘汰關閉類1865個,已完成1843個,占98.8%;整頓規範類11501個,已完成9931個,占83.4%;完善備案類10714個,已完成8996個,占84%。

本報記者拿到的泉州市和廈門市的數據顯示,泉州市共清理出存在環保違規建設項目5379個,目前已完成清理整頓項目3795個,完成率70.55%。其中淘汰關閉項目292個,完成291個,完成率近100%;整治規範項目2357個,已完成1606個,完成率68.14%;完善備案項目2730個,已完成1898個,完成率80.09%;

廈門市共有違法違規建設項目2280個,已完成清理整頓2248個,完成率98.6%,其中淘汰關閉和整頓規範類項目已全部完成,完善備案項目完成率為98.6%。

“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是環保部此次督查的九項任務中的第一項。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通過“淘汰關閉一批、整頓規範一批、完善備案一批”,年底要全面完成清理任務。按照要求,各省級環保部門要對照排查清單按月調度進展,組織開展督查,督促地方做到全面清理,按時完成清理任務。

這項任務的要求很嚴。環保部《關於進一步做好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對應當列入清單而未列入,瞞報、謊報、漏報的責任人,報請省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嚴肅問責;對清理整改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地區應進行約談。”

福建省環保廳原總工程師許碧瑞介紹,福建省建立了發改委、經信委、國資委、國土廳、法制辦等省直12個職能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多地還創新的清理方式和方法。

本報記者從泉州市環保局了解到,該局督促、指導各地召開8場環評單位和環保違規項目建設單位的對接會,幫助建設單位盡快完成委托。今年8月,晉江市召開環保違規建設項目認定和備案工作對接會,982家相關企業參加會議,當場簽約19家,有簽約意向企業452家。

“對接會現場像一個相親會。環保部門就是牽個線。”泉州市環保局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泉州今年也召開了11場企業和環評單位對接會。

重點打擊監測數據造假

此次督查的另一個重點任務是了解地方有關查處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及涉嫌汙染犯罪案件的情況,對按日連續處罰、限產停產、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五類案件的案卷進行抽查,評查其在立案、調查、處罰、執行等方面的合法性和規範性。

“環保部每月都向社會公開《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你們下去之後查一下地方上的真實情況。如果一年不辦一個案子,那可能就有問題了。當地的環境質量真有那麽好?”田為勇說。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隨督查組在福建督查時明顯感到,福建打擊違法排汙的“鐵腕”有力。許碧瑞介紹,今年前三季度,福建省立案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1389件,其中查封扣押625起、限產停產45起、按日計罰25起、行政拘留169起,並分三批將187個突出環境問題列為省級掛牌督辦。福建省環保廳和省公安廳聯合開展了3次“清水藍天”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共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125起。

“重點是嚴厲打擊監測數據造假。”福建省環保廳監察總隊總隊長秦明介紹,三明市環保局去年查辦了福建省首例自動監控數據造假案,今年又查辦了首個廢氣自動監控弄虛作假案;石獅市生態環保局通過“蹲守跟蹤”“順藤摸瓜”“試驗驗證”等手段,查處了2起“高科技”的自動監控弄虛作假案件。

秦明介紹,今年8月5日中午,三明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突擊檢查大田新巖水泥有限公司在線監控設施。因在線監控站房上鎖,執法人員聯系企業管理人員立即到現場配合檢查。但企業管理人員以種種借口遲遲不肯露面,其行為令人生疑。

苦等半小時後,執法人員認定企業拒不配合檢查,遂強行進入站房檢查。經查,企業氮氧化物在線監測主分析儀數據為597mg/m3,但上位機、數采儀的數據卻顯示為228.2mg/m3,上傳至環保部門的氮氧化物監控數據還不到實測數據的一半。初步判定該企業存在數據造假行為。

隨後,執法人員破解了系統管理員登陸密碼,當進入電腦系統查閱相關參數設置時,上位機電腦屏幕上的鼠標光標箭頭在現場未操作的情況下,突然在屏幕上不停地來回移動。憑經驗判斷,上位機已被遠程操控,有人正在篡改系統參數設置。執法人員迅速進行全程錄像。

錄像記錄顯示,期間“氮氧化物模擬量電氣上限值”參數的設置值由11.5被緩慢下降調整至正常值5,此時上位機、數采儀和主分析儀表三者氮氧化物的數據也趨於一致,約為370mg/m3,整個遠程操控調整參數的過程大約持續了90分鐘。

之後,該公司中控系統(DCS)工程師陳某才姍姍來遲,到達檢查現場配合執法。為進一步固定證據,執法人員來到該公司的中控室,發現在DCS工程師陳某所用的電腦上,有一個“CEMS7-1-”控制遠程窗口,顯然這是陳某在調整監控參數後慌亂之中未及時關閉的界面。

在一系列鐵證前,陳某交待了整個違法事實:8月1日開始,該企業因脫硝設施出現故障,噴氨壓力不穩定,導致氮氧化物出現超標現象。為使傳輸至環保部門的在線監控數據穩定達標,企業擅自對氮氧化物“模擬量電氣上限”參數進行修改,將正常上限值5修改為11.5,經過這樣的修改後,企業上傳到環保部門的氮氧化物就變成實際測量值的38%左右,從而實現表面上的“達標排放”。

