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地方債務問題一直是懸在經濟上方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但真正的債務規模可能比官方公布的數字還要大。(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尹中卿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稱,目前地方債的實際規模很可能超過30萬億元。
報道中,他提到,審計署兩次審計只是摸清了地方債的“底數”而不是“實數”,許多地方往往還有一些比較隱蔽的債務並沒有全部審計到,地方債的實際規模有可能比審計數據多一倍左右。
華爾街見聞網站曾報道,截止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70萬億元人民幣。考慮或有債務後,全國各級政府債務約30.28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7.9萬億元。
而前一次審計是在2011年,當時的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地方債余額10.72萬億元。
尹中卿介紹,從1997年至今,地方債幾乎每年都增長20%以上,其中1998年債務余額比上年增長接近50%,2009年比上年增長超過60%。特別是2008 年第四季度以來,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出臺的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政策、增值稅轉型改革,導致地方收入增速放緩,收支缺口擴大,形成地方政府舉債新的誘因。在“穩增長”背景下,擴大政府公共投資為地方政府舉債增加了內在需求,而流動性充裕又為地方政府舉債提供了有利條件。近幾年來,地方債規模迅速擴大、急劇膨脹。
他表示,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目前,地方債風險已經成為威脅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全的重要因素。如果執行嚴格的金融規則,不少地方債已經無法依靠“借新還舊”展期。如果按市場化要求,一些地方政府實際上已經破產。
我認為風險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期限錯配嚴重。據審計署數據,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中逾期債務1.15萬億元;2014年到期應償債務2.4萬億元,占地方債余額的21.89%,是償債壓力最重的一年。2015—2016年地方債到期比重則分別為17.06%和11.58%,今後3年需償還超過一半(50.53%)。有專家根據模型預測,地方政府2014年後將出現資金缺口(地方可支配收入-地方支出-還本付息);2015年後將會出現絕對的資金缺口(地方可支配收入+新增債務融資-地方支出-還本付息)。據審計署2014年6月24日報告,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9個省本級為償還到期債務舉借新債579.31億元,但仍有8.21億元逾期未還。
二是個別地方債臺高築。據審計署數據,至2010年底,在省、市、縣三級政府,除54個縣(區)沒有政府性債務外,全國其他地方政府均有政府性債務。至2012年底,有3個省級、99個市級、195個縣級、3465個鄉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高於100%;其中,有2個省級、31個市級、29個縣級、148個鄉鎮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借新還舊率(舉借新債償還的債務本金占償還債務本金總額的比重)超過20%。
三是地方債風險傳染效應更為明顯。前兩年,由於傳統銀行信貸收緊和土地出讓收入減少,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嘗試通過銀行表外業務、財務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甚至民間集資等“影子銀行”渠道融資,地方政府除了顯性債務外,實際上還存在著較多隱性債務,目前已進入集中兌付期。相比傳統銀行信貸,此類融資成本更高(通常比從銀行舉債成本高10%以上)、產品設計複雜、直接債權人分散,“剛性兌付”現象突出,風險防範化解手段不足。一旦出現償付困難,地方債局部違約風險傳染效應更強、波及面更廣,化解地方債風險的難度更大、成本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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