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這個詞給我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不應該被不規範的行為玷汙。”7月10日,吳曉靈在第一屆中國金融科技大會2016上如此表示。
吳曉靈認為,今年是互聯網金融的整頓之年、監管之年。無論是互聯網金融還是金融科技(fintech),其本質是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並沒有改變金融業務的本質。
吳曉靈稱,應該區分金融活動與“為金融服務的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管原則,如果是金融活動,對於資金中介、信用中介,必須進行有牌照管理。但是圍繞著金融活動有很多金融服務,這兩類金融活動應該有不同的監管規則。
如何區分監管?
根據《2015中國網絡借貸行業藍皮書》,P2P網貸行業發展至今,累計曝出1263家問題平臺,其中2015年網貸行業共曝出896家問題平臺,占歷史累計數量的70.94%,是2014年的3.26倍。
近階段,隨著央行主導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在全國範圍內陸續展開,2016年互聯網金融企業迎來監管寒冬。
吳曉靈認為,對於資金中介,互聯網技術的應用不會改變資金中介“保本保息”的資產池其實是存款,這一風險特征。只要是“保本保息”,他就做了債權債務的轉換,本質就是存款,為了對存款人負責,必須有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
監管當局在整頓非法金融時,打擊非法集資是最核心的部分。打擊非法吸收存款,對資金中介必須納入監管。
對於信用中介而言,吳曉靈也明確,如果互聯網金融做信用中介,推薦的產品不能保證信息的充分、真實、完備披露的話,對投資者也有影響。因而,對於這種信用中介也需要牌照管理。
吳曉靈進一步表示,在互聯網金融監管過程中,應該區分金融活動與“為金融服務的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管原則,如果是金融活動,對於資金中介、信用中介,必須進行有牌照管理;但是圍繞著金融活動有很多金融服務,這兩類金融活動應該有不同的監管規則。
此外吳曉靈還對近期火熱的“區快鏈金融”做出界定,她認為,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運用不會顛覆金融的本質,貨幣的數字化或數字化貨幣必須根植於交易和投融資的需求,因而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貨幣會面臨中央銀行制度同樣的問題。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運用可能不是貨幣創造而是價值傳輸與公共賬簿。
征信行業將面臨沖擊
吳曉靈指出,隨著互聯網金融發展中大數據的應用,要關註公民數據信息保護與數據財產保護。
2016年4月,歐盟公布了《歐盟數據保護一般條例》取代1995年生效的《數據保護命令》。其中指出,數據主體的權利包括:透明、告知權、可獲得權、修正權與被遺忘權、異議權、拒絕自動征像權、權利受損情況。
對於自動畫像權與社會征信,備受互聯網金融征信關註。根據《歐盟數據保護一般條例》,所謂自動畫像權,即任何通過自動化方式處理個人數據的活動,該活動服務於評估個人的特定方面,或者專門分析預測個人特定方面,包括工作表現、經濟狀況、位置、健康狀況、個人偏好、可信賴程度等。
顯然,根據歐盟數據保護條例,每個個體都有拒絕自動畫像等權利,這會提高大批以個人畫像技術為核心競爭力的金融企業的放貸與風控系統。“拒絕自動畫像未來可能對我們的征信提出一定挑戰。”吳曉靈說。
吳曉靈指出,金融機構和征信機構可以查詢與客戶經濟活動相關的個人信息,比如往來賬戶信息、水電費、公積金等繳費、電子商務等信息,這些數據等所有權包括了拒絕自動畫像權和數據可攜帶權,這兩個權限與征信成本有很大關系。
吳曉靈還稱,目前《網絡安全法》二審稿正在進行征求意見,據她透露,根據二審稿,網絡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對收集的用戶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使用公民個人信息應該公開收集。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損毀其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但是經過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複制的除外。
吳曉靈稱,該法一旦通過,當前國內互聯網金融征信領域,批量買賣個人在網絡上的服務信息將會受到一定限制。征信應遵循權益保護原則,防止、制止未經本人授權、強制授權、一次性終身授權等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