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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稅好肥 左丁山


2011-6-15  AD




 

波老道豪宅地皮 有112,893平方呎,以116.5億元賣出,地積比係3.856倍,計番樓面呎價係26,763元,由長實投得。豪宅建成後,要賣幾多錢一呎呢?相信 起碼四至五萬元一呎,走唔甩o架嘞。他日若有本港市民以五萬元一呎買入,記得你已透過長實交咗26,763元嘅「地皮稅」,佔咗「售價」嘅56%,如果樓 價高過五萬元一呎,「稅款比例」就會降低。買樓人士有時唔知道自己畀咗稅,究其實,地產商已代佢地以土地拍賣價形式預繳咗,等三四年後向買樓人連本帶利收 番啫,故此政府賣地首先收錢,穩賺不賠,地產商係第二個收錢,要冒時間風險與市場風險(例如信和於九七年三月以118.2億元買入之小西灣填海區地,今藍 灣半島,就因碰上其後之金融風暴,曾撥備撥到喊),但當大市向上時,通常賺到笑。最後之付款人,令政府笑,地產商笑嘅,就係一手新樓買家,其後之二手買家 只會令一手買家笑啫(視乎時間而定,九七至○三年之新樓買家要驚咗好幾年先至笑得出)。

政府賣一幅豪宅地,就收回一百一十六億,幾乎相等於 全年博彩稅或薪俸稅(442億)嘅四分一,如果年年咁好景,直情可以年年派發六千元予所有市民。條數咁易計,點解唔多啲賣地皮呢?尤其是賣五至六幅真正豪 宅地,會收入近千億元嘅噃?一位前高官對左丁山講:「政府心知肚明,土地供應有限,賣一幅少一幅,故此唔敢一下子晒冷。」佢講得冇錯噃,香港土地有近七成 係郊外用地、濕地,得三成面積可用,填海又冇新加坡咁容易,為環保而禁止高密度、屏風樓,又會削減樓宇單位供應量,頭痛頭痛!以左丁山意見,及早宣佈將所 有市區內之工廠大廈區更改用途,容許改建為住宅,先至可以爭取到新土地供應。

一位記者在三藩市郊外買咗一間屋,感覺當地環境好,蘋果在 Cupertino興建UFO式辦公大樓,佔地一百五十畝,令人讚嘆。不可不知,人地有好多地呀,一百五十畝等於六十公頃,大過西九文娛藝術區,只係興建 一個幾層高寫字樓大廈!香港邊度有咁奢侈吖。一位高人講,加州環保團體勢力龐大,限制每年可興建高樓數目,團體嘅游說資源從何而來?咪係一個加州龐大地產 收租集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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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稱貢獻四億稅收 萬豪酒店地產稅就占一半



2015-08-24  TWM

台北萬豪酒店開幕堪稱今年台灣飯店業年度盛事,卻沒有熱鬧的剪綵活動,於八月二十四日低調開門迎賓,還選在華人忌諱的農曆七月試營運;急營運的背後,背負台北市新版超高的房屋稅。

由西華飯店集團董事長劉文治投資二百億元開發的台北萬豪酒店,是全台最大會議型國際觀光飯店。二○一○年,劉文治在動土典禮上信心滿滿地說,正式營運將新增八百到一千個工作機會,每年為政府締造四億元稅收。

不過,台北市政府去年調高一四年七月一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稅金額,萬豪每年要負擔的房屋稅從原本的六千五百萬元飆升至一.四億元,再加上地價稅則超過兩億元。光是房地產相關稅負,已達「貢獻四億元稅收」的一半。

雖然另類的為政府創造龐大稅收,但卻大幅侵蝕原先設定的利潤。也難怪五年前的動工日當天,劉文治表示「感謝蕭(萬長)副總統提醒我愛台灣不能只是說說」,但在開幕前,他的說法卻是抱怨居多。