事後,三明市環保局依法對該企業立案處罰10萬元,並將相關責任人員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

23日下午,本報記者跟隨馮曉波帶隊的第五督查組人員到晉江某垃圾焚燒企業督查,在一間裝有煙氣在線監測設備的門前,馮曉波讓人打開門。過了一會,一個人拿著鑰匙來開門,馮曉波問他:“是企業的,還是外面的人。”

進屋後,馮曉波察看監測系統數據變動情況,又查看電腦上的數據記錄。隨後讓人拔掉進氣管,再仔細觀察監測數據顯示情況,沒有發現異常情況後才離開。

馮曉波解釋說,按照相關規定,企業人員是不允許擅自進入站房、靠近監測設備的。如果是委托第三方運營,大門應當由企業和第三方運營單位的人同時打開。拔掉進氣管,是為了觀察是否有數據變化,如果拔掉進氣管後數據沒有太大的變化,說明有監測數據造假的可能。

環境質量高位運行的短板

在21日在匯報會上,朱華表示:“福建省環保也有自己的短板,就是環境質量高位運行的短板。”她說,去年,福建省優良天數已經達到97.9%,水流域達標率已經達到94%。但危廢管理以及小流域水環境質量的問題值得高度關註。

朱華介紹,福建省小流域的專項整治是以省政府的名義出臺的,在90%的主幹流水質達標的基礎上,自加壓力,提出通過3到5年的努力,小流域的水質達標率也要達到90%,“這是非常難的。”她說。

福建省環保廳給本報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一些小流域汙染問題不容忽視。畜禽養殖汙染治理水平低、農村汙水垃圾處理設施缺口大、工礦企業治汙不到位等均影響了流域水環境質量。一些地處小流域上遊或偏僻地區的小散亂汙無證無照非法企業,由於無配套的汙染防治設施,直排偷排生產廢水,違法成本極低,禁而不絕、死灰複燃問題較為突出,流域環境執法監管任務依然繁重。

督查組的上述督查報告還指出,“在督查中仍發現部分需要加強的環節。例如,在取締‘十小’企業的信息公開方面,部分地區只公開了取締企業數量,未公開企業基本信息及具體取締手段,群眾難以通過信息公開了解環境執法監管工作的詳細情況。”

福建省環保廳介紹,隨著打擊違法排汙的力度持續加大,環境違法的方式、躲避檢查的手段也不斷翻新,一些違法排汙行為具有極強的隱蔽性,通常難以發現,潛伏著較大的環境安全隱患。

22日上午9時40分許,本報記者乘車從福州出發前往泉州,途徑螺洲大橋時看到,在烏龍江與S203省道之間,有多家建築材料、混凝土、鋼構等企業存在無組織排放,放眼望去煙塵彌漫。

記者在沿途還看到,在一些村莊外圍、山谷之間仍有小企業、小作坊生產,多個煙囪吐著黑煙。

督查報告還稱,福建“一些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落實,環保意識淡薄的情況仍然存在。例如,部分企業主守法意識淡薄,面對環保執法人員百般抵賴、誤導采樣,甚至失聯、逃逸,加大了調查取證和違法行為認定的難度。再如,督查組在現場檢查時發現,某危險廢物產生企業環保意識淡薄,危險廢物隨意堆存,防流失措施不到位,造成部分有毒滲濾液在地面流淌,存在惡臭現象。”

此外,督查組在現場檢查時發現,福建省部分企業生產廢水處理後深海排放,環境監管難度大,存在較大的環境安全隱患。

本報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環境執法能力薄弱”的問題,對於福建省來說,既是一個與全國同樣的共性問題,更是其面臨的突出問題。福建省環保廳介紹,目前基層執法力量薄弱特別是縣一級人員缺乏,平均不足11人,最少的只有3人。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2月底,福建全省現有91個環境監察機構共有編制1918名,實際招錄在編1641人,只是全國平均數的74%(全國各省平均2202人),是華東其他5個省平均數(在編人員2748人)的59%。全省現僅有214輛環境監察執法用車且已十分老舊,其中還有不少被環保局機關挪用,有的縣級環境監察大隊平時連一輛執法車都無法保障。

督查組在報告中建議,福建省各級環保部門應督促企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監管信息公開,明確“十小”企業取締標準,排查並消除沿海企業深海排放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以確保各項環境執法監管重點工作如期順利完成。

第五督查組組長馮曉波(左2)通報環保部督查要求。攝影/章軻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廳長朱華在匯報會上表態。攝影/章軻

督查組在石獅市某水處理企業檢查。攝影/章軻

第五督查組組長馮曉波在晉江某垃圾焚燒企業查看在線檢測情況。攝影/章軻

21日晚,督查組在入駐酒店的一間會議室里連夜查閱福建省環保執法相關資料。攝影/章軻

21日晚,督查組在入駐酒店的一間會議室里連夜查閱福建省環保執法相關資料。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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