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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修改計生條例 “張藝謀式”天價罰單不會出現

三孩以上的超生將統一按照計征基數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不再像過去那樣按孩次加倍征收。高收入的超生人群也將不再被額外加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正在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做了上述規定。這意味著,按照修訂後的規定,“張藝謀式”的天價社會撫養費征收單將不會在深圳出現。

超生三倍計征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之後,各地陸續根據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當地人口與計生條例進行修訂。深圳市此次在《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修訂。

目前,已經完成人口與計生條例修訂的省市,有的明確了對三孩以上的超生按照計征基數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有的省份如山西省,則明確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與超生人群收入水平掛鉤,並根據孩子數量加重征收社會撫養費,孩子越多,征收的社會撫養費越高。

此次深圳市取消了超生多孩按孩次加倍征收的規定,並刪除了高收入人群加倍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條款。

2014年,知名導演張藝謀因為超生被征收748萬元社會撫養費,征收額度如此之高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他生育了三個子女,符合多孩加重征收的規定,另一方面也跟他的高收入有關。此前的社會撫養費規定,高收入者要按照其超出社會平均收入的部分加倍計征社會撫養費。按照深圳市修訂後的規定,張藝謀式的天價社會撫養費征收單將不會在深圳出現。

征求意見稿刪除了“超生二個以上子女,以超生一個子女應當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對每個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相關規定,統一規定為“每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社會撫養費”。

南開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學者原新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深圳市明確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是件好事。“制定一個明確的標準,就可以減少政策尋租。因為政策越有彈性,在執行過程中就越有可能出現問題。”

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學者穆光宗認為,深圳計生條例的修訂過於保守。深圳是特區,理應在人口治理上起到引領的作用。但是,從修訂內容看,仍然在繼續征收社會撫養費,說明還是沒有擺脫傳統的控制數量的人口治理思路和模式。“根據中國目前的生育率水平,已經到了該停止懲罰生育,轉變為鼓勵生育的時候了。”

根據2015年國家統計局1%人口抽查,中國目前總和生育率為1.25,大大低於2.1的世代更替水平。國家衛計委方面認為,考慮到漏報等因素,中國的總和生育率應該在1.6左右。

至於備受各方關註的搶生二孩要不要繼續征收社會撫養費問題,征求意見稿中沒有涉及。

前置把關規定擬取消

本來可能被一家單位聘用,因為超生最後被取消了資格;本來可以辦理隨遷入戶,因為超生被最後否決。類似這些在全國普遍存在的案例有望在深圳率先消失。

征求意見稿取消了大部分計劃生育前置把關規定。深圳市在修訂說明中稱,征求意見稿對原有嚴格的計生把關規定進行了梳理,順應國家政策的變化取消了不合時宜的前置把關規定: 一是取消隨遷入戶的計生把關;二是取消人社部門、公安部門辦理已生育兩個以內子女人員的調動、錄(聘)用手續時,查驗計生證明的相關規定;三是取消住建部門辦理租售保障性住房時查驗計生證明的相關規定。

按照此前的規定,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相關部門將不予辦理相關的入戶、聘用或租售房等事項。也就是說,在新《條例》實施後,出生入戶、就業等群眾生活的重要事項將在深圳率先與計劃生育證明脫鉤。

原新認為,取消計生前置條件符合全面依法計生的要求。過去把計生跟落戶、教育掛鉤,在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這種做法已經不適應新的形勢,理應取消。
值得註意的是,征求意見稿對第三孩以上的超生人員依然做出了計生前置把關規定。公安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已生育、已懷孕第三孩以上人員調動、錄(聘)用手續時,應當核查申請人的《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公立學校辦理流動人口子女新生入學、轉學手續時,應當核查其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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