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德鎳業廢渣露天堆放 多份處罰決定書管不住“北海金蛋”
這里是廣西北海,人們印象中天高海闊、碧海藍天的地方。但此時記者腳下的卻不是“灘長平、沙細白、水溫凈、浪柔軟、無鯊魚”的銀灘,而是用工業廢渣圍海填出來的一望無際的渣土地。
6月10日中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到達北海市鐵山港臨海工業園區,置身於北海誠德鎳業有限公司(下稱“誠德鎳業”)的廢渣堆場。
“不能這麽發展啊!”面對眼前的景象,站在渣土堆上,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副組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痛心地對當地政府官員們說。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副主任劉長根也表示,“在這里看到的景象,比在其他地方看到的還要嚴重。”
礦熱爐渣遍布填海區域
第一財經記者從中央環保督察組了解到,6月7日,督察組進駐廣西開展“回頭看”不久即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北海市誠德鎳業200萬噸冶煉廢渣堆填鐵山港,占用海灘面積超400畝,嚴重汙染環境。
督察組經梳理有關情況後發現,誠德鎳業在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也因環境汙染問題被群眾舉報,但北海市核查後回複督察組:該公司手續齊全,各項汙染物排放達標,群眾舉報不實。
針對這一情況,督察組專赴北海市開展現場檢查。督察組介紹,檢查發現群眾投訴情況屬實,誠德鎳業大量強堿性冶煉廢渣堆填侵占灘塗約600畝;廣西瑞德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瑞德公司)以廢渣綜合利用之名行違規傾倒之實;鐵山港約1400畝區域滿目瘡痍、狼藉一片,環境狀況觸目驚心,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僅未得到整改,反而愈演愈烈。
6月10日,第一財經記者在現場看到,堆在這里的工業廢渣有的如小山一般高,有的皸裂成塊,有的細如粉沫,一腳下去,塵土飛揚。有的低窪成塘,泛著黃水。督察人員在積水滲坑內用PH試紙檢測,試紙立即變黑,呈強堿性。
廢渣堆場一望無際,記者站在高處依然看不到遠處的海,能看清的只是天邊盡頭孤零零的十幾座鐵山港碼頭的塔吊。
督察組調閱資料發現,誠德鎳業自投產以來,共產生精煉爐渣193.3萬噸、礦熱爐渣約80萬噸、初煉水渣351.25萬噸。
瑞德公司租用北海鐵山港務有限公司5號、6號泊位北側土地進行建設,建成2條冶煉廢渣粉碎磁選生產線,以對誠德鎳業精煉爐渣開展綜合利用。
10日,督察組對北海鐵山港碼頭西港區5號、6號泊位倉儲工程項目、西港區7-10泊位貨運中心工程項目和綜合物流倉儲工程項目等填海區域進行現場檢查。
檢查發現,該填海區域大片土地被冶煉廢渣覆蓋,根據衛星數據初步估算,該區域堆存冶煉廢渣超過100萬噸,占用鐵山港碼頭填海區域約1400畝,且2016年以來新增填海面積約550畝。


2016年7月,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廣西開展督察;2017年9月,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組織原環境保護部華南督察局對廣西整改工作進行抽查,指出部分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尚未整改到位。
2017年,北海市環境保護局公布的《北海市2017年度重金屬汙染防控重點企業名單》和《廢氣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中,誠德鎳業均名列其中。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在北海市政府門戶網站“中國·北海”上,僅2016年、2017年,北海市環境保護局給誠德鎳業開出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就多達十余份,涉及部分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氣經脫硫旁路排放口直接排放、脫硫塔煙氣進口和出口不能正常采樣等。
今年2月8日,廣西自治區、區政府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時稱,“北海市環境保護局對北海誠德鎳業有限公司廠區內大量原料、廢渣露天堆放問題進行了立案查處,責令企業制定了整改方案並組織實施。”
整改情況表示,誠德鎳業“將於2018年6月底前徹底解決廢渣露天堆放問題。針對廠區雨水滲坑六價鉻濃度超標問題,市環境保護局已責成其完善雨汙分流設施,嚴防跑冒滴漏現象。”
嚴重威脅北部灣海域環境安全
督察發現,誠德鎳業礦熱爐生產線自2013年6月投產以來共產生礦熱爐渣約80萬噸,未經批準全部露天傾倒於鐵山港碼頭填海區域,未采取任何防滲措施,也沒有滲濾液收集處理設施。現場檢查發現黑色礦熱爐渣遍布填海區,覆蓋面積超過800畝。
現場檢查發現,瑞德公司在鐵山港碼頭露天堆存的精煉爐渣約30萬噸,無防滲措施,無滲濾液收集處理設施。堆渣及滲坑占用鐵山港碼頭約600畝。
精煉爐渣含大量堿性石灰,其滲濾液PH值為12.1。傾倒堆填區域的廢渣已出現大面積板結,呈乳白色,有明顯的鹽堿析出,滲濾液流入周邊坑塘,坑塘水質受到嚴重汙染,取樣檢測PH值達11.23,嚴重威脅北部灣近岸海域環境安全。
檢查發現,瑞德公司球磨、過濾、磁選等生產設備十分簡陋,環境管理混亂,無汙染治理設施,循環水呈明顯堿性,取樣檢測PH值高達12.96,但流經區域及水池均未設置防滲措施。
督察組在現場檢查時還發現,企業雖然停產,但廠區一片狼藉,塵土滿地,汙水橫流。該企業1號廢渣生產線未批先建,後經處罰後補辦相關手續;新建的2號生產線又無環評審批,未批先建。目前,北海市環境保護局已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開展立案處理。
