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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志願是做大耳窿 朱泙漫屠龍記

http://johnchrysostom.blogspot.hk/2013/09/blog-post_25.html
這天旺角一樓一樓上的財仔阿伯打電話給筆者促銷,問有沒有有興趣投資一個深圳灣口岸的中港牌。財仔阿伯話近日中港牌貨源奇缺兼非常搶手,深圳灣口岸中港牌已經急漲至人民幣八十八萬元。財仔阿伯仲話可提供年包租人民幣十萬元(折合一年回報有11.37%!),三成上會年息分半,一年內九折包收牌服務。關於投資中港牌,筆者其實是門外漢,不敢胡亂評論。但根據財仔阿伯所講,若果不經他們辦理的中港牌其實陷阱多多。據筆者所知,共匪公安只發牌予國內有投資業務的公司,這些公司必須每年做會計帳年審。由於中港牌必須由國內公司持有,買牌其實是買公司,不過買公司有機會連公司的隱藏債務也一拼買入,到時只有得不償失。

近年筆者接觸了不少經營財仔業務的大佬,想不到原來在香港開間財仔易過借火。香港的財仔受《放債人條例》(Money Lender Ordinance Cap 163)規管,任何人只要去公司註冊處申請,再到特衰政府公安局落份口供,只要申請人之前沒有犯過《放債人條例》項下或其他嚴重罪行,一般申請基本上問題不大。值得留意的是財仔阿伯,即使收取法例(根據《放債人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年息上限60%或六分,其利潤亦相當豐厚。作為旺角財仔的大佬之一,他們在傳統金融雲端的銀行家眼中是生番,在社會中是典型吸血的魔鬼。但筆者卻認為他們只是在自由經濟體系下的正常現象,因為這個世界上有些邊緣人仕如姐姐仔、南亞族群、綜援戶並非信用不好,只是根本無法在正常渠道借錢。雖然筆者手上沒有具體的數字,但據財仔阿伯所言壞帳其實不大,至於要大耳窿出動到淋紅油收數亦只是少數。財仔阿伯更笑言倘若全世界財仔客都走數,那全旺角的財仔同大耳窿都會執笠矣!
有趣的是財仔阿伯跟某香港錢莊的關係亦非常好,因為一般財仔增長的瓶頸來自不能像銀行一般吸納存款以谷貸款,但是財仔阿伯的本事源自他可以把手上債仔的Loan Portfolio向某香港錢莊當應收帳作押低息拆入生錢再放數出去。套用一些金融雲端的術語,財仔阿伯實際上是香港影子銀行(Shadow Banking)體系的一員,而他只是替某香港錢莊做表外貸款(Off-balancing Sheet Lending)的駁腳矣!
日前筆者拙文《一個指數 一單大案 一本好書》提及資深投資銀行家張化橋先生(Joe Chang)一本關於中國影子銀行的書,叫《Inside China's Shadow Banking: The Next Subprime Crisis》。據說張總近年所經營的也是類似財仔阿伯的大耳窿業務,因此筆者奇怪為何張總會寫這些良心告白大爆中國影子銀行危機即將爆破之大預言。所謂影子銀行,強國、歐美、甚至香港(如財仔阿伯)都有。平心而論,任何金融體系皆有潛在的系統性風險,問題是爆還是不爆。自筆者在1990年許做錢莊行街以來,共匪四大賊錢莊之騎呢簡直難以想像,那時已經吹話共匪四大即將崩潰。但二十年之後,日、歐、美銀行先後爆煲而共匪四大依然訖立不倒,用逆向思維反而要問共匪四大疑似泡沫不爆之謎!

有空再談當年強國沈太福案的故事。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5759

大耳窿新招追債 灌水入屋

1 : GS(14)@2012-03-29 00:03:1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197688


【本報訊】屯門蝴蝶邨一間曾被灌水淹屋的住所,疑屋主獄中兒子欠債未還,接連被「收數佬」登門刑毀逼債,其母活在惶恐中,昨晨歹徒再捲土重來,踢爛住所木門,把走廊消防喉拖來灌水入屋,女事主事後大嘆無奈,正考慮調遷,事件暫沒人被捕。
現場在蝴蝶邨蝶聚樓三樓一單位,女戶主姓陳,約 50歲,任職夜更清潔工。她稱,其兒子正在監獄服刑,疑因欠債問題,單位早前已被人「惡搞」,同樣遭灌水入屋,歹徒至今仍逍遙法外,陳婦坦言時刻提心吊膽,希望房署盡快安排調遷。
昨晨 6時許,陳婦仍在工作中,突收到鄰居通知,指其住所又被人灌水浸屋,她連忙趕返家中。其間李姓女保安( 39歲)報警,警員在附近追截無果,正翻閱大廈閉路電視追查事發前有否可疑人出沒,警方不排除歹徒熟悉屋主生活習慣,趁陳婦上班進行破壞。
2 : skfv(15984)@2012-03-29 13:57:39

關雲長水淹七軍重演!? XD
3 : greatsoup38(830)@2012-03-29 21:55:36

我都XDXD點解佢咁有新意
4 : 亞力士(1473)@2012-03-29 23:54:00

以前住公屋 大門有個窿比郵差入信 試過比人掟煙頭入內
5 : greatsoup38(830)@2012-03-30 00:09:11

4樓提及
以前住公屋 大門有個窿比郵差入信 試過比人掟煙頭入內

咁好玩?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8487

大耳窿走法律罅 周顯

1 : GS(14)@2015-01-29 09:28:32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 ... mnist/en30_en30.htm

【明報專訊】報載有人向財務公司借款,借了20萬元,還款230萬,結果賣樓還債,真的是死都唔掂。這宗新聞的背後,有兩個技術性問題﹕

第一個問題﹕香港政府的法例規定,年息不能超過60厘,否則即被視為高利貸。債主究竟用什麼方法,去「克服」這個技術上的困難?

答案是﹕使用中介公司,專門去為債仔申請借款。財務公司的利息的確是40厘左右,但是中介公司也可以收取借款額40厘左右的中介費用,兩者加起來,就是8厘了。

借100萬 3個月「利息」55萬

這即是說,如果你向這些財務公司借錢,3個月的利息大約是55厘,即是說,借100萬元,單單是利息,便要55萬元了。為什麼要用3個月來做單位呢?因為一般來說,這些貸款的期限是3個月,3個月一過,便要續期,當續期時,中介公司又要再次收取申請費用,即是說,又是利疊利的55厘了。當利疊利計算上去,它的真正年息,是577厘,所以,借一還十,利錢十倍,只要一年半,就可以做到了。

第二個問題﹕中介公司的流程,是怎樣運作的呢?

中介公司當然是和財務公司夾定的啦,簡單點說,財務公司的借款,必定要經過中介公司的轉介,才會接受,申請人自己去借,是借不到的。有時候,中介公司和財務公司是一伙的,但有時候,它們的確只是老友,而不是互通「荷包」,在這個情之下,中介公司對於轉介過來的債仔,是有擔保協議,擔保還錢,所以財務公司才會放心去借出……梗係啦,利潤咁高,點擔保都無問題啦!

[周顯 投資二三事]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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