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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1號店自營店所售白糖不合格

9月27日,食藥監總局公布新一期不合格食品抽檢名單。其中不乏有消費者熟知的家樂福超市、京東和一號店等網售平臺。

名單顯示,2批次分為由一號店自營店在其網站銷售,標稱為山東省臨沂市怡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綿白糖、單晶體冰糖,因二氧化硫、還原糖分超標被檢出。實際檢出值分別為22.8 mg/kg、0.10 %。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5 mg/kg和0.04%)分別高出52%和高1.5倍。

據了解,《綿白糖》(GB1445-2000)規定綿白糖的二氧化硫殘留量≤15 mg/kg。綿白糖中二氧化硫超標的主要原因有可能是生產工藝控制不好,導致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也可能是制糖原料和其他助劑含硫,造成二氧化硫殘留。

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反映了食糖中還原糖的含量,還原糖含量會影響食糖的口感、外觀等。《單晶體冰糖》(QB/T 1173-2002)中規定優級單晶體冰糖的還原糖分要≤0.04%。還原糖分超標與生產工藝、運輸儲存環境等有關。

此外,通報還顯示1批次來自京東商城自營店網站銷售,標稱上海威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色值檢出值為38 IU。比標準規定(不超過25 IU)高出52%。

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主要影響糖品的外觀,是雜質多寡的一種反映,也是生產工藝水平的一種體現。《白砂糖》 (GB 317-2006)中規定精制白砂糖的色值要≤25 IU。

此外,1批次由大連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中山店銷售,標稱為大連三山島海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米,因檢出亞硫酸鹽(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被通報。

該公司生產的海米中亞硫酸鹽實際檢測值為0.378 g/kg。據了解,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海米中不得使用亞硫酸鹽。

對此,食藥監總局表示,海米檢出亞硫酸鹽的原因可能是海米加工過程超範圍使用該類食品添加劑。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後最終轉化為硫酸鹽並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針對上述不合格產品,食藥監總局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遼寧、上海、山東等省(市)食藥監管部門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產品、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北京、遼寧、上海等省(市)食藥監管部門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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