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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話定成敗 林燕妮

2011-1-13  NM




傳話是危險的工作,很多傳話的人不是說多了便是說少了,不是說少了便是忘了說。我自已亦因此自取其咎。那是我踏出社會第三年的開始,我主管TVB宣傳部。我的上報途徑很簡單,助理總經理李雪廬,董事總經理余經緯這兩位而已。

宣傳部裡面有個英國婦人莎拉,專門負責打英文台全日節目表,然後由報幕員上鏡讀出來的,工作很輕鬆。有一天,李雪廬跟我說:「你叫她找幾種產品,做個市場報告,一個月內完成,做完了,我會給她額外的五千元。」

那時我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做市場調查,問也沒有問便叫莎拉去做。一個月後莎拉的報告做好了,我交給李雪廬一看,他便說:「這是什麼東西?這不是我所說的市場報告!她不會得到那五千元的。」

我惟有告訴莎拉,她沒說什麼,只是寫了一封辭職信,說離職的原因是我不守諾言,沒給她那事先答應的五千元。這封信是我工作上第一個污點。回想,我做錯了很多事。一數,有4點之多:

1.自已不懂得什麼叫做市場調查,應該先讓李雪廬給我解釋明白才去傳話。

2.我只是傳了話,沒問過莎拉知不知道什麼是市場調查。

3.我只是傳了李雪廬的話,沒有告訴她那不是我叫她做的,是李雪廬叫她做的。

4.沒問清楚李雪廬那五千元是不是一定給的。

傳一次話犯4大疏忽,因為我以為我只是負責傳話而已。傳話,很多人都認為是沒有責任的,其實傳話是兩端的橋樑,並非傳了便不關我事。最後莎拉怨的是我。她是我的下屬,所以李雪廬叫我讓她做,程序上是這樣的。假如他自已去叫個小職員去做,而我又不知道,那便過不在我了。

我當時最應該做的是告訴她:「我的部門沒有人懂做,請另找別人吧。」那便平安無事了。有些丁大可小的事還是卸肩最好,卸負是自保方法之一,不需要用時不應 該卸肩,那叫做懶惰。在需要的時候必須卸肩,那不是叫你什麼都卸肩為上,而是自已不懂的事不要扛起來,不夠時間做的事亦只好卸肩了。有時做了反而害了自 已。至於什麼時候需要卸肩,什麼時候不需要卸肩,便靠你自己的判斷力了,想不通的時候可以找同事談談。

那個市場報告是微不足道的事件,要是大事情便可以讓你丟掉職位了。人做事的習慣老是一樣的,要是習慣了小事做不好,做大事更加做不來。

後來自己開了廣告公司,失掉一個大客戶「大家樂」便是同事在客戶面前說錯了一句話。客戶突然發信炒我們,怎麼問都不肯說出原因,去見客戶那位負責管理客戶服務部的資深同事也莫名其妙。

我覺得沒理由被炒,我仍做得很好,我亦很喜歡「大家樂」,「死因不明」,我不自在,後來便每年打一個電話給客戶,很短的直打了五年。每年一次而已,不好騷 擾人家太多。到了第五年,客戶在電話中說:「Eunice,你都很堅持的啊!這樣吧,我們九月會再遴選廣告公司,我讓你們參加吧。」

一聽到這消息,很高興,跟其他數大公司爭雄,結果我們成功勝出,把客戶奪回來。事後我問客戶:「為什麼五年前炒我們?」客戶說:「因為我們想提高形象,而你們公司那位先生卻說不可以,『大家樂』仍然是公眾大食堂,形象提高不到哪裡去。」

真是一言喪邦,客戶亦宅心仁厚,要是炒我們時說出原因,他擔心我們會炒那位高層人員。

我打了五年電話,因為我真的喜歡『大家樂』和客戶的為人,看着它一間又一間的愈開愈多,我們就像看着自己的乾兒子快高長大一樣。

要是我不喜歡那客戶,老闆或職員,他們炒了我我怎麼都不會打電話去的,我的面子也值幾分錢的。而是我喜歡的,便一定會找個真相。每年我傳給「大家樂」的話,只是「我喜歡『大家樂』」而已,這幾個傳話終於見效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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