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史130630傑弗遜(14)1800革命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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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弗遜傳(14)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七)──1800革命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在漢密爾頓掌控下的聯邦黨「倒行逆施」,阿當斯雖然位居總統,亦只能半推半就地按照他的「大聯邦主義」行事。不過,華盛頓離世,讓漢密爾頓在黨內的地位動搖,此前對他的不滿一下子爆發出來,聯邦黨分裂成親阿當斯和親漢密爾頓兩派。另一方面,民主共和黨在野四年,雖受盡壓迫,卻使他們更加同心同德。傑弗遜眾望所歸,出戰1800年的總統大選。
聯邦黨方面,阿當斯作為現任總統,競選連任自是情理之中。然而一如上屆,漢密爾頓還是力挺平克尼為候選人。在華盛頓去世後,阿漢二人的關係比以前更差,漢密爾頓不斷在媒體上攻擊阿當斯,言詞比抨擊敵對黨的傑弗遜還要激烈。「君子」阿當斯也終於被激怒了,向來慎言的他,竟然一反常態地口出惡言,大罵漢密爾斯「那乳臭未乾的蘇格蘭掮客私生子」。
這完完全全戳中了漢密爾頓的「死穴」!為了報復,他斥資化名出版了一本小書,臚列阿當斯任內面對危機時的無能表現—-要麼就是不作為;要麼就是作為不了;要麼就是作為了卻於事無補;要麼就是作為產生了適得其反的效果!
漢密爾頓這本小書本來印數並不多,但卻有幾本落到了共和黨人手裏。 共和黨人對這本作品「非常欣賞」,投放鉅資大量「盜版」,並在全國大力推廣。此事對阿當斯與漢密爾頓的聲譽,均造成極大的打擊。聯邦黨離心離德,差不多等如放棄競逐了。
至於共和黨,照舊以傑弗遜和伯爾領銜出戰。不過,與上屆不同,經過四年的時間,人民的意向已出現明顯的變化。傑弗遜的民望高漲,當選總統的呼聲極高。與傑弗遜私交不錯的阿當斯,表現出一如既往的風度,或許也是肺腑之言:「傑弗遜必會是個出色的總統。我寧可被他派駐歐洲當個大使,也不想在漢密爾頓的操控下當個傀儡總統。」
漢密爾頓雖然推舉了平克尼,但他心中知道,傑弗遜的勝算很高,平克尼和阿當斯都不可能是他的對手。為了逆轉形勢,漢密爾頓把心一橫,恃著在改選前的議會內還有些微優勢,決定孤注一擲,祭出「非常手段」—–改變選舉規則。
聯邦黨在國會提出,要成立一個由參眾議員各六名,加上首席大法官(當時的大法官 艾斯禾夫Oliver Ellsworth稍微偏向保守主義)合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委員會負責審核各「選舉人」的資格,並確認每一張選票是否有效。這顯然是個意圖「耍賴」的部署。即使在聯邦黨內部討論時,大家亦心知這個「選委會」的存在是「違憲」的,但沒有人挑明,議案在國會被提出。
議案在聯邦黨佔優的參議院順利通過。本來聯邦黨在眾議院還是稍佔優勢,然而,由於此舉實在太過「邪惡」,以致竟有若干聯邦黨眾議員實在「下不了手」,但又不敢直接反對,於是對議案作出多項修訂,以減低其「邪惡」程度。 參議院堅持要「完整邪惡」,兩院不能通過「一模一樣」的議案,這個「邪惡的陰謀」結果被拉倒。漢密爾頓和聯邦黨已經沒有任何方法,可以阻擋傑弗遜當選總統了。
在大選開始前,工人匯報新都建設進度緩慢,「貴人事忙」的阿當斯仍親自前往「華盛頓特區」監督營建。 他和夫人非常用心地設計各項基建設施,雖然他知道,自己也許沒有太多的時日,去享用這裏的一切一切。
民主共和黨這一邊,伯爾在新英格蘭北部積極活動。與漢密爾頓一樣,伯爾也曾於獨立戰爭期間,在華盛頓將軍麾下立過不少汗馬功勞。獨立後加入聯邦黨,並當選參議員,後來才改投共和黨。如果說阿當斯是「最共和的聯邦黨員」,那麼伯爾就是「最聯邦的共和黨員」。憑藉這些關係,他成功爭取了不少對漢密爾頓不滿的聯邦黨人支持。然而,也因為這些背景,不少共和黨人對伯爾並不十分信任,質疑他究竟是真心「擁護民權」,抑或只是一個「政治投機者」。這些質疑者中,也包括了傑弗遜,雖然為了顧全大局,他嘴裏並沒有說些什麼。
與上屆一樣,本屆選舉的勝選門檻是70票。選舉結果,傑弗遜得到全國超過六成國民的支持。雖然在賓夕凡尼亞的15票中僅得8票,但卻攻陷了漢密爾頓「老巢」紐約,全取該州的12張選舉人票。(紐約州採用「勝者全拿制」)這其中當然也有伯爾的功勞,在地方投票時,不少聯邦黨人都把票投了給伯爾,間接「拉薄」了阿當斯和平克尼的票。
阿當斯和平克尼分別只有65和64票,「可憐的」傑伊得票排名第五,有1票!傑弗遜總共得到73張選舉人票,已超過了勝選門檻,然而,伯爾竟然也同得73票。按照《憲法》規定的選舉程式,將由眾議院在得票相同的候選人中,以「一州一票」的方式選出總統(各州眾議員先以簡單多數決定該州的投票意向)。
這結果出乎共和黨人的意料。他們原本計劃,讓其中一名選舉人將手中兩票,一票投給傑弗遜,一票棄權。這樣就可以順利讓傑弗遜和伯爾,分別以第一二名當選正副總統。現在出現同票,究竟是「巧合的誤會」,抑或是「有人」暗中搞鬼?政圈中難免出現一番猜測。
聯邦黨認為這實在是天賜良機。現在最好就是讓二人爭持不下,引發黨內分裂;若不成功,就力挺「最聯邦的共和黨人」伯爾當上總統。眼見聯邦黨人頻繁「活動」,伯爾可不是凱子,馬上給傑弗遜發了一封辭懇情切的公開信,表明雖然各位兄弟畀面,但自己絕無與大佬爭做「坐館」之意:「每一個共和黨人都希望你能成為合眾國的總統,每一個傑出的共和黨人都希望在你手下辦事。若能成為你的副手,我將感到無比的快樂和榮幸。若你認為我在其他崗位,能更好地為你效力,我也絕無異議。」這一招連消帶打,以退為進,委實高明。聯邦黨人別無選擇,決心將票投給伯爾,以力阻傑弗遜登上總統寶座。
《憲法》規定當選總統要得到眾議院各州「絕對多數」的支持。當時美國有十六個州,換句話說,傑弗遜與伯爾二人誰得到九個州的支持,就能成為合眾國的第三任總統。1801年2月11日,眾議院的「第一輪」投票開始,這是一場漫長的「多輪」投票。
首輪投票結果,有8州投了給傑弗遜,6州選擇了伯爾。剩下的兩州中,佛德蒙僅有的兩名議員因未能達成共識,投了棄權票;馬里蘭的8名議員中有5名聯邦黨人、3名共和黨人,本來應可作出決定,但有1名聯邦黨人竟然把票投了給傑弗遜,馬裡蘭州也只能投棄權票了。結果是八比六,沒有一位候選人獲得「過半數州」的支持,依法進入下一輪投票。
如是者投票一直持續到深夜,連續投了27輪票,結果還是一樣。傑弗遜8票,伯爾6票。大家實在熬不住了,於是同意暫時休會,翌日再續。然而,接下來的幾天,雖然大家都己經學乖了,每天只投一輪,但一直投到第35輪,結果還是沒有改變,始終都是8比6。事實上,只要馬里蘭或是佛德蒙任何一位聯邦黨人有所動搖,傑弗遜就夠票成為總統了。這下可真是「一票難求」呀!
在這段期間,傑弗遜一直留在蒙地沙羅的家中,靜候結果,而伯爾也「知所進退」,不敢與聯邦黨的舊日好友們有什麼「親密接觸」。只不過,江湖上還是流言不斷,傳說傑弗遜與伯爾都與聯邦黨人暗通款曲云云。在35輪中一直投給伯爾的特拉華聯邦黨議員,甚至繪影繪聲地「爆料」,指他有幾位一直投伯爾的馬里蘭和佛德蒙黨友議員,曾與傑弗遜的「好友」不止一次在「骨場酒吧偶遇」,閒聊間「不經意」提及「改變投票意向的可能」。傑弗遜對「有人」曾透過中間人向自己「摸底」一事直認不諱,並稱「摸底者」只要求「某些承諾」,即樂意結束這場曠日持久的選舉。然而,傑弗遜強調,他是一個重視承諾的人,但卻不希望自己的施政被「承諾」所束縛。
選情仍陷於膠著狀態,這時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打破這個困局的,竟然是漢密爾頓。前幾回說過,漢密爾頓與伯爾都是紐約人,二人素有私怨,伯爾轉投敵陣的「投機行徑」,更讓漢密爾頓(雖然他自己也曾被人稱為「東部貪婪投機者」)極度反感。相反,漢密爾頓與傑弗遜雖是宿敵,但彼此一直惺惺相惜。況且之前「遷都」事件,讓漢密爾頓相信,傑弗遜是一個可以協商的「理性」對手。因此,在這關鍵的時刻,他發揮了在黨內的影響力,一語中的地對傑弗遜和伯爾二人作出評論:「傑弗遜不過是原則錯誤而已,無論如何,總勝過一個沒有原則的人。傑弗遜造成的損失我們可以預期,但伯爾造成的災難卻將超乎我們的想像!」
在2月17日舉行的第36輪投票中,馬里蘭和佛德蒙原來投伯爾的聯邦黨眾議員全部改投棄權票,傑弗遜成功得到了該州兩票選舉人票。而原本支持伯爾的特拉華和南卡羅萊納兩州也改投棄權票。最後結果是兩州棄權,傑弗遜取得超過半數的十個州份支持,正式「凍蒜」,將成為合眾國第三任總統。
傑弗遜的支持者高度評價這次的勝利。如果說「1776革命」改變了美國政府的形式,傑弗遜的勝選就是美國「政府原則的革命」!不過,與1776年不同,這次的革命並不依靠槍炮和刀劍,而是人民透過手中的選票,以理性且和平的方式達成,這本身已是一項不朽的成就!故後世亦有史家將傑弗遜的這一次勝選,稱作「1800革命」!***
老虎基金掌門人羅伯遜致投資者信-轉貼-felix 濟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eb77a950101marj.html致:各位股東
由:朱利安·羅伯遜(Julian H. Robertson, Jr.)
