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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舉牌圍獵潛規則:隱性一致行動人潛行

借助二級市場收購股份,並意圖控制上市公司,躲在背後的一致行動人暗中行動,在短線交易時限內買賣獲利。愈來愈頻繁的舉牌,隱瞞乃至出現隱性一致行動人,似乎已經成圍獵上市公司的潛規則。

10月24日,因四個存在關聯信托計劃股東賬戶,在相近的時間內,買入股份合計超過5%,疑似構成一致行動關系,火炬電子遭到上證所問詢,要求其對此進行核查。而隨著舉牌數量增加,此類情況已有成為普遍現象之勢。

此前,類似情形已在*ST山水、莫高股份、博通股份、武昌魚等上市公司身上出現。舉牌方通過種種手段隱瞞一致行動人,甚至被監管發現後仍然多方掩飾。在此過程中,個人、機構都出現了此類行為。隨著舉牌的增多,其操作手法也在“升級換代”,由個人、機構單獨行動,變成個人、機構聯手。

舉牌過程中隱瞞一致行動人、暗藏隱性一致行動人的背後,除了出現信披違規之外,其它違規行為也隨之滋生。由於舉牌後未披露一致行動人,多家上市公司的舉牌方,均在舉牌後出現了低於六個月的短線交易行為。

隱性一致行動人頻現舉牌

上證所問詢函顯示,涉及火炬電子的四個信托計劃由中海信托、華寶信托發行,分別為中海-浦江之星50號集合資金信托(下稱“浦江之星50號”)、中海-浦江之星165號集合資金信托(下稱“浦江之星165號”)、-中海-浦江之星177號集合資金信托(下稱“浦江之星177號”)、中山證券睿翔1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下稱“睿翔1號”)。截至10月19日,合計持股比例仍超5%。

半年報披露信息顯示,截至2016年6月底,浦江之星165號、浦江之星177號分別持有該公司193萬股、484.9萬股,持股比例分別為1.16%、2.91%;浦江之星50號2015年底也曾持有101萬股,而睿翔1 號最近三個季度未在前十大流通股股東中出現。

監管問詢後,在10月26日的回複中,兩家信托公司均否認一致行動關系。華寶信托稱,睿翔 1 號存續期間,持有火炬電子股份從未超5%,與中海信托不交叉持股,無共同股東,亦未分享業務信息。中海信托亦稱,截至10 月 24 日,其信托產品在火炬電子共持股4.82%股份,從2015 年 2 月至今,持股比例均未超5%,三個信托計劃由同一家公司任投資顧問,但該公司未與其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

10月26日,上證所再次發函,要求火炬電子核實,上述信托計劃是否存在同一投資顧問、交易指令、委托交易等構成一致行動的情形,並於10 月 31 日之前補充披露。

雖然火炬電子上述股東一致行動關系尚在“疑似”階段,但在此之前,已經構成一致行動關系,但監管問詢時否認,直到監管屢次詢問才承認的案例,已經屢見不鮮。

根據昌九生化披露信息,周勇、趙平、趙海月等三人,從2015年7、8月間開始增持該公司股票,2015年9月底持股比例已達 6.41%,達到舉牌線。今年8月,上證所問詢後,周勇、趙平、趙海月才承認,構成一致行動關系。

今年5 月 4 日,莫高股份披露,金陵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金陵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西藏華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西藏華富),截至 5 月 3 日合計持有其5.1%股份。5 月 7 日,金陵控股方面向莫高股份提名三名董事會人選。5月16日,在年度股東大會上,上屆董事會提名的三名董事,有三名得票不足未能當選,而金陵控股提名的三名董事以約53%的得票率當選。

5月18日,上證所就此向莫高股份發出問詢函,要求核實金陵控股、西藏華富最新持股;並說明金陵控股等與其他股東,是否存在關聯或一致行動人關系。但金陵控股方面稱,與出席莫高股份2015年股東大會股東中的任何一方,不存在關聯關系及一致行動人關系。