督察組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廣西壯族自治區近岸海域水質雖然總體較好,但近年來水質總體呈現下降趨勢,特別是北部灣近岸海域入海汙染物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氮、磷等汙染物不斷增加,局部海域水質下降,形勢不容樂觀。面對如此嚴峻形勢,北海市仍未引起高度重視,督察整改決心不夠、推進不力、流於形式。
“北海市有關部門及鐵山港區沒有動真碰硬,監督管理形式化,督察整改走過場。”這位負責人說,北海市環保局2012年以來,針對誠德公司廢渣汙染問題累計下達整改通知和行政處罰文件20余份,鐵山港區政府2016年以來多次約談涉事企業,但都不痛不癢,不了了之,不僅未解決問題,反而進一步增加了企業的僥幸心理,導致環境問題進一步加劇。
合浦縣委、縣政府針對違法制磚企業缺乏有效監管,開會研究多,整改落實少,相關企業長期違法生產,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針對上述問題,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副組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專門約見了北海市黨政主要負責人。翟青說,北海市應認清北部灣生態環境保護的嚴峻形勢,切實借勢借力、舉一反三、綜合施策,盡快研究制定科學可行的整改措施並狠抓落實,切實推進問題解決。督察組還將根據要求,進一步核實問題、調查取證,依法依規做好後續督察。
據誠德鎳業官網介紹,該企業由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市誠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聯合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地處北海市鐵山港臨海工業園區,具備年產340萬噸鎳鉻合金板坯、300萬噸熱軋板卷、280萬噸固溶板卷、120萬噸冷軋板卷的生產能力,是國內從紅土鎳礦冶煉到鎳鉻合金寬板冷軋成品全流程覆蓋的企業。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在北海市鐵山港區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點出了目前發展中還存在的不少困難和問題:
產業發展不充分、不協調的問題比較突出,石化、新材料、林紙尚未形成產業鏈,第三產業占比偏小;產城融合發展推進不快,有區無城的局面仍在持續;民生事業還有不少短板,脫貧攻堅力度需要加強;政府系統少數幹部擔當意識不強,破解難題本領不高,仍存在不敢為、不想為、不善為的現象。
其中,沒有一句提到當地生態環境問題的不足。相反,北海市鐵山港區十分看中的是卻是誠德鎳業這枚“金蛋”。在其官網上,一個《誠德金蛋,越下越大》的標題格外醒目。

該文章稱,2009年落戶於北海鐵山港工業園區的誠德鎳業,2017年鋼坯產量237萬噸,產值450億元,同比增長16.28%,占北海市GDP總額36.62%,納稅金額高達6.38億元。多年來,誠德鎳業一直是北海市的納稅大戶。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二批)加征關稅
2018年7月11日美國政府發布了對從中國進口的約2000億美元商品加征10%關稅的措施。8月2日美國貿易代表聲明稱擬將加征稅率由10%提高至25%。美方背離了雙方多次磋商共識,單方面再次升級了貿易摩擦,嚴重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破壞全球產業鏈和自由貿易體制,實質性損害了我國國家和人民利益,也將對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經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針對美方上述措施,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5207個稅目約600億美元商品,加征25%、20%、10%、5%不等的關稅。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將其加征關稅措施付諸實施,中方將即行實施上述加征關稅措施。
中方采取上述加征關稅措施,目的是捍衛自身合法權益,通過反制措施遏制貿易摩擦升級,同時,相關措施也盡可能減少對我國國內生產、人民生活需要的影響。上述措施實施後,有關部門將會同社會各界對措施效果進行評估,力爭把措施對我國國內生產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
中方承諾,將繼續按照既定部署和節奏,堅定不移地推動改革開放,堅定支持經濟全球化,堅定維護自由貿易原則和多邊貿易體制,與世界上一切追求進步的國家共同發展、共享繁榮。
責編:羅懿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
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5號)中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清單二的商品作適當調整後,自2018年8月23日12時01分起實施加征25%的關稅。
根據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的意見,為最大限度保護國內消費者和企業利益,對征稅商品清單進行了適當調整,具體商品範圍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7號)為準。
其他事項仍按照稅委會公告〔2018〕5號執行。
責編:李燕華
證監會因朱國承的不當交易行為而暫時吊銷其牌照上訴審裁處確認有關紀律處分決定
1 :
GS(14)@2010-07-06 23:00:47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0PR76
