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前復職 陳志雲:感謝上帝 助無綫唱片公司修好 暫不管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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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11-17 23:32:18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5-212906?category=m
出庭前復職 陳志雲:感謝上帝
助無綫唱片公司修好 暫不管藝人
涉嫌串謀詐騙及貪污的無綫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於下周二(23日)在區域法院出庭前夕,昨日突然高調復職,會見記者時高呼「感謝上帝!」據悉他除了將出席本周五(19日)的無綫台慶慶典外,亦將修補跟4大唱片公司的關係。
無綫強調董事局知悉廉署對陳的指控,但仔細考慮後仍決定恢復其職務,但他暫不會從事藝人管理及選角等工作。
案件中控方證人多達60人、當中包括多名無綫藝人。本報昨日向廉署查詢陳志雲復職會否對相關藝人構成壓力時,廉署發言人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無綫外事部發言人則指出,董事局已仔細考慮其指控性質及實質,相信復職是最好的安排。
TVB:工作不涉調查目標
陳志雲昨晨8時45分由司機接載返將軍澳電視城上班,之後馬不停蹄出席數個例會旁聽,至下午約4時才向在電視城外等候的數十名傳媒,發表約1分鐘談話。
換了一個清爽髮型、穿着筆挺西裝的他,雖較事發前消瘦,但精神飽滿,臉色不俗,言談間一直展示招牌笑容、令臉上小酒渦呈現,跟今年3月被捕後憔悴與落寞的神態,大相逕庭。
他甫見記者,便感謝上帝及無綫,讓他復職,又表示最高興能全程投入工作,他表示日後會做好工作,製作更多好的電視節目,說罷便離開,對於記者提問「六嬸如何讓你復職」及「你覺得案件審訊中復職是否是適當時機」等問題,他一概沒有回應。
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00511)昨日在開市前,透過港交所發出聲明,指董事局知悉廉署對陳志雲提出的指控,是聲稱跟管理及其一項演出工作有關,但他在公司內其他權責及工作,並非廉署調查目標,考慮指控性質、公司及股東利益及企業管治原則後,決定讓他復職,但暫不會從事藝人管理及選角工作。
周五出席台慶 下周二應訊
據了解獲「六嬸」方逸華力撑復職的陳志雲,除會出席本周五無綫成立43周年台慶外,亦會着手修補因版稅問題、而跟無綫鬧翻的4大唱片公司關係;雖然六嬸昨未有返電視城,但消息指過去數個月,她一直有跟陳志雲聯絡。
自今年3月陳志雲涉貪被捕後,過去8個月他一直停職,但期間照支薪;雖然廉署早前控告陳志雲、其前助手兼思潮廣告董事叢培崑,以及無綫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串謀收賄及欺詐等8項罪名,但本月初提堂時,控方卻以未有合理入罪把握為由,撤銷陳志雲及叢培崑3項行賄及收賄罪,餘下5項控罪則於下周二轉至區域法院審理。
撰文:吳婉茵、曾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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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生(798)@2010-11-18 11:44:26這人在位十年間, 把2台打得毫無還手之力
令tbb一台獨大
其勢力, 影響力, 無可拂界
如今電盈想做起, 王維基又話想起山頭,
此人實是各界勢力必爭的人
成功拉攏過檔, 必可抽出tbb 部份有實力的班底人仕
所以唯有讓他官復原職...
只可憐當日押錯注的人...例如廖x兒小姐...尋日睇報紙
見佢做訪問, 被記者影到一聽陳志雲復職
緊張到成身紅晒.......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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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11-19 12:00:14廖x兒一向不討喜
從後6槍殺拉丁裔男 兩警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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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09 06:46:47美國20歲拉丁裔青年洛佩斯(Amilcar Perez-Lopez,圖)去年初遭三藩市警察連開六槍轟斃,但當局至今未對涉事警員作明確紀律處分或刑事起訴,讓市民極度不滿。
死前極力逃命
洛佩斯是危地馬拉移民,在三藩市任職木匠。去年2月26日晚上,在教會區遭兩名便衣警員從後狂轟六槍身亡。警方指他持刀襲警,警員開槍自衞;但法醫和目擊者均指,警方向洛佩斯的頭後及背部要害開槍,而洛佩斯當時背向兩人「正極力逃命」。兩名涉事警員蒂夫(Craig Tiffe)及里博里(Eric Reboli),不但未被起訴,現更已復職。數十名市民前日到警委例會示威,高舉標語「將殺人犯警員收監」,要求警委確保地方檢察署盡快以謀殺罪落案起訴兩人。示威者之一史密斯神父對《蘋果》說,市民對警方積怨已久,事件觸發民怨,「(到現在)仍未處分兩名警員是不尋常」。雖與死者不認識,但明白其家人感受:「洛佩斯的家人都在危地馬拉,在這兒無親無故,我們視他如家人,要為他討回公道。」■美國《蘋果日報》記者唐芷瑩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708/19686602
前懲教主任:不信七警准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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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2-19 12:19:22【本報訊】對於有傳七警服刑期滿後可復職,前懲教主任吳廣明在facebook撰文指,在無先例可援下,不相信警務處長盧偉聰願意付出「不如大家想像中的簡單代價」,批准七警出獄後恢復職位,因這會造成「以前的苦主」司法覆核,要求復職潮。
指一哥須付代價
前懲教主任吳廣明開宗明義指,過去沒有先例「換咗衫(從警服變囚衣)的警察」可以復職,加上今次案件涉及打人,在區域法院審理,「算是嚴重罪行,無論你判多少,都無可能復職」。他強調:「我真係唔相信警務處長會咁做,因為,他要付出的代價並不如大家想像中的簡單。」他指,一旦處長批准復職,將或面對「以前的苦主」司法覆核,要求復職,「最少我都會叫冼警司(高級警司冼錦華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三年)博一博,夾錢打官司又唔使好多錢,成隊兵咁,復唔到職,食糧都好」。儘管警方現在撐七警,吳廣明指紀律部隊人員的心態一向是人情冷暖,「他們不像我們社運人士,圍爐取暖,你有案在身,就如患上傳染病,平時同你有傾有講的夥計,都唔知同你講乜好,除非真的很重兄弟情」。吳廣明補充說,過往確實曾有紀律人員犯刑事案後不用革職,但一般是文職,曾有入戒毒所的紀律人員戒毒後復工,「所以,不能全面否定,但一定要跟案例和依規矩」。■記者蔡朗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9/1993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