6月16日,上證所再次發函,指出與金陵控股、西藏華富表決意見一致的張景明、永新華韻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永新華韻”)、 寧波宏創股權投資合夥企業(下稱“寧波宏創”)等網絡投票股東合計持股比例34.74%,且張景明、永新華韻、寧波宏創等與金陵控股在任職、開戶交易等情況方面存在關聯。

上證所二次問詢後,寧波宏創、永新華韻卻在6月20日簽訂一致行動協議。莫高股份6月27日得出結論,今年 4 月 11 日,上述兩家公司即構成事實一致行動關系。而金陵控股、張景明、寧波宏創、永新華韻也具有關聯關系,可能構成一致行動人。

實際上,隨著舉牌現象越來越多,疑似隱瞞一致行動人、“隱性”一致行動人的行為,也開始“升級”。一些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股東,在舉牌時也出現隱瞞、出現“隱性”一致行動人的情況。

武昌魚便是如此。9月23日,武昌魚發布宜昌市長金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長金投資”),增持其股份至5%而觸發舉牌的公告。到10月15日,長金投資、武漢聯富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聯富達”)、楊青等,已共計持有武昌魚17.39%的股份,並明確表示舉牌是為了謀求武昌魚控制權。

長金投資、聯富達、楊青等人舉牌目的、互相之間的關系,經監管方三次質疑才得以公開。9月29日、10月13日、10月18日,上證所連發三份問詢函,質疑長金投資、聯富達與楊青等自然人之間的關系。監管方兩次問詢後,10月9日、10月13日,聯富達、長金投資才與楊青等五名自然人,簽署一致行動協議。

莫高股份也是如此。金陵控股、張景明、永新華韻等雖未明確謀求控股權,但在今年5月的股東大會上,其提名的三名董事,已成功進入董事會,而上屆董事會提名人選落選。三季報顯示,截至9月底,金陵控股、張景明等股東,已合計持有莫高股份24%以上股份,僅次於實際控制人甘肅農墾集團。

手法升級行為隱蔽

隨著隱瞞一致行動人,或舉牌過程中出現隱性一致行動人,由財務投資者、自然人,向法人、謀求上市控制權升級,操作手法也不斷升級,變得越來越隱蔽。

自然人、具有財務投資特征的舉牌,過程、操作手法都相對簡單,也容易被監管部門發現,周勇、趙平等人增持昌九生化,以及鐘安生、鄭俊傑、連妙純等舉牌*ST山水均是如此。

根據昌九生化8月5日披露,上證所在市場監察中發現,周勇、趙平、趙海月三人,不僅在同一證券營業部交易,而且身份證件地址同一、使用同一IP地址。隨後,在上證所追問之下,周勇等人的一致行動人關系,在增持昌九生化近一年之後,才得以暴露。

而鐘安生等六人舉牌*ST山水過程,也與此類似。今年2月19日,上證所向*ST山水發出監管函,截至2月18日,鐘安升已增持該公司5.45%的股份,並有六名自然人股東集中交易,凈買入額巨大。四天後,*ST山水鐘安升在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否認其舉牌並無一致行動人。

上證所的問詢,還是逼出了鐘安生背後的一致行動人。2月23日,*ST山水再次收到問詢函,其股東鄭俊傑、連妙純、連妙琳、侯武宏、鐘梓濤等人開戶交易情況,與鐘安升具有關聯,疑似一致行動人。主要依據包括:鐘安升與連妙純開戶地址為同一小區;鐘安升、連妙純、連妙琳的賬戶,在同一證券公司營業部交易*ST山水,且鐘安升、鄭俊傑交易*ST山水時,IP、MAC地址也一致。鐘安升最後承認,其與鄭俊傑為一致行動關系。此外,侯武宏同連妙琳、連妙純同連妙琳,均為一致行動關系。