證監會因朱國承的不當交易行為而暫時吊銷其牌照上訴審裁處確認有關紀律處分決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作出維持證監會紀律處分決定的裁決(註1)後,暫時吊銷朱國承(男)(註2)的牌照,由2010年6月30日起至2011年12月29日止,為期18個月。
證監會早前對朱及其一名前任同事王康華(男)的可疑交易活動展開調查(註3)。證監會發現,兩人在2005年4月的三天內,使用稱為"搭棚"的交易策略(註4)進行三隻股份的交易,從而以較有利的價格賣掉有關股份。
證監會發現,兩人發出有關股份的沽盤後不久,會重覆發出、取消及再次輸入相同股份的多個買盤,從而大幅推高有關股份的表面需求。兩人在沽盤全數獲執行後,隨即取消所有或大部分仍未執行的買盤。
證監會認為兩人發出買盤的目的,是為了就有關股份供求營造虛假及具誤導性的印象。
證監會因此認為,兩人的交易活動損害市場的廉潔穩健,因此並非持有證監會牌照的適當人選,決定暫時吊銷朱的牌照。朱其後向上訴審裁處提出上訴。
2010年6月30日,上訴審裁處確認證監會暫時吊銷朱的牌照的決定(註5)。
上訴審裁處在這項重要裁決中確認,凡在紀律處分研訊程序中審核涉及市場交易活動的個案,有關方面無須證明個案涉及刑事罪行或《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市場失當行為條文的違規行為。
上訴審裁處明確指出:"若個案涉及的行為可恰當地稱之為進行並非真正的交易,有關行為明顯必然構成失當行為,亦同樣明顯必然是監管制度下仍然符合適當人選資格者不會進行的行為。虛假交易永不可稱為誠實公平的行為,亦不可說其符合市場最佳利益。我們接納證監會陳詞中提出的理據,即如能證明有人進行虛假交易,則進行有關交易的人士,必須因其失當行為而接受紀律處分……。"(註6)。
上訴審裁處考慮到在本案大約同期發生的其他類似個案後,將朱被證監會暫時吊銷牌照的年期,由三年減至18個月。然而,上訴審裁處亦注意到,"……證監會目前以更嚴厲的態度看待這類交易行為,實為正確……"(註7)。
完
備註:
[ol][li]上訴審裁處的
裁定理由登載於其網站
www.sfat.gov.hk。[/li][li]朱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屬軟庫金?投資服務有限公司、軟庫金匯期貨有限公司及軟庫金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li][li]有關證監會早前對王作出的紀律處分,請參閱證監會2009年2月25日的
新聞稿。[/li][li]"搭棚"是一種市場操縱行為。一般來說,違規者透過輸入大量不擬執行的單一手買賣盤,企圖扭曲個別股份的供求情況。 這些虛假的買賣盤通常會在對盤前被取消。"搭棚"這種交易策略誤導投資者,並損害市場的廉潔穩健。[/li][li]上訴審裁處由主席辛達誠法官(Hon Justice Saunders)、關百忠先生及陳錦榮先生組成。[/li][li]請參閱上訴審裁處
裁定理由第90段。[/li][li]請參閱上訴審裁處
裁定理由第104段。[/li][/ol]
2 :
GS(14)@2010-07-06 23:01:13證監會禁止王康華重投業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禁止軟庫金匯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及軟庫匯港證券有限公司的前持牌代表王康華(男)重投業界,為期三年,由2009年2月18日起至2012年2月17日止(註1)。
這項紀律處分源於證監會對王及其一名同事的可疑交易活動展開的調查(註2)。證監會發現兩人在三天內,連續發出多個買盤買入股票,但又隨即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自動交易系統進行配對前取消這些買盤。
證監會亦注意到王及其同事在取消買盤前,以略高於這些買盤的價格沽售有關股票。因此,證監會認為這些或不是真實買盤。證監會經仔細研究後,認為王及其同事進行交易活動時沒有盡力確保市場廉潔穩健,違反了證監會的《操守準則》(註3)。
完
備註:
1. 王於2008年4月3日前一直隸屬軟庫金匯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及軟庫匯港證券有限公司(現稱軟庫金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並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王現時並不隸屬任何持牌法團。
2. 王的同事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申請覆核證監會對其所作的裁決。上訴審裁處對申請作出裁定後,將公布證監會對該同事所作的紀律行動。
3. 根據法例及證監會的《操守準則》,任何人士不得非法干預及操縱股票買賣,即所有買賣盤必須是真實並能反映市場供求。證監會《操守準則》一般原則1及2規定,持牌人或註冊人應以誠實、公平、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以維護客戶的最佳利益及確保市場廉潔穩健。
最新決定: 把股票區的關於經濟的題目全移至龍鳳大茶樓區及版主任命,請各位留意
1 :
GS(14)@2010-07-17 11:47:11因股票區的號碼實在太多,會把談論的焦點變得沉底,所以由今日起,如果想談經濟的題目,請在龍鳳大茶樓區,如果想談股票,還是到股票區。
同時,決定多委任兩版主: 鱷不群、冰漓(實際上的副壇主?),並預留兩個版主名額,如想毛遂自薦,請告知。
2 :
我是毛主席!(2965)@2010-07-17 13:02:22已注意到了。
3 :
GS(14)@2010-07-17 13:06:052樓提及
已注意到了。
我是有決心把這個當事業來做。
4 :
我是毛主席!(2965)@2010-07-17 13:12:42我也有决心配合汤坛主的决心。
5 :
我是毛主席!(2965)@2010-07-17 13:17:58香港鲜有认真的关于投资市场信息的平台,到处充满浮躁、狂喜、震惊、失落、绝望的讨论区参与者。
此处,似是纷繁街市中的一块绿洲。
我相信汤坛主能兑现诺言。香港还有多少人能头悬梁、锥刺股呢?
