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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池抽空 紫金矿业渗漏事件真相未露水面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00714/1105518.shtml


 紫金矿业(601899,SH;02899,HK)铜矿湿法厂废水渗漏事件绝非一纸公告所能言尽。尽管公司在7月12日晚间对事件进行了澄清,但有投资 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紫金矿业此次污染事件仍有太多疑点。
紫金矿业深圳投资者张俊杰(化名)认为,公司方面至少还存在4个疑点需要 向投资者解释清楚:第一,公司和当地政府部门为何在污染事件9天后才公布?第二,公司排出的废水有毒无毒?第三,到底此次事件导致多少鱼死亡?第四,除赔 偿外,紫金矿业还应受到哪些行政处罚?
“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起码要准确、及时,而紫金矿业却没能做到这两点。”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 伙人张远忠表示。
疑点一:信息披露为何滞后?
受污染事件影响,7月12日紫金矿业A股、H股双双停牌,13日复牌后A股H股均大跌, 成交也异常放大。截至收盘,A股跌3.68%,收于5.76元,成交5.38亿元人民币;H股大跌12.19%,收于4.90港元,成交10.82亿港 元。
“这种事情(渗漏事件)明显会影响股价,但为什么直到昨天才公告?”紫金矿业深圳投资者张俊杰愤怒地质疑,“公司信息披露明显违规了。”
记者在查阅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后发现,上市公司发生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且可能对其股票及衍生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自事件发生 之日起两日内及时披露事件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显然,根据7月12日晚间紫金矿业发布的公告,7月3日15:50分,紫金山铜矿 湿法厂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池内酸性含铜污水(主要含铜、硫酸根,无有毒物质)出现渗漏,部分通过地下排水排洪涵洞进入汀江。而截至7月12日上午公司A 股、H股双双停牌时,紫金矿业仍然只字未提是否涉及该厂废水渗漏事件,只称涉及“敏感信息停牌”。对此,紫金矿业宣传部部长邹永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解释称:“信息披露滞后是为了防止当地群众恐慌以及妥善处理污染善后工作。”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于信息披露问题未予以回应。
事实上,本报记 者亲赴事发地点福建上杭县和永定县汀江沿岸调查后发现,当地居民在此前就已对污染事件非常恐慌,并且对于当地政府以及公司迟迟不公开真相颇为不解。
此前有媒体披露,紫金矿业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容易使其环境风险问题得到掩盖。而记者在紫金矿业2009年财报中也发现,目 前紫金矿业有两位高管都曾担任公务员,分别为紫金矿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以及公司监事林新喜,两人均于2009年11月辞去当地公务员职务加入紫金矿业。
疑 点二:排出废水到底有毒无毒?
“除信息披露滞后以外,信息准确性也存在问题。”张俊杰向记者表示,紫金矿业的公告内容与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信 息存在一定不同。
根据紫金矿业发布的公告,公司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内酸性含铜污水出现渗漏,部分进入汀江。然而,在福建上杭县政府召开的 新闻发布会上却透露:初步判断是由于废水池防渗膜垫层异常,导致防渗膜局部破损,废水渗漏到废水池下方的排洪涵洞,流入汀江。经检测,渗漏废水主要为含铜 酸性废水,没有剧毒物质。
细看两种说法,公司说无毒,当地政府说无剧毒,两说法显然有一定差异。对此邹永明回应称实际情况是渗漏废水人体饮用 无毒,但鱼饮用有毒。
“无毒到底是对人体无毒还是鱼无毒,紫金矿业违背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张远忠对记者表示。
然而,邹永明 “人体饮用无毒”的说法也无法让当地居民放心。7月13日,记者在当地调查时发现,当地居民几乎都已经不再饮用自来水,而是到市面上买水喝。
疑点 三:到底毒死了多少鱼?
除上述两点疑问之外,张俊杰还认为,紫金矿业在故意隐瞒投资者相关信息——此次事件到底给公司带来了多大的经济损失?
记者在福建省环保厅官方网站、福建省上杭县政府官方网站以及紫金矿业发布的公告中,均未查找到任何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在官方公文中只是提及,该突发渗 漏事件对上杭县及下游生活用水未产生影响,但下游网箱鱼出现“一定数量死亡,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等概括性的字眼。
记者7月13日分别致电福建 省环保厅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具体数量海洋部门正在统计。
而新华社从当地权威部门获得的初步统计数据是,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就 达到约378万斤。不过这一说法遭到紫金矿业的否认。“我们从上杭县政府得到的数据是58万斤,可能新华社是从民间调查得知的吧。”邹永明对记者透露。
据中金公司分析,假设每斤鱼售价为6元,若有378万斤鱼受到影响,则总赔偿费用将达到近2270万元。此外中金公司还指出,如果紫金山湿法冶炼部分受 到影响的产能在下半年无法复产,则2010年铜的总产量会下降大约6500吨,导致收入降低大约3.69亿元(假设2010年下半年平均铜价为6750美 元/吨)。
昨日有消息称,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和已拿出1亿元应对事件,不过该说法并未得到公司方面的回应。
疑点四:是否还要受到其他 行政处罚?
上杭县政府在通报意外渗漏事件时指出,目前政府已经以6元/斤、12元/斤的价格收购了当地居民的鱼以及鱼苗,费用暂时由政府垫 付;并责令紫金山铜矿立即停产整改。
紫金矿业公告也显示,公司目前已将污水池全部抽空,正全力做好渗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全面整改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是由于环保不达标造成了污染,应当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张远忠表示。
不过记者注意到,紫金矿业在此事件的公 告中,将事件主要原因归咎于“天灾”,而并未提及环保标准。公告称,经省、市专家初步核查,本次渗漏事故原因主要是前阶段持续强降雨,致使溶液池区域内地 下水位迅速抬升,超过污水池底部标高,造成上下压力不平衡,形成剪切作用,导致污水池底垫多处开裂,从而造成污水池渗漏。相关政府部门对事故原因和责任正 在做进一步调查认定。
同时,公告也没有提及是否涉及行政处罚等问题。而上杭县政府对这个问题也一直未回复本报。记者查阅公开信息发现,紫金矿 业曾因造成污染事件而遭到过处罚。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虽然紫金矿业公告将主要原因推至天灾,但紫金矿业集团总裁罗映南13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 却表示,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泄露事故的发生,暴露了紫金山铜矿在施工管理、生产管理和环保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罗映南坦承,相关设施的设计以 及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存在缺陷。事件发生初期,误以为是局部渗漏,对问题的严重性估计不足。
而张远忠律师也认为,无论紫金矿业环保标准是否达 标,公司起码应该具备应对“天灾”的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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