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跨省區電力市場探路 有助遠距離合理輸配價格形成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5/4615912.html

跨省區電力市場探路 有助遠距離合理輸配價格形成

一財網 張旭東 2015-05-10 18:17:00

電改的第四個配套文件讓電力交易市場突破了省域範圍。華北電力大學曾鳴教授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跨省區交易能夠逐步理清相關輸配電資產,結合獨立輸配電試點,有利於輸配電價格形成,實現電改方案提出的“管住中間,放開兩頭。”

電改第四個配套文件日前出爐。

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關於完善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提出跨省跨區送電由送電、受電市場主體雙方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原則協商或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確定送受電量、價格,並建立相應的價格調整機制。

這意味著,電力交易市場化突破了省域範圍。華北電力大學曾鳴教授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跨省區交易能夠逐步理清相關輸配電資產,結合獨立輸配電試點,有利於輸配電價格形成,實現電改方案提出的“管住中間,放開兩頭。”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通知》確定,跨省區送電價格實行市場定價,並指出此通知的出臺是為貫徹落實新電改9號文,完善電價形成機制,推進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範圍優化配置。

按照《通知》,國家已核定的跨省跨區電能交易送電價格,送受電雙方可重新協商並按照協商確定的價格執行,協商結果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送受電雙方經協商後確實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建議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協調。

事實上,跨省區電能交易原國家電監會就推動過。

原國家電監會2012年底公布《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基本規則》,提出要打破電網的“掛牌交易”,通過優先清潔能源交易、調整合同等方式保證電能交易的市場化。但原電監會當時也發現,跨省區交易價格不能準確反映不同時段的電力價值和資源稀缺程度。跨省交易輸電收費環節多、綜合輸電費偏高。

2014年6月,國家能源局對外發布《電力交易秩序駐點華中監管報告》,指出在跨省區電能交易中存在電網企業安排的部分跨區電能交易計劃與實際供需存在偏差,資源配置不合理;省間輸電通道建設滯後,限制跨省區電能交易;跨省區電能交易缺乏合理補償機制;部分交易行為不規範,價格未能反映市場主體意願等諸多問題。

為了推進電價改革,2014年底,政府開始推動輸配電價的試點,截至目前已有深圳、蒙西、寧夏、安徽、雲南、湖北納入試點,讓更多省份去探索區域內部的電價改革。而此次《通知》則在跨省區電價形成機制方面邁進了一步,延伸至跨區域市場。

《通知》還提出,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將組織對跨省跨區送電專項輸電工程進行成本監審,並根據成本監審結果重新核定輸電價格。輸電價格調整後,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將調整幅度在送電方、受電方之間按照1∶1比例分攤。

曾鳴分析說,跨區交易既能促進資源優化配置,也能促進節能減排,並促進區域電力市場的形成,逐步理清輸配電資產,有利於跨區輸配電價形成,從而實現電改方案中“管住中間”的要求,使得放開兩頭可以順勢而為。

編輯:汪時鋒

更多精彩內容
關註第一財經網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44084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