日期:2000年3月30日
這封信交代閣下與老虎基金管理公司之間的關係,懇請細心閱讀此信內容。
1980 年5 月,Thrope Makenzie 和我以880 萬美元的資本成立了老虎基金。18年後,當年的880萬美元已增長至210億美元,增幅超過259000%。這期間基金持有人在撇除所有費用後所獲得的年回報率高達31.7%。沒有人有更佳成績。
自1998年8月後,老虎基金表現較差。基金持有人亦作出積極響應——贖回基金。這是可以理解的。這期間贖回金額達77億美元。價值投資的智能受到挑戰。持有人的贖回不單侵蝕我們的收益,還令我們承受極大的壓力。而我們卻看不到這一切行將結束的跡象。我所提到「看不到行將結束」究竟是什麼意思?「結束」的是什麼?「結束」其實是指價值股熊市的結束;是投資者明白,無論股市短期表現如何,15至20%的投資回報已是不俗。「結束」因此可作如下解釋:投資者開始放棄投機性的短期投資,轉往更有保障而過往回報不俗的被遺棄股份。
現時很多人談新經濟( 互聯網、科技及電訊)。互聯網誠然改變了世界,生物科技發展亦令人驚嘆,科技及電訊也帶給我們前所未有的機會。炒家們宣揚:「避開舊經濟、投資新經濟、勿理會價錢。」這便是過去18個月市場所見投資心態。
我曾在過去很多場合說過,老虎基金以往多年的成功,要訣是我們堅持的投資策略:買入最好的股份及沽空最差的股份。在理性的環境,這策略十分奏效。可是在不理性的市場,盈利及合理股價不受重視,寧炒當頭起及網絡股成為主導。這樣的邏輯,我們認為不值一哂。
投資者為求高回報,追捧科技、互聯網及電訊股份。這股狂熱不斷升溫,連基金經理也被迫入局,齊齊製造一個注定要倒塌的P o n z i金字塔。可悲的是,在現時環境下,欲求短期表現,就只有買入這類股份。這過程會自我延續至金字塔塌下為止。我絕對相信,這股狂熱遲早會成過去。以往我們也曾經歷過。我仍很有信心價值投資是最好的,雖則市場現不賣帳。這次也非價值投資首次遇到挫折。很多成功的價值投資,在1970至1975年及1980/81年間成績差勁,但最終獲利甚豐。
我們很難估計這改變何時出現,我沒有任何心得。我清楚的是:我們絕不會冒險把大家的金錢投資在我完全不瞭解的市場。故此,在經過仔細思量之後,我決定向我們的投資者發回所有資金——即是結束老虎基金。我們已套現了大部分投資,將依照附件所述方法退回資產。我比任何人更希望早些採取這項行動。無論如何,過去20年是相當愉快及充實的。最近的逆境不能抹去我們過往彪炳戰績。老虎基金成立至今,足有85倍的增長(已扣除一切費用),這相等於標準普爾500指數的三倍多,也是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環球指數的5.5倍。這20年中最令人回味的是與一群獨特的同事,以及投資者緊密合作的機會。
不論是順境或逆境,亦不論是勝是負,我每次說話,都是我及老虎基金全體員工的真心話,容我們在此衷心向各位致謝。
附釋:老虎基金在2000 年3 月3 0 日結束,當時納斯達克指數是4457.89 點。納指在2000 年3月10日創出5048.62歷史新高。美國曾有財經刊物選出20世紀10大傑出投資家。居首位是股神巴菲特,羅伯遜位居第九。其餘包括麥哲倫基金前經理彼得·林奇、鄧普頓基金創始人約翰·鄧普頓、價值投資倡議者本傑明·格雷厄姆、量子基金的喬治·索羅斯、指數基金名牌Vanguard的創始人約翰·保格爾(John Bogle) 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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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P o n z i 金字塔,就是Ponzi Scheme 龐氏騙局
請注意這一小段,這是十分有趣的歷史文字:
"我們卻看不到這一切行將結束的跡象 ......
「結束」可作如下解釋:投資者開始放棄投機性的短期投資,轉往更有保障而過往回報不俗的被遺棄股份。"
有意思的是,其實2000年3月10日,也就是發出本信的前20天,一切已經結束了,納斯達克指數於該日創出了5048.62的歷史高點後,已開始悄然進入了一波比一波低的大跌勢中,但遺憾的是,包括朱利安·羅伯遜在內的絕大多數人均沒有看清什麼時候gameover。
說史130703傑弗遜傳(15)初登大位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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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弗遜傳(15)初登大位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七)──1800革命
在傑弗遜正式當選總統前三個月,也就是整個總統大選開始之時,阿當斯把妻子留在老家管理莊園,孤身一人搬到新落成的總統府邸暨辦公室。11月的華盛頓特區,潮濕以外還有一點寒意,新首都周邊還沒有多少人煙,令阿當斯感到份外孤單。
第一夫人阿碧佳Abigail Adams是一位有主見的女中豪傑,早在其夫參與草議《獨立宣言》前後,就曾寫信(上款是「阿當斯並大陸會議」)敦促各sense佬「吹水」之餘,務必關注女性權益,否則將可能爆發「第二次革命」。她更提出,對於制訂時沒有考慮女性權利的法律,女性有權質疑甚至抵制之,堪稱「女權主義」先驅。
阿當斯一個人待在房中,倒數著餘下的任期,並給夫人寫了一封家書,閒話家常之外,談到自己對國家未來的期許。在信末,阿當斯寫下了這麼的一句:「我衷心祈求上天,把最好的祝福,賜給今後在這房子裏的每一位忠誠睿智之士!」
傑弗遜當選新一屆總統的消息傳來,阿當斯表現他一貫的君子風度,向傑弗遜真誠道賀。然後,毫不戀棧地,離開自己一手建造的總統府邸,返回老家昆西Quincy(其子John Quincy Adams便從這個小市鎮取名。),並一直在此終老。
諸位看倌可能會覺得有點奇怪,選輸了「執包袱」回家不是最正常不過的嗎?何以要特別這樣寫呢?難道還能賴著不走嗎?各位大概沒有想過,在今天看來是普通不過的「政黨輪替」,在當時卻是史無前例的事。
政黨或黨爭自古有之,中國幾乎每朝也有黨爭,英國也有輝格黨和托利黨輪流執政。然而,這種政黨輪替並沒有更換「國家元首」,並沒有更換「最高行政權力」的擁有者。從來沒聽說過有一個「國王」,會把自己的「王位」,和平地讓給與自己政見迥異的「敵人」。華盛頓是主動放棄連任的,表明他對權力沒有留戀。阿當斯參選連任,表示他還是想做總統的。在選舉結束的那一刻,整個政府還是牢牢握在他和聯邦黨手中,只要他願意,要做點什麼阻延乃至拒絕移交政權,也並非不可能的事。這類拒絕交出權力的事,就算到了今天,在不少國家還是時有聽聞(大部分都發生在「總統制」國家)。我們必須清楚,阿當斯當時無論作出什麼選擇,都是一個先例。
我們現在否定拒絕交權的「耍賴行為」,將政黨和平輪替,政權順利移交視為理所當然之時,就應當記住阿當斯,因為他實現了也許是人類史上第一次敵對政黨「完整權力」的和平移交,也是第一次有「國家元首」和平地,毫無怨懟地把位子讓給政敵,這些都應被視作政治史上的不朽典範。
不過,作為一個有抱負的「政治哲學家」(當時人對他的評論),一個意欲有一番作為卻處處受制的總統,一個對「人民」始終抱懷疑態度的聯邦黨人,希望把自己的影響力留到下一任的政府,似乎也是人之常情。
阿當斯委任自己的國務卿馬歇爾John Marshall為首席大法官,還算是一個爭議較小的決定,因為馬歇爾也是一個著名的法律學者。然而,阿當斯另外任命的一批聯邦黨籍司法官員,無疑就充滿「政治」意味了。
就在阿當斯卸任當天的3月3日,他連夜任命了42名聯邦黨人為特區的「太平紳士Justice of Peace」(或譯「治安法官」),也就是著名的「午夜判官Midnight Judges」!*** 這兩宗「司法任命」,後來共同「成就」了一件美國司法史上的不朽案例。經過忙碌的最後一夜,阿當斯終於要退出舞台了。
1801年3月4日,在華盛頓特區內,傑弗遜不疾不徐地步向落成不久的國會山莊,他將成為首位在那裏作就職演說的合眾國總統。他也是首位—-也許還會是最後一位—-徒步前往就職會場的總統。
傑弗遜也是第一位把就職演說全文,交予報紙刊載的總統,此後總統就職演辭在報紙上刊載成為傳統。在就職演說中,傑弗遜用了大量的篇幅,講述聯邦黨與共和黨的關係,也提到多年的黨爭,對國家造成的傷害。他對此這些爭端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並對聯黨邦人釋出善意:
「……不同的想法並不會讓我們忘記共同的理想。我們都是共和黨人,我們都是聯邦黨人。我們都愛我們的國家,我們都希望她得以萌壯成長。我們之中也許有誰想要解散「聯邦」,或是要推翻「共和」,好吧!就讓那些人無所畏懼地暢所欲言吧!他們不啻是錯得離譜!不過,美國已經強大到足以讓他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了……」
“…It is possible to have different ideas without forgetting our common wish. We are all republicans, we are all federalists. Most of us love our country. Most of us want it to grow. There may be among us those who want to end the union of the states, or to end our republican government. Well then, let those men speak freely, without fear. They are wrong. But America is strong enough to let them say what they wish…”
漢密爾頓對傑弗遜的「善意」並不領情,仍是一如既往地在報紙上大肆抨擊傑弗遜。不過,傑弗遜對此亦不以為意—- 他從來就沒有想過漢密爾頓會「回頭是岸」,他演說的對像是其他還「有得救」的聯邦黨人。事實上,除了漢密爾頓,聯邦黨的領袖(竟然)幾乎都對「從今沒有傑營,也沒有漢營,只有美國營!」這類的「肉麻」語句非常受落,他們認為這顯示傑弗遜至少不會像漢密爾頓一般,「辣手」對付政敵。有部分聯邦黨人甚至樂觀認為,這是傑弗遜心虛怯懦的表現。接下來的幾個星期,傑弗遜也沒有什麼動作,這樣令聯邦黨人更加相信,傑弗遜示弱了。剛在選戰落敗的皮克尼向他的聯邦黨友表示,他相信傑弗遜並不會,也不敢對前政府的政策作出重大改變,甚至會繼續讓聯邦黨人留在內閣之內。
另一方面,傑弗遜對聯邦黨「示弱」的態度,引起共和黨大老的不滿,尤其是他們之中不少都曾在聯邦黨執政時,受過迫害,吃過苦頭。同樣來自維珍尼亞的共和黨領袖門羅James Monroe(後來成為第五任總統),向傑弗遜發了一封措辭強硬的信,提醒傑弗遜若真如傳聞中一般,讓聯邦黨人擔任政府要職,將會令一直毫無保留地支持他的優秀共和黨人非常失望!
