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今日發布消息,截至9月9日17點,慧球科技沒有完成整改要求。上交所決定,自9月13日起,對公司股票進行ST處理。
公司股票簡稱將由“慧球科技”改為“ST慧球”。9月12日,公司股票將停牌一天。
支付寶提現收費終於還是來了。
i黑馬訊 9月12日消息 支付寶提現收費終於還是來了。今日,支付寶官方微博發布公告,自2016年10月12日起,支付寶將對個人用戶超出免費額度的提現收取0.1%的服務費,個人用戶每人累計享有2萬元基礎免費提現額度。
至於收費的原因,支付寶表示是“綜合經營成本上升較快”, 微信支付宣布提現收費時的理由則是,“並不是追求營收之舉,而是用於支付銀行手續費。”
支付寶方面表示,最終選擇對提現而不是在其他環節收費,是因為用戶用支付寶支付的頻次比提現高出很多。用戶使用支付寶更多是用於各種消費、理財、繳費、還信用卡、手機充值等,提現的需求相對而言少一些。僅對提現進行收費,用戶受到的影響會相對小很多。
今年2月下旬,微信支付宣布,從3月1日起對提現功能開始收取手續費。具體收費方案為,每位用戶(以身份證維度)終身享受1000元免費提現額度,超出部分按銀行費率收取手續費,目前費率均為0.1%,每筆最少收0.1元。微信紅包、面對面收付款、AA收款等功能不受影響,免收手續費。微信方面當時表示,對提現交易收費並不是微信支付追求營收之舉,而是用於支付銀行手續費。
微信支付提現收費的消息出來之後,網友們感到不滿,紛紛表示要卸載微信,轉用支付寶,而如今支付寶也開始迫於運營壓力,開始收取手續費,於是,也有網友在微博評論稱:“你變了”。
四川雙馬9月13日晚間發布公告稱,鑒於近日四川雙馬股票漲幅較大,漲幅偏離值較高,為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將就有關事項進行自查,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於2016年9月14日開市起停牌,待公司完成相關工作並公告後複牌。
四川雙馬自上周9月5日以來,已連續7連陽,其中有5天為漲停。截止13日收盤,四川雙馬報19.92元,成交1.35億元。相比7月6日停牌前,股價漲幅已達到180%。
9月19日消息,近日,用戶在打開天天動聽APP的時候,看到了“10月1日起天天動聽將停止服務”的公告。天天動聽、蝦米音樂應用的啟動頁面顯示,“10月1日起天天動聽將停止服務,感恩一起走過的洪荒歲月”。
據悉,應用今後仍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只能作為單機播放器,無法獲取聯網服務。
資料顯示,天天動聽成立於 2007 年,此後,天天動聽的用戶量在短短幾年時間內急速增長,2009 年天天動聽用戶量突破 1000 萬;2011 年用戶量突破 5000 萬;2012 年用戶量突破 1 個億;2013 年 6 月份用戶量突破 2 個億。2012 年 10 月,天天動聽接受阿里巴巴投資。
2014年,天天動聽被阿里巴巴收購。2015年,被阿里巴巴收購的音樂網站天天動聽、蝦米音樂合並共同組建成阿里音樂。2016年4月15日天天動聽正式更名為阿里星球。
今日,阿里巴巴大文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俞永福在內部發表公開信宣布阿里音樂架構調整。阿里音樂原董事長高曉松已出任阿里娛樂戰略委員會主席,原CEO宋柯就任阿里音樂董事長,楊偉東兼任阿里音樂CEO。
科林環保:實控人擬變更 9月19日起停牌
科林環保9月19日午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正在籌劃股份轉讓、實際控制人變更等重大事項,鑒於該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為確保信息公平披露,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避免股票價格異常波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證券簡稱:科林環保,證券代碼:002499)自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開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關公告後複牌。
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上述事項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中鎢高新:重大資產重組配套融資獲國資委批複
中鎢高新9月19日午間發布公告稱,2016年9月19日,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中國五礦集團公司轉來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中鎢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有關問題的批複》(國資產權[2016]1039號),國務院國資委原則同意公司本次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的總體方案。
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需履行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就本次重組涉及的HPTec集團股權變更事宜辦理國家發改委備案和商務部備案、就本次重組涉及的南硬公司股權變更事宜取得江西省商務廳批複等程序,公司將積極推進相關工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彩虹精化:擬7200萬元轉讓格瑞衛康73.33%股權
彩虹精化9月19日午間發布公告稱,2016年9月14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衛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瑞衛康”或“標的公司”)與深圳市瀚海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瀚海投資”或“受讓方”)簽署了《關於深圳市格瑞衛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議》。公司和深圳市匯通盈富貳號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計持有格瑞衛康100%的股權。公司擬將其持有格瑞衛康73.33%的股權轉讓給瀚海投資,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7,200萬元;匯通盈富放棄優先受讓權。
2016年9月14日,公司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轉讓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衛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73.33%股權的議案》。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的相關規定,本次交易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嶺南園林:獲PPP項目中標通知 項目總投資5.55億
嶺南園林9月19日午間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國政府采購網、威海市政府采購網於2016年9月7日發布的乳山市城市綠化景觀建設及提升改造PPP項目預中標公示,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嶺南園林設計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嶺南設計”)聯合體為上述項目的預中標企業,項目總投資為55,475萬元。該項目采購人為乳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代理為山東省魯成招標有限公司。上述情況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6年9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關於公司成為乳山市城市綠化景觀建設及提升改造PPP項目預中標企業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 2016-112)。