抱怨歸抱怨,但台北萬豪常務董事劉恆昌透露,萬豪酒店已經接獲一筆人數多達一千五百人的會議訂單,顯然,即使大環境今非昔比,經營團隊仍努力拚經濟。

(黃家慧、梁任瑋)

投資人就是愛配息

中鋼特股價比中鋼貴一倍

八月以來全球投資氣氛急轉直下,台股同步急殺;此時此刻,投資人心裡想什麼?從中鋼特與中鋼的股價差異,或許可以簡單推敲。

八月二十四日,當台股陷入大幅回檔,也出現罕見的現象:中鋼特股價雖重挫,但收盤價三十七元,竟比中鋼的收盤價十八元高出一倍。往年兩者雖有價差,但鮮少達到如此懸殊的水準。究竟怎麼回事?

答案是,兩者配息水準不同。中鋼股票自從一九七四年上市起,就區分為普通股和特別股,公司章程規定,特別股享有每年優先配息一.四元的權利,同時設有累計機制,如果當年度盈餘不足以分配特別股股息,相關差額可累積至未來年度、有盈餘時優先補足。

反觀中鋼的普通股,受近年市場低迷影響,一二、一三年度股息分別只有○.四元、○.七元,即使加上若干股票股利,對股民的吸引力仍大不如前。資金為了追求相對穩健收益,自然傾向捨普通股、買特別股,造成價差日益拉大。

中鋼特與中鋼的價差擴大,反映當前投資人的保守心態,雖然「八二四股災」後不見得是高股息個股的最佳買進時機,但從近一個月中鋼股價跌兩成、中鋼特僅跌八%來看,高股息顯然仍是一道護身符。

(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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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房源信息今年接入國家平臺 為房地產稅改革提供依據

2017年,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將迎來“決戰年”,力爭年底前所有市縣全部接入國家級信息平臺。屆時,一個人在全國買過幾套房,只要進行過登記,有望依法查詢。

專項督察助力

截至2016年底,全國335個地市州盟、2808個縣市區旗已經開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累計頒發不動產權證書1400萬本,不動產登記證明1300萬份,全國全面實現了“發新停舊”。

國土部30日表示,2017年是實現不動產登記“四統一”的決戰年,國土部將會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以“完善規範和平臺接入”為重點,著力抓好信息平臺接入,力爭年底前所有市縣全部接入國家級信息平臺,全面實現“四統一”。

2014年國土部曾制定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四年規劃,要在2017年可實現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

總體安排是,從2014年開始力爭1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各級職責整合和基礎制度建設;2年左右時間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範實施;3年左右時間全面建立並完善各項制度;4年左右時間建立有效運行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2016年不動產登記工作能夠順利推進,與國務院專項督察有直接關系。

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成為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專項督察的重點任務之一。國土系統各督察局於2016年10月下旬啟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督察,將這項工作列入四季度重點督察任務。

“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充分運用好國務院專項督察這把尚方寶劍。”一位國土部高層曾如此形容專項督察的作用。

按照國務院專項督察臺帳工作安排,制定《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專項督察方案》,重點對各地“發新停舊”嚴重滯後、登記資料移交不到位等問題開展專項督察。

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累計派出105個督察組、550人次,組織召開或參加地方各級座談會(聯席會、現場會)383次,對198個地市和841個縣進行了深入督導推動,督察成效明顯。

截至去年底,全國335個地市州盟、2808個縣市區旗(西藏自治區有46個縣不具備條件)已經開始實施統一登記制度(分別占全國總數的100%和98%),累計頒發不動產權證書1400萬本,不動產登記證明1300萬份。頒發新證的地區通過簡化流程、減少環節,減輕群眾負擔,便民利民惠民的改革成效初顯。

此外,全國318個地市州盟、2714個縣市區旗完成登記人員劃轉,均占全國總數的95%;285個地市州盟、2339個縣市區旗完成登記資料移交,分別占85%和82%;162個地市州盟、1265個縣市區旗完成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完成覆蓋全國所有市縣的地籍區(子區)劃分及成果的國家級匯交。