莫高股份上述舉牌者中,交易時也使用了同一IP地址,但這個過程卻隱蔽得多,金陵控股、張景明、永新華韻、寧波宏創等各方之間,均存在錯綜複雜的關聯關系。

根據莫高股份6月27日核查結果,除了永新華韻、寧波宏創外,張景明、寧波宏創至今不承認其與金陵控股存在關聯關系,而金陵控股亦不承認其與永新華韻存在關聯關系。除了否決莫高股份三名董事投票比例,與金陵控股提名的董事得票數高度疑似,根據莫高股份核查,並無太多證據表明相關各方的一致行動關系。

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與金陵控股等在舉牌過程中,采用的公司、自然人聯動,並以企業自然人股東為紐帶,進而發生聯系的操作手法,並通過種種安排,從表面上切斷了相互之間的聯系。

但實際上,張景明、金陵控股、寧波宏創之間的聯系,並不止於此。資料顯示,金陵控股實際控制人王廣宇,還是華軟資本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軟資本”)主要股東,持股比例為41.99%,張景明也間接持有該公司13.15%的股份,寧波宏創控股股東周幫建則直接、間接持有華軟資本2.25%、 0.51%股份。

然而,這是監管方追問、莫高股份核查之後的結果,從披露信息來看,根本無法看出三者之間的聯系,華軟資本並不持有金陵控股股份。“天眼查”資料顯示,金陵控股任職人員中,亦無張景明。根據核查,金陵控股的直接股東為華軟投資,持股比例為79.5%,剩余20.5%則由王廣宇持有,華軟投資則由王廣宇持股85%。雙方表面上並無關聯。

而金陵控股與張景明曾經的聯系已被切斷。此前,金陵控股、八大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八大處房產”),曾分別出資30%、70%,成立北京深圳金陵華軟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金陵華軟”),張景明、王廣宇分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其中,張景明系由八大處房產派任。

今年6月,莫高股份核查時,金陵控股、張景明等稱,八大處房產已在2015年底撤資,金陵華軟今年5月30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成為金陵控股全資子公司,王廣宇、張景明不再任職,金陵控股、張景明之間的聯系由此切斷。

不僅如此,莫高股份今年5月第一次收到監管函後,金陵控股、張景明還清除了股票賬戶上的聯系。2015年1月、8月在西南證券海澱營業部開立賬號。金陵控股還稱,其在西南證券的賬戶,已於2016年5月4日轉至西部證券德勝門外。但從時間來看,此時金陵控股、張景明已完成舉牌、派任董事等一系列動作。而雙方的真實關系,也不難想象。

然而,這都是監管再三追問之後的結果。在此之前,根據有限的披露,外界根本無法得知各方的真實關系。而類似的例子,今年以來已經屢見不鮮,長金投資、聯富達、楊青等人舉牌武昌魚時,操作手法、過程也與此頗為相似。

武昌魚公告顯示,9月28日,上證所發出問詢函,要求聯富達對楊青、柳浩等十二名自然人之間疑似一致行動人說明。10月11日,聯富達、楊青等12名自然人對此進行否認,但聯富達在回函中稱,今年5月~6月,其曾分別向楊青等人推薦了武昌魚股票;廖玉祥曾委托聯富達負責人幫其下過單,楊青則與李欣很熟,柳浩又是楊青的朋友。

但上述各方的聯系不止於此。根據《第一財經日報》此前報道,長金投資股東之一為煙臺迎碩商貿有限公司(下稱“煙臺迎碩”),煙臺迎碩的法定代表人則是柳浩,曾委托聯富達下單買入武昌魚。此外,廖祥玉也為煙臺迎碩股東以及監事。

“以前就有先舉牌,再結為一致行動人的情況。”深圳一位市場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分析,為了規避監管,此前利用他人名義,操作多個賬戶的情形並不鮮見,由於技術發展,這種做法很容易發現。而通過自然人、法人聯合行動,通過一定安排,隱瞞、形成“隱性”一致行動人的做法更為常見。

