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廣東在全國首先完成修訂計生條例 元旦前“搶生”被確定違法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2/4733081.html

廣東在全國首先完成修訂計生條例 元旦前“搶生”被確定違法

一財網 王羚 2015-12-30 22:32:00

對於最受關註的搶生界定問題,廣東省衛計委有關負責人30日下午向媒體表示,新條例實施前搶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規屬違法行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已經作出處理的不再改變;對尚未作出處理的,由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廣東省率先完成計生條例修訂,根據新的條例,2016年1月1日前搶生二孩屬於違法行為。

30日,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全票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下稱《條例》)。這是全國第一個完成條例修訂的省份。該條例將於2016年1月1日起與新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條例》同時確定了婚育假期的具體調整。

搶生違法

對於最受關註的搶生界定問題,廣東省衛計委有關負責人30日下午向媒體表示,新條例實施前搶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規屬違法行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已經作出處理的不再改變;對尚未作出處理的,由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前,湖南省曾經在五中全會公布放開全面兩孩後宣布,10月29日後至《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完成之間非獨夫妻所生的二孩將不做處罰。當時,這一表態引起了很大反響。衛計委立刻提出要求各地“不能自行其是”。

從廣東衛計委的表態看,對於搶生的界定還是比較嚴格的。因為在單獨二孩政策實施時,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出生的單獨二孩後來有不少省份給予了寬松處理,未進行處罰或是僅作象征性處罰。

廣東省衛計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後,廣東省生育水平會有所提高,但可以穩定在適度低生育水平。其中,戶籍人口總和生育率將從2016年的1.61上升至2018年的1.96,出生人口數量會有所增加,但在可控範圍之內。預測與現行政策相比,2016~2020年戶籍人口每年多出生15萬~18萬;2018年可能達到峰值27萬左右,之後逐年遞減。

產假調整

另一個民眾關註的熱點問題——婚育假期也在《條例》中得到明確。根據《條例》,13天的晚婚假取消。至於產假,原來的15天晚育假取消;原來35天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也就是說,對於一部分女性來說,產假其實是縮短了的。

具體來說,過去,廣東女性的產假一般為《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確定的98天基本產假,加上35天獨生子女假,再加上15天晚育假,總數在148天。調整後,總數為98天基本產假加上30天獎勵假,總數為128天。但是對於此前不享受獨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媽媽,產假則增加了30天。

值得註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規再生育的,不管是第一胎、第二胎還是多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樣的產假。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獨生獎勵繼續發

《條例》還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實行計劃生育的,繼續享受各項獎勵扶助和優先優惠政策,比如新條例實施前的獨生子女父母,且終生只生一個子女的,退休時可享受獎勵待遇。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夫妻,如果在新條例之後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繼續給予獎勵。但此前已經享受的待遇不用退還。

對新條例實施之後,即2016年1月1日後生育一個子女且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

此外,過去令育齡婦女頭疼的強制性上環、結紮、查環查孕等將不存在。《條例》刪除了此前關於上環、結紮和查環查孕的有關規定,修改為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孕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

準生證變生育登記

準生證辦理曾經是群眾意見較大的一項工作。尤其是夫妻雙方在不同省市的,往往要奔波很多次,花費很長時間才能辦好。根據《條例》,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只要辦理生育登記就可以。但是,生育三個或以上孩子,仍需要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廣東省衛計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具體的生育登記和審批辦法正在抓緊制定,爭取盡快出臺。但這不會影響群眾的權益,在辦法出臺後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即可。

本次《條例》修訂的一個重大改革是,取消了收養子女對生育行為的影響,規定生育了一個孩子後又收養一個孩子的,還可以再生育一胎。

至於再婚和子女病殘等情況,由於生育情況比較複雜,廣東省衛計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需要進一步論證,待國家出臺指導意見和深入研究後再予具體規定。

編輯:任紹敏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79787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