門羅說得對。共和黨在野期間不斷成長,可謂人才濟濟,其中具國士之才者亦大不乏人。傑弗遜這時終於以行動回應了對他的諸多猜測。國務卿一職,由《憲法》奠基者,傑弗遜的「拜把兄弟」麥迪遜擔任。這項任命可謂實至名歸,毫無可議之處。財政部長是來自賓多凡尼亞的年青才俊加勒廷Gallatin。他先後任眾參議員,政績卓著。論權謀也許不如漢密爾頓,但論對經濟和金融的精通,卻絕對不會比漢密爾頓遜色。曾在獨立戰爭的終極決戰「約克鎮之役」中,立下赫赫戰功的迪爾邦將軍Henry Dearborn,被任命為戰爭部長。海軍部長由來自馬里蘭的史密夫Robert Smith擔任。至於總檢察長的人選,傑弗遜選擇了來自麻薩諸塞的林肯Levi Lincoln,他是整個麻州,以至整個新英格蘭聞名遐邇的「金牙大狀」。選他入閣有助提升新政府在新英格蘭—-聯邦黨的根據地的影響。不過,他是當地共和黨的領袖,而且更是傑弗遜矢志不移的支持者,這點也許才是至關重要。全體閣員清一色是共和黨人,而且全部都是傑弗遜的鐵杆粉絲、心腹好友。
至於其他官員的任免,傑弗遜有一套自己的原則。他讓所有的現任官員,除了個別聲名狼籍、貪贓枉法者以外,全體留任。只有一種例外情況—-由傑弗遜當選到就任期間這一段「過渡期」中,阿當斯任命的所有官員,傑弗遜都把他們全部免職!平心而論,這也是公道之舉,最後這一段時間才實行的任命,其動機本來就值得質疑。
聯邦黨人被徹底摒出內閣之外,這樣他們多少有些意外。他們指責傑弗遜濫用權力,獨斷專橫,因為所有政府官員都應該「順利過渡」;共和黨人則抱怨傑弗遜對聯邦黨人過度寬容,認為應把政府內的聯邦黨人一個不剩地踢走。有人曾說過,若一種做法令左右兩方同時表示不滿,恰好證明這極有可能就是一個最公平公正公道的做法。
面對兩面夾擊,傑弗遜堅持,無論來自聯邦黨咆哮,抑或來自共和黨的吵鬧,也不會令他增加或減少一個官員的任命。他只會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
傑弗遜把這些紛擾置諸腦後,開始與他的肱股大臣—-麥迪遜和加勒廷,著手制定治國大計了。經歷聯邦黨近十年的統治,國家現在可是百廢待興呀!
究竟傑弗遜與他的內外二相會定出怎樣的治國藍圖?傑弗遜的政策又能否順利推行呢?漢密爾頓和聯邦黨是否就此罷休?他們又將有何行動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說史130704從鴉片看「成即是毀」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7/04/%E8%AA%AA%E5%8F%B2130704%E5%BE%9E%E9%B4%89%E7%89%87%E7%9C%8B%E3%80%8C%E6%88%90%E5%8D%B3%E6%98%AF%E6%AF%80%E3%80%8D/少年十五二十時 步行奪得胡馬騎
說史130704
從鴉片看「成即是毀」
譚少年執筆
自小以來,我就對鴉片抱著一種複雜的情意結。
一方面,是它令中國在近代百年間國勢急轉直下,身為一個中國人,我深深地感應到那發自血脈的悲鳴,一度希望此物不曾進入中國,什麽事情也不曾發生。
另一方面,我又不得不承認,是它讓西人踢開了國門,刺激了國家科技乃至思想、經濟、政治等方面的發展,身為一個現代人,又不得不肯定它對中國意義深遠。在這種愛恨交纏的心結下,我一路看了不少近代歷史。 隨著年齒增長,慢慢領會到那是“歷史的必然”—– 過去成就輝煌的因素, 必然地埋下未來敗亡的種子,這就是“成即是毀”。
爲什麽英國人要向中國人賣鴉片此種毒品? 甚至不惜為此發動戰爭呢?西方傳統的說法,以至內地歷史教科書一貫的說法,都是清朝太傲慢狂妄,閉關鎖國。 可是認真想想就知道,如果清朝認真執行“閉關鎖國”,就不會有廣州十三行,更不會讓鴉片進口中國,那麼就完全沒有鴉片戰爭這回事了。
根據《貿易打造的世界》的說法,那完全是一個經濟利益的的問題,鴉片在促成世界貿易,加速經濟成長,以致助長英國工業化方面,都起著難以估量的巨大作用。
自古以來,整個歐洲都消耗著亞洲的香料、絲、茶還有其他奢侈品,可是少有產品輸出亞洲。歐洲人發現和征服美洲的確能為他們帶來充裕的金銀,用來和亞洲進行貿易(其中占了一半可能去了中國)。
但是,十九世紀初美洲出產的白銀下降,還有菸草和糖等賣給歐洲的產品,讓歐洲人手上的現金開始不寬裕。跨越美洲,歐洲,亞洲的交易似乎將要因為歐洲人太窮而無以為繼。
在這樣的情況下,歐洲人只有兩種辦法從亞洲人手上拿回白銀:要麼就是打開亞洲人的市場,向他們賣出自家的產品(像是羊毛製品之類的早期工業製品);要麼就是直接向亞洲動武,強行傾銷他們的產品。
英國人同時把這兩個辦法都成功執行了。 她征服印度,強行向印度傾銷自家的工業品獲取貿易順差。 她又從印度向中國銷售鴉片這種讓人一沾就上癮,欲罷不能的毒品,讓印度獲得對華貿易的順差,以填補對英貿易的逆差。龐大利潤直接促成英國的工業化。
這個貿易進行了一個世紀,成功止住了英國白銀外流,後來甚且可以汲取白銀。相對的,吸食鴉片上癮的中國人越來越多,讓中國的白銀外流,引致銀價飛漲,影響政府財政。直到吸食鴉片的人多到中國政府不得不加以壓制,衝突就出來了。
中國一開始把這件事當做純粹的內政處理,所以在英國介入的時刻,連打仗還是求和也不清楚。再加上中國久不習戰,吃了幾場敗仗,最後簽下了《南京條約》。這直接導致中國貧困。
後來美國工業興起和西部開發,世界信息更加流通,傳出前去美國打工就能發達,結果湧起了華工潮,省吃儉用地把錢留下來,匯回家鄉。世界的貨幣流通就這樣完成了,從中得益最多的,無疑就是英國和美國。
好了,知道這一系列的事件以後,我們就可以作出總結:英國人爲了在對亞洲貿易中取得收支平衡,還有滋潤自家工業的發展,必須向中國銷售鴉片。
站在英國人的立場,國家是一個孤島,地方小,經濟發展一向都談不上發達,在外掠奪帶來的金銀利益,占國內財富的比例不小,拓展殖民地市場,暗示著可以帶來難以預料的巨大利益,也可以突然遭到毀滅。 他們活在這樣的一個開放系統中,向外掠奪來滋養自己看起來理直氣壯,做起來也義無反顧。英國人這麼有動機去開發鴉片銷售給中國,是必然的事。
站在中國人的立場,中國人口多,市場大,國內市場的利益大得一輩子也做不完,在國外掠奪得再厲害,得到的利益對比起國內也不過九牛一毛。這就是典型的封閉系統。
根據《被誤解的中國:看明清時代和今天》的說法,中國向來對外貿易,只需求白銀和馬匹,後來因為人口膨脹,對東南亞和印度需要比較多的棉花和糧食。即使如此,單單江南幾個省份之間的貿易額就已經遠超對東南亞和印度的貿易總額。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必然是重視內治多過外拓,令他在近代面對外患時顯得束手無策。
清朝早期治理國家相當成功,輕徭薄賦,設常平倉以應對災害;治理地方主要依靠士紳,高舉仁孝,減少為社會福利大灑金錢的必要;外交主要依靠文化和貿易政策來達到目的。結果政府的開支並不多,長期只占著GDP約4%左右,與此同時,沒有必要發展先進的槍炮火器,而且內治的成功帶來持續的人口膨脹。
不過,這也導致政府動用全國資源的能力很弱,增加賦稅會被地方士紳反對,被官員反對,他們一力堅持傳統,支持輕徭薄賦政策。
一旦面臨外來軍事挑戰,就不能像俄國一樣,動用大量的資源實現軍事現代化。結果中國對外屢戰屢敗,每次都簽下越來越苛刻的不平等條約,最後導致中央失去了威信,地方開始不聽命令。(最明顯的是義和團運動時,需要各路出兵勤王,張之洞他們按兵不動。)
最後,國家急速轉向西方學習,進行內部改革,這些改革也導致了清朝的滅亡。其中最明顯的,就是軍事改革養育了袁世凱這樣擁兵自重的軍閥。
今時今日的我們,當然可以做事後諸葛,指責當年清朝封閉,不能改革開放,不重視軍事,以致國勢敗亡,然而,這樣的馬後炮其實沒多少批判價值。大至管理社會,小至和別人相處,任何做法也有適合和不適合的時候,沒有絕對真理可言。當我們站在時間的高點回顧歷史,追溯當時的境況,人們爲什麽這樣想,怎樣做才能適應這些環境,比起放馬後炮,或者記著像“不能改革開放就要挨打”這樣的陳舊信條,更加有意義得多。
「少年十五二十時,步行奪得胡馬騎,射殺山中白額虎,敢數鄴下黃鬚兒。」
〈掌門擦鞋之言〉
諸位讀了本文,可以想像出自中學生的手筆嗎? 當真太利害了!