德威新材: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5000萬元
德威新材9月19日午間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蘇州德威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威保理”)因業務發展需要,擬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申請人民幣伍仟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公司為其提供擔保,具體金額以銀行最終批複及合同約定為準。
公司於2016年9月18日召開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全資子公司蘇州德威商業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一致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蘇州德威商業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擔保金額未達到股東大會審批權限,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泰爾重工:收到政府補貼創新型專項資金167.7萬元
泰爾重工9月19日午間發布公告稱,根據安徽省科技廳《關於下達2016年安徽省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計劃(一)的通知》(科計〔2016〕35號),泰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於近日收到創新型省份專項資金167.70萬元。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之規定,上述補貼作為營業外收入計入公司當期損益,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上述補貼的取得將會對公司2016年度業績產生一定的影響。
華東重機:重大資產重組可能停止 9月19日起停牌
華東重機9月19日午間發布公告稱,由於近期國內證券市場環境、政策等客觀情況發生了較大變化,公司正與本次交易對方就上述情況可能對本次交易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與協商,該評估和協商結果有可能導致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預案的重大調整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終止,可能對公司股票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由於該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為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公司股價異常波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華東重機,股票代碼:002685)於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上午開市起停牌。待上述事項確定後,公司將盡快披露相關公告並複牌。
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9月20日消息,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幹問題的規定》,進一步規範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提高刑事案件辦案質量。按照《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電子數據面臨被篡改或滅失“危險”時,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檢察長可批準對其凍結保全。
《規定》中指出,電子數據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電子文件: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文檔、圖片、音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並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該規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下為《規定》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印發《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
為規範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提高刑事案件辦理質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幹問題的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分別層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2016年9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幹問題的規定
為規範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提高刑事案件辦理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 電子數據是案件發生過程中形成的,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據。
電子數據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
(二)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以數字化形式記載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證據,不屬於電子數據。確有必要的,對相關證據的收集、提取、移送、審查,可以參照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偵查機關應當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關技術標準,全面、客觀、及時地收集、提取電子數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圍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審查判斷電子數據。
第三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第四條 電子數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
第五條 對作為證據使用的電子數據,應當采取以下一種或者幾種方法保護電子數據的完整性:
(一)扣押、封存電子數據原始存儲介質;
(二)計算電子數據完整性校驗值;
(三)制作、封存電子數據備份;
(四)凍結電子數據;
(五)對收集、提取電子數據的相關活動進行錄像;
(六)其他保護電子數據完整性的方法。
第六條 初查過程中收集、提取的電子數據,以及通過網絡在線提取的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二、電子數據的收集與提取