吉野家的牛肉饭怎么定价——数字决定公道感
1 :
GS(14)@2010-07-31 23:42:55http://www.cb.com.cn/1634427/20100728/140696_2.html
这次牛肉饭重新开张,一开始在价格上给消费者的震动很大,但是如果客观地从市场行情来考虑的话,就会觉得这是个公正的价格。

这是一个在白领阶层中尽人皆知的日本品牌——吉野家。大众熟悉它更多是因为牛肉饭的美味,你可能很难想象这是一家曾经闯过倒闭和主打产品衰退两次鬼门关的企业。它的掌门人安部修仁的经营理论在日本被称为“逆境经济学”,被众多的中小经营者奉为经典。本文节选自日本著名财经作者广田显司的《吉野家的逆境经营学》一书。
提价,牛肉饭从280变成了380
经过2年零7个月的等待,从2006年9月18日开始,以限定日期开业方式重新开张的牛肉饭的单价为 380日元。虽然在开张前外界谁也不知道,但这是在 2006年春天就已决定了的。那么为什么现在要暂停销售以前单价为 280日元的牛肉饭,并把价格定为 380日元呢?
首先从公司的角度讲,一定要给予商品合适的定位。牛肉饭是吉野家的主打,相信顾客也是这么认为的。在价钱方面也是如此,考虑到这个因素,我甚至曾想把价格定在比以前 400日元更高的水平上。
这次牛肉饭重新开张,一开始在价格上给消费者的震动很大,但是如果客观地从市场行情来考虑的话,就会觉得这是个公正的价格。吉野家不可能每年都改变价格,所以必须要在预见中远期市场行情的基础上来定价。
根据这个说法,让我们回顾一下牛肉饭价格为 400日元时的形势。当时原油价格、税制、养老金等各种社会问题纠缠凸显,并有可能会引发通货紧缩,所以后来将牛肉饭调价到了 280日元。
带着预判去考虑经营,最初定什么价格会在消费者心里形成一个基准,然后这个价格的基准在此后的数年间都是不变的。就是说一开始定 380,那么基准就是 380,但一开始定 330基准也就成了 330。所以说一定不能作茧自缚,让后面的路越走越窄,当然定的价格也一定是充分考虑到成本因素的。
摆正位置
和顾客息息相关的消息就是,短期内价格是不可能再上调了。但就像老早以前当进口牛肉的配给十分顺利的时候会采取降价的措施一样,以后在有必要时还会采取这种措施。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所以认为坦诚地在一开始就设定 380日元这样一个留有余地的价位的做法,是有效可行?的。
当然吉野家的其他产品是和牛肉饭不同的,比如说 2005年 10月价格上涨了 10日元的猪肉饭。极端一点说,这是一次性的调价。有什么样的效果我并不关心,因为和牛肉饭带来的效益相比,它在我们公司的地位和重要性不同,这是明摆的事实,所以对它也就没有长期的考虑。
为什么是一次性的,就是因为即便猪肉饭的经营失败,它造成的损失也很小。猪肉饭的涨价一定不会成为像牛肉饭那样具有决定在大众心中印象的作用。很自负地说,在我眼中,猪肉饭仅仅是配角而已,即便是在两年间的牛肉饭停售期间,猪肉饭的价格也是一次性的,不会再变?动。
我认为不摆正自己位置就难有发展,但不认为和同行业其他公司比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关于价格,我常常被问到有没有参考其他牛肉饭连锁店。大众和媒体总爱拿我们和松屋、食其家作比较,我当然知道他们的情况,但这对吉野家来说,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和麦当劳、便利店作比较
吉野家和同行业的连锁店相比,会因为价格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顾客数量。另外顾客也不会只光顾几家牛肉饭的连锁店,他们有多种选择。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便利店的便当、麦当劳的汉堡、拉面馆的面食……总之,对顾客来说,和吉野家类似的选择有很多,这中间就是一个选择去哪里的问题。
说到价钱的公道,因为这是一种心理作用,所以只有仔细揣摩好人们的心理,才会吸引大批的客人。在这方面,快餐零售企业做得好的是麦当劳,综合类做得好的要数便利店。仔细想想,也许有必要将在店里就餐的客人和买了带走的客人区别来分析,反正一切都是为了让客源增加。
说到牛肉饭,松屋和食其家是率先重新开始其销售的。所以它们两家的价格给大众的印象就是“这是行情价”。即便如此,当吉野家正式重开牛肉饭销售后,情况就发生变化了。虽然吉野家开始营业在后,但在消费量上吉野家占有优势,所以大多数人开始以吉野家的价格作为市场行情的风向标。因此,我们吉野家还是不要太关注同行业的其他公司比较好。似乎只有像便利店的便当和麦当劳的汉堡等这样相似的产品在吉野家附近的话,才会产生微妙的影响。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提到商品的原价率。吉野家不光有直销店,而且还有加盟店。作为加盟店,必须要维持一个能够确保利益的原价率。当然原价要处在之前说过的合适的位置上,还要给予消费者价格公道的感觉。这些都是定价的基本依据。
