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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


有天去開會撞見TY,就是那個曾經因為口多而被Philip揍腫了嘴的banker。這傢伙口多的個性非但沒改,反而變本加厲。他一見Eric即抓住他的手臂雀躍地說:「老兄!聽說你在北京的KTV遺失了BlackBerry,幸得艷女專程把黑莓給你送回酒店呀!準是你平日經常幫襯,人家對熟客自然特別關照嘛,呵呵呵呵──」

Eric尷尬又生氣,狠狠瞪了我一眼。瞪著我有什麼用?又不是我傳開去的,我才不會這麼無聊。你區區一個律師行合夥人搞女人有什麼值得討論?你以為自己是特首候選人?而且那不過是一個KTV的小姐罷了,有報章說唐英年的「婚外情傳最少有四女角」,政務助理、銀行界女子,就連替他訂購紅酒的女子都可以撻著,傳媒還說他有私生子,不知這些傳聞是否屬實。如果他的治港能力跟他的性能力一樣強勁,香港就有救了。

唐英年指這些新聞「富娛樂性」,於是我以為他被傳媒老屈,那未免太可憐了,怎料唐太承認「已過去了,亦已放低」!婚外情既是已發生的事實,那唐英年所說的「富娛樂性」難道指他本人?做錯事推老婆出來作擋箭牌,發一份含含糊糊的聲明讓記者天天跑去問袁莎妮是否當了「小三」,遇上這種龜縮小男人也夠倒楣了吧。「過去在個人感情上曾經有過缺失」──唐英年這份聲明令大家的想像空間進一進擴大,於是傳媒蜂擁去問袁莎妮是否婚外情的女角。是男人的話,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從來不見何厚鏵或克林頓推老婆出來擋。要發聲明的話,就應該清楚寫明與袁莎妮無關,無論事實上是否有關,自己闖的禍不要讓女人代你承擔。
TY誤以為我和Philip拍拖,一直對被我「男朋友」揍了一拳的事懷恨在心,自然也視我為眼中釘,在工作上碰面的話便處處針對我,平日遇上也絕不放過任何一個出口傷人的機會。這天他盡情嘲笑Eric之後,又轉為向我發動攻擊,在我面前揚著一部BlackBerry陰陰嘴笑說:「Daisy,如果你和BlackBerry一同掉進海裡,你認為Philip會救誰?」

我一怔,但裝成若無其事的樣子,盡量不讓臉上浮起任何表情,我Daisy絕對不會讓這傢伙的奸計得逞。可是我確實很想知道Philip會救我還是BlackBerry,因為他早已跟Eric和許多中環人一樣中了「黑莓毒」,坐車打電郵、吃飯打電郵、過馬路打電郵,黑莓五分鐘沒「震」過,他們的手腳便不知往哪裡放,十分鐘沒「震」過的話他們便開始發狂,歇斯底里地致電秘書和IT同事要求處理。這樣看來,Philip會否選擇救黑莓而不救我呢……我會不會連一部機器也比不上呢……想到這裡不禁忐忑起來,但要是開口問Philip又好像太過「港女」,於是我決定採取「曲線探路」的策略。

我致電Philip先聊一點公事,然後by the way試探道:「你有沒有聽過Eric遺失黑莓那件事?」

「有呀,不是你講出來的嗎?」Philip問。

我無話可說,這回真是非常冤枉,但這種芝麻小事也無謂澄清,還是盡快回到重點吧。

Eric沒有BlackBerry簡直活不下去呢。」我說得小心翼翼,卻不忘保持輕鬆的語調。「假如Eric的老婆和BlackBerry一起掉進海裡,我肯定他會撲過去救BlackBerry,然後補上一句:『我老婆會游水,黑莓不會!』他老婆一定好心酸呢。但這畢竟只是女性角度,hey Philip,你認為一個男人面對老婆和黑莓一起掉進海裡的難題會去救誰?」

「好無聊的問題。」Philip稱。

「我不覺得無聊。」我拚命忍住不發火。

Jesus!答案不是太明顯了嗎?」他沒好氣的說。「我當然不會救BlackBerry呀!」我心中一喜,心想這小子不愧為我的Plan A。然後他續說:「我會叫老婆游過去替我拾回黑莓,但這東西濕了水可能馬上壞掉……

「你居然擔心一部機器會否壞掉!你難道不關心老婆的安全嗎?」我火冒三丈,顧不得這麼多直向他罵道。

「對了!」Philip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麼似的說。「娶老婆還是娶個會游泳的比較著數,你在DGS的時候是不是學校泳隊?Every DGS girl can swim。」

那是向我求婚嗎?Just kidding。我王迪詩還未至於desperate到這個地步,為了想嫁人而在大海裡冒死為男人拾一部BlackBerry。看到了吧,天下男人都是這樣,有什麼麻煩事就要女人替他解決,幫他收拾殘局。問題解決過後,他們會感激你嗎?I don’t think so

                           

股市如坐過山車,經常大起大落。我們律師手頭的IPO項目也不知有多少能如期上市,我所認識的bankers都私下看淡,對著客戶大吹大擂又是另一回事。看來今年大有可能會提早收爐。早陣子市況暢旺的時候一星期工作七天,「公眾假期」跟我從未有過半點關係。如今似乎是時候清掉累積下來的假期了,待會下班要去買旅遊雜誌。

由於市況不佳,最近連獵頭公司的agent也沒再打電話來。數月前我幾乎天天收到他們的電話,說某某律師行正積極擴充,某某律師行可以給你很高人工。無他,像我這種高不成低不就的律師最渴市,只要人不是太笨,在國際律師行擁有數年經驗的律師在一單deal裡是最有建樹的,難道靠Eric那樣得把口到處吹水的合夥人?

Agent常常來電也很煩人。不同獵頭公司說的都是重重複複的話,一般都不肯透露招聘的公司名字,堅持約我出來見面才肯透露,神神秘秘,裝成很認真地親身跟你面談過後,分析了你的事業背景和理想抱負再建議你到哪兒大展拳腳。我這人還是比較喜歡開門見山,薪酬合適的話不妨聊聊,錢少免問。再要考慮的就是公司的前景和團隊狀況,若請我回去只得我一人辦事,天天做得像一頭狗,給我多多錢都恐怕沒命享用吧。

今年有New York firm要開展香港業務,做IPO的律師最為搶手。New York firm肯花錢,以大量鈔票招兵買馬,但這個世界又哪有如此著數的事?給你的薪水一定要你嘔出十倍的勞力,施展渾身解數為公司賣命。我雖然貪錢,卻也非常怕死,賺了錢回來也得確保自己有一定的壽命去花錢。

Agent說某law firm看了我的CV很感興趣,千方百計游說我跟他們的合夥人見個面,給我安排到美國會一邊吃飯一邊interview。我心想,美國會到處都是行家,分分鐘碰見Eric或我公司的「女皇」。難道agent想裝我彈弓,故意讓我在公開場合給行家撞見,做成「王迪詩過檔」的假象,焗我跳槽?「去美國會也太危險了吧。」我跟agent說。「How about Bankers Club?」她說。那還不是一樣?她問我想去哪,我說去太平館吧,可以一邊吃瑞士雞翼一邊談談律師行的發展大計,我王迪詩將會成為香港歷史上第一個在太平館見工的律師。

Agent當然睬我都傻,替我安排到美國會吃飯見面,沒想到竟給他撞見……(待續)(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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