同學少年,中流擊水,指點江山,激揚文字….. 野人會消褪了這種青春氣息實在太久太久了!
「掌門天地facebook署理book務處長」Alan捎來此篇稿件,不勝望外之喜。
這是「掌門天地」獲得的第一篇網上投稿,***** 大旱雲霓,空谷足音….. 太令人感動了。
「掌門天地」之素志,意欲成為網上智識交換平台,結集熱愛智識,意存交友的同志….. 寫下野。**** 寫稿,才是壓倒一切的 “重中之重”。
譚少年今番 “自投稿網”,堪垂典範。凡我同志,盍興乎來!
稿件可寄來「掌門天地facebook」,惟須按照「習俗」書寫, 尤其切記須以 “渾號”(eg. 朝日/掌門) 稱呼所有周邊人士,隱去真實姓名,包括作者自身。
咸陽城外,約法三章:
所有來稿,不保証刋出。
請恕掌門狂妄,擁有編輯權。
如改動不合投稿人尊意,但請來函告知,定當從速將文章從網上剝離。
本文無論文采與視野,都遠遠踰越中學水準。
至於識見嘛…..留待朝日君從日本回港後細作評斷。
法律130705侵權法(四)論近因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7/05/%E6%B3%95%E5%BE%8B130705%E4%BE%B5%E6%AC%8A%E6%B3%95%EF%BC%88%E5%9B%9B%EF%BC%89%E8%AB%96%E8%BF%91%E5%9B%A0/起因與遙遠 Causation and Remoteness
「起因」與「遙遠」這兩個論點是相關的,在侵權法的案件中最常遇到。
除非索償人能證明損害harm是由侵權人直接導致,否則索償失敗。***
即使索償人能充份證明傷害因由,但如果損失loss不是由此損害帶來,那麼索償也終歸失敗。****
索償人首先要證明 “違反責任breach of duty” 是導致損失的成因,雖不一定是主
因,卻是 “實質上招致materially contributed” 的原因。
裁定這個爭論點,一般採用 “要不是 if not” 的測試,其作用不是用來確定法律責任,而是排除那些“不是” 的原因。***
Denning大法官說:「要不是那個過失,損害就不會發生,那“特別的過失”就是損害的原因。 如果存在那過失或不存在那過失,事情都一樣發生,“那過失”就不算是損害的原因。」
Barnett v. Chelsea Hospital, HL1969: 在急救中,醫生沒有檢驗病人,這病人不久死於砒霜毒藥。 證據顯示,即使醫生進行檢驗,那病人也會死,因此 “沒有進行檢驗”不是死因。
但「要不是」測試辨法不一定管用,比如兩個過錯同時發生在索償人身上,每個過錯都是損害的充份原因。 在此情況下,此測試引致一個非常荒謬的結果:任何一個過失都不是傷害的原因,但事實上兩個都是招致傷害的原因。***
如果不知道確實傷害的原因,又會產生困難。
McGlee v. National Coal Board, HL1972:由於工作環境暴露於一種含有磨損性abrasive的塵埃中,原告人因而引致皮膚炎。他的雇主不須為此暴露負責,因工作環境確是如此。 但他的過錯在於沒有供應清洗設備,致使原告人要乘單車回到家裡時始能清洗,從而使磨損塵停留在皮膚上更長時間。 法庭判原告人索償得直,因他能證明被告的失責增加傷害的危險,雖然以當時的醫學知識還未能證明過失的或然性。
McGlee案的判決產生深遠影響,特別是醫療失誤的事故。那是「失去機會lost
chance」的問題。
Hotson v. East Berkshire Health Authority, AC1987: 一個男孩從樹上跌下來,以致臀部骨折。醫生斷症錯誤,令到他的臀部變形。專家指證,即使孩童得到正確的診斷,仍會有75%機會變形。 上訴庭支持原審庭的判決,要被告賠償25%的損失。 但上議院以3:2多數推翻上訴庭的判決。上議院採用「“全部”或“沒有” all or nothing」的傳統態度,沒有折扣這回事。 由於院方只有25%疏忽機會招致孩童的傷害,原告顯然沒滿足balance of probabilities的原則去證明被告的失責。
多次連續損失的原因—-如果有連續損失的原因,“要不是” 原則只適用於最
先的被告。
Performance Cars Ltd v. Abraham, AC1962:第一被告不小心駕車撞向Rolls-Royce,R- R又被不小心的第二被告撞多一次。第一被告要負基本責任。第二被告不須負責R-R重新噴油的費用,理由是在第二被告碰撞時R-R已經需要補噴油。
新行動介入Novus actus interveniens (a new act intervenes)—– 一個新的介入行動
可使 “被告失責”與 “原告蒙受損失” 的因果鏈斷了。 結果是被告不須負責,即使他已是違反duty of care。
「新介入行動」可以是:
(一)第三者的行動
Baker v. Willoughby, AC1970:被告人不小心駕駛撞倒原告人,結果原告人一隻腳跛了。在意外發生後及案件開審前的期間,在一次劫匪行劫中,他先前受傷的腿被槍擊中。結果那條腿要鋸掉,原告人喪失謀生能力。
法庭裁決槍手的行動不是「新的介入行動」,被告仍須負責。原告人喪失謀生能力源於第一次傷害。劫匪及後來的鋸腿改變不了結果,雖然傷害最終變得嚴重。
Jobling v. Associated Dairies, HL1982: 由於雇主的疏忽,原告人滑倒以致背部受傷,喪失50%謀生能力。 三年後,他的病情轉為嚴重的脊骨病。 這病不是由意外帶來的。結果他完全不能工作。在此案,脊骨病是「新的介入行動」,此病令被告失責與原告蒙受損失的鏈弄斷。
(二)原告人自己的行動。即是說,索償人應向自己的損害負責。
McKew v. Holland, HL1969:由於被告的疏忽,原告人的腿受傷了,自此他的腳變得無力。有一次,他意圖爬上一度沒有扶手而又陡斜的樓梯,又沒有尋求協助,他跌了下來,傷腳受到更嚴重的傷害。
法庭裁決,爬樓梯受傷是「新的介入行動」。原告受傷的因果鏈斷了,被告不須負責第二次受傷的損失。
要令索償人的行動成為新的介入行動,此行動在任何情況下都必定是非常不合理的。***
Corr v. IBC Vehicles, AC1952:死者在工作中遭受嚴重意外。雇主完全承認責任。該次意外令死者患上憂鬱症,而病情更趨惡化。意外發生六年後,死者由一座多層停車大廈的項樓跳下自殺。他的遺孀向雇主追討亡夫的身體和心理上傷害的損失。
雇主被判須為疏忽行為負責;死者的自殺行為不是新的介入行動。 他的自殺是嚴重憂鬱病的反應,此反應是由雇主的疏忽而來,使死者不能對自己的未來作理性的抉擇。
(三)大自然的行動,一般是不會割斷因果鍵的。 但如果大自然介入的行動是不可預知、而又獨立於最初的疏忽行為,被告不須為此負責。
Carslogie Steamship Co. Ltd. v. Royal Norwegian Government, HL1952: 原告人的船在一宗撞船意外中受到損害。 作一番暫時性的維修後,船繼續向美國的港口駛去,以期作永久性維修。 船隻在橫渡大西洋時遇上風暴,再遭受創傷。
法官裁決被告不須為風暴做成的損害負責。 風暴在每一次航行都可能發生,所以風暴不是撞船的後果。
〈掌門的案例補充〉
在疏忽的情況下,疏忽行為與損害要有合理的因果關係。
這是「近因」(ie直接因) *****或「原因過遠」的問題。 即是說,因與果之間有沒有其他因素從中介入的可能性。
案例: “墮馬凍死案” 一人購買了動運保險,天寒地凍中於荒郊墮馬,無人察覺,遂死於肺炎。有關人士向保險公司索償勝訴,因為 “墮馬” 是 “凍死” 的近因。
《法律130423民事侵權法概論(下)》
SENSE隨筆130706竊聽、摩斯碼與非洲鼓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7/06/sense%E9%9A%A8%E7%AD%86130706%E7%AB%8A%E8%81%BD%E3%80%81%E6%91%A9%E6%96%AF%E7%A2%BC%E8%88%87%E9%9D%9E%E6%B4%B2%E9%BC%93/竊聽、摩斯碼與非洲鼓
執筆人:蟬
近年電影圈興起竊聽主題,德國電影《竊聽者Das Leben der Anderen》,本地電影《竊聽風雲》和《聽風者》皆對竊聽有相當詳盡的描述,其中以《聽風者》最為戲劇化。梁朝偉飾演的阿兵以其天賦的聽力,拆解敵方透過電台發布的秘密訊息。電影將解碼能力描述為天才技能,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竊聽又是怎樣的一回事呢?