这种想法的诞生和 1980年的破产是不无联系的,对于开店明知没有客源还要涨价的那种恐怖感觉,也许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有所体会。
当时破产前,店铺的数量急剧增加,牛肉的配给却跟不上了。没办法,只能把已经走味的牛肉经过冷冻后和加工过的牛肉混在一起,以此来当做补充。刚开始只是一点点,后来这样的肉用得越来越多。即便是如此,牛肉的量还是不够。在此情形下,当时的社长松田瑞穗就用提高价格使客人减少的方法来维持经营。
涨价后,客人确实减少了。这是独一无二的松田式想法。
想通过涨价使顾客减少这样有规律的调整方法,也许是因为松田先生心中还有其他的考虑。在我们交流的时候他常常说,“必须要做和别人不一样的事”,然而这样的价格战略却加速了客人的离开,并最终导致破产。
我对2004年遭遇牛肉饭销售停滞时的体验也记忆犹新。我曾在头脑中构想了各种各样再开牛肉饭业务的场景:“如果用国产和澳大利亚产的牛肉让牛肉饭开张,并且抬高价格,等美国牛肉进口正常后再恢复到以前的价格怎么样?”之后我又反复计算,思考对策。最终决定不能为了重开牛肉饭而提高价格,而是先让其他产品来替代。
因为让牛肉饭作如此幅度的涨价是必须十分谨慎的。
牛肉饭销售停滞以后,虽然在赢利角度上来说确实很困难,但是用试验性的经营来揣摩客人的反应也是很重要的。
2001年,确定牛肉饭单价 280日元这个价格之前也是经过试验的。我知道客人们已经觉得牛肉饭不再有之前400日元相应的价值了,所以得思考到底定价为多少,才能让顾客接受吉野家的牛肉饭。
2001年4月把价格定位在 250日元,做了一次为期一周的探测消费者消费心理的试验。结果是店里蜂拥而至的顾客是平常的 3倍之多,出现了牛肉和大米供应困难的情形。把这种情况称为供不应求也许好听一点,但是,这种情况在我们的心中留下的只是败北的感觉,因为原材料不能完全满足特意来光顾吉野家的客人。
降价虽然会提高对客人的吸引力,但是 250日元的价格会让公司遭受损失。为了找到既能很好地开张营业,又能让顾客满意的价格,我们通过每次做 10日元的价格上浮来销售牛肉饭。后来发现当价格超过 300日元时顾客就会大大减少,而 270日元或者 280日元的时候顾客数量没有什么差别,基于此最终把价格定在了 280日?元。
提价很容易,但赢利靠什么
产品、组织体系、分店,我认为这是零售餐饮业连锁经营不可或缺的三个要素。也就是说,有好的产品、有效的经营管理和优越的地理位置这三个要素,经营才有可能赢利。
一般来说,企业都有着很明显的特征。像 SUKAIRA-KU属于店铺开发型,日本麦当劳属于人才开发型,这是我自己做的分类。
SUKAIRA-KU采取与地产所有者进行直接面谈的方式来进行租赁,即便是在资金还没有到位之前,店铺所需物品就已经备齐了。这是一种一气呵成、同时展开多项工作的模式。麦当劳可谓是人才济济。因为具有品牌效应,而且藤田给予员工很高的报酬,所以可以网罗到比较有潜力的人才。
那么吉野家 D&C属于什么模式呢?吉野家的优势在产品上,所以可以说吉野家是属于产品推销规划型的。我们要做的就是从原材料的配送到店铺内的制作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提高我们商品的质量。
让我深切地感受到“吉野家是产品推销规划型公司”的,事实上正是在产品推销规划上做得很出色的松田瑞穗。总之为了提高牛肉饭的竞争力,必须付出不同寻常的努力。
把细节发挥到极致
我曾经从松田先生的儿子口中听到过对他父亲的评价:“他连平常员工没有注意到的地方都能仔细研究。”他回忆说,每周一到星期天他父亲就会带他去山梨县。当时还是孩子的他觉得很高兴,虽然目的地每回都是葡萄酒厂。后来才知道他是为了去寻找最适合牛肉饭佐料的葡萄酒。想想每周都去,真是让人感叹。
当然在牛肉方面他也做到了细致入微。1962年成立了牛肉加工厂,目的是把牛肉饭用的肉做到最好。听说连牛哪个部位的肉好吃、宽度和厚度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等这些都是经过他认真研究?的。
仅仅是这些还不够,松田还在北海道建立了牧场,自行饲养牛。同时亲自去研究牛吃什么样的饲料好,还和橘子罐头厂去交涉能否使用他们加工完后剩下的渣滓。由于国产牛肉不够用,就开始使用美国牛肉,在这时他又收购了美国的肉食加工厂,建立了一系列确保品质和进行研究的体制。
松田先生对任何事情都是这个态度,虽然我见过各种各样的经营者,但像松田先生这样追求细节到极致的企业家真是没有。松田在原材料方面将花销的合理化也进行到了极致,“可有可无的东西没有也罢”。牛肉饭最初和牛肉火锅饭很相似,但考虑到“客人想吃的是牛肉”,于是就放尽量多的牛肉进去,少放豆腐、魔芋等,以前有的天麸罗和野鸭也渐渐从菜单里消失了。松田先生这种热衷于一件事的性情在多方面都有体现,正是有了这样的性情,才有了今天的吉野家牛肉饭。