第七條 收集、提取電子數據,應當由二名以上偵查人員進行。取證方法應當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第八條 收集、提取電子數據,能夠扣押電子數據原始存儲介質的,應當扣押、封存原始存儲介質,並制作筆錄,記錄原始存儲介質的封存狀態。
封存電子數據原始存儲介質,應當保證在不解除封存狀態的情況下,無法增加、刪除、修改電子數據。封存前後應當拍攝被封存原始存儲介質的照片,清晰反映封口或者張貼封條處的狀況。
封存手機等具有無線通信功能的存儲介質,應當采取信號屏蔽、信號阻斷或者切斷電源等措施。
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無法扣押原始存儲介質的,可以提取電子數據,但應當在筆錄中註明不能扣押原始存儲介質的原因、原始存儲介質的存放地點或者電子數據的來源等情況,並計算電子數據的完整性校驗值:
(一)原始存儲介質不便封存的;
(二)提取計算機內存數據、網絡傳輸數據等不是存儲在存儲介質上的電子數據的;
(三)原始存儲介質位於境外的;
(四)其他無法扣押原始存儲介質的情形。
對於原始存儲介質位於境外或者遠程計算機信息系統上的電子數據,可以通過網絡在線提取。
為進一步查明有關情況,必要時,可以對遠程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網絡遠程勘驗。進行網絡遠程勘驗,需要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依法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
第十條 由於客觀原因無法或者不宜依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收集、提取電子數據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錄像等方式固定相關證據,並在筆錄中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檢察長批準,可以對電子數據進行凍結:
(一)數據量大,無法或者不便提取的;
(二)提取時間長,可能造成電子數據被篡改或者滅失的;
(三)通過網絡應用可以更為直觀地展示電子數據的;
(四)其他需要凍結的情形。
第十二條 凍結電子數據,應當制作協助凍結通知書,註明凍結電子數據的網絡應用賬號等信息,送交電子數據持有人、網絡服務提供者或者有關部門協助辦理。解除凍結的,應當在三日內制作協助解除凍結通知書,送交電子數據持有人、網絡服務提供者或者有關部門協助辦理。
凍結電子數據,應當采取以下一種或者幾種方法:
(一)計算電子數據的完整性校驗值;
(二)鎖定網絡應用賬號;
(三)其他防止增加、刪除、修改電子數據的措施。
第十三條 調取電子數據,應當制作調取證據通知書,註明需要調取電子數據的相關信息,通知電子數據持有人、網絡服務提供者或者有關部門執行。
第十四條 收集、提取電子數據,應當制作筆錄,記錄案由、對象、內容、收集、提取電子數據的時間、地點、方法、過程,並附電子數據清單,註明類別、文件格式、完整性校驗值等,由偵查人員、電子數據持有人(提供人)簽名或者蓋章;電子數據持有人(提供人)無法簽名或者拒絕簽名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由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有條件的,應當對相關活動進行錄像。
第十五條 收集、提取電子數據,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見證人。由於客觀原因無法由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見證人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情況,並對相關活動進行錄像。
針對同一現場多個計算機信息系統收集、提取電子數據的,可以由一名見證人見證。
第十六條 對扣押的原始存儲介質或者提取的電子數據,可以通過恢複、破解、統計、關聯、比對等方式進行檢查。必要時,可以進行偵查實驗。
電子數據檢查,應當對電子數據存儲介質拆封過程進行錄像,並將電子數據存儲介質通過寫保護設備接入到檢查設備進行檢查;有條件的,應當制作電子數據備份,對備份進行檢查;無法使用寫保護設備且無法制作備份的,應當註明原因,並對相關活動進行錄像。
電子數據檢查應當制作筆錄,註明檢查方法、過程和結果,由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進行偵查實驗的,應當制作偵查實驗筆錄,註明偵查實驗的條件、經過和結果,由參加實驗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七條 對電子數據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難以確定的,由司法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或者由公安部指定的機構出具報告。對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也可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的機構出具報告。
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制定。
三、電子數據的移送與展示
第十八條 收集、提取的原始存儲介質或者電子數據,應當以封存狀態隨案移送,並制作電子數據的備份一並移送。
對網頁、文檔、圖片等可以直接展示的電子數據,可以不隨案移送打印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因設備等條件限制無法直接展示電子數據的,偵查機關應當隨案移送打印件,或者附展示工具和展示方法說明。
對凍結的電子數據,應當移送被凍結電子數據的清單,註明類別、文件格式、凍結主體、證據要點、相關網絡應用賬號,並附查看工具和方法的說明。
第十九條 對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以及計算機病毒等無法直接展示的電子數據,應當附電子數據屬性、功能等情況的說明。
對數據統計量、數據同一性等問題,偵查機關應當出具說明。
第二十條 公安機關報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偵查終結的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應當將電子數據等證據一並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和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應當移送的電子數據沒有移送或者移送的電子數據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補充移送或者進行補正。
對於提起公訴的案件,人民法院發現應當移送的電子數據沒有移送或者移送的電子數據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通知後三日內移送電子數據或者補充有關材料。
第二十一條 控辯雙方向法庭提交的電子數據需要展示的,可以根據電子數據的具體類型,借助多媒體設備出示、播放或者演示。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操作,並就相關技術問題作出說明。
四、電子數據的審查與判斷
第二十二條 對電子數據是否真實,應當著重審查以下內容:
(一)是否移送原始存儲介質;在原始存儲介質無法封存、不便移動時,有無說明原因,並註明收集、提取過程及原始存儲介質的存放地點或者電子數據的來源等情況;
(二)電子數據是否具有數字簽名、數字證書等特殊標識;
(三)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過程是否可以重現;
(四)電子數據如有增加、刪除、修改等情形的,是否附有說明;
(五)電子數據的完整性是否可以保證。
第二十三條 對電子數據是否完整,應當根據保護電子數據完整性的相應方法進行驗證:
(一)審查原始存儲介質的扣押、封存狀態;
(二)審查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過程,查看錄像;
(三)比對電子數據完整性校驗值;
(四)與備份的電子數據進行比較;
(五)審查凍結後的訪問操作日誌;
