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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至25%之後 寶能 “高姿態”喊話萬科管理層

寶能系已深諳“沒有實力就沒有發言權”的道理。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在今天午間萬科A發布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的第十節“其他重大事項”中對萬科現有管理層團隊有相當大的“著墨”。在增持萬科股份至25%之後,就這部分內容來看,寶能試圖展現出一種“高姿態”,來打消各方對其的疑慮。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寶能系的部分內容,繼續沿用了之前回複深交所函中的表態口徑,“認同萬科股票的長期投資價值,認可萬科的品牌與管理,懷著與上市公司董監事及全體管理人員共同維護和繼續發展萬科品牌的願望,投資萬科並持有萬科股票。”同時,寶能系將自己的角色定位為“做萬科長期的戰略財務投資人”,並稱其利益與“萬科全體股東包括萬科其他重要股東、中小股東和萬科事業合夥人計劃利益訴求高度一致”,也認同“目前公司管理層在公司日常經營中的表現和業績”。

在這部分內容中不難發現,寶能系非常“在意”萬科的事業合夥人計劃,主動提及到“萬科事業合夥人計劃已經持有一定比例的萬科股票,已經成為了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東,在萬科擁有巨大實質權益和利益”;“相信參加萬科事業合夥人計劃的忠實、勤勉的公司重要管理層人員,不會因為前期提案產生不穩定,不會使萬科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受到實質影響”等內容。

除此之外,寶能系還借此直接“釋放善意”,即表示“尊重且看好萬科的管理團隊,對萬科管理層保留了期待,歡迎並真誠希望管理層中的優秀者繼續留任萬科。”

而對於之前爭議頗大的“罷免全體董事會”的提案,寶能將其解釋為“是為了給全體股東一次依據《公司法》、萬科公司章程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重新提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董監事的機會,以能夠讓董事會、監事會均衡代表股東的利益。”並認為其“本意”是希望通過“糾正本屆董事會、監事會偏離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行為,把萬科的經營管理活動規範到上市公司法律框架下,以接受全體股東的正常監督,進而推動其長遠的規範運作和健康發展,真正成為我國資本市場規範化的企業標桿。” 

不過,第一財經記者也註意到,寶能系雖然展示了其“高姿態”,但並未放棄其對萬科董事會、監事會的改組訴求,其仍“希望能夠通過前期提案以及後繼進程,推動萬科董事會與監事會的合理改組,通過全體股東的充分協商和決策選出能夠為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董事會和監事會……不排斥各種可供選擇的合理建議,抱著最大的善意和開放的態度, 依法合規在滿足上市公司治理框架內與各方達成最終解決方案。”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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