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版”的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爐,該省明確將進一步減少高考加分項目。有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已有20余省份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大多數省份都有針對高考加分政策的相關規定。
這是對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的具體落實。去年,全國性加分項縮減至5項以內,13個省份已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隨著意見的落實,取消國家和地方獎勵性質加分是大勢所趨。而高考改革要進一步關註取消高考加分後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取消高考加分,無疑有助於推進高考公平,消除因高考加分帶來的高考加分造假和高考加分腐敗現象。但在取消加分後,如何關註學生的個性、特長、綜合素質發展,將是高考改革必須解決的另一個問題。
雖然以前的高考加分有異化為“加分教育”的趨勢——為獲得加分而去培訓特長——但是,還是要關註到部分本身有特長的學生。取消高考加分以後,按照高考改革方案,將主要通過自主招生和綜合素質評價來引導學生發展個性、特長、綜合素質。其中,自主招生主要是90所學校的5%自主招生,主要針對的是獲得國家、省級以上競賽獎項的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名額在2.5萬名左右,只占高考總人數的0.3%不到。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對每個學生都進行綜合素質評價,並把綜合素質評價納入高考,就顯得十分重要。
國家高考改革方案,提到未來的高考錄取是兩依據一參考,兩個依據是指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一參考就是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這已經考慮到發揮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作用,問題在於,將怎麽參考?如果高考錄取就按學生高考分數排序,結合學生誌願投檔錄取,能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空間極為有限,最多在考生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這還需要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客觀,能體現出學生的個性、特色,如果高中覺得綜合素質評價沒多大價值,隨意對待,那高校就更不可能參考綜合素質了。
更重要的是,如果高考按總分錄取的模式不變,基礎教育就很難扭轉應試教育模式,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從何而來?對於教育部門要求學校重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有的學校消極應對,而且,家長也對推進綜合素質評價並不支持,質疑這是增加學生負擔:學生已經這麽累了,還要去參加社會實踐、社團活動、公益服務,不是讓他們更累嗎?
要讓學校、家庭和學生都重視綜合素質發展,只有深入推進自主招生改革。一方面,只有高校進行自主招生,才能破除教招考一體化格局,引導高中擺脫應試教育,每所高中才不會圍著高考分數辦學,而是探索學校的辦學個性、特色,只有學校辦學有特色,才能培養更多有個性的學生。另一方面,只有在自主招生中,才能關註學生除分數之外的其他素質,目前實行的5%自主招生和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錄取改革,一定程度打破分數一元標準,但還遠遠不夠,由於參加高校較少,名額不多,而且還和高考統一錄取嫁接在一起,統一填報誌願,對基礎教育所產生的影響有限。我國應該在目前5%自主招生和三位一體招生基礎上,加大自主招生改革的力度。
美國大學在進行招生時,就是把對學生的“加分”納入多元評價體系,比如,美國名校錄取學生通常有16大指標,包括SAT統一測試成績、大學面試考察、中學學業表現、中學特長、地方教育因素、家庭教育因素等。與我國以前的高考加分項目對比,就是把加分納入多元評價由各校根據自身辦學特點選擇相應指標評價學生。
可以想見,對此建議,一些人士又會質疑擴大學校自主招生權會滋生招生腐敗。對於自主招生可能滋生的腐敗,筆者認為不能以不改革的方式“回避”,而應該以改革的思路來化解。
要提高我國高等教育質量,自主辦學是必由之路,不能因為擔心高校用不好自主權,就一直不讓高校自主辦學。在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過程中,我國完全可以借鑒英美等國家的做法,在高校內完善以教育和學術為本的現代治理,組建獨立的招生委員會,公開透明地進行自主招生。
另外,自主招生本來就是促進高校轉變理念,完善學校治理的機制——自主招生的本質是擴大學生選擇權,讓一名學生能拿到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選擇大學,簡單地說,是由現在學校“朝南坐”選學生,變為學校和學生雙向選擇。這種雙向選擇機制,可在高考成績公布後實施,學生拿著成績去申請大學,大學獨立進行評價錄取,不再由教育考試部門投檔,不再限定學生只能拿到一校錄取通知書。如此一來,將讓大學形成競爭意識,且用學校的辦學質量和聲譽去吸引學生,而不像現在,學生只能拿到一張錄取通知書,學校吸引學生的手段,只有高考錄取優惠(5%自主招生和三位一體錄取都是如此),而且在把學生招進學校後,學校又不重視人才培養,這和美國大學入學時學生可自由申請選擇學校、入學後還可自由轉學轉專業完全不同。
只有以擴大學生選擇權為核心,設計並推進學生多次選擇,學校多次多元錄取的自主招生改革,我國基礎教育才會呈現多元教育、個性教育,真正重視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
(作者系上海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