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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億元押在一位陪審團員身上 友達的官司豪賭 勝算微乎其微

2010-8-30 TTW




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執行長陳來助與佳世達總經理熊暉驚傳護照被扣,遭到無限期限制出境,但是友達集團董事長李焜耀還是執意與美國法院對抗到底,他到底掌握了什麼王牌?如果一旦敗訴,友達會遭受什麼樣的損失?

撰文.黃智銘

八 月初,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在桃園機場揮別家人,赴美國出差。出差對於身為全球第三大面板廠副董的陳炫彬可說是家常便飯,只是這一次,不但全家人都來送行, 且氣氛相當悲淒,「陳炫彬在與家人告別時,眼角甚至忍不住滲出眼淚!」一位友達員工透露。因為此行他不是單純出差,而是為友達「反托拉斯案」赴美出庭,他 早已知道此行凶多吉少,有可能被留置,但他還是揮別家人,悲壯地踏上飛機。

台灣官方出具保證書

美方仍要求十億元保證金

此 次赴美出庭的不只是陳炫彬,同行的還包括友達執行長陳來助與佳世達總經理熊暉,三人負責的友達集團公司包括友達、佳世達及隆達,營業額高達一一三○億元。 二十天之後,陳炫彬的預感竟不幸應驗了,三人的護照遭美國法院沒收,管制出境,至於何時才能回到台灣?沒有人知道。而同時被境管的,還有三名友達的處長級 幹部,據了解,雖然六個人都拿著我國官方出具的保證書,但是美方仍要求高達十億元的保證金。

一位友達高階主管的親友透露,集團的法律顧問在行前沙盤推演,認為被直接收押的可能性雖然不高,但有可能被限制離境,這批友達高階主管出發前都心裡有數,做好要在美國long stay(長駐)的準備了。

而這一切的起因,就在於友達董事長李焜耀認為「沒有做的事,為什麼要認罪!」友達內部也對美國方面要求的認罪條件太嚴苛,在「伸頭也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的情況下,認為不如就採用法律途徑解決,早在友達去年第四季財報上,就率先提列一百億元的訴訟準備金。

決定對抗到底的李焜耀遭到美方法庭的強力反撲,友達內部一時軍心大亂,據了解,李焜耀周末緊急寫信給全集團四萬名員工,解釋最新狀況,指出三名主管是「長期出差」,並要求全體員工「務必繼續堅守工作崗位,展現友達的執行力!」以免友達營運出現問題。

除了本身的律師團外,友達也聘用了熟知美國︽反托拉斯法︾的律師,公司內部考量了可能耗費的人力、時間之後,其實也有願意接受認罪協商的不同聲音,但李焜燿卻堅決不接受認罪協商,抗告到底。

李焜燿堅拒認罪協商

去年即提列百億元準備金

其 實亞洲面板廠商被控操控面板價格,美國法院早在二○○六年就展開調查,除了三星(Samsung)轉作汙點證人,作證華映、樂金顯示(LG)、夏普 (Sharp)、奇美、彩晶、愛普生(Epson)及日立顯示(Hitachi),曾在不同的私下聚會中協商面板價格,而這些廠商的高層也都認罪罰款及赴 美坐牢。

雖然美國司法部一直要友達認罪,不過並沒有具體舉證友達的違法事實,友達認為:一、友達從來沒有與同業簽定任何書面合約;二、從過去面板價格「跌跌不休」來說,有沒有任何市場跡象可以證明廠商有壟斷的行為?所以美國司法部門很難舉證友達違反了「反托拉斯」的構成要件。

另外,在美國的反托拉斯訴訟上,是採用陪審團無異議通過制,必須要全體十三名陪審團成員,一致達成共識通過才能成案,友達很有信心可以說服至少一名以上的陪審員。因此,李焜耀決定將提列的一百億元訴訟準備金,「押」在一位陪審員身上,繼續與美國法院糾纏到底。

雖然友達內部樂觀看待這場訴訟,但是法界卻相當為友達捏一把冷汗。理律法律事務所專研國際︽反托拉斯法︾的吳志光律師透露,之前奇美電或是其他面板廠願意認罪,是認為一旦訴訟展開,將耗費大批人力、時間與金錢,所以才會決定妥協。