竊聽
40年代,美國貝爾實驗室Bell Laboratories人才輩出,創造力泉湧。數學家圖靈Alan Turing 曾參與研究“安全話音系統” SIGSALY(又稱X系統)。X系統在二戰期間被應用在美國五角大廈與英國戰情室的一條安全語音線路上,令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邱吉爾可以高枕無憂地通話。
系統將“類比analog” 的聲音訊號以高頻率抽樣並「數位化」,再任意進行偽裝,將訊息偽裝成近似收音機雜訊的聲音,並傳至系統的另一端。
二戰期間聯軍曾破獲大量德軍截聽的錄音,德軍錯誤指出該訊號為加密之電報,可見其系統的安全性。
X系統重50噸,佔用40個電話交換機機櫃,並且需要在有空調的房間才能運作,耗電驚人,但安全性甚高,似乎非阿兵聚精會神便可成功竊聽。
長程通訊隨著科技進步不斷變化。
據傳早在西元前十二世紀“特洛依戰爭”期間,希臘便使用烽火,將訊息傳達到二十英里外的瞭望塔。此外還有旗幟、號角、煙霧和鏡子閃光等傳訊方法。然而早期的方法除“有效距離” 參差不齊外,還共有一個缺點,就是資訊必需只有一個“位元 bit”。***
位元是由「資訊理論」Information Theory之父夏農Claude Shannon 所創的資訊單位,Bit是Binary digIT的縮寫,即“二元數位”,該數位的值只能為1或0。
例子一:母親大人問今晚是否回家吃飯,該問題為二元問題Binary question,因答案只能為“回”(1)或“不回”(0)。
例子二:女友問今年抑或明年結婚,此問題也是二元問題,答案是“今年”或“明年”,至於哪個是1或0,此處並無區分。J
摩斯碼
早期的長程通訊由於技術限制,只能傳達二元訊息。***
1841年美國發明家摩斯Samuel Morse 竭力發展一套透過直流電訊迅速表達字母的系統。即後來享負盛名的「摩斯碼」Morse Code**。那是一套將文字轉換成一維的電脈衝的系統。
摩斯最初的想法是以英文字彚為基本單位,並以點和空白將之編碼。如。。 。。。 。。。。代表234,234是一個字的編碼。可想而知最困難的工作是字典編纂。助手Alfred Vail則負責研發電報機的操作手柄。
後來編碼焦點轉向字母,並使用符號代表字母。經過不斷改進,摩斯編碼成為一個四元系統:即短空、長空、點和線。***
透過字母使用頻率的優化,將最常用的字母如E和T用最便捷的編碼表示,使電報操作員少按鍵千百億次。
摩斯碼利用長程電纜,編碼系統和設計優良的電報機,成就長距離和內容豐富的傳送技術。但礙於成本,傳送內容始終偏向簡潔,而且只能依賴字母文字系統才能完成。世上有多達六千餘種沒有文字的語言,這問題怎麼解決呢?
會說話的鼓
英國傳教士卡靈頓John Carrington在1949年發表一本小書,名叫《非洲的說話鼓》。卡氏在非洲傳教四十年,熟悉班圖語系的基勒語,並學會打非洲鼓。當地的鼓不單只是一個簡單訊號系統,而且是一種會說話的鼓。***
非洲的語言是聲調的語言,意義不僅由子音和母音決定,聲調的起伏也有決定性的影響。***
舉例:艾拉巴卡‧波以利(高低高高低低低):他望著河岸
艾拉巴卡‧波以利(高高高高低高低):他煮了岳母J
非洲鼓只能發出高低兩種聲音,音差約為三度。鼓聲是二元系統,將語言轉換成鼓語時資訊必定有減損。
舉例:基勒語「桑哥」是父親的意思,鼓語為“高高”。但月亮、寇寇鳥、非雷魚和其他一百三十多項意義也是用雙高音字表示的。
為了去除岐義,鼓手在說話時必為短字加上小句。如要說“月亮”則可能打成“俯瞰大地的月亮”;“寇寇鳥”則打成“叫聲奇歐奇歐的小鳥”。鼓手以其創意創造小句並傳說想要傳達的短字。
刪除歧義是潛意識的過程***,聽者雖然只聽到高低交錯的鼓聲,但其實他們把整個句子都聽得清楚明白。
自然語言都隱含贅餘,而亦因此人們才能理解錯誤百出的話語。
70年代名詩人James Merril在紐約巿地鐵的海報便來自此概念:
If u cn rd this (要是讀懂這句話)
U cn gt a gd jb w hi pa! (就能找到高薪的工作)
在電報員眼中是昂貴的浪費,對非洲鼓手而言則是必要的成分。***
順道一提,非洲鼓可以一小時內將訊息傳達至一百英里外的地方。
參考
《資訊:一段歷史,一個理論,一股洪流》
《The Information: A History, A Theory, A Flood》2012, James Gleick
本書為2012年英國皇家科普書獎得主
演說1307A侵權法 —–論「疏忽」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7/07/2040/「疏忽」是「侵權行為tort」的一種。
疏忽,是“被告的行為”與“應預見的危險”的關連。所以不能以日常生活的單純不小心去理解疏忽的侵權行為。疏忽是“忽略沒有做一個明理人該做的事,或做了一些一個謹慎及明理人不會做的事。”
「明理人reasonable man」,法官在Hall v. Brooklands, 1933解釋:
‧在街上的人,或
‧在家裡看雜誌的人,或
‧捲起衣袖在黃昏時在草地上推動剪草機的人。
所謂「明理人」是一般平均標準,不是完美。
要成功起訴一件疏忽案件,必須證明四個“疏忽要素”,缺一不可:
(1) 被告人有照顧原告人的責任。這是指法律上責任,不是道義上責任。
(2) 被告人違反了這種責任。
(3) 原告人因而蒙受傷害或損失。
(4) 傷害或損失必須是違反責任帶來的直接後果。
(1)照顧責任 Duty of Care
這涉及被告與原告的關係。
法庭已有判例建立某些人士有照顧相關人士的責任:
道路使用者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公共交通工具對乘客;
酒店對住客;雇主對雇員;生產商對消費者;
教師對學生;父母對兒女;
醫生對病人;律師對其客人。
其它須依個別案情以決定是否有照顧的責任存在。
Lord Atkin在著名的Donoghue v. Stevenson, 1932, HL(又簡稱“啤洒瓶內蝸牛案”)一案中首次訂定「鄰人原則」:
M太與友人進入咖啡店中。友人買了一瓶啤酒給她。瓶是不明玻璃做的。當M太一邊喝,一邊將啤酒注入杯中時,竟發現一隻腐敗蝸牛殘骸由瓶子內傾注出來—-那瓶在廠己封好,直至顧客飲用前才打開。因此M太染上腸胃炎。由於那瓶啤酒不是由M太付欵,所以她和生產商並無合約。於是她據侵權法控告製造商疏忽。法庭需要審視法律上,生產商是否有照顧M太的責任。
上議院作以下裁決:
原告人得直。被告生產商負有向原告作為最後消費者的照顧責任,須確保瓶中並無任何致消費者傷害的外來物體foreign bodies。
此案可歸納為以下兩點::
(1) 一個人對任何人都有照顧責任,只要他的所作所為、或應做而不做時,可合理地預見別人將受傷害。
(2) 啤酒生產商知道它的產品最終會由消費者享用。所以生產商對最終消費ultimate consumer者有照顧的責任。
(2)違反責任Breach of Duty
這是構成疏忽的第二要素。違反責任是某人沒有履行照顧責任。
“照顧”是法律要求的「小心標準standard of carefulness」,使其他人免遭損害。由於不能期望每個人都十全十美,所以「標準」是客觀的,與個人氣質與習性無關。在某一案中要求被告的標準,並不一定適用於另一案對另一被告的標準。
「合理小心標準」確是一個富彈性的概念,使法庭在特定的案件中可作很高或很低的要求。
在決定被告是否違反照顧責任,法庭採取客觀的檢視objective test。換句話說,要問的問題是:「在此特定情況下,一個明理的人將會預見甚麽?」而不是「在此特定情況下,被告人曾看見甚麽?」
在某些情況下,法庭會要求不同的照顧標準:
所以:
在競爭性的體育運動中,參與者對觀眾及其他的參與者的標準是低的。
對電單車手的標準要求是高的。
汽車駕駛者刻意棄用某些汽車功能要負上疏忽責任;但如他對某種功能的棄用毫不知情,則不用負責。
不熟練被告人Unskilled Defendants—- 不會由於他們沒有特別技能或缺乏經驗而得到特別優待。
兒童—- 兒童的小心標準,是對一般相同年齡、明理兒童的標準。
法庭在判定小心的標準時,所有相關情況都會考慮,這可能牽涉多種因素,包括:
‧危險的重大—- 由其可能性和嚴重性去決定可能潛在的傷害。
‧傷害的嚴重性—- 傷害的危險愈大,被要求的小心標準愈高以期減低或消危險,無論成本多大。
‧預防的成本與實際性—- 法庭會考慮避免傷案措施的成本及執行的難度。
‧被告人行動的社會價值—- 如果被告的行為是為了公眾利益,他被要求的小心標準是較低的。
‧明理人被期望能預見到甚麽?—- 要訂定小心的標準,是一個明理人能預見甚麽,這取決於結果的或然性。被告小心的標準,是要他避免“合理reasonable或然的probable危險,不是奇異fantastic或匪夷所思的可能危險”。
