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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集團搞競爭 左丁山


2010-12-21  AD




 

與地產S傾完 偈,得到啟發,就是經濟學概念好有用,在沒有中央規劃、指令的經濟體系,企業行為是可以預測的,法規對經濟行為的影響也是可以預測的,只有那些相信精英思 想可以改變市場的左傾人士,才會以為競爭法可以增加效益,最低工資可以保護低技術勞工,以及最高工時可以增加就業。大家可曾留意到,自從有咗地監局監管地 產代理業,代理要考牌、每年進修之後,香港嘅地產代理業務愈來愈集中於中原、美聯兩大代理集團?連地產發展商推銷新樓,都要與兩大集團拍膊頭。如果話香港 新樓係求過於供嘅話,九七前咪一樣?但九七前,新樓樓盤發售,往往見到排隊黨,賣樓唔使倚靠地產代理;依家呢,有三個因素相同:負利率,供應少,遊資多, 故此樓價上升,炒風熾熱,但是今天新樓盤發售,排隊黨不見了,站在街上向行人包圍嘅,就係地產代理,做乜發展商賣新樓要畀代理佣金,自願賺少啲?一個顯然 嘅答案就係兩大代理集團雄霸市場,掌握大量炒家,換樓客,新買家嘅名單,有能力幫助發展商銷貨,而且九七前係冇地監局,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地產代理業 嘅。地監局懷着好心好意進場,為地產代理業樹立高門檻,增加entry barrier,於是地產代理嘅競爭反為少咗,明益中、美兩大集團。

監 管當局、立法會議員一定以為上述言論只係「市場原教條主義」,不用理會,故此有議員話如果競爭法不獲立法會通過,一定會「反枱」。「反枱」唔知係乜嘢意 思,大概係發動上街示威啩,不過最低工資有工人覺得息息相關,為立法上街義不容辭,但誰人會為競爭法上街?一時諗唔通。實際上,競爭法點樣會增加地產代理 業嘅競爭呢?如何打破中、美兩大集團半壟斷局面呢?都係施老闆最聰明,中原買入利嘉閣之後,不再收購,只追求Organic growth(內部增長),中原經紀與利嘉閣經紀雖然有同一老闆,但爭生意爭到打交,內部已有激烈競爭,競爭法怎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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