違規行為滋生

存在一致行動人關系,觸及舉牌線之後卻不披露,或者出現隱性一致行動人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為舉牌方減持提供了便利。

按照《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董監高、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買入該公司股票後六個月內賣出的短線交易規定,由此所得應該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擁有該公司已發行的權益,每增加或減少5%,應該進行報告和公告。

而趙海月的減持時間,並未達到持股時間不得低於六個月的最低時限。2015年三季報顯示,截至去年9月底,周勇、趙海月分別持有昌九生化934.8萬股、613.9萬股,持股比例達到3.87%、2.54%,合計持股比例為6.41%。當年四季度,趙海月還曾少量增持,持股數量上升至657.9萬股,持股比例為2.73%。

但進入2016年,趙海月開始減持,截至3月底,其持股數量已經減少到495.2萬股,減持數量為162.7萬股,持股比例也降至2.05%,周勇的持股數量則降至924.8萬股,持股比例也降至3.83%。而根據昌九生化9月12日公告,周勇、趙海月、趙平上述行為被認定為短線交易,累計賣出數量約300萬股。

更早些時候,黃永飛等人實際構成舉牌博通股份時也是如此。2015年7月至9月,黃永飛、黃凱凱、顧萍等三人,通過7個股票賬戶,累計增持博通股份356萬股,持股比例為5.71%。根據公告,黃永飛、黃凱凱、顧萍三人為直系親屬,黃永飛與顧萍為夫妻,黃凱凱是黃永飛與顧萍之子。

去年12月9日,上證所向博通股份發出問詢函,在市場監察中發現,顧春泉、黃培、秦晶晶、秦偉等四人,開戶交易情況與黃永飛等三人具有關聯,疑似一致行動人。然而,監管方發現後,去年12月14日,雙方均聲明稱,黃培、黃永飛雙方不構成一致行動關系。

經核查,黃培是黃永飛親姐姐,系直系親屬;秦偉與黃培是夫妻,黃培與秦晶晶是母子,即黃培、秦偉、秦晶晶為一家三口,且黃永飛等三人、黃培、秦偉、秦晶晶未能提供證明彼此非一致行動人的反證,最終被上市公司認為黃培、秦晶晶、秦偉,黃永飛等與黃培、秦晶晶、秦偉均為一致行動人。

然而,上證所問詢後,黃永飛、黃培等人繼續隱瞞與顧春泉的一致行動關系,並導致三次變更權益變動書。直到今年1月14日,才確認了其與顧春泉的關系。截至1月14日,上述七人已合計持股9.23%。而其達到舉牌線的時間,是在2015年8月12日,而非9月2日。

事後查明,黃培、秦偉、秦晶晶,分別在舉牌後的2015年9月8日至10月22日,增持的同時合並還賣出約33萬股。今年4月,上證所對黃永飛、黃培等七人隱瞞一致行動關系的行為,給予公開譴責、通報批評。

深圳卓建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維光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析,未公告確實是對減持起到了一定幫助作用。某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研究人士認為,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意圖獲取控制權的法人、機構,舉牌後不如實披露一致行動人,客觀上都有利於其降低增持成本、減持。

值得註意的是,在一些隱瞞、出現隱性一致行動人的舉牌中,不少都有私募,或借助私募為通道的情況。“弄幾個私募,加上幾個自然人,就更容易規避監管。”上述研究人士說,只有涉及並購時,才存在一致行動人的問題,而私募進行真正的並購少之又少。如果只是交易行為,此類做法已經涉嫌操縱股價。

知名市場評論人士曹中銘日前也撰文認為,在二級市場收購股份,並最終控制上市公司,已成了一些舉牌者圍獵上市公司的潛規則,“隱性”一致行動人將會引發涉嫌操縱市場,其舉牌成本大大降低,一致行動人成為利益獲得者,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並進一步擾亂市場秩序,踐踏了市場原則,應當大大提高其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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