(3)證明違反責任
Res ipsa loquitur
證明被告違反責任,一般由原告舉證。但在某些情況下,原告會得到一點幫助,就是res ipsa loquitur(the thing itself speaks物自解說)的格言適用時。即是說,在某些情況下,法庭可判被告疏忽「表證成立」而不須聽取原告人舉證被告疏忽。
這格言只可用於特定案情:表面看確有疏忽,但很難證明實際的疏忽。原告要應用「物自解說」的格言,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 引致傷害的“物”是在被告(或其代理人)的控制中。
- 意外的原因不明—- 如知道意外原因,此格言不適用。
- 如沒有疏忽,此等意外不常發生—- 在一宗飛機空難中,無法找到疏忽的證據,法庭批准應用此格言。
如「物自解說」格言適用,被告的疏忽表證prima facie negligence成立。被告必須舉證,即使沒有他的疏忽,意外還是會發生。如被告能給以滿意解釋,則原告就要證明有關的意外是由被告的疏忽引起。通常這樣做會很困難,因為如果原告一早就能証明被告的疏忽,也就不須倚賴「物自言之」的格言了。
起因與遙遠 Causation and Remoteness
起因與遙遠兩個論點是雙關的,在侵權法的案件中最常遇到。
除非索償人能證明損害harm是由侵權人所致,否則索償失敗;即使索償人能充份證明傷害因由,但損失loss不是由此損害帶來,索償也歸失敗。
索償人首先要證明:違反責任breach of duty是導致損失的成因,雖不一定是主
因,卻是“實質上招致materially contributed”的原因。裁定這個爭論點,一般採用“要不是not if”的測試,其作用不是用來確定法律的責任,而是排除那些“不是”的原因。
多次連續損失的原因—- 如果有連續損失的原因,“要不是” 原則只適用於最先的被告。
新行動介入Novus actusinterveniens (a new act intervenes)—- 一個新的介入行動
可使被告失責與原告蒙受損失的鏈斷了。結果是被告不須負責,即使他已是違反duty of care。
「新介入行動」可以是:
(一)第三者的行動。
(二)原告人自己的行動。即是說,索償人應向自己的損害負責。
要使索償人的行動成為新的介入行動,此行動必定是非常不合理。
(三)大自然的行動,一般是不會割斷成因鍵的。但如果大自然介入的行動是不可預知、而又獨立於最初的疏忽行為,被告不須負責。
遙遠的檢驗標準 Remoteness Test
先前說過,傷害或損失必須是違反責任帶來的直接後果,否則被告不須為他的過
失負責。為了合理規限被告應負的責任,法律必須劃上一條界線;超越界線以外
稱為太遙遠的後果,被告是不須負責的。
蛋殼頭蓋規則‘Egg-shell skull’rule
如果傷害的種類可預見,但由於受害人一些早已存在的特殊情況,傷害嚴重性因而不能預知,被告人仍須負責全部損失。
對疏忽的抗辯Defences to Negligence
原告的傷害有時部份原因是由他自己的疏忽所致。
要成功作此抗辯,被告不須舉證索償人對他有duty of care;他只須舉證索償人“並無為自身利益合理地照顧自己;而由於他缺乏此種照顧,才有此傷害。”
被告人可以用以下的抗辯理由,期能免除全部或部份對索償人傷害的責任。
- 分擔疏忽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索償人須表現出合理自身照顧的客觀標準,和被告須採取避免疏忽的要求相同。索償人該合理預見,如果他不表現為一個“reasonable man”,他自己會受傷害,而“分擔疏忽”的辯護也由此成立。
- 自願冒受傷風險Volunti non fit injuria——
這格言意指:A如果同意,自願參與由B造成的傷害的風險(如與B拳賽),A以後不能向B追討因實現該風險而招致的損失。
作為成功的辯護,B必須證明(一)A不單同意風險帶來實際的損失,並(二)同意放棄法律追討的權利。
原告人必須自願甘受傷害的風險。他須確知有風險及其性質nature和程度extent。被告單是證明原告知道有危險是不足夠的,還須證明原告同意(明示或暗指)接受風險。
- 不能基於不光彩理由起訴Ex turpicausa non orituractio(From a dishonourable cause an action does not arrive)
一個聲稱alleged(即未證實)錯誤發生時,索償人正做著犯罪的勾當。據此格言,索償人得不到賠償。
演說1307B選擇的悖論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7/07/%E6%BC%94%E8%AA%AA1307b%E9%81%B8%E6%93%87%E7%9A%84%E6%82%96%E8%AB%96/演說1307B選擇的悖論
The Paradox of Choice:Why More is Less? (2004)
Barry Schwartz
講者:掌門
(甲)選擇的經濟面
〈完備性假設〉
根據經濟學哲學,「理性」包含四個核心假設,其中第一個是「完備性假設」。
完備性:指個人在進行選擇(ie決策)之前,應盡可能考慮所有相關的選項,並對其作出清楚的了解。***請參閱《SENSE隨筆130220理性選擇》。
換句話說,「理性人」“應該”思慮周全,精密比較,而不應“以偏概全”或“掛一漏萬”。
這裡暗含著「可供選擇的項目愈多,對決策者愈有利。」**** 這一假定。因為若非如此,則無需進行周全的考察了。詳加比較眾多選項,取其上者,只會有利,不會有害,此點合乎常識。
但這牽涉到「交易成本」的問題。經濟學模型一般為了追求簡潔,都假設交易成本為零。***但在現實生活中,所有系統的交易成本其實都很高。
進行決策的時候,為了清楚了解選項的性質,所花費的「訊息成本」便是一種交易成本。***
在決策本身價值很大,而選項數目不多的情況下,訊息成本相對不高;但如果選項鋪天蓋地而至,情況便大為不同了。
〈經常性選項過多〉
現代生活每每出現“經常性選項過多”現象,主因當然是來自「廣告」。
大規模廣告計劃,起源於上世紀初的香煙行業,市場調查顯示顧客們根本無法憑感覺區分不同牌子香煙的味道,所以建立品牌之道不在於產品的差異性,而在於消費者的認知行為。****
例如:“吸食X牌香煙的人瀟灑不凡。”至於何者謂之“瀟灑”,廣告商自覺有義務對消費者進行教育。
互聯網路興起之後,資訊傳導力度更加驚人,消費者如按照「完備性假設」對廣告進行逐項審察,則訊息成本必將高於決策所得。**** 如此,“理性的行為”遂跌進了“不理性的陷阱”。
於是,理性行為要作出調整,找出合適的「篩選準則」來降低訊息成本。***
舉例:檢視電影的進場人次以決定看那部電影,而非逐部電影閱讀影評。
然而任何「篩選準則」必然犧牲掉部分資訊,從而降低了找出“最佳選擇”的機會。*** 所以,歸根結柢這是個“成本–效益問題”,節省了的訊息成本,是否足以補償“實踐選擇”與“最佳選擇”的落差。***
我們可以輕易想到許多通用的篩選準則:
A「人做我又做原則」即從眾,這原則假定“市場是有效率的”。市場愈大,時間愈久,愈有效率。
上例:看“多人看過的電影”。
B「人做我不做原則」即“眾地莫企”。
舉例:不要買熱門股/馬。
C「姆指法則」rules of thumbs,古時的木匠不用尺子,而是用姆指來測量木材的長度,比喻為依靠經驗和直覺。故此又稱「經驗法則」。***
舉例:劍道家必須憑直覺出劍,電光石火,無暇思量。
〈滿足者策略〉
又據經濟學哲學的「最大化假設」:理性人應該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他是一個「最大化者maximiser」。
最大化者追求“最佳選擇”,唯一的可能是窮盡所有的選項。如前段所述,當選項愈多的時候,這作為愈來愈令人感到恐怖。
諾貝爾經濟學得獎主Herbert Simon提出“犧牲”作為經濟學概念。
Th. 當交易成本過高的時候,及早“心滿意足”反而是最大化策略。*****
考慮到師老無功,坐失時機,夜長夢多…..諸般風險,人們能做到的最佳策略,就是盡快找到“較佳選擇”,立即成交。
和「最大化者」相對的是「滿足者satificer」,**** 意指決策者主動放棄追求“最佳選擇”,事先調較出某個“滿意標準”,一旦找到達標的選項,立時收手。
至於如何釐訂“滿意標準”,原則上「門檻愈低愈保險,愈高愈危險。」,當真是“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這是藝術,不是科學!