他 指出,美國︽反托拉斯法︾條款有寬恕政策,也就是越早認罪,處罰越輕,三星最早認罪,就獲得不處罰的優惠,奇美電前總經理何昭陽因認罪較晚,刑期就拉長 了。吳志光判斷,時間拖得越久,友達三巨頭等人的刑期都會比何昭陽的十四個月更長,企業罰金也有可能超越樂金的四億美元,也就是說友達的一百億元訴訟準備 金(約合三億一二○○萬美元)根本不夠用。

依據美國︽反托拉斯法︾,規定嚴格到只要是業者一起私下分享資訊就算是違法,也就是說同業之間即使吃飯聚會,只要話題涉及業務資訊,都可以認定是犯法事實,根本不必有所謂的書面協議證據,「除非友達證明沒有參加會議,否則幾乎沒有勝算!」他肯定地說。

︽反托拉斯法︾規定嚴格

即使聚餐談話也可能犯法

而現在對友達更不利的是,其他面板廠紛紛認罪之後,都必須要無條件配合美國司法部調查,提供證據,而一旦各家業者都指證友達有參與這些會議,未來發展對於友達就相當不利。

根據吳志光的了解,這次美國司法部的指控,是在二○○○年時,針對一些特定廠商壟斷操控價格的行為,所以與面板價格趨勢關係不大。而無異議共識是陪審團制度的規定,但在這種經濟案件中,長期研究美國案例的吳志光表示,很少有單一陪審員會捍衛廠商利益而不被說服的。

面對這種「撐得越久、罰得越多」的法律困境,友達似乎處於一路捱打的局面,在沒有勝算的可能性下,李焜耀是否在執意是非之餘,也應站在企業發展及股東的角度好好思量一番。

同 業紛紛認罪 友達孤軍作戰認罪時間 公司 企業罰款 經理人處罰2008 三星 無(認罪轉汙點證人) 無(認罪轉汙點證人)2008/11 華映 6,500萬美元 林鎮弘(9個月、5萬美元)、劉治軍(7個月、3萬美元)、李學龍(6個月、2萬美元)2008/11 夏普 1.2億美元 無2008/11 樂金顯示 4億美元 Chang Suk Chung(7個月、2.5萬美元)2008/11 日立顯示 3,100萬美元 無2009/8 愛普生 2,600萬美元 無2009/12 奇美 2.2億美元 何昭陽(14個月、5萬美元)、楊柱祥(9個月、2.5萬美元)、黃文弘(9個月、2.5萬美元)、郭振隆(9個月、2.5萬美元)

2010/6

起訴 友達 訴訟進行中 陳炫彬、陳來助、熊暉、梁兆龍、白柏龍、李燦榮

訴訟進行中

2010/6 彩晶 3,000萬美元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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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30825美國的陪審制度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8/25/%E6%B3%95%E5%BE%8B130825%E7%BE%8E%E5%9C%8B%E7%9A%84%E9%99%AA%E5%AF%A9%E5%88%B6%E5%BA%A6/

法律130825

美國的陪審制度***

朝日執筆

 

「陪審制度」是以英美為首「普通法系」的特色。其他國家如日本、韓國、俄羅斯及北歐等國,雖然也有類似的「陪審制」或「參審制」,但運作方式與普通法系中的「陪審制度」有明顯差異,起源也似乎沒有什麼關係。

這種「英式陪審制度」的源起可追溯至九世紀初的法蘭克帝國,征服者威廉於公元1066年征服不列顛,建立諾曼王朝,把它從歐陸帶到英國。 英王亨利二世(1154-1189在位)被認為是「現代陪審制」的始創者。大概到了十七世紀,發展成熟的陪審制度,已被認為是讓被告免受酷刑的重要保障。

