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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加稅提價 政府增收煙民減少吸煙?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5/4617736.html

煙草加稅提價 政府增收煙民減少吸煙?

一財網 馬曉華 2015-05-14 07:37:00

這不是第一次調整煙草稅,此前2009年也提高過一次,但是煙草行業內部消化了,並沒有對煙草零售價格有影響。

如果香煙要漲價了,你會不會減少吸煙?

財政部近日發布消息稱,自5月10日起煙草消費稅上調,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此後,經國務院批準的卷煙提稅順價政策方案公布,決定自5月10日起對國產卷煙和進口卷煙的批發價格、建議零售價格進行調整,要求所有在銷國產卷煙和進口卷煙批發價格均上調6%,所有在銷國產卷煙和進口卷煙的建議零售價格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於10%的原則確定,各省級局(公司)可在國家局確定的建議零售價格基礎上,在確保零售毛利率不低於10%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自主確定本地區卷煙零售指導價格。

這一系列決策對於控煙運動來講,無疑是一件利好之事,但實際效果如何,尚難給出清晰的預期。

6%

“這是六年來的第一次提高煙草稅,雖然空間還不夠,但是畢竟邁開了一小步,希望以後能夠小步快走。”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宜群對本報表示。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煙草生產國和消費國。中國目前擁有3.5億煙民,約占世界煙民總數的27%。同時,中國卷煙的生產和消費也都分別占到世界總量的三分之一。此外,中國非吸煙人群的二手煙暴露率也非常高,2010年中國約有7.4億非吸煙人群受到二手煙的侵害。吸煙給中國帶來了巨大的健康危害,我國每天有超過3000人死於吸煙導致的相關疾病,2005年因煙草死亡人數約120萬。據世界衛生組織預測,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話,到2025年這一指標將達到200萬人。

為了控制煙草,在2003年11月10日,中國政府簽訂加入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2006年1月9日在我國正式生效。根據《公約》,我國莊重承諾:2011年,即《公約》生效5年後,對公眾提供防止接觸煙草煙霧的普遍保護,並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同時,《公約》締約國政府需要通過立法行成規定在公共場所無煙。

但是,盡管控煙呼聲很高,但各種控煙的措施並不是很理想。

“這次提高6%是各種煙草同等幅度提高,且是從量計征。這個幅度是經過研究決定,想一步到位,目前在中國還做不到。效果如何還得看執行以後的情況。”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鄭榕表示。

鄭榕表示,征稅被認為是最有效的控煙手段之一,通過征稅來提高煙草制品價格,可以顯著降低煙草制品消費。稅收和價格手段在控制煙草消費方面的有效性已經被來自世界許多國家的實證研究結果所證明,其中有代表性的經驗性研究結論包括:煙草的絕對價格每提高10%,將使得卷煙的消費減少3%-5%,將使得青少年的吸煙人數降低3.5%-7%;煙草制品價格提高70%,將使全世界由吸煙導致的死亡數量減少四分之一。此外,研究還發現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較低的人群對於煙草價格的變動更為敏感,因而提高煙草制品的價格對於控制和減少這類人群的吸煙率和吸煙量尤其有效。

“目前從理論上粗略估計,一年的煙草稅要增加1300多億。但是對於增收的煙草稅,目前財政部沒有特別說法,只是統收統管。國際上的做法是煙草稅用以民眾的健康,但是中國目前還沒有。”鄭榕表示。

而在吳宜群看來,她更希望能夠把煙草稅或者說增收的煙草稅用以戒煙方面,由於個人戒煙能力有限,可以設立戒煙門診。

2009

“這不是第一次調整煙草稅,此前2009年也提高過一次,但是煙草行業內部消化了,並沒有對煙草零售價格有影響。”吳宜群表示。

2009年中國提高了生產環節的卷煙消費稅稅率,並在批發環節加征了稅率為5%的消費稅,但是此次卷煙消費稅提稅並沒有引起卷煙零售價格的變化,也即在生產環節和批發環節增加的稅收沒有被轉移到下一環節的價格中去。之所以有這樣一種結果,是由我國煙草稅的制度特征-----消費稅的價內稅設計以及煙草專賣體制下的卷煙定價機制所決定的。

在鄭榕的研究中,鄭榕發現,我國卷煙消費稅的價內稅設計和專賣體制下獨特的卷煙定價機制構成了一個精密的系統,在這樣一個系統中,消費稅率的提高會增加卷煙生產商所交納的消費稅額,但消費稅額的增加對生產商而言,與成本費用的增加相似。盡管消費稅率提高會相應提高卷煙的調撥價格,但卻並不必然會提高下遊流通環節的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通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決定卷煙批發價格的關鍵因素是調批差率, 在消費稅率提高進而調撥價也提高的情況下,煙草行業可以通過調低調批差率的方式完全抵消掉消費稅率上調的影響,從而保持批發價和零售價不變。下調調批差率實質上是降低了批發商的利潤率,也就是各地煙草公司在商業流通環節的利潤。

“2009年卷煙消費稅政策調整在當年為中央政府增加了約600億元的消費稅收入。但由於此次卷煙消費稅政策調整並未影響到卷煙的零售價格,所以該政策調整也被認為是中國政府運用‘以稅控煙’政策的一次失敗的嘗試。”鄭榕表示。

雖然2009是一次失敗的調整,但是最終結果還是有一定的變化。對2009年卷煙消費稅調整後的卷煙調查結果表明,盡管2009年後卷煙單品的名義零售價格沒有變化,但在2009年之後的卷煙調查也發現一些五類煙退出了市場。低價煙退出市場主要歸因於2009年卷煙消費稅調整對卷煙稅價比的影響。2009年稅改後,卷煙稅價比最高的是一類煙和二類煙(調撥價7元以上),為54%-56%,稅價比居於第二位的是五類煙,約為50%。三類煙和四類煙的稅價比相對是最輕的,約為45%。

鄭榕介紹稱,五類煙因價格低,無論在生產環節還是商業環節,本來就是利潤空間最小的一類產品。五類煙稅價比的提高進一步減少了煙草公司生產五卷煙的利潤,從而促使煙草公司調整其生產和調撥計劃,減少五類煙的生產量,並相應增加高端和中端價位卷煙的生產。五類煙供給的減少使得市場上零售價3元以下卷煙的可獲取性越來越差。這種變化從控煙角度來看是有積極意義的,因為五類煙市場的萎縮會迫使一部分人轉而購買四類煙。此外,五類卷煙市場份額的萎縮也是使得卷煙的加權平均零售價格由2008年的每包6.64元提高到2011年每包9.62元的一個主要原因。

“2009年卷煙消費稅政策調整盡管對卷煙單品的價格影響不大,但在隨後的幾年中卻很大程度地改變了卷煙的產品供給結構。在壟斷的專賣體制下,單一供給方的產品供給結構的改變又被強制性地傳導到需求市場,從而進一步改變了卷煙的需求市場結構。因此,即便是在消費稅的價內稅設計和專賣體制的卷煙定價機制不變的前提下,只要持續地提高卷煙消費稅稅率,都會將進一步迫使煙草行業改變其產品生產結構,減少低檔卷煙的市場供給。而且,隨著消費稅稅率的提高和每包卷煙中稅占零售價格比重的上升,煙草行業迫於利潤持續下降的壓力,最終會將增加的稅負部分或全部轉移到卷煙的零售價格中去。”鄭榕表示。

編輯:劉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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