存量房源信息也將納入信息平臺

2017年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進展目標已經確定。國土部部長姜大明近日表示,今年要鞏固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成果,力爭年底前所有市縣全部接入國家級信息平臺,全面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

他是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專訪時透露上述信息的。

截至目前,全國1700多個縣(市、區)順利接入國家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四個直轄市、河北、江蘇、浙江、廣西等地率先實現接入範圍全覆蓋。

據《揚子晚報》報道,江蘇省97個縣(市、區)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已全部接入國土部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接入覆蓋率達100%,提前完成東部省份2016年接入60%以上的目標,在全國省(區)中率先實現全覆蓋接入。

不過,目前聯網的信息還只是基層不動產登記機構接入國土部平臺後的所有新增登記信息。

江蘇省國土廳相關人士介紹說,“第一步我們完成的是一個打通傳送通道的工作,可實現所有適時登記信息都上報到國土部。但更為關鍵的是海量的既有不動產權登記信息,分散在房產、國土、林業等多個部門,還需要一定時間的整合、進網,這將會成為我們2017年的工作重點。”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國土部已經派出若幹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接入及數據整合調研組,實地了解各地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建設與應用、數據整合匯交、接入國家信息平臺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收集典型經驗做法及相關建議,確保年底前所有市縣接入國家級信息平臺,80%市縣完成存量數據整合匯交工作。

在諸多不動產登記類別中,房產登記最為外界關註,尤其是將其與開征房地產稅相關聯起來。

如何看待不動產統一登記與開征房地產稅的關系?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並不是開征房地產稅的前提條件。在分散登記模式下,同樣可以開展征收房地產稅的改革。只是,不動產統一登記後,特別是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成並全面運行後,能夠為征收房地產稅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據和基礎信息,能夠更加有效支撐房地產稅收改革工作。

“是否征收房地產稅、何時開征、征收多少,應當通過制定相關稅收法律去規定,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設沒有直接關聯。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並不意味要開征房地產稅,更談不上老百姓將面臨高額稅費的問題。”上述人士稱。

上述人士稱,《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為國家宏觀調控、制定科學決策提供準確數據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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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路個稅、房地產稅改革 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方案獲深改組通過

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正在加速推進。

5月23日,改革最高領導機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35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總體方案》(下稱《方案》),強調推進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要立足現有信息資源,在符合法律法規前提下,合理確定系統歸集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範圍,建立健全標準規範和管理制度,實行信息分級分類管理和全程可溯安全機制,強化安全技術保護,推動個人信息法律保護,確保信息安全和規範應用。

多位接受第一財經采訪的專家認為,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明顯加快步伐,而這為當前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個稅)改革,和正在立法進程中的房地產稅奠定了基礎,將推動個稅和房地產稅改革。高收入者將是該系統重點關註對象。

加強對高收入者征管

近期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明顯提速。

2013年11月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最早提出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

當時公布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文件——《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在提到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一節時,稱“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調控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範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2016年底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肖捷部長部署2017年財政工作時,提出“研究制定”該《方案》。2017年3月公布的預算報告則明確“制定”《方案》。5月23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則通過這一方案。

山東財經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由此可以看出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的建設首先要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收入,這是重點。深改組會議強調了在符合法律法規前提下,合理確定系統歸集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範圍。

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具體收集哪些個人信息尚不得知。什麽樣的信息會被收集?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認為,至少應包括自然人的登記信息(包括戶籍、任職等),代扣代繳信息,自行申報信息,基金、股票以及其他投資信息,房地產車船信息,社會保障信息,教育信息、保險信息等各類涉稅信息。

根據目前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應納稅的收入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稅務咨詢合夥人張健菁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個系統應該在現有信息基礎上,把個人的所有收入匯集在一起。

