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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鴻祎:很多人說我破壞了殺毒的規矩,又來禍害直播了!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824/158373.shtml

周鴻祎:很多人說我破壞了殺毒的規矩,又來禍害直播了!
周鴻祎 周鴻祎

周鴻祎:很多人說我破壞了殺毒的規矩,又來禍害直播了!

還是那句話,悄悄地進村,打槍的不要!

i黑馬 8月24日消息,今日由新京報主辦的尋找中國創客8月峰會“直播行業的格局與陷阱”論壇在京舉行。360公司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周鴻祎出席並發表了主題演講。

以下為經i黑馬編輯的周鴻祎的現場分享精選:

去年我作為他們所謂的創客導師來發了一頓厥詞。當時我腦袋一熱,說硬件必須免費,在場的人都如癡如醉。我誤導了很多創業者。因為後來我發現硬件免費很扯蛋。今年硬件不時髦了,改談直播了。問我願不願意來禍害一下直播行業。

我認為直播行業才剛剛開始。雖然前一段時間我們剛聽說有200家(直播平臺),但沒準兒再過幾天就兩萬家了。坦率地說,現在來給這個行業總結格局、陷阱,我認為我不夠格,可能很多人也都不夠格。因為行業才剛剛開始,現在下結論太早。

比如跑馬拉松,剛跑了一千米,有人就說我找到馬拉松的規律了,或者有人領先了200米,就號稱自己成功了。這都為時過早。所以如果今天談直播這個話題,我決定以一個大主播的身份(來談)。我一直很想努力地成為網紅,但是目前還不夠紅。

我那麽努力地(在花椒平臺)直播,甚至連我的車燒著了(不是故意的),我跳下去的第一件事不是找滅火器,而是給它直播。我都這麽努力了,猜一下我一共掙了多少花椒豆?我剛才打開手機看了看,不到50萬個,大概合人民幣5萬塊錢。平臺上的很多主播,胸比我大、臉比我尖,直播一晚掙的都不止這些。

所以我應該不算網紅,只能算是一個在努力成長的大主播。我來稍微分享幾個不成熟的看法,僅供大家做參考。

第一點,我覺得直播最大的魅力有兩點,一個是互動,一個是參與感。比如一個人在臺上講話,臺下直播的手機都離他很遠的時候,這個叫“偽直播”。它和傳統的電視臺、傳統的攝像機放在臺下遠遠的直播沒有任何差別,觀眾無法和主播進行互動。真正直播的魅力是鏡頭非常近。為什麽傳統的遊戲直播、秀場直播,雖然做了很多年,但是突然要被手機直播顛覆?我認為最重要的不僅僅是手機這個設備降低了直播的門檻,而且它可以讓你隨時隨地直播。過去我們直播先需要布置個閨房,把墻都搞成曖昧的粉紅色,還得買一套聲卡。但是手機直播帶來的不僅僅是戰術上的方便,最重要的是它拉近了主播和觀眾之間的距離。

曾經有一個心理學家跟我講一個道理,人和人之間是有氣泡的,是有一個距離的。如果今天我跟一個人坐得太近,我們倆又不熟悉,他會覺得我在騷擾他,會覺得他的空間被侵犯了。我們每個人都有這樣的一個界限。但是在直播的過程中,你會有一種非常親切的感覺,因為主播基本上是面對你的,就像是跟你在半米之內進行交流。

為什麽很多人願意去打賞?如果你找一個明星在臺上說相聲,直播的攝像頭離他很遠,像普通電視臺轉播一樣,再火的明星人們也不願意打賞。人們為什麽願意打賞,這個問題我沒有答案。但是我覺得主播跟觀眾之間的互動和近距離的參與感是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

第二點,我認為直播在未來很有可能是一種分眾和社群的組成形式,而未必是一種廣播的媒體。現在有很多直播網站,數據大家也就都姑且聽之。我們在想一個問題,別說一個直播間有50萬人,當一個直播間真正擠進來5000人的時候,你發現已經很難去互動了。所以請一些明星直播雖然可以起到一種烘托人氣的效果,但是如果直播僅僅是靠少數明星,那麽它和傳統媒體、電視臺做的直播,本質上並不會有任何差別。只是觀看方式、觀看工具不同。

直播之所以成為一個顛覆性的行業,其實也許就是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直播的主角,用戶會以每個主播為核心,形成一個非常分眾的社群。比如一個房間可能只有50到150人,但他們能跟主播形成良好的互動。

一個內容如果一定要追求觀看人數,那麽它一定是以損失交流和互動作為前提的。一旦損失了交流和互動,它和傳統電視臺上播的視頻節目又有什麽不一樣呢?所以這是我們現在在思考,也需要大家去思考的一個問題。

第三點,我們覺得直播可能是未來互聯網最豐富,也是最強有力的表達方式。它比我們單純的文字、圖片,甚至有某些情況下的視頻的表達能力更強。舉個例子,比如說你去某一個約炮(交友)應用,你就會發現上面都是被PS過的照片,在面盲的人看來,都是錐子臉都差不多,你根本沒有辦法去了解一個人真正的性格。但是你一旦通過直播跟一個主播近距離交流,你會發現十分鐘的交流勝過千言萬語,可能勝過一萬張圖片。

與此同時,直播這種表達方式的門檻又是最高的。換句話說,不僅意味著對手機流量、電池的挑戰,最重要的是對直播的主播來講,你在手機鏡頭前的鏡頭感、表現感。所以我們覺得在未來,短視頻、圖片和直播這幾種方式,可能會在不同場景下來並行。

