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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國俊:要讓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綠色產業”

近幾年中國越來越重視綠色金融的發展,在中國的倡導下綠色金融首次寫入G20的峰會議程。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七部委於聯合印發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安國俊近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構建和完善綠色金融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的多輪驅動。

我們未來要通過這種創新性的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綠色產業,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和碳金融等金融工具,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可持續推動力。

不過,他也強調,在現有的宏觀金融形勢和金融改革背景,以及全國低碳發展目標之下,我國的綠色發展面臨著很多融資挑戰。針對解決綠色投融資經常面臨的期限錯配、信息不對稱、產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問題,如何通過發展創新金融工具和服務手段,多維度創新滿足綠色產業投融資需求值得各方合力推動。

綠色發展基金正當其時

《意見》明確提出,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動員社會資本,支持設立各類綠色發展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並且首次提出中央財政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

安國俊認為,這就向社會各界發出了政策層面支持綠色投資的風向標,有利於激勵更多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開展綠色投融資,同時更有效地抑制汙染性投資。綠色發展基金的政策落地也會有助於提振投資者信心。

他介紹,從國際經驗來看,城市綠色轉型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金融和民資共同推動。例如,英國綠色投資銀行是世界上第一家專門致力於綠色經濟的投資銀行,它的作用是解決基礎設施融資中市場缺失的問題,通過調動私人資本來加快向綠色金融的轉型。綠色基金的發展勢必會對低碳經濟起到促進作用。

如何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通過綠色基金市場,帶動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到低碳環保行業?

安國俊認為,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對政府通過綠色金融帶動民間資本進入綠色投資領域已達成共識,而綠色發展基金可以充分運用政府與市場的雙輪驅動,有效化解金融創新的資金瓶頸問題,也一定會成為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新動力。

在他看來,《意見》從中央政府層面和地方政府層面對綠色發展基金的設立路徑提出了明確的路線圖。建議中央財政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在實踐中,可以考慮以財政投入啟動資金,引入金融資本和民間資本成立綠色發展基金。

目前內蒙古、雲南、河北、湖北等已經紛紛建立起綠色發展基金和環保基金,同時,也可以考慮運用擔保基金有效地解決環保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擔保基金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包括法國、臺灣、菲律賓等等。擔保基金可以涵蓋綠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綠色債券、綠色PPP項目擔保等,並通過市場化、差別化的擔保政策、補貼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等綜合調整,以擔保的完善推進綠色產業融資的風險管理與激勵機制創新。

PPP模式助力綠色發展基金

《意見》指出,支持在綠色產業中引入PPP模式,鼓勵將節能減排降碳、環保和其他綠色項目與各種相關高收益項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質的綠色服務收費機制。

安國俊告訴記者,從國際經驗來看,單靠政府資金已不能滿足大量的公共基礎設施投資需求,利用國際及國內民間私人資本進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PPP模式逐步成為應用廣泛的項目融資和實施模式。

他稱,首先,在大氣、水、土壤三個“十條”以及PPP等新模式的推進下,“十三五”環保市場潛力巨大。建立公共財政和私人資本合作的PPP模式綠色發展基金,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環保產業的積極性,是推動綠色基金發展的重要路徑。綠色基金可以用於霧霾治理、水環境治理、土壤治理、汙染防制、清潔能源、綠化和風沙治理、資源利用效率和循環利用、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生態保護和氣候適應等領域。基金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並承擔償債責任。

第二、推動完善綠色項目PPP相關法規規章,鼓勵各地在總結現有PPP項目經驗的基礎上,出臺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實施細則。鼓勵各類綠色發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相關項目。應完善頂層設計,通過特許經營權等壯大綠色基金的實力,為綠色基金的發展註入持續推動力。

第三、鼓勵各級政府以多種形式發起或參與發起PPP模式的綠色發展基金。建議根據不同的綠色發展基金特點合理確定政府定位和參與方式。同時,政府出資的綠色發展基金要在確保執行國家綠色發展戰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方式進行投資管理。當地政府在資金籌集和投向等方面發揮政策引導作用。

第四、有效發揮PPP融資支持基金的綠色發展引導作用

為提高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積極性,拓寬項目融資渠道、優化各方投資風險、中央與地方兩級政府都在積極探索成立PPP引導基金,包括財政部與國內10家大型金融機構共同發起設立1800億PPP融資支持基金,財政部與山東、山西、河南、江蘇、四川及新疆等地都成立了不同規模的PPP引導基金。目前由省級政府或地市層面出資成立引導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合作成立產業基金母基金的方式比較普遍。

例如“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環境PPP投資引導基金”、江蘇PPP融資支持基金就是這種實例。其他地區可借鑒相應經驗,出臺這種PPP模式引導基金的法規和操作指南,並且更多發揮在低碳環保綠色產業的投資引導作用,為社會資本參與創造更多動力。

對於《意見》指出的地方政府可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完善公共服務定價、實施特許經營模式、落實財稅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風險共擔機制,支持綠色發展基金所投資的項目。

安國俊認為,如何加快財稅體制和投融資機制的改革,創新金融服務,通過體制上的創新來推動政府層面和企業層面等多元化的資金保障成為關註熱點等。而綠色基金無疑會成為城市綠色轉型的重要投融資工具。

另外,應陸續出臺具體政策鼓勵以解決民間資本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例如內蒙古自治區、江蘇省、浙江省、重慶市等設立民營企業投資引導基金,在低碳環保、市政基礎設施、先進裝備制造、科技成果轉化等領域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等。另外,支持綠色基金發展的財稅金融政策在實踐中還需要不同層面予以推進落實。同時,要有效保障投資人的利益,真正搭建民間資金與政府項目之間的普惠橋梁。

綠色金融成為國際合作的新動力

《意見》指出,加強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支持社會資本和國際資本設立各類民間綠色投資基金。

安國俊對記者表示,應該說,國際投資的綠色化和環境社會責任的承擔已經成為關註熱點,而綠色基金也會成為全球綠色金融合作的重要路徑。

日前,中美建築節能與綠色發展基金作為剛結束的第八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的重要成果之一正式推出。在基金的運作上,引入跨境的公私合作關系(PPP)這一創新模式。未來可以通過這種基金的模式鼓勵綠色金融國際合作,並共同創造綠色就業機會。

未來我們可以聯合全球的合作夥伴,通過PPP模式的綠色基金在一帶一路進行綠色投資,推動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而亞投行、絲路基金、亞洲開發銀行、金磚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等在推動亞太金融合作、“一帶一路”基礎設施投資方面也更多強調綠色投資。相信《指導意見》的頒布實施,有效助力綠色發展基金推動政企合作,拓寬綠色投融資和國際合作進程,加強責任投資者的培育,統籌協調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為綠色金融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多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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