所以可以说,吉野家的模式从创业以来,已经渐渐凝结在了自己培育出来的牛肉饭制作里。要想有高品质的产品,必须在推销规划上下大力气。这种松田式的精神,至今还影响着吉野家经营的各个环?节。
我常说的一句话是,“如果不能成为‘别人不可取代的’,那做什么都没有意义”,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具体来说,就是要孜孜不倦地寻求世界上最好的原材料产地,安置好厂房中心厨房的位置,搭配好产品最终要上市的口味,做出最合理的支出预案。
我发现有不少零售餐饮企业在原材料的配给方面都是自行配送,而我们是将自己的原材料配送要求告诉贸易公司和批发商,让它们从原产地配送符合我们要求的原材料,所以原产地的情况我们不能亲眼看到。
由于不能亲自去原材料的原产地,所以不管是在品质还是花销方面都不能达到让人完全满意。比如说吉野家牛肉饭一直使用的五花肉,以前按吉野家的规格叫它“ SYU-TOPURE-TO”。到了上世纪80年代后期,吉野家的商品开发负责人去美国后和美国肉食加工公司一起制定了新规格,称其为“ BARA肉”。
在店铺的经营方面,为了让每一家分店都能达到纯正的吉野家味道,我们把工作做得极为细致。牛肉饭的量一般是饭 260克、牛肉等是 85克,如果员工不能凭眼睛做到这一点那就不能上岗。我就要求,米饭不能结块,要翻松后分 2次盛?好。
即便是这次的牛肉饭重开,我们也是重新做了很多工作。举个例子,我们把牛肉的厚度比歇业前又减少了 0.1毫米。这次引进的牛肉因为都是嫩牛肉,所以脂肪少,口感也肯定会不一样。
根据破产的经验,我把“方便、美味、便宜”的经营口号调整顺序改成了“好吃、便宜、方便”。在营业利润率达到 15%后,要想再提高就要在提升口感上多下功夫了。
要是单纯的价格竞争,那么就是看资金实力和经营规模。但是拥有了这些也未必就能取胜,因为有一项不被其约束的因素,那就是——口味。这是保持竞争力的生命源泉所在,它作为吉野家的价值标准是应该被优先考虑的。
2 :
abbychau(1)@2010-08-01 00:38:35我最敬重善於微操作的老闆
3 :
skfv(15984)@2012-03-25 17:08:41日本人呢份專注同觀察入微真係好值得我地學習~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 :
GS(14)@2010-11-10 22:59:24【明報專訊】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滿以為在美國推出次輪量化寬鬆政策(QE2)下,海量游資將湧入中、港「大炒特炒」之際,中央卻連環出招嚴防熱錢以及控制物價,外匯管理局昨天出招堵截熱錢流入,不過,招數公布後,人民幣不跌反升,人民幣兌美元於下午4時30分大幅茘升,升幅擴大至0.56%,報6.6434,創2005年匯改後最大的單日升幅。
中央選擇在周四(11日)公布 10月通脹(CPI)以及工業生產價格(PPI)等連串敏感數據前出招,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亦預告全年通脹會超越原定目標的3%(見另文),加上人行1年期票據息率上升5點子(100點子為1厘),升至2.3437厘,均進一步加深市場對中央收緊銀根的憂慮,甚至傳出中央短期內會上調存款準備金率等以及直接干預樓價物價(見另文)。
通脹壓力增 亦加大升值需要
摩根士丹利宏觀分析師章俊表示,該行預計內地10月CPI會在3.9%以上,上行風險大。不過他指出,CPI會在本月見頂 ,年內通脹壓力不會太大。
外管局昨日突然發布《關於加強外匯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防範跨境資本流入帶來的風險,有關《通知》合共7招,包括要求加強外資投資內地企業的限制,並要有會計師證明,另外內地企業在境外上市集資後,有關資金用途亦要經當局「驗明正身」,核實與招股書配合才可調回內地。
要求銀行多持外匯 減換人幣
至於限制資金流入方面,外管局為以往較模糊的流動界線訂下清晰的指標。《通知》要求加強銀行結售匯的頭寸管理,對銀行的外匯頭寸餘額實行下限管理,限制國際熱錢透過銀行系統將外匯兌成人民幣等等(詳見附表)。一旦銀行令資金違規流入銀行,外管局將依法處罰,甚至要求銀行停止經營相關業務。
《通知》規定,嚴格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和對外擔保餘額管理。有銀行界人士指出,市場憂慮外管局把境外債的定義進一步收緊,把短期外債納入境外債之中,變相令銀行境外債的可借取的額度減少,故銀行在臨近收市尾段,紛紛進行結匯,把短期的美元借貸兌換成人民幣,搶高人民幣匯價。
銀行尾市急平美元短倉
星展中國財資市場部高級副總裁兼利率產品交易主管程斌表示,《通知》令銀行的持有外幣的長倉和短倉出現改變,導致銀行大手沽出美元,買入人民幣,預期今後人民幣匯率機制波動將會增加。
