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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囚終身惹爭議不堪母受辱 自衞殺人子上訴改判5年

1 : GS(14)@2017-06-25 09:31:13

■于歡(中)昨早於山東高院出庭應訊。



轟動全國的山東辱母殺人案,被告于歡因母親被債主百般侮辱,持刀刺向追債人致1死3傷,今年2月一審被判終身監禁後,輿論質疑司法不公,案件昨二審宣判。法院認定追債者以陽具打臉侮辱于母等網絡說法與事實不符,但于歡持刀捅人具自衞性質,屬「防衞過當」,仍以故意傷害罪,改判他有期徒刑5年。網民則對最新判決反應兩極。有人認為于歡合理防衞應無罪釋放;也有批評指法院改判是被「輿論綁架」的結果。



■于歡母親蘇銀霞。

據內媒《南方周末》今年3月下旬報道,山東冠縣去年不少企業因經濟不景氣且銀行不放貸,為資金周轉鋌而走險借貴利。作為企業家的于母蘇銀霞,因公司周轉不靈,2014年7月和前年11月先後向當地地產商吳學占以月息10%,借貴利共135萬(人民幣.下同),至後期尚有17萬元未還清。去年4月13日,蘇在已用來抵債的房子取回物品時遭禁錮,吳讓手下排便並將蘇的頭按進馬桶要求還錢,警方到場了解後離開,蘇當時欲跟隨警員離開卻被攔住。至翌晚8時許,杜志浩等11名追債者將蘇銀霞母子等帶到其公司接待室禁錮。報道指杜除用粗口辱罵蘇外,又脫下于歡的鞋捂在蘇的嘴上,更將煙灰彈向蘇的胸部,甚至脫褲用陽具打蘇的臉。



輿論壓力大 最高檢介入

于歡姑姐于秀榮得悉後報警,警員到達後卻只說「要賬可以,但不能動手打人」便離開。于秀榮聲稱她當時欲拉住一名女警,並試圖攔住離開的警車。而一直被追債者按住的于歡,受警察離開刺激情緒變激動,隨手抓起附近桌上一把生果刀向追債者亂刺。杜志浩等4人中刀受傷,隨後自行駕車往醫院,最後杜失血過多休克死亡,另3人中2人重傷、1人輕傷。山東聊城中級人民法院今年2月17日一審認為,于歡「不存在防衞的緊迫性」,不能正確處理衝突持刀傷人構成故意傷害罪,惟因被害人有禁錮和辱罵他人等過錯,且于歡能如實供述,因此「從輕處罰」判他終身監禁,于歡隨後上訴。事件經《南方周末》報道後引發民憤,各界質疑于歡行為是否屬正當防衞,以及警員有否瀆職等。在強大輿論壓力下,連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派員介入審查此案。



防衞過當 須賠償受害者

至昨早9時,山東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23歲的于歡監禁5年。法院指,于歡持刀傷人屬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傷害,行為具防衞性質;惟他造成1死3傷則明顯超過防衞的必要限度,因此于歡屬「防衞過當」而獲減刑,但他仍要賠償受害者。此外,法院亦稱蘇銀霞在庭上表示,未有外傳「用下體打臉」、「脫鞋塞嘴」、「煙灰彈胸口」等情節,但杜志浩確曾以粗口辱罵她並裸露下體,也有脫下于歡的鞋放到她的鼻前。此外,法院並據警員當晚在場錄製影片等認定,當晚警員並非真要「離開」,而只是警員因人數太少,上警車商量並要求增援而已。新華社/央視/新浪微博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624/20066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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