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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險多種創新方式“助農” 經營模式創新還需政策扶持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將“完善農業保險制度”作為一個單獨的要點來陳述。而從近兩年農業保險發展情況來看,無論是天氣指數保險、保險+期貨,還是互聯網+農險,農險的創新不斷。不過,專家也表示,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仍然有待完善,產品和經營模式的創新還需政策扶持。

農業保險多種創新方式

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明確指出,要積極開發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品種。探索開展重要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以及收入保險、天氣指數保險試點。

而多家險企已經開始了相應的嘗試。以安信農保近日在上海嘉定區馬陸鎮開展的“葡萄降水量指數保險”試點為例,該產品選取了對葡萄生產影響較大的降水量作為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間內,當實測累計降水量達到約定觸發值時,保險公司會快速將賠款賠付到戶。

“一些農業項目已不斷向規模化、集約化及設施化發展,傳統的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手續相對繁瑣,時效性也較差,已滿足不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這也倒逼保險公司由傳統農業保險向現代化新型農業保險跨越。而氣象指數保險以氣象指數而非實際損失為理賠依據,有效提高了投保農戶抗災自救的積極性,真正保障農戶降低災害損失,獲得風險保證。”安信農保相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

而此次一號文件也首次將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列入其中。所謂“保險+期貨”模式,是指以期貨品種為保險標的,在保險期間,因保險合同責任免除以外的原因造成該品種期貨合約的價格低於約定價格時,視為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的保險。農民或者農業企業通過購買該農產品價格險來管理價格風險,減少或者平抑由於農產品價格的波動對自身的生產經營所帶來的沖擊。保險公司則通過在場內或場外購買與承保品種相同的看跌期權以對沖承接的風險。

事實上,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中就明確指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進行風險管理。而人保、太保、陽光保險等險企也已針對大豆、玉米、雞蛋等分別推出了期貨價格保險。

另外,互聯網+農險的形式也被一些保險公司運用進了農業保險。記者了解到,在太平財險近日推出的“千縣千品”計劃中,太平財險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介入農產品的生產過程,監控產品檢測、包裝盒標識等關鍵環節的全程信息系統,建立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由太平財險承保的每件農產品都可以通過記錄的二維碼追溯到生產過程中的各種質量指標及保單信息。

創新還需政策扶持

保監會數據顯示,“十二五”時期,保險服務農業現代化取得顯著成效,累計為10.4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6.5萬億元,向1.2億戶次農戶支付賠款914億元,2015年我國承保的主要農作物突破14.5億畝,占全國播種面積的59%,三大主糧作物平均承保覆蓋率超過70%,承保農作物品種達189類。

盡管農業保險近年來發展迅速,但專家認為,我國的農業保險制度還有待完善,產品和經營模式創新需要政策支持。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我國農業保險對規模經營農戶的風險管理和收入支持作用較大,但數量眾多的小規模經營農戶自繳保費的意識仍然較差;而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說,逆選擇、相關人才的匱乏、準確數據的測量等都是挑戰,另外保險公司的產品創新和經營模式創新也需要政策的進一步扶持,上述的天氣指數保險就是一個例子。

據了解,目前的天氣指數保險基本都是由地方財政一定比例的補貼,而沒有得到中央政府的財政支持。

對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朱俊生、庹國柱撰文表示,目前,中央財政主要對大宗作物保成本的傳統農業保險提供保費補貼,這樣,對於區域產量保險、氣象指數保險等指數型保險的保費補貼存在爭議,這不利於農業保險經營模式的轉型。以區域產量保險和(或)天氣指數保險取代當前的物化成本保險,可以大幅度地降低農業保險理賠成本,緩解農業保險的經營困境。因此,財政部門應支持指數保險產品的發展,促進農業保險經營模式的轉型。

另外,上述兩名學者也建議探討通過全額補貼,支持構建為農戶提供最基本風險保障的普惠性農業保險體系的可能性;借鑒國際經驗,更好地發揮政策性農業保險在農業補貼政策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同時,建議我國保險監管部門建立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與開發的激勵機制和產權保護機制,鼓勵商業保險公司積極進行產品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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