(六)其他方法。
第二十四條 對收集、提取電子數據是否合法,應當著重審查以下內容:
(一)收集、提取電子數據是否由二名以上偵查人員進行,取證方法是否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二)收集、提取電子數據,是否附有筆錄、清單,並經偵查人員、電子數據持有人(提供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沒有持有人(提供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是否註明原因;對電子數據的類別、文件格式等是否註明清楚;
(三)是否依照有關規定由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見證人,是否對相關活動進行錄像;
(四)電子數據檢查是否將電子數據存儲介質通過寫保護設備接入到檢查設備;有條件的,是否制作電子數據備份,並對備份進行檢查;無法制作備份且無法使用寫保護設備的,是否附有錄像。
第二十五條 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網絡身份與現實身份的同一性,可以通過核查相關IP地址、網絡活動記錄、上網終端歸屬、相關證人證言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進行綜合判斷。
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存儲介質的關聯性,可以通過核查相關證人證言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進行綜合判斷。
第二十六條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電子數據鑒定意見有異議,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出庭作證。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
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對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人,人民法院應當通報司法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意見提出意見。
對電子數據涉及的專門性問題的報告,參照適用前三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 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程序有下列瑕疵,經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可以采用;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一)未以封存狀態移送的;
(二)筆錄或者清單上沒有偵查人員、電子數據持有人(提供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的;
(三)對電子數據的名稱、類別、格式等註明不清的;
(四)有其他瑕疵的。
第二十八條電子數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一)電子數據系篡改、偽造或者無法確定真偽的;
(二)電子數據有增加、刪除、修改等情形,影響電子數據真實性的;
(三)其他無法保證電子數據真實性的情形。
五、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存儲介質,是指具備數據信息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硬盤、光盤、優盤、記憶棒、存儲卡、存儲芯片等載體。
(二)完整性校驗值,是指為防止電子數據被篡改或者破壞,使用散列算法等特定算法對電子數據進行計算,得出的用於校驗數據完整性的數據值。
(三)網絡遠程勘驗,是指通過網絡對遠程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勘驗,發現、提取與犯罪有關的電子數據,記錄計算機信息系統狀態,判斷案件性質,分析犯罪過程,確定偵查方向和範圍,為偵查破案、刑事訴訟提供線索和證據的偵查活動。
(四)數字簽名,是指利用特定算法對電子數據進行計算,得出的用於驗證電子數據來源和完整性的數據值。
(五)數字證書,是指包含數字簽名並對電子數據來源、完整性進行認證的電子文件。
(六)訪問操作日誌,是指為審查電子數據是否被增加、刪除或者修改,由計算機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的對電子數據訪問、操作情況的詳細記錄。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之前發布的規範性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四川雙馬9月21日公告,鑒於公司股票前期漲幅較 大,漲幅偏離值較高,為保護投資者權益,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於 2016 年 9 月 14 日開市起停牌。在停牌期間, 公司就有關事項進行了自查, 並向相關各方進行了問詢核實。
經公司董事會調查核實,並與公司管理層、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相關各 方溝通確認:
1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 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 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4、 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相關各方確認其並不知悉存在關於本公司的應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5、 公司股票異常波動期間, 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相關各方無買賣公司 股票的行為。
另外,公司董事會確認: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 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 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公司股票自9月22日開市起複牌。
據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消息,上海從10月1日起實行外國旅遊團乘郵輪由上海入境15天免簽政策。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外相岸田文雄27日在東京舉行的日中關系論壇上致辭,就計劃年內在日本舉行的日中韓首腦會談表示:“這是推動日中關系走上改善軌道的絕好機會。希望為構築符合新時代的關系而努力。”
對於4月訪華時表示要再度放寬中國人赴日簽證發放條件一事,岸田宣布將從10月17日開始實施。他強調,交流和對話對改善關系而言不可或缺。
此次放寬簽證措施包括:將商務人士和學者多次往返簽證有效期延長至10年,學生的簽證申請手續也將簡化。
據悉,日本已於2015年1月19日放寬了中國人赴日簽證的條件。
日本駐華大使館截圖
據新華社報道,日本外相岸田文雄表示,將從10月17日起進一步放寬中國人赴日簽證。
岸田文雄當天在此間召開的北京—東京論壇上致辭時宣布了新政的正式實施日期。
據日本外務省網站介紹,此次進一步放寬中國人赴日簽證主要包括:針對中國商務和文化藝術領域訪日人員的多次往返簽證,有效期從現行最長5年延長至最長10年;對中國教育部直屬大學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從這些院校畢業3年以內的學生申請單次赴日簽證的手續加以簡化。
岸田文雄今年4月份訪華時曾表示,為促進日中兩國間的人員往來,日本政府將進一步放寬中國公民赴日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