(乙)選擇的心理面
從多人患有“選擇恐懼症候群”,每當面臨抉擇的時刻,總會煩惱不堪。他們苦惱的多數不是甚麽人生大事,就算抉擇失誤,有些可以從頭再來;有些可以作出補救;有些則根本損失有限。真正令他們煩惱的,是“煩惱”本身!
“煩惱”是“得失心”。*** “得失”源於選擇,但凡取捨,有所得則必有所失,這是煩惱的根源。
〈選擇的困境〉
從“演化心理學”的角度看,人類在數百萬年漫長的演化生成時期,實際上都處於物資極度匱乏的境況之中。*** 生活中的典型取捨是“要不要這個?”;鮮少有機會二者擇一“要這個還是要那個?”,更遑論多中擇一了。
上述兩種取捨類型有微妙的分別,第一類是“全有或全無all or none”的問題,後果容易設想和比對,決策的難度和面對的心理壓力不大。
第二類取捨的難處要用「認知失調理論」加以解釋。 (請參閱《讀書札記130412認知失調理論(下)》。)
決策行為是一種取捨,取其一,必棄其餘。
Th選取項目之消極(厭惡)性質及放棄項目之積極(吸引)性質與決策行為恒相失調。*****
人類心理上較適應於“全取或全捨”,於二者擇一,常招後悔。***
〈論後悔〉
Def.「後悔」可以用多種語言定義:
A廣東話:“老襯左。”
B心理學:進行選擇之後,因為結果不好而產生的負面情緒。
C經濟學:進行選擇之後,因為所獲貨品的價值低於其“機會成本”,因而產生的負面情緒。(附註1)
心理學定義的是「結果性後悔」postdecision regret:指做選擇之後,因為親身感受到不良結果,發現決策失誤而產生的後悔感。
然而“後悔”的威力不止於此,它可以進一步強化成為
Def.「預期性後悔」anticipated regret:指做選擇之前,因為預計到結果不好,又或預先知道還有其他更佳選擇而心生悔意。****
“預期性後悔者”未選擇,先後悔!這種「習得無助」learned helplessness心理狀態令致行為人徹底癱瘓,無法動彈!為了逃避後悔,只好不作選擇。***
預期性後悔對人生的破壞力極大,且容易演變成抑鬱症。
Th1. “最大化者”易於患上預期性後悔。***
再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選擇心理,一個人如要追求最大效益,必須審視全部相關選項,以確定選取項目的價值高於其機會成本。當選項數量過多,無法一一審核的時候,當下的選擇幾乎可以肯定不會是最佳選擇。那麼,“最大化者”便預先感到自己“老襯左。”,從而患上預期性後悔。
採用“滿足者”策略就可以避過預期性後悔。
Th2.決策和行動會加重後悔感;愈有力量的行動,失敗之時愈後悔。***
「忽略偏見」Omission Bias:人們容易接受因忽略或缺乏行動而招致的不良後果;但難於接受自身行為導致的同等不良後果。****
舉例:投資者發掘了一支股票,沒有買進,股價大升。他略有悔意。
同一人,同一支股票,買進後股價不升,沽出,大升。他痛不欲生。
Th3. 最接近成功的失敗最令人飲恨。***
舉例:趕航班的人“目送飛鴻”;剛脫手的股票立時飈升…..
銀牌得主與銅牌得主那個較開心?通常是銀牌得主苦口苦面,而銅牌得主笑容滿面。這是後悔與臨界線的問題,銀牌得主看的是金牌,便因失諸交臂而悔恨難當;銅牌得主看的是有無獎牌,擁有獎牌當然值得開心。最不開心的想來是第四名。
Th4.後悔是將現實結果與某種“反現實思維”進行比較,看到得失,而產生的負面情感。****
選取不同方向的“反現實思維”,或者說界線,決定後悔的狀況。因此樂觀和心胸豁達的人較少後悔。
Th5.因後悔而影響未來的決策和行動,源於對「沉沒成本」的理解不清楚。*** (附註2)
舉例:一雙不合穿而又沒人要的鞋子,如果是價錢昂貴的,人們便捨不得將之拋棄。
這是“拋棄貴重之物會後悔”的想法作祟,其實成本已沉沒,拋棄“昂貴的”無用之物與拋棄“平價的”並無分別。展望未來,才是取捨之正道。
最後,「後悔」(正如恐懼)作為心理演化的產物,必有“適應性”含蘊其中。****
後悔的好處是:
a因為抑止後悔而養成審慎決策的習慣;
b提醒自已,不要重蹈覆轍;
c對錯誤行為作出補救或贖罪;
d向他人表示悔改之心。
結論:「後悔」無罪,因後悔而喪失決策、行動和調整能力才是原罪!****
附註:經濟學基本觀念
Def「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決策者選取一項物品,則他因而失去的,或者未能獲得的,諸多物品中,價值最高者為其機會成本。***
例子:假設決策者以100元進行購物,市場剛好提供a,b,c,d四種標價100元的貨品。該決策者的效用排序為a > b > 100元> c > d。
他的“理性選擇”為購進a貨品,那麽他獲得a貨品的“成本”是100元,而“機會成本”則是b貨品。因為如他未能購得a,他將購進b。
如果混亂中他“不理性地”購進了c,那麽他的“成本”仍是100元,而“機會成本”則是a。**
「機會成本」的想法導致較佳的決策視野。****
結論:「機會成本」是好的,理性決策人要徹底忘掉「絕對成本」。
「沉沒成本」sink cost:在決策之前已支付清楚的所有代價。
它不應該影響決策考量,因為無論後來怎樣做法,都改變不了代價已付的事實,相對損得與此無關。***
例子:投資人考慮應否沽出一支股票時,購入價是一種沉沒成本。
說史130707從馬和銀看「借筆交流」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7/07/%E8%AA%AA%E5%8F%B2130707%E5%BE%9E%E9%A6%AC%E5%92%8C%E9%8A%80%E7%9C%8B%E3%80%8C%E5%80%9F%E7%AD%86%E4%BA%A4%E6%B5%81%E3%80%8D/說史130707
從馬和銀看「借筆交流」
朝日執筆
諸位會員及友好:
實在是太令人感動了!「朝日中興」果然形勢大好,會友質、量均有大幅提升。今有少年才俊譚氏崢嶸冒起,足證我會蒸蒸日上,實是順天應人之正道也!
朝日甫自東瀛返港,豈不即時作出跟進處理乎?
掌門 可是好不邪惡,對 譚少年大力吹捧,盛讚其「無論文采與視野,都遠遠踰越中學水準」,然後筆鋒一轉,意有所指,又假假惺地稱「識見嘛…..留待朝日 君從日本回港後細作評斷」云云。 明示暗示 朝日乃刻薄挑剔妒才之人,用心何其陰險歹毒也。
朝日向來以立論公正持平見於天下,細讀譚君文章再三,覺得其「無論文采與視野,都遠遠踰越中學水準」!不說別的,就這一句「成即是毁」,不正是「朝日流史學」的其中一個「奧義」—–「歷史越悠久,越有文化越仆街!」的雅言表述嗎?英雄所見,畢竟略同!
至於所謂「史識」方面,其實也不過是人言人殊,朝日(在人家第一次投稿時***)也不好妄加評論。 (編按: 此 “ ***”為編者所加, 意思是 “可圈可點”.)
譚君,請多投稿,我們可是無任歡迎的啊!
現在的新高中課程,把「通識」列為必修科目。朝日嘗對其課程內容稍加研究,發現其所謂的「批判思維」云云(請注意:只是「所謂」),甚至整個課程, 大體上是使用歷史學的方法學(通識科的課程編輯者及教師中,歷史學出身者比重不少,不知是因抑或是果?)。
不過,與歷史科不同的是,由於其課程內容較為 「貼身」,反過來說就是「未經沉澱」,以致「常識不足」的中學生很難掌握。(譚少年當然是朝日眼中「較有常識」的異數!)試看我歷史一門,經過千百年沉澱,眾多「旁觀者清」的專家學者對大多數問題,亦未敢自稱知曉皮毛,況復「當局者迷」的莘莘學子之於紛擾繁雜的「時事」乎?
