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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國企要創新:成立千億基金,上繳利潤兩成補研發

全國首個國資國企創新投資基金在廣州成立。

7月25日,廣州發布《關於推動市屬國有企業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規定由國資收益、市屬企業聯合出資成立廣州國資國企創新投資基金(母基金),聯動聚集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子基金,首期基金總規模將超過200億元。同時,聯動已設立的各類基金,形成國資發展投資基金群,預計“十三五”期間基金群規模將超千億元,用於支持國企創新改革發展。

參與方之一珠江鋼琴發布的公告顯示,該基金將“以創新為投資策略,圍繞廣州市著力發展的關鍵優勢產業進行投資,如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智能裝備及機器人等,以資本的力量聚焦體制創新、產品創新、技術創新、營銷創新、模式創新等”。

廣州市國資委表示,此舉意在通過國有資本撬動各類更大規模的社會資本共同參與,達到既支持企業創新活動,又放大國資收益的目的。

“國資基金二期” 著重創新

2013年,在廣州市國資委的指導下,越秀金控旗下的廣州越秀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廣州市國資系統內發起設立面向城市發展關鍵領域投資的國資產業發展股權投資基金,被稱為“國資基金一期”,此次成立的國資國企創新投資基金相當於“國資基金二期”。

廣州市國資委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創投基金仍由越秀產投管理,運作模式也不變,都是綜合運用“母基金+子基金”的投資模式,不同的是,這次尋找優質項目時需以創新為投資策略。

國資基金一期的收益方面,據廣州友誼2015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顯示:“公司投資3億元的國資產業投資基金,報告期內實際取得收益為超過2270萬元,年化收益率為7.5%。”

另據公開資料顯示,廣百股份、珠江鋼琴、廣日股份等多家廣州市屬國企均已發公告稱擬參與投資,其中不少國企此前也參與了國資基金一期的設立。

重新劃分國資利潤蛋糕

除了成立創投基金,《指導意見》還規定,每年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利潤收入中抽取20%,對企業增加研發投入進行後補助。引導企業每年從收儲土地補償收入中安排不低於20%的比例(剔除土地有關成本和職工安置費用),支持創新項目。

同時,加大創新激勵的力度,比如設立創新項目優秀獎和創新企業進步獎,每年選出一定數量成效突出的項目和進步明顯的企業,重獎項目團隊或企業;鼓勵市屬國有企業的科技成果職務發明人實施成果轉移轉化;建立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機制;建立創新項目跟投機制等等。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抽取20%”,指的是在所有上交的利潤總額中拿出20%,專門用於支持創新項目。

根據7月12日公布的《廣州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辦法》,今年起至2019年廣州市國資收益利潤上交比例從20%提至25%,到2020年將提高到30%。

“也就是說,收入是不變的,還是按照規定來,該上交多少就上交多少,只不過利潤支出的份額調整了。”該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原來沒有特別規定收上來的國資利潤蛋糕怎麽分,現在相當於加了一條,必須有20%用於支持創新。

不過,該負責人也坦言,具體怎麽補助法目前還不知道,“正在制定相關的配套文件”。

廣東省綜合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徐印州一直關註國企改革,他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創投基金對於解決創新資金難題是有幫助的,而且也有助於國資保值增值。相比之下,把20%的國資利潤拿來支持創新則可能效果沒那麽明顯。

“這個規定帶有強迫的意味,除了一般的擴大再生產,國企增加研發投入後可以獲得補助就相當於用外力來推動國企加大創新力度,因此從整體層面來看,這個規定是有必要的,只不過在實際操作中政府要嚴格管理每一筆資金的去向。”徐印州說。

此外,廣州已在全國率先組建國內地方性國企創新聯盟,即廣州市國資國企創新戰略聯盟,意在統籌協調推進國企協同創新,實現創新資源合作共享、互聯互通、多方共贏。

記者在詢問前述廣州市國資委相關負責人後得知,該聯盟目前尚未有明確的運行機制,由於政府完全不參與,因此需要牽頭的幾家市屬國企共同商議,暫時還沒有具體推進的時間表。

對此,徐印州直言,聯盟的實際作用有多大還有待觀察,“像這種聯盟肯定是由行業龍頭企業發起成立,那麽小企業肯定會參加,政府也肯定支持,但要實現創新資源合作共享就沒那麽簡單。目前看來,這個聯盟更多只是一個互相交流和溝通的平臺”。

徐印州還表示,《指導意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國企創新機制不健全的問題,但國企創新不如民企活躍的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其創新動力不足,“國企本身具有產業基礎雄厚、人才資源豐富等諸多優勢,這些優勢使得國企在市場競爭中有先天優勢,創新意願不強,要增強國企的創新能力還是要在加大動力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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