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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金如何買買買?

前有“寶萬之爭”中的一大主角前海人壽,後有“橫掃”廣發銀行股權的中國人壽。一時間,保險資金成為了資本市場上最炙手可熱的買家。

然而,和前海人壽在萬科的股權收購中所常用的萬能險資金不同,根據公告,中國人壽此次追加廣發銀行股權用的全部都是“自有資金”。

自有資金、萬能險,保險公司到底有多少種資金可以用以出手“買買買”呢?

資金來源大不同

從目前大多數國內保險公司的盈利結構來看,保險投資收益已經成為決定保險公司當年凈利潤的一大重要因素。作為支撐保險公司運營的“雙輪”之一,保險公司的賬簿上有哪些是可以用來投資的呢?

事實上,歸納起來,保險的投資資金來源可以分為自有資金、保險準備金以及其他資金。

根據2014年保監會發布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金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以本外幣計價的資本金、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各項準備金及其他資金。

而其中,資本金、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等所有者權益類的資金即為自有資金,是按財務制度規定企業可支配的各種自有資金。

保險準備金則指的是保險人為履行其承擔的保險責任或應付未來發生的賠款,從所收的保險費或資產中提留的一項基金,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等。

通過重大風險測試的保費收入都要按照要求計提保險準備金,而各種產品的保險準備金賬戶通常來說也是保險公司最重要的投資資金來源。

而其他資金,如借入資金及其他融入資金等,也是保險投資的資金來源。

從一些公司被舉牌或者被收購股權的公開信息來看,保險公司在每次收購股權時選擇的資金來源性質也有所不同。

例如,7月4日獲批的中國人壽(601628.SH;02628.HK)增持廣發銀行股份中,中國人壽表示支付對價的資金來源均來自公司自有資金;而在去年12月中國人壽認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33.419億股的近130億元,則以保險責任準備金撥付。

有時,保險公司在同一標的上也會使用多個來源的資金。根據南玻A(000012.SZ)一季報顯示,在其十大股東中,既有前海人壽的自有資金賬戶,也有其萬能險產品賬戶。

資產配置的“講究”

那這三種資金來源在投資時有何不同的講究?

一名大型保險資管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資產配置有兩個主要影響因素,一個是資金屬性和風險收益要求,一個是監管要求。”

從監管方面來說,大部分情況這幾種資金來源沒有監管上的區別,但根據上述《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不得使用各項準備金購置自用不動產或者從事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

“在‘控制’類投資方面,只能用自有資金。”上述高管表示。這就意味著,在購置自用不動產和購買股份達到控制目的方面,準備金無法使用,這對資本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的“野心”無疑造成不小的障礙。

而在資金屬性和風險收益要求方面,不僅自有資金和保險準備金兩者不同,保險準備金也因各險種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保險公司的自有資金,除了投資相關機構的股本外,主要是滿足償付能力的要求,所以在流動性方面有要求,總體上屬於低風險低收益要求。保險準備金方面,萬能險是設‘單獨賬戶’,投連險設‘獨立賬戶’,分紅險等設‘普通賬戶’,單獨賬戶和普通賬戶一樣,有本金和最低收益的保障,所以需要滿足保監會的大類資產配置的要求。獨立賬戶,除了遵循產品契約中有關投資的約定外,還要遵守保監會有關流動性、集中度等的規定。”上述高管表示。

而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從2012年開始,保監會本著“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監管思路,逐步放寬了保險資產投資品種和比例。

根據2014年的《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保險公司投資資產被劃分為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和其他金融資產等五大類資產。

和過去針對具體品種設定投資比例不同,保監會此次主要針對保險公司配置大類資產多層次制定保險資金運用上限比例。例如,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且重大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凈資產;投資不動產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境外投資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等。

而在後端,保監會通過“償二代”來讓保險公司自發調整投資策略。“在‘償二代’下,一些原來在產品結構和投資上比較激進的中小險企會受到資本金方面的極大壓力,所以要麽就不停‘充血’,要麽就調整策略。”一名壽險公司總經理對本報記者表示。

同時,2015年底保監會出臺《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保險公司資產配置審慎性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一些風格較為激進的保險公司提交壓力測試報告。

另外,在信息披露方面,保監會的要求也愈加嚴格。今年5月,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4號:大額未上市股權和大額不動產投資》,要求直接投資境內外單一未上市企業股權金額累計超過30億元以及直接投資境內不動產和以物權方式投資境外的單項不動產金額累計超過50億元人民幣的保險公司需要披露資金來源、投資比例、關聯企業等一系列信息。

萬能險是怎麽“玩”的?

在所有保險產品中,萬能險從去年至今可謂出盡風頭。它背後如何運作、是否具有表決權等,都是市場廣泛討論的焦點。

根據保監會的定義,萬能險是包含投資和保障兩大功能的人身險產品,投保人將保費交到保險公司後會分別進入兩個賬戶,一部分進入風險保障賬戶用於保障,另一部分進入投資賬戶用於投資。其中,保障額度和投資額度的設置主動權在投保人手中,可根據不同時期的需求進行調節,投資賬戶的資金由保險公司代為投資,投資利益上不封頂,下設最低保障利率。

進入風險保障的風險保費,計入保險公司的原保險保費收入,需要按照要求對其計提保險準備金,而進入投資賬戶的部分,則計入“保戶儲金及投資款”這個科目。兩者同屬於保險公司資產負債表的負債項。

根據2015年2月開始實施的《萬能保險精算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根據萬能單獨賬戶資產的實際投資狀況確定結算利率。在同一萬能單獨賬戶管理的保單,應采用同一結算利率。不同的結算利率的萬能保單應在不同的萬能單獨賬戶中管理。

據一名大型壽險公司資產配置人員對本報記者表示,在他們公司,按照監管要求,萬能險是根據結算利率來分賬戶的,也就是說,萬能險最終呈現的投資賬戶並非能夠和產品一一對應起來。每個賬戶中加權平均算出久期均值,然後根據這個久期均值來進行資產負債匹配。其中一部分自然進入股市,例如南玻A十大股東中的“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萬能型保險產品”即是如此。

那這樣的一個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投票權呢?

“萬能險我理解是有表決權的。”上述保險資管公司高管表示,他認為,從萬能險的性質來看,和基金產品的“表外”不同,萬能險最後不管是進入準備金還是儲金和投資款,均為保險公司的“表內”項目,其保費均形成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的負債,即使是被市場認為的投資型產品,萬能險也基本會承擔身故或全殘的保險責任,且不以投資方面的盈利或虧損而改變其保險責任。所以,從根本上來說,萬能險產品也是保險產品的一種,保險公司是通過萬能險資金所持股份的所有人,具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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