美國從殖民地時代起就繼承了英國的陪審制,此制度在十三個殖民地都有實施。由於陪審制引進了「一般公民的聲音」,令它在美國「反英抗暴」的鬥爭中大放異彩。

1735年,紐約出版商曾格John Peter Zenger因發表批評殖民地總督的文章,而被控「文書煽動罪」。在審訊中,儘管控辯雙方對案情事實皆毫無爭議,但由紐約市民組成的陪審團還是作出了「無罪裁決」。這令「陪審制度」在美國披上了抗爭的神聖光環。

另外還有一件與「陪審制度」相關,但影響更大的事件。當時英國為壟斷北美貿易,通過了《航海法》,並以此檢控往來北美的「非英籍」貨船,但各地的陪審團卻通常對這些外國商船作出「無罪判決」。英國為此專門成立「海事法庭」以迴避陪審團的審判,這也是獨立戰爭的導火線之一。傑弗遜在《獨立宣言》中,指責英皇的其中一條罪狀就是「在許多案件中,剝奪了由陪審團進行審判的權利!」

 

因為有這樣的淵源,加上美國以「自由」「權利」立國,所以「陪審制度」在美國比在其他英屬地方(如香港)多有了一重光環,意義特別重大。為此,立憲者

在《憲法》中為「陪審制度」建立了「憲制性地位」。***

《憲法》第三章第二條確保了「對一切罪行的審判,除了彈劾案以外,均應由陪審團裁定」。

後來美國人覺得這樣還不足夠,在首批「憲法修正案」—-「權利法案」中,第六條規定「在所有刑事案中,被告人應有權……要求由罪案發生地之州及區的公正的陪審團予以迅速及公開之審判……」;

第七條規定「……其爭執所涉及者價值超過二十元,則當事人有權要求陪審團審判……」二十元在當時已是大數目了,折合現在近百萬美元。不過由於此條文數目一直沒有更改,所以到了現在,第七條等如保證了「任何民事訴訟」,均享有由陪審團審訊的權利。

這種對「陪審團」的熱衷是美國特色,為其他普通法國家所無。***

例如我們身處的香港,民事案件就不會有陪審團。就算是刑事案件,也只有高等法院的嚴重案件才會設置。另外,死因裁判庭也會用「陪審團」。

 

不過,雖說是由陪審團「審判」,但陪審團在審訊中的職責,其實僅限於「認定事實」。**** 陪審團認定的結果稱為「Verdict」,法官再據此參酌法律作出

「判決Sentence」。在極少數的情況下,陪審團所認定的結果違背了法官所作的法律指引,甚至明顯違反常理。此時若有與訟任何一方向法官提出,法官可以無視陪審團的結論而作出「逕自判決JNOV」。

不過,在大多數普通法「法域Legal Unit/ Law Unit」(大多數情況下與「司法管轄權Jurisdiction」的意涵重疊)中,法官只能在陪審團認定「有罪」時作出「無罪判決」,而不能在陪審團認定「無罪」時作出「有罪判決」。****

保護人權,寧縱毋枉,其意甚明。

另外,由於陪審團的工作是「認定事實」,所以他們只有在案件初審才會出現。所有關於案件的「事實問題」,都應該在初審時釐清。初審由陪審團認定的「案

情事實」一般不會再被質疑。因為根據《第七修正案》,「任何經陪審團審判之事實,除依照習慣法之規定外,不得在合眾國任何法院中重審。」若一方不滿初審結果而到上級法院上訴,上級法院審理的也只會是「法律問題」,而不會再處理「事實問題」。所以嚴格來說,上級法院審理的並不是該案件本身,而是審理此前「下級法院審理該案件」這件事。

 

由於在習慣上最高法院很少「審案」,所以有人會誤以為最高法院「無權」審案。其實,這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根據《憲法》第三章第二款:「在一切有關大使、公使、領事以及州為當事一方的案件中,最高法院有最初審理權。」雖然「州為當事一方」這一項在《第十一修正案》有所修訂,但由《憲法》顯然還是賦予了最高法院「審案」的權力。

還有一點,就是雖然最高法院在一般情況下,只審理「法律問題」,而不會對初審時由陪審團認定的「事實問題」作出質疑,但是根據《憲法》的規定:「在上述所有其它案件中,最高法院有關於法律和事實的受理上訴權。」也就是說,最高法院是除了表達「法律意見」外,還有權「重新認定案情事實」。只不過,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最高法院都會相信,最初接觸案情的「普通明理人」—-陪審員「與事實的距離最近」,因此極少會質疑他們的判斷。

美國最高法院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直接審案,大法官們只是就其他各級法院的判決,作出有指引性的法律意見,然後將案件發還(按照最高法院的意思)重審。不過這只是一種習慣,而不是一種規定。***

 

掌門按:

我一向認為聯邦最高法院只審理下級法院的

a判決法理;  和 b審判程序

有否違反憲法.***

所以, 它無權重審案件.

