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4日開始,證監會每周五下午都會宣布一批“黑名單”。成功避開的投資者歡欣鼓舞,不幸踩雷的投資者黯然神傷,對股市“累覺不愛”。
50起案件啟動調查、19起取得階段性進展、7起案件移送審理、20余名嫌疑人被限制出境,這是證監會“法網”專項檢查的首份月考成績單。
專項檢查不稀奇,從一開始部署就向社會公開的稽查行動卻很少見。與證監會以往推動的監管檢查相比,當前正在進行的“2015證監法網專項檢查”(下稱“法網”行動),更似是監管層對資本市場典型違法案件的正式“宣戰”——不再被動等待線索,主動出擊劃出監管禁區,一周部署一批,高頻度批量打擊。
“公布就是承諾。部署完了,得有結果。這對證監會而言是很大的挑戰,內部也有很多人反對。”熟悉“法網”行動的監管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目前股市持續上漲,違法行為花樣翻新,等到案件有結果之後再公布跟不上形勢需要,監管層需要及時告訴市場,什麽不能做,紅線在哪里。
稽查局指揮
伴隨IPO註冊制改革,證監會工作重心逐漸從審批向監管轉移。證監會上市部、機構部、私募基金監管部門等分別對所轄領域進行日常監管,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股轉系統以及滬深交易所自律管理。
除上述部門以外,證監系統內部還有一支以稽查隊伍,包括稽查局、稽查總隊、36家證監局、滬深專員辦近800名稽查力量,由稽查局統一指揮,協同合力辦案。
稽查局過去一直位居幕後,負責統一處理各類違法違規線索,組織非正式調查以及重大案件查辦,日常監管發現線索主動移交稽查部門後,稽查人員才出動做進一步的調查。但是,自4月24日開始的“法網”行動中,稽查局從幕後走到臺前,統一指揮稽查力量,同時聯合證監會全系統內多部門協同出擊監管。
相對於近2800家上市公司、2600家新三板企業、12000多家私募機構、近百家公募基金、一百多家證券公司以及大量的期貨公司、咨詢機構等,800人的稽查隊伍捉襟見肘。2014年全年,證監會共對55家機構、416名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罰沒款金額共計4.68億元。
監管層不得不尋找最優的方式來實現“四兩撥千斤”的效果。“法網”行動正是一個嘗試——從被動等待線索,轉變為主動關註社會熱點、分析篩查;從個案打擊轉變為分類批量查處;從稽查局單線行動轉變為全系統協同辦案;從封閉執法,轉變為公開互動執法。
“以前是交易所移交稽查線索,然後稽查部門去查。現在只要是市場關註的熱點,稽查就主動介入調查。”熟悉稽查機制的內部人士對本報表示,先打擊、然後重估規則是否合理,進而完善規則,是當前的主要監管邏輯。
劃定紅線
在過去的一個多月中,證監會通過“法網”行動對4批案件、50起案子、21類行為啟動打擊。上述案件都是當時市場關註度非常高、影響較為惡劣的事件。
4月24日部署的第一批12起案件,涉及全市場影響較大、典型的違法行為,包括並購重組財務造假、以市值管理為名義的操縱市場、複雜內幕交易、機構“老鼠倉”,以及操縱期貨價格等危害較大的行為。
自第二批開始,“遏制類案”的特征開始明確,5月8日啟動調查的10起案件,主要是針對新三板市場最突出的五類行為,包括信披違規、中介失職、濫用規則、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內幕交易以及操縱市場。彼時,正是“中山幫”賬戶對倒交易、“中海陽案”等多個惡劣事件的爆發期。
“法網”行動的第三批,鎖定了非法“坐莊”、市場操縱。在對12起案件進行部署的同時,證監會明確對6類市場操縱行為劃出“紅線”,告訴投資者這些不能做——編題材講故事炒作估價、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操縱股價、以“市值管理”為名上市公司內外聯手操縱股價、通過資管產品進行利益輸送、以“天價”標桿股影響市場估值,以及市場操縱與內幕交易等其他方式並行交織的行為。
最近的一批案件針對“造謠”、“傳謠”,涉及16起編造、傳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案件,在公開宣布行動部署計劃的同時,證監會也明確闡述了5類被禁止的具體行為。
提前公開
從立案調查到最終做出行政處罰決定,至少需要半年時間,甚至更久,對監管層而言,等待最後結果對市場產生警示作用,已然不及。
“正義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基於這樣的考慮,證監會選擇在案件部署之初就向社會披露,同時宣布當下集中打擊的違法行為,明確市場禁區。
截至上周五,50起案件調查正在深入推進,19起案件取得重大進展,期間對證監會20余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采取限制出境措施,7起案件已啟動或即將啟動刑事移送或移交審理處罰程序。
涉案主體有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券商、基金、期貨公司以及部分中介機構。從個人主體來看,既有上述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個人,也有上述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和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除此之外,少數社會個人和散戶炒家,一些傳媒機構因為傳播虛假、誤導性信息也有涉案。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隨著案件調查的推動,證監會還會在適當的時候披露調查進展,同時,“法網”行動短期還不會停止,針對特定領域典型案件的專項打擊還將持續。
“提前向社會公開,對市場主體有警示意義。”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監管層在部署案件的時候雖然沒有全部公開名單,但是肯定已有清楚目標,提前公開稽查進展,宣示現階段重點打擊內容,對沒有違法的市場主體有較大警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