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兩孩政策放開後,一對夫妻將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可對離異後再婚的群體,孩子這筆賬怎麽算呢?
11月8日,400多位再婚人士聯名簽名的請願書被寄給全國婦聯、國家衛計委、國務院法制辦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這些再婚人士呼籲,在全面兩孩政策放開後,相關部門能夠完善再婚生育政策,讓再婚夫妻擁有公平生育權。
北京女教師王賀莉正在為能合法生育自己的孩子奔走。她本人雖然是初婚,也從來沒有生育過,但是丈夫跟前妻離婚後擁有兩個雙胞胎兒子的撫養權。按照北京的規定,她和丈夫已經擁有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不可以再生育。
根據民政部的年度統計,中國離婚率自2004年以來連續11年增加,2013年離婚夫妻為350萬對,2014年為363.7萬對。隨著離婚家庭的增多,其再生育問題越來越受到關註。
但是由於再婚夫妻的生育問題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沒有涉及,而是各省根據不同情況作規定,因而不同省份之間有很大不同。今年五月份引起關註的貴州女教師再生育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女教師覃誼跟丈夫再婚前各自在原來的婚姻里有一個孩子。根據覃誼戶口所在地安徽的規定,她可以跟丈夫再生育一個孩子。但是根據貴州的規定,她不能再生育了。因此,她雖然拿到了戶口所在地安徽的準生證,卻被工作所在地貴州勒令要麽引產,要麽辭職。
此後,貴州省衛生計生委對此回應稱,已向荔波縣衛生計生部門了解核實有關情況,同時與安徽省衛生計生委進行了溝通。貴州省衛生計生委認為,覃誼生育行為可適用《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荔波縣教育局與衛計局聯合下發的要求覃誼終止妊娠的通知無效。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調查,目前安徽省、吉林省、雲南省、河北省、浙江省等省對再婚生育的規定比較人性化,將“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不適用於複婚夫妻)”列入了申請再生育的審批範圍。但更多省份,包括北京、廣西等地,規定相對要嚴苛一些。
再婚人士李幽幽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將撫養權與再生育權掛鉤很不合理,這樣,擁有撫養權的一方往往很難再婚,即使再婚,因為已有一個或兩個孩子,對於新家庭的再生育也帶來很大影響。
根據統計,再婚家庭的離婚概率大約在60%,總體高於初婚家庭。李幽幽介紹,其中一個原因是再婚家庭往往缺乏共同的孩子,婚姻中缺乏信任與理解,再次面臨解體。更需要關註的是,再婚夫妻養老將面臨更嚴峻的形勢,很多前任子女既要承擔親生父母的養老,又要承擔父母新配偶的養老,壓力大,矛盾多。
鑒於此,再婚人士呼籲,在全面兩孩政策即將通過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背景下,請有關部門統一完善對再婚群體的生育政策,使再婚群體能夠得到公平的生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