我有一個疑惑提給大家。很多人要把直播平臺做成一個內容平臺,但是未來直播平臺真的就是一個新興的視頻網站嗎?比如馬東的《奇葩說》,或者高曉松的《曉說》這類節目,你會發現它們既能夠在視頻網站上播放,也能夠拿到電視臺播放。從某種角度來說,它們對傳統娛樂業不是顛覆,還是傳統娛樂業在互聯網上的延長。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哪一家直播網站真正探索出來一種模式,把娛樂內容跟直播很好地結合。如果能夠真正很好的結合,那麽這就是對傳統娛樂業,特別是對傳統電視工業一個巨大的顛覆。直到那一天,我們才可以說,直播行業真正開始對娛樂業產生了沖擊,產生了巨大的變革。

未來直播一定會分化,一部分直播網站可能會走向媒體化的方向,但目前為止,在媒體化的方向上,和傳統的視頻網站如何去形成不一樣的特點,仍要考慮。另一個方向,就是直播能否走向社群,是否能走向社交。早期的秀場做的網上夜總會的模式,雖然有主播和觀眾的互動、打賞,但嚴格來說,我覺得這不是一種真正的社交網絡。你會發現,在某些直播網站上,極少數大主播基本上決定了這個網站巨大的流量,而一個真正社交化的、分布式的或者去中心化的平臺,是我們正在努力的方向。但是目前所有的直播平臺,我覺得都只比秀場往前多走了一步。

關於直播的商業模式,嚴格來說,像今天這種以打賞為核心的商業模式,我認為並不代表未來,它僅僅是我們從秀場繼承的一種商業模式之一。我也相信未來隨著越來越多的普通人成為主播,越來越多的普通人不僅僅是靠顏值吃飯,而真正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帶進來,把直播變成年輕人,特別是90後、95後甚至是00後自我表達的一種基本方式。那麽我覺得未來這里邊的商業模式可以有很多,比如說在直播間完全可以來做廣告、開網店。一個心理學家完全沒有必要讓他的直播間里沖進來幾萬人,他可以開一個收費的課堂,講一門課。你會發現未來的這種商業模式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有一些人跟我講,說老周你當年把殺毒這個規矩破壞了,因為搞免費殺毒,同行不賺錢,你也不賺錢。今天你又破壞了直播的規則。直播的收入主要是靠打賞和分賬,分賬比例有的是三七有的是五五,通常主播拿小頭。我提出來讓主播拿大頭,在花椒上主播平均可以拿到80%。

很多人覺得我們破壞了行業的規則。但我要解釋一下,如果一個平臺把收入全部寄托在剝削主播,那麽它的未來非常危險。因為你會發現它特別重視那些吸金能力特別強的主播,而吸金能力特別強的主播,就會主導它整個平臺的調性,包括內容。最後可能還是回到了傳統的秀場經濟,而傳統的秀場經濟不論規模做了多大,我認為它僅僅是一個賺錢的工具,不可能成為改變互聯網表達方式的一種顛覆性的力量。

今天直播行業,要有一些自律。有的人為了吸引流量,就打一些擦邊球。從短期來看,這些是投機技巧,或許能給一些主播帶來一些名氣,也能給某個平臺帶來一些流量,但是這就有點像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如果這個行業不能杜絕這樣的行為,會帶來兩個惡果。

第一,讓老百姓慢慢對直播行業產生一種負面的印象。如果大家以後一提起主播,就沒有尊重,那還有人會去當主播嗎?如果大家對這個行業是這種低俗的看法,就像你開了一個夜店,你再掙錢,你也不好意思在別人面前說你是做什麽的。因為這不是站著掙錢,不可能做大。

第二,有關部門因此曾經調查過,比如說直播要不要先審後發。因為傳統電視臺做直播都有一個延遲,避免在直播中有什麽突發事件造成不良影響。我的觀點非常明確,手機直播最大的優勢就是實時,因為有實時才有互動,有互動才有參與,這和傳統電視不一樣。電視的直播是沒有互動的,沒有參與感的,這也是為什麽今天手機直播是革命性的。如果一旦審查了,別說延遲一分鐘,就算延遲了30秒,觀眾和主播的互動就會帶來極大的不同步。這對直播行業,我覺得是一個半毀滅性的打擊。

最後我拋一個觀點,這也是所有人都關心的:究竟直播能產生一些大的互聯網公司,還是直播會變成標配?就像論壇一樣,今天哪個網站沒有論壇?我認為未來直播肯定會成為標配,換句話說,各行各業都可以把直播作為一種表達方式。新京報可以用直播做新聞,途牛網可以用直播做旅遊,美團網有一天會拿直播來演示預定餐館怎麽做出一頓飯。

在這個前提下,到底會不會產生一個真正的全民直播,或者一個大直播平臺?我覺得這個答案是不確定的。那麽直播這個行業到底和互聯網巨頭之間又是一種什麽樣的互動關系?巨頭們都虎視眈眈,我們做的很多事,哪能沒做好之前就跟巨頭說,做得不好帶不來用戶,今天就引起巨頭的關註不好吧?

我大概投資做了一年直播,我認為還是非常有機會的。但有一點,我們少開點這種行業大會,不要讓直播成為熱點,不要讓巨頭關註這個方向,我們自己在底下悶聲把這個東西做好就行了。還是那句話,悄悄地進村,打槍的不要!

周鴻祎 直播 花椒 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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