讀了本文才知道那只不過是法律「習慣」, 它是有權重審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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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殺黑人案】唯一黑人陪審員缺席 華裔警審理押後

1 : GS(14)@2016-02-03 14:43:22

美國華裔警員Peter Liang誤殺黑人案原定2月1進行關鍵證供階段,但因其中一名陪審員受傷沒法出席,法官決定押後再審。梁姓華裔警員(Peter Liang)誤殺黑人格利(Akai Gurley)庭審進入最後階段,原定死者格利的女友及梁當時巡邏的拍擋蘭多(Shaun Landau)會以證人身份出庭,預料對案件相當關鍵。但開庭前卻出現插曲,案中唯一一名黑人陪審員因為跌倒膝蓋摔傷,於開庭時間仍未趕到,因案件涉及黑人種族權利,主審韓裔法官Danny Chun再三斟酌後決定休庭,周二再審。駐紐約記者:曾偉旻周一開庭時,便傳出黑人陪審員因摔傷膝蓋,被送往急診室治理,現場法官、檢辯雙方及現場近一百多人在法庭裡焦急等候。由於該名陪審員是陪審團中唯一非裔黑人,主審法官Danny Chun慎重起見,徵得檢方與辯護律師同意後,宣布休庭,案件隔日繼續審理。若該名陪審員仍沒辦法出庭,法官則會考慮請後備陪審員遞補。另外,評論網站Gothamist早前質疑警察工會(Police Benevolent Association)並不支持梁,因為他不是白人。報道又批評,如果是白人警察陷入與梁相同的處境,工會做法應該會截然不同。但今日警察工會成員亦有現身法庭,試圖以行動粉碎謠言。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203/1947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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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殺黑人案】陪審員講大話 梁彼得案延至19日判刑

1 : GS(14)@2016-04-15 16:30:02

美國紐約華裔前警員Peter Liang誤殺非裔青年格利(Akai Gurley)一案,其中一名陪審員瓦爾加斯(Michael Vargas)隱瞞父親曾入獄,辯護律師團三次提出重審;而在聽證會中,瓦爾加斯的說話內容反覆且偏頗,辯護律師謝克特曼(Paul Shechtman)形容他為「非公正的陪審員」。駐紐約記者:曾偉旻
Peter在新任上訴律師謝克特曼以及羅百能(Robert Brown)共同籌組的律師團陪同下,面無表情進入法院,其母及為數不少的社區人士也到法庭聲援Peter。雖然布魯克林檢察官湯普森(Ken Thompson)對Peter做出緩刑建議,可望免除其牢獄之災,惟Peter的辯護律師團堅決要為他做出無罪辯護,抓住陪審員瓦爾加斯說謊的事實,要求重審。謝克特曼在聽證會上盤問瓦爾加斯,為甚麼隱滿父親曾因殺人而被判入獄服刑七年,他表示:「我是『聽說』我的父親入獄,我不知道他入獄是否事實。」瓦爾加斯還說,他與父親關係非常不和睦,跟爸爸也不親,「他沒有養過我,也因為跟父親很疏遠,所以不確定他有沒有在獄中服過刑」。謝克特曼接着再指出,瓦爾加斯過往曾於facebook上留言,指部份跟警察有關的案件中,警察都應該被定罪;又指檢察官湯普森向法官建議給予Peter緩刑時,瓦爾加斯曾表達不滿,並認為Peter應該在被判罪後入獄。謝克特曼認為他過於偏頗而且不誠實,不應該擔任陪審員。亞裔維權大聯盟總召集人陳善莊對於新任律師謝克特曼的表現給予肯定,對陪審員瓦爾加斯在法庭表現不合作則表示失望;社區人士吳一平也表示瓦爾加斯多番支吾以對,又迴避問題,「他反警察的言論與其父親的關係,大家都看得很清楚」。針對瓦爾加斯說謊而於周四繼續交叉辯論,故原定周四的判決初步延至下周二,由於非裔人士已經組織周四下午在法庭前抗議,法院周圍也架起鐵馬,以防暴動,吳一平呼籲亞裔同胞繼續站出來聲援Peter。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415/1957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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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錯Almighty 陪審員被DQ