學生既沒有足夠廣闊的「知識網 絡」去連結,也沒有足夠堅實的「知識框架」去建構,面對所謂的六大範疇的「議題」,當然只能人云亦云。朝日甚至可以斷言,不消幾年的工夫,在全港補習天皇 天后的不懈努力下,這科目也將會完全變成「貼題目」「背Model Answer」的學習模式,與以往的中學中史科/歷史科,一般無異。
不過,在(假)歷史學家 朝日眼中,「背歷史」還是較有好處,因為「歷史」至少是一種經過時間洗煉和篩選,並被廣泛時空認同的「知識」。 二千年前的太史 公討論劉成項敗的原因;一千年前的司馬光在總結五代速亡的同時,還是會看太史公討論劉成項敗的原因;三百年前的張廷玉評議明朝何以滅亡的同時,還是會讀 《史記》和《資治通鑒》;今天我們問明朝何以滅亡,以至明何以滅亡得那麼遲之餘,還是會看《史記》、《通鑒》、《明史》、《伯羅奔尼撒戰記》、《吉朋羅馬 史》,以至《貿易打造的世界》。 所以朝日才會說,「歷史」背了也不會太虧本。
然而,即使是連續佔據各大報紙頭版多天的「大新聞」,真的曾經在社會上造成騷動,引起話題,但沒有經過時間的考驗,不能確定其最終是否會成為「跨越時空的知識」。一百年後,人們大概還會知道《史記》對劉成項敗的看法、《通鑒》對五代速亡的總結、《明史》對明朝滅亡的評論,以至還會問明朝何以會滅亡得那麼遲,但相信大概不會再有人記得曾經有一個「受過洗並改名為彼得」的「哨牙通」 吧?(請問曾「長篇連載」達數月的「祥嫂與子女爭產風波」,現在還會有人記得嗎?)
從譚文可以看出,譚君熱愛歷史,心繫家國,著實可喜可賀。姑勿論其內容是否翔實、史識(即所謂的「sense」)是否精闢,只要多看有sense的歷史書(其中有超過九成是鬼文寫的),當然還要多來讀書會,自然就會越來越有sense了。
最後,想對文中的內容多說幾句,交流一下。*** (編按: 此 “ ***” 亦為編者所加, 意思是 “可歌可泣”.)
其一是文中提到中國明清的對外貿易,只需要馬匹和銀。其實這不但是明清的情況,而是整個中國歷史的常態。 乾隆大帝曾對英夷稱「天朝地大物博,不假外求」。撇除他不懂「比較優勢Comparative Advantages」此等精妙sense,就「絕對優勢」而言,他也說得不對。
先說馬。
中華帝國向來以農立國,如何以佩備精良的序列步兵,應付騎馬民族的寇掠,從來就是農業帝國的「立國之本」。 然而,由於機動力的嚴重不對等,以致農耕民族在野戰中長期陷於「贏就贏粒糖,輸就輸間廠」的困境。為了彌補此種缺失,在主力步兵之外必需輔以一定數量的騎兵。長期以來,中原固然缺乏優良的戰馬血統,更重要的是缺乏培養優良戰馬的土壤,即讓戰馬操練的場地—-拉利林寶唔係用嚟塞燈位架!因此,由秦漢帝國始,戰馬一直需要自中原以外進口。號稱 以「八旗勁旅」起家的滿清,平準噶爾、戰沙俄,都消耗大量中原不易生產的「戰馬」(中原只能生產「馱馬」)。清廷長期極度重視與科爾沁草原的關係,正是希 望保持戰馬的穩定供應。***
其二是銀。
中國長期以來都實行銀銅雙本位制,而本土卻缺乏大型銀礦。 不過,由於銀作為「上幣」,一般只作大額交易結算之用,民間交易還是以作為「下幣」的銅為主。 在大規模跨域經濟還沒有發達時,還可以應付。
到了宋代,經濟發展蓬勃,大額跨域交易增加,銀流通量不足。唯有依靠各種銀本位結算票據── 「引」及有抵押證券──「交子」,以補償「現銀」的不足。
明朝則以銅錢與日本換銀,以維持銀供應。(明朝銅錢是當時日本的流通貨幣,由於質素高,被稱為 「真錢」,日本本土的「山寨」出品則被稱作「假錢」,折價與真錢兌用。)
波托西銀礦的發現間接促成「康乾盛世」,歐陸經濟蕭條後復甦則創造「同治中興」。 (有興趣不妨一讀林滿紅的《銀線》或掌門的「讀書札記」)
上述兩者──馬和銀,皆是中華帝國難以自產的長期必需品,甚至可以說是中原王朝盛衰的關鍵。當然說起來又是一個大課題,這裏也不贅言了。
至於譚文中說起美洲淘金熱,倒是讓朝日忽發奇想。 要是當年英屬北美沒獨立,也許就能繼續為大英帝國提供印度之外的另一片廣大土地。往後的西部大開發, 也將成了不列顛帝國的「昭昭天命」,西部大量的土地、資源、金礦,也許已足夠阻止「鴉片戰爭」的發生,或者至少會讓這場戰爭延後一百幾十年,而戰爭的主 角,也許也會由鴉片,換成傷害性比較少,(我們現代覺得)感覺上沒有那麼罪惡的「煙草」。不過這當然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野人通訊(不)負責人
朝日謹啟
編者總按:
「馬和銀」 評斷中肯, 識見不凡, 不愧為朝日君嘛…..
掌門「借刀殺人」, 奸計不售, 灰頭土臉…..
且慢, 計中有計, 36計之37「借筆交流」, 何如?
SENSE隨筆130708繽紛的海邊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7/08/sense%E9%9A%A8%E7%AD%86130708%E7%B9%BD%E7%B4%9B%E7%9A%84%E6%B5%B7%E9%82%8A/SENSE隨筆130708
繽紛的海邊
A字人執筆
如果各位到過歐美國家的海濱,也許會見過沒有船隻停泊,但卻建設了很多玩樂攤位的碼頭,它們是英國人創造的「海濱勝地」的一種形式。
十八世紀以前,根本沒有人想過到海邊盤桓,更遑論在那兒生活及置業了。
茫茫大海在古代神話及聖經敍事中令人望而生畏 —– 暴風雨因上帝震怒而發動,報復惡貫滿盈的世人;上帝在陸地與海洋之間劃出海灘作邊界, 但女妖仍潛居海中,以歌聲引誘無知俗人走進海洋而慘遭淹沒;海神又不時以巨浪掃蕩驅逐定居沿岸的住民,所以從來只有窮困的漁民才會定居於海邊。***
十八世紀,人民由鄉村湧入城市, 被城市另一套生活方式壓迫得透不過氣來,喚起童年鄉間的“集體回憶”。 人們對 “田園風景畫” 趨之若騖,透過畫作認識鄉間和海岸優美的一面。 為治療城市生活的創傷,人們回到大自然汲取其詩般的“能量”。 甘甜的山泉水、能治百病的溫泉水,還有輕柔拍岸的海潮和 “能解百毒”的海水。
經當時名醫 羅素 Dr. Richard Russell 研究, 證實海水含有 “Sodium Chloride、Azote、Dihydrogen Monoxide” 等元素,內服外用能令人青春不老,疲勞盡消。羅素醫生後來靠 “海水療法”致富,同業紛紛彷效,甚至推銷與本門 (編按: 正義的) “冷池神功” 異曲同工的 (邪惡的) “極冷海水浸泡法”, 一時間海水療法蔚成風尚。
海灘與及溫泉的 “渡假區” 就乘勢 “被發明”起來。 遊客到達溫泉或海濱必會小住一陣,為舟車勞頓歇一歇腳,再從這個“家”出發,探索迷人的環境。 為了盡興,這個陌生地方的 “家” 務必須令客人賓至如歸:一個更廣大、更乾淨、更新鮮、更有陽光的家園。
初時到海岸的都是有閒階級,其中又以 “天下第一閒人”:等待著精神錯亂的父王歸西的“潮人”攝政王—– 將來的 喬治四世 最為顯要,他的攝政王時代奠定了英國文化的趨歸。***
攝政王選擇了 布萊頓Brighton這個海邊城市建立行宮。 布萊頓離首都倫敦只需五小時四輪輕騎Phaeton便可抵達,靜中帶旺。 攝政王,走在時代的尖端,行宮造型設計甚受當時得令的東方文化影響,既有印度的穹頂、回教式尖塔、雙彎拱門,除了奇花異草外,宮內亦有收藏中式寶塔擺設, 喬治四世日常甚至會穿多套帶有東方色彩的服飾面客。
火車的發明令 “週末到海邊一遊” 再也不是富裕人家的專利,大量中產階級湧到布萊頓。 地產投機客和建築商見機携手合作,把海灘、漁港以及幾間破舊的農舍打造成「海邊渡假區」。 它們有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在英格蘭南岸的地圖上面:Margate, Ramsgate, Hastings, Hove, Worthing, Bognor, Blackpool ..… 此時英國正處於資金過剩的時代,大量游資尋找投資機會,而鐵路正是新興的投資項目。人人都在投資獲利,1870年,全英國有17萬名沒有正式職業,只靠租金或股利維生的人,這些人都準備好搭火車前往海濱。
第一艘航海蒸汽船 SS Great Britain 由 碧仙桃 Bristol 啓航,宣告郵輪時代的開始。 郵輪為海濱帶來更多的閒人,包括 “簡.愛”作者Charlotte Brontë 、前來游泳的巴黎女演員,看巴黎女演員濕透浴衣的作家 亨利.詹姆斯。 碼頭兩側加上木板走道,讓遊客不用暈船也能感受海洋氣息。
碼頭步道上的閒人越來越多,玩樂的設施亦越來越多。 從洛可可式的鐵架舞台演奏的小鎮樂團,到滑稽的魔術師,甚至機動遊戲:里歐波王子Prince Leopold會噴出火焰和岩漿的人造火山、達許伍德爵士Sir Francis Dashwood的地獄洞穴和冥河、 溫德米爾湖區隆隆炮聲的模擬海戰,令人流連忘返。 以玩樂為主的碼頭,至今仍散落在英國各海邊城市。
參考:
《假期:愉悅的歷史》
《The Delicious History of the Holiday》 2000, Fred Ing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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