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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排雷:規範、控風險排在穩增長前頭

三年時間,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擬投資額沖破14萬億元,種種問題伴隨著爆發式增長愈加凸顯,這引起政府和市場的擔憂:PPP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

“為了穩增長而亂做PPP項目,長遠來看很可怕,可能會發生系統性風險。”清華大學PPP研究中心首席專家王守清教授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近期官方更加重視PPP規範發展,控制風險,今年毫無疑問是PPP的規範年。

5月,國家發改委一周內召開三場座談會,摸底PPP發展中碰到的問題,並將上報給國務院;4月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通知,嚴禁地方政府利用PPP變相舉債;意在促使PPP規範發展的第四批國家PPP示範項目正在醞釀中; PPP條例也將在近期公開征求意見。

財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近日在“中國PPP良好實踐”國際研討會上表示,要保證PPP改革可持續發展,特別是在市場很熱的情況下,規範完善和控風險至關重要,創新的油門、風險的剎車和改革的方向盤皆不可偏廢。

潛藏債務風險

2014年中央大力推廣PPP模式,希望借社會資本介入來提升公共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效率,進而促使政府職能轉變,推動財政體制改革和城鎮化健康發展,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

三年多時間里,PPP法規體系逐步完善,示範項目正發揮著“標桿”和帶動作用,PPP項目資產證券化、PPP引導基金、獎勵政策等各類支持政策不斷出臺,地方政府對於推動PPP項目熱情高漲,更多投資者選擇加入。

“PPP改革已呈現出政府、企業、公眾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主抓PPP工作的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在去年底的全國財政系統PPP工作推進會上表示,PPP改革工作正有序推進,取得積極成效。

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3月末,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入庫項目共計12287個,累計投資額14.6萬億元,覆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兵團和19個行業領域。其中,已簽約落地項目1729個,投資額2.9萬億元。

伴隨著PPP的爆炸式增長,不少問題也隨之暴露。最突出的是,部分地方政府借PPP變相舉債,即打著PPP的旗號采取政府承擔兜底責任的形式,政府回購、明股實債、固定回報等變相融資,增加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隱患。

多位省級財政廳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地方的確存在不同程度的借PPP之名行變相融資之實,讓人很頭疼。

經常給地方官員培訓PPP的王守清還發現,地方政府嫌做PPP模式比較麻煩,想方設法規避PPP制度要求,借道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變相上項目。

“部分地方借PPP變相舉債,規避PPP管理要求,做假PPP項目,本質上還是觀念轉變不到位,沒有理解中央推廣PPP的意圖,簡單把PPP理解為新的融資手段,追求經濟增長和個人政績。”王守清稱,“本來推PPP目的是化解政府債務,但不規範操作下債務不減反增。”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李開孟在2017第十五屆水業論壇上表示,PPP模式下股權融資雖然由社會資本出資,但實際上是明股實債,債務資金要找當地平臺公司進行接盤,最後都要轉化為地方政府或有債務。政府對各種支出責任或有負債不可能置之不理,使得去杠桿成為了一種加杠桿的有效方式,而且大家用得不亦樂乎。

“隱形門檻”

除了潛藏的債務風險,PPP在三年探索中還有不少實操中碰到的問題等待解決。

比如,個別地方政府通過設置高額保證金、註冊資本、銀行存款等條件,制造“隱形門檻”讓民營資本畏難。

龍元明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苗紀江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做PPP項目遇到的坎兒不少。比如一些項目投資額不到10億元,地方卻設置了總資產50億元甚至百億元的高門檻,把民企攔在門外。”

王守清發現,確實有部分地方官員害怕民企參與到PPP項目。“因為項目做好了是理所當然,如果出問題官員擔心給自己惹事,容易引發國有資產流失、政府監管不力甚至受賄等質疑。另外國企參與PPP項目出問題了,不會撂挑子,但民企可能就不幹了,風險不可控,也會影響官員政治生涯。”