1 : GS(14)@2017-01-12 07:58:20

【本報訊】曾蔭權涉貪案前日已選出9名陪審員,但昨卻因英語問題鬧小插曲。一女陪審員昨早宣誓時,疑不懂讀「Almighty」(全能的)一詞,法官考慮案件要用英語審訊,遂主動運用權力免去其職務。及後法庭再抽選出一位新女陪審員,惟她兩度讀錯英文誓詞,遭要求重讀,最終宣誓三次才成功。陪審員昨早以英語宣誓時,有女陪審員讀到「Almighty」時,只能含糊發音,未能正確讀出,更一度望向法庭職員欲以眼神求救。法官陳慶偉及後即問對方是否對該詞不太熟悉,該女陪審員尷尬微笑點頭。陳官稱並非想令她難堪,但仍免去其陪審員職務。法庭及後再選出一名新女陪審員,惟她首次宣誓時先讀錯字,法官要求重讀,第二次說漏自己名字,第三次才讀對,成功補選成陪審員。陳官完成抽選後有感而發,稱往往有很多不能預計的事,如遇到語言困難,但仍感謝各人抽空到庭。■記者蘇曉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1/1989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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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兩問法官求裁決指引候判曾蔭權:我信香港人

1 : GS(14)@2017-02-18 00:48:32

■前特首曾蔭權昨日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到庭應訊。何柏佳攝



【審訊第24日】【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8女1男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9小時後至晚上仍未有裁決,其間提出兩條問題,包括要求法官舉日常生活例子說明在沒有直接證據下,如何裁決曾蔭權是否故意不申報與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關係。由於陪審團昨已商討一段長時間,故法官下令各人休息,今早9時半才回答他們的問題。至於曾蔭權昨早被問及有沒有信心時表示:「我係會信香港人,成日都信。」記者:黃幗慧 楊思雅



曾蔭權昨晚離開高等法院時略露疲態,他散庭後上洗手間,出來時未能立刻找到太太鮑笑薇,即緊張問保鑣:「我老婆呢?」但其實曾太只是站在他幾步外。曾蔭權見到太太,即時擁她入懷一起離開法院。案件吸引逾百記者追訪拍攝,二人在保鑣護送下,也花了數分鐘才能成功登車離開。



■曾蔭權的兒子慶衍(左圖)及慶淳(右圖)到庭支持父親。

■曾蔭培與太太到庭聽審。



余若薇為曾打氣

至於昨早上開庭前,記者問曾蔭權心情如何、睡得好不好、心情緊張否等,曾蔭權以微笑回應,並謂「多謝關心」。他早上步入犯人欄前,記者問他對自己有否信心,他回答:「我係會信香港人,成日都信。」資深大律師兼前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昨路過法庭,隔着會議室玻璃跟曾氏夫婦打招呼。余表示為曾蔭權打氣,「希望佢大步檻過」。曾蔭權事後得知余的祝福稱:「You are all very kind」(你們都很善良)。曾蔭權的胞弟曾蔭培、曾蔭煊、曾蔭荃及胞妹曾景璇均有到庭,只欠四弟曾蔭藩未有返港,亦有數名朋友現身支持。曾蔭權與弟弟感情要好,曾蔭權先後與曾蔭煊、曾蔭培互相搭膊頭,以示支持。至於曾蔭權的兩個兒子曾慶衍及曾慶淳亦陪伴父親,長子慶衍稱以平常心面對裁決。陪審員開始退庭商議後,曾蔭權偕同太太及一眾弟妹分乘3輛私家車離開法庭,及後有傳媒拍得他們一行10人前往中環舊山頂道10號「女士俱樂部(Ladies Recreation Club)」用膳,他們逗留個多小時後便離去。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昨早上繼續餘下的引導內容,又重提辯方的結案陳詞,指辯方認為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成就足以獲授勳,曾蔭權沒有干預評審授勳名單的過程,而曾蔭權與深圳東海花園單位業主之間的租約是真正的商業交易,由於只是商討階段,未落實租約,故沒有在行會申報雄濤廣播股東是單位的業主;再者,租樓而非擁有物業是不用申報。