加強對高收入者的收入征管也是這套系統應用的目的之一。

楊誌勇認為,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目的是為自然人稅收管理服務。收集來的信息必須得到利用,而且是有針對性地加以利用,以提高信息處理的能力。從成本收益原則出發,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的構建應該以高收入者為重點。《方案》應該對高收入納稅人的稅收風險分析有所規定。並不需要各級稅務部門都來處理這些綜合信息。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局集中開展高收入納稅人的稅收風險分析,分析結果推送給相關稅務機關使用,從而提高自然人稅收征管水平。

潘明星認為,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還可以為反腐起到一定作用。

為個稅、房地產稅改革鋪路

多位專家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有利於政府部門掌握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而這為當前複雜的個稅改革和房地產稅開征奠定了信息基礎,將推動個稅和房地產稅改革。

當前個稅的綜合與分類改革對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提出很高要求。比如民眾呼籲較多的房貸利息抵扣個稅,就需要稅務部門掌握居民的房產、貸款、家庭等眾多信息。

在今年全國兩會答記者問時,財政部部長肖捷表示,目前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基本考慮是,將部分收入項目,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還將考慮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比如教育支出等。

但肖捷強調,從國際經驗來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增加稅前扣除的一些專項項目,需要相對成熟的社會配套條件。比如作為稅收征管部門來說,需要掌握與納稅人收入相關的涉稅信息,以保證新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能夠順利實施。

肖捷提到的掌握納稅人相關涉稅信息,正是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

張健菁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立的基礎是每個自然人需要一個納稅人識別號,以便把個人收入財產信息統一起來。

所謂納稅人識別號,就是稅務部門按照國家標準為企業、公民等納稅人編制的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

楊誌勇表示,納稅識別號(可以直接選用身份證號,也可以選用其他,終身不變)制度的建立是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形成的基礎。納稅識別號可以自動歸並自然人納稅人在全國各地的收入和財產信息。金稅三期工程以及其他圍繞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的配套技術應該成為這一體系正常運轉的技術支撐。這一制度應該能夠滿足標準扣除和專項扣除識別的需要,各種扣除只能是唯一的。

2015年初,稅收征管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新增了對自然人(即自然狀態下出生的人)納稅人的稅收征管規定,首次建立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相當於納稅人納稅信息的“身份證”,這為此次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立奠定基礎。

今年國務院公布立法計劃,將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列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項目。全國人大今年立法計劃,將該法列入預備及論證項目,視情在2017年或者以後年度安排審議。

挑戰猶存

此次中央深改組會議除了強調合理確定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收集信息範圍,保護信息安全也被提上重要日程。

個人收入和財產是個人私密信息,政府部門如何規範使用並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是一大挑戰。

楊誌勇認為,作為個人隱私的收入信息和財產信息,只要這個人不是公務人員,不是屬於應該對外披露收入和財產信息的個人,那麽即使稅務部門能夠采集到這些信息,也有義務保密而不對外發布。《方案》應該對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的利用設置嚴格的條件和程序。

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涉及多部門信息整合,如何建立一個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來保障信息暢通也是下一步改革關鍵。

楊誌勇表示,應該有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實現相關涉稅信息在稅務部門和第三方之間的無縫對接和實時對接。各部門和機構對稅務工作的支持應該是強制性的,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協調配合。金融管理、國土、住建、公安、民政、社會保障、交通運輸、工商管理等部門的支持是稅務部門之外的信息獲取的關鍵之所在。銀行、證券交易所、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支持不可或缺。房地產登記機構以及其他相關中介機構、交易平臺、企業等支持也很重要。

“稅務部門與這些部門、機構之間的收入、財產以及其他相關信息的聯網和常規信息交流機制的形成,才可能保證有效信息的順利收集。信息共享機制的形成並不是一紙公文就能促成的,需要解決相關的各部門和機構的激勵和約束問題。”楊誌勇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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