同樣,民企也擔心政府不履約,長達二三十年合作中可能出現“新官不理舊賬”的現象,再加上自身能力局限,民營資本參與PPP項目也觀望居多,舉棋不定。

受政府和民企互相擔心對方不履約等因素影響,民營資本參與PPP項目積極性並不高也困擾著決策層。國外PPP模式限定私人資本參與,中國則根據國情,央企、國企也允許並在實踐中大量參與PPP項目建設,市場人士擔心其中潛藏風險。

惡性競爭的問題也愈演愈烈。

苗紀江告訴第一財經,企業在PPP項目招投標時低價競爭現象不少,比如中部一個幾十億的綜合管廊PPP項目,一家公司把回報率調到基準利率,下浮到基本上沒有任何利潤空間,甚至會虧損,這讓其他企業沒法與其競爭。如果政府同意這一報價,政府以後肯定吃虧,因為企業不可能不尋求利潤來給你免費做,很可能最後出現政府和企業雙輸局面。

PPP項目咨詢行業也面臨低價惡性競爭問題。

以廣西某地軌道交通投融資咨詢服務項目公開招標為例,根據招標信息,該項目預定的業務市場價起點為30萬元,但實際中標價格卻僅為2.28萬元。以超低價中標的現象,引起同行普遍質疑,有業內人士調侃“這點錢夠來回的路費嗎?”

另外,PPP發展還面臨諸如投資回報、融資渠道、忽視運營、稅收規則、退出渠道以及合格社會資本方選擇等多方面的問題。

PPP發展規範之年

其實,地方借PPP項目變相融資、規避PPP管理要求、PPP項目“重數量輕質量”等問題早已為官方意識到。

財政部早在2015年就要求,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這一紅線目的在於防控財政風險。財政部還發文嚴禁通過保底承諾、回購安排、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將項目包裝成PPP項目。

王守清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種種跡象顯示,打擊地方借PPP項目變相融資力度明顯加大。

“在財政部去年摸底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之後,今年相關負責人被處罰,包括重慶市黔江區財政局局長被撤職。2月底,財政部發函公開質疑武漢地鐵8號線PPP項目可能存在風險分配不當。再到50號文把包括PPP模式在內的不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路子都堵死。”王守清稱。

財政部、發改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六部門近期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即上述50號文,一大要點就是規範PPP行為。

50號文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各類投資基金,嚴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參與PPP項目、設立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對有限合夥制基金等任何股權投資方式額外附加條款變相舉債。

國家發改委也於近期連續召開了PPP金融機構、專家和社會資本三場座談會。參與專家座談會的大嶽咨詢總經理金永祥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官方還是希望了解PPP發展中面臨哪些問題,並收集各方建議。

金永祥認為,PPP發展中面臨的問題不少,比如項目出問題後中央和地方誰去監管,如何監管?地方達到10%財力上限後PPP模式怎麽繼續走下去?不少沒完成融資的PPP項目如何與資金對接?未來費價改革和金融改革是PPP發展的關鍵。

財政部條法司副司長周勁松近日在PPP創新與規範發展論壇上表示,中國有關PPP的立法正在緊鑼密鼓推進,PPP條例已完成初稿,最近一兩個月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PPP立法以解決目前突出的問題為導向,同時體現制度建設的前瞻性、引導性,為PPP的發展發揮保障、促進和規範作用。

參與過PPP條例立法征求意見的君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世堅告訴第一財經,不能指望一個PPP條例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它能對PPP規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孫曉霞近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財政部對PPP實施正面清單管理,積極引導各地規範實施PPP項目,盡力杜絕清單之外的“擦邊球”。

“今年毫無疑問是PPP發展規範之年,從發改委這邊看,從穩增長角度看能做PPP項目盡量做,但它也強調規範。金融機構也在發文不能給地方違法違規借債。國資委讓央企做PPP,也在強調規範。”王守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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