官今早回答提問

雖然法官沒有再提控方的陳詞內容,但提醒陪審員進行商議時也要同時考慮控方的陳詞。法官再三提醒陪審員,必須在肯定情況下,才能將被告定罪。陪審團昨日在10時46分退庭商議,在下午3時多先後提出三個問題,包括:第一項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是否需要證明曾蔭權所收的免費裝修利益,是他向雄濤廣播批出牌照等申請的報酬;至於第三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要求法官以日常生活例子去說明在沒有直接證據下,如何就曾蔭權建議提名何周禮授勳時不申報何周禮替他設計大宅一事,決定他是否故意或是否有合理辯解;最後,陪審團詢問可否取得法官引導內容的副本。法官指陪審團已商議了一段長時間,故昨晚8時開庭後,表示今早才回答他們的問題,並着他們先行休息,停止商議,直至今早9時半再恢復討論。案件編號:HCCC484/15



手機用戶請按此觀看 Timeline:曾蔭權涉貪案http://bit.ly/donaldts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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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陪審團禁旁聽克林頓曾被傳召

1 : GS(14)@2017-08-06 11:38:14

【話你知】大陪審團是法院中根據檢察官所得證據、決定是否提出刑事檢控的平民團體,不如一般陪審團般要判斷被告是否有罪,運作亦須保密。


由普羅大眾組成

一般由12至23名公眾組成的大陪審團,須判斷檢察官提交的證據是否足以起訴涉違反刑事法的受查對象,另可發出傳票搜證、召喚證人及聽取證人宣誓作供。民主黨參議員里德(Jack Reed)指米勒可借成立大陪審團坐擁比參議院調查委員會更大的調查權。此外,大陪審團須秘密進行審訊,證人作供時,公眾、傳媒甚至受查者一般不能到庭聽審,確保能暢所欲言。全球目前僅美國和利比利亞兩國保留大陪審團制度。特朗普一旦被大陪審團傳召作證,亦不會是首位有此遭遇的美國總統。前總統克林頓1998年被爆與白宮見習生萊溫斯基的性醜聞後就曾被大陪審團傳召作證。中央社/法新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805/2011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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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組大陪審團擬就通俄提控向唐納德密會俄女律師發傳票

1 : GS(14)@2017-08-06 11:38:15

■米 勒



【通俄風波】美國總統特朗普團隊涉嫌通俄的調查進入新階段,特別檢察官米勒(Robert Mueller)據報已成立大陪審團(Grand jury),並已就特朗普長子唐納德在去年大選期間密會俄羅斯女律師一事,向相關人士發出傳票,被視為米勒提出刑事檢控的前奏。



《華爾街日報》及路透社前日報道,米勒數周前就調查俄羅斯涉干預美國去年大選一案在華盛頓成立大陪審團。路透社更引述兩名消息人士指,大陪審團已就唐納德、特朗普女婿庫什納及競選經理馬納福特,去年6月密會俄國女律師韋斯歷斯卡亞等人、以取得特朗普競選對手希拉莉黑材料一事發出傳票。傳票內容包括勒令密會相關人士作供並提交文件,但對象未明。有白宮幕僚指特朗普、庫什納沒有收到傳票。