富邦銀行(0636)第一副總裁兼投資策略及研究部主管潘國光認為,外管局的七招,只是在監管上落手,實際作用未必很大,但卻起碼對市場產生警視性作用。他估計,若熱錢流入超過中央可接受的額度,中央將會效法泰國、印度等國家在稅收上落手。

2 :
GS(14)@2010-11-10 23:00:01http://www.pbc.gov.cn/publish/go ... 4108565729689_.html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完)
上訴審裁處確認證監會因張小明進行虛假交易而禁止其重投業界的決定
1 :
GS(14)@2011-02-26 18:23:27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16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作出裁決後,決定禁止張小明(男)
重投業界,為期12個月,由2011年2月18日至2012年2月17日止。張是工商東亞集團前任行政總裁及工商東亞融資有限公司(工商東亞融資)前負責
人員(註1、2及3)。
工商東亞融資於2004年擔任一家申請上市的公司的保薦人
及牽頭包銷商,證監會調查工商東亞融資的相關行為後,決定對張採取上述紀律處分。證監會發現,在該公司上市的首兩天,工商東亞融資透過本身的自營帳戶買入
該公司的股份,從而在市場上為該公司上市後的股價提供不恰當的支持(註4)。
證監
會的調查發現,張以本身在工商東亞集團任行政總裁的身分,決定為有關股份的市場提供支持並指示下屬執行購買股份的指示;這些買盤造成了減輕該公司股份沽售
壓力的效果,因而為這些股份的自然供求及價格營造虛假且具誤導性的表象,違反了證監會《操守準則》一般原則1(誠實及公平)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5
條(虛假交易的罪行)。
證監會基於上述調查結果決定對張作出紀律處分,同時考慮到張以往從沒有遭受過紀律處分,以及完成本案執法程序所需時間,於是決定禁止張重投業界12個月。張其後向上訴審裁處申請覆核證監會的處分決定。
在
2011年2月18日,上訴審裁處駁回張的申請並確認證監會對張的紀律處分決定。上訴審裁處在裁定中表明:"……證監會完全有權裁定張的行為構成《證券及
期貨條例》第295條下從事虛假交易的罪行。在本案中,證監會無需先取得法院確認張曾犯罪的刑事裁決,方可裁定張曾作出等同上述虛假交易罪行的行為,並據
此對張作出紀律處分……"。
上訴審裁處拒絕接納張指稱虛假交易中沒有受害者的說法:"虛假交易的最主要受害者是那些誤信市場當前的交易活動是真實的,以為有關股份確有需求,因而入市購買的投資者……其他受損害的還有市場的廉潔穩健、公眾對市場的信心,以及市場的股本資金成本。"
完
備註:
張曾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於2003年2月至11月期間隸屬工商東亞融資,目前並非證監會持牌人。工商東亞融資曾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經營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業務,在2009年10月已不再是持牌法團。上訴審裁處由主席辛達誠法官(Hon Justice Saunders)、何炘基教授及胡經昌先生組成。上訴審裁處的網站
www.sfat.gov.hk將登載有關裁定理由。請參閱證監會在
2008年6月6日、
2009年11月17日及
2010年7月5日發出的新聞稿。
上訴審裁處確認證監會因岑碧茵操作秘密帳戶而暫時吊銷其牌照的決定
1 :
GS(14)@2011-02-26 18:25:01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17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作出裁決後,決定暫時吊銷岑碧茵(女)的牌照七個月,由2011年2月18日起至2011年9月17日止(註1及2)。
證
監會發現,岑在任職星展唯高達香港有限公司(星展唯高達)期間,透過本身在註冊機構上海商業銀行(上海商業)開立的證券帳戶進行大量個人交易活動。更重要
的是,證監會發現岑蓄意向僱主星展唯高達隱瞞自己在上海商業開立證券帳戶,亦沒有向上海商業表明本身受僱於星展唯高達。按照證監會《操守準則》的規定,上
海商業若得知岑受僱於星展唯高達,便須向星展唯高達取得書面同意,確認准許岑經上海商業進行證券交易(註3)。
由於岑操作秘密帳戶,證監會認為岑並非繼續持有牌照的適當人選。證監會考慮到岑以往並沒有遭受過紀律處分,決定暫時吊銷岑的牌照七個月。岑其後向上訴審裁處申請覆核證監會的決定。
上訴審裁處於2011年2月18日駁回岑的覆核申請,同時確認證監會就秘密帳戶所採取的立場:
"
除非持牌僱員向僱主披露自己在其他機構開有證券交易帳戶並……提交有關交易詳情,否則該僱主根本無法監察有關僱員的交易活動。除非僱主能夠監察僱員的交易
活動,否則不能確保有關的監管規定已獲妥善遵從;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僱員與其客戶之間沒有利益衝突,並且僱員不會利用任何內幕消息獲利。"
證監會歡迎上訴審裁處所作出的裁決。
自2007年5月以來,證監會一直打擊持牌人操作秘密帳戶,證監會認為持牌人並無任何正當理由需要使用秘密帳戶。
自2007年起計,證監會向持牌人作出了最少17項類似的紀律處分行動(註4)。
完
備註:
岑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於2000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間隸屬星展唯高達,現時隸屬交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上訴審裁處由主席辛達誠法官(Honourable Mr Justice Saunders)、彭玉榮先生及鄧宛舜女士組成。有關裁定理由載於上訴審裁處網站
www.sfat.gov.hk。《操守準則》第12.2(c)段規定,除非持牌人或或註冊人已接獲該另一持牌人或註冊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不得在知情的情況下,替另一持牌人或註冊人的僱員買賣證券或期貨合約。詳情請參閱證監會在
2007年5月17日、
2007年6月26日、
2007年7月30日、
2007年8月28日及
2007年11月13日發出的新聞稿。
上訴法庭確認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禁止內幕交易者錢柏昌重投業界的決定
1 :
GS(14)@2011-06-18 14:13:33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67
上訴法庭駁回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上訴,並重新確認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的決定,禁止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摩根大通)前任股票部銷售人員錢柏昌(男)重投業界,為期十年(註1及2)。
上訴審裁處早前決定,將禁止錢重投業界的處分由終身禁止改為只禁止十年,證監會就此提出上訴。根據上訴審裁處的決定,錢在十年內不得重投業界(註3)。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早前裁定,錢與兩名人士從事涉及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中國海外)股份的市場失當行為,證監會其後決定對錢作出紀律處分,禁止其重投業界(註4)。
完
備註:
1. 上訴法庭由鄧國楨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司徒敬上訴法庭副庭長(Hon Stock)及夏正民上訴庭法官(Hon Hartmann)組成。
2. 錢在1988至2006年期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隸屬摩根大通(或摩根大通先前收購的公司)。證監會於2006年4月撤銷錢的牌照,錢目前並無持有由證監會發出的牌照。
3. 錢遭禁止重投業界達十年的決定於2010年9月22日(即上訴審裁處公布裁決理由後)生效。
4.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裁定,在2004年1月7日至2004年1月26日期間,錢向兩名人士披露關於摩根大通與中國海外洽談中國海外以先舊後新方式配股的內幕消息。該兩名人士認為中國海外股份的市價將於市場得悉上述有關消息後下跌,於是各自沽出其持有的中國海外股份,以免因股價下跌而招致損失。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報告可於其網站取覽(
www.mmt.gov.hk)。
2 :
GS(14)@2011-06-18 14:17:34The SFC loses in its attempt to reinstate a lifetime ban after the SFAT reduced it to 10 years.
證監會原本應將其終身禁止,但最終失敗,上訴最終減少至禁止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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