■唐納德

■韋斯歷斯卡亞


料已掌握通俄證據

而《紐約時報》就指,傳票要求的部份文件還涉及「通俄案」關鍵人物之一、前國家安全顧問弗林的生意來往。弗林從特朗普競選至當選後交接期間,多次與俄羅斯駐美大使基斯利亞克(Sergey Kislyak)接觸。消息指,米勒正調查特朗普陣營有否在密會前後鼓勵俄方發放希拉莉的黑材料,而特朗普本人對密會又是否知情。多位法律專家均認為,米勒組大陪審團反映他已掌握一定證據,準備對涉案人等提出刑事檢控。米勒發言人、唐納德、庫什納及馬納福特均沒回應報道。特朗普的代表律師科布(Ty Cobb)則表示對成立大陪審團一事不知情,又指大陪審團的運作一向保密,但白宮希望調查結果公平,承諾全力配合米勒調查。


調查範圍擴至財務紀錄

除了成立大陪審團,有線新聞網絡(CNN)更指米勒的調查範圍擴大至特朗普革除聯邦調查局(FBI)前局長科米是否妨礙司法公正、特朗普本人及其團隊的財務紀錄,觸及特朗普早前表明的「紅線」。據悉米勒希望透過捉住通俄案相關人等的「痛腳」,迫使他們在通俄案調查中合作。消息傳出後當晚,特朗普在西維珍尼亞州的集會上斥「通俄一說完全無中生有」,指是不服輸的民主黨人藉假故事抹黑他,更向支持者表示「這裏大多數人都知我們的競選活動無俄羅斯人……我們贏不是因為俄羅斯,而是因為你們(支持者)。」路透社/美國有線新聞網絡/《紐約時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805/2011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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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今日】性醜聞越揭越臭克林頓向大陪審團作供

1 : GS(14)@2017-08-17 08:12:20

「我的確與萊溫斯基有不恰當關係,事實上,那是錯誤的」克林頓在出任美國總統期間,跟白宮前見習助理萊溫斯基的性醜聞,當年演變成彈劾危機。他在1998年今日透過閉路電視,在白宮向大陪審團進行長達4小時的作證,成為當地史上首位被大陪審團傳召作供的總統。克林頓同日傍晚透過電視直播,承認跟萊溫斯基有不恰當關係,不過卻堅稱之前多次否認有婚外情及與萊溫斯基發生性行為的言論,在法律上不算說謊。他之後被眾議院動議彈劾,但參議院經5周辯論後,在1999年2月宣判克林頓無罪。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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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接受豪宅裝修優待雄濤曾蔭權涉貪案 今抽陪審團

1 : GS(14)@2017-10-09 03:55:30

■曾蔭權昨由太太鮑笑薇陪同到高等法院,作審前最後一次提訊。張志華攝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首先抽選陪審團,預計審訊25天。曾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指他接受深圳一個3層式住宅單位的裝修工程,以作為傾向優待雄濤廣播的報酬。由於預計或會有較多的公眾人士到庭旁聽,故除預留記者席外,司法機構亦於法庭內外預留68個座位予公眾。記者:黃幗慧案件昨在高院進行審前最後一次提訊,但傳媒不得報道聆訊內容。72歲的曾蔭權昨由太太鮑笑薇陪同到法院,神情輕鬆,曾的胞弟曾蔭荃亦有到場旁聽,但未見曾蔭權的兒子。


庭外大堂設電視直播

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間,接受一個深圳福田東海花園3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份,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蔭權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案件將由高院法官陳慶偉審理,控方由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本港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大律師黃佩琪代表,辯方律師團隊則包括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及大律師陳政龍。為容納更多公眾人士,司法機構將庭外的大堂位置亦納為法庭伸延部份,大堂設有電視直播庭內情況。除預留13個庭內位置予被告家屬外,另在庭內外分別預留57及68個座位予傳媒和公眾,公眾人士可到庭外領取籌號入庭。案件上周在高院進行審前覆核時,曾蔭權與太太心情輕鬆,與記者談到近期看過《打死不離三父女》、《寶貝神車手》兩套電影,曾蔭權更說到他喜歡吃五仁月餅,但市面較難找到,遍尋後在一間大型連鎖餅店購得,曾太還笑着提醒丈夫不要說出餅店的名字,免得替對方賣廣告。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926/2016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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