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波人關於主題設定的意見
1 :
GS(14)@2010-10-10 10:19:43可以在當眼地方,在創業板和主板整條hyberlink嗎?
如可以,最好是bold/color,大家可以更方便shift去睇
2 :
abbychau(1)@2010-10-10 16:23:07怎在創業板和主板整條hyberlink?
3 :
GS(14)@2010-10-10 16:37:512樓提及
怎在創業板和主板整條hyberlink?
詳細的你問他好了,類似的是捷徑...
吳國良設定收市價遭證監會禁止重投業界三年
1 :
GS(14)@2010-12-25 13:13:36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rvlet?docno=10PR154
2010年 12月 23日
吳國良設定收市價遭證監會禁止重投業界三年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禁止吳國良(男)重投業界,為期三年,由2010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2日止(註1)。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吳於2008年4月3日收到一名客戶的指示,要求將彩虹集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彩虹集團)的收市價設定在一個較高水平。彩虹集團是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吳同意執行上述指示,並於交易時段的最後三分鐘內發出15個彩虹集團股份的買盤,各買盤的價格均高於當時市價,得以確保彩虹集團股份以該客戶期望的價格收市。
證監會認為吳行為失當,不再是繼續獲發牌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適當人選。
證監會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考慮過以下因素︰[ul][li]吳的失當行為損害了市場的穩健運作;[/li][li]吳早前被裁定一項虛假交易罪名成立,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註2);及[/li][li]吳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li][/ul]
完
備註:1. 吳之前是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的持牌代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受規管活動。
2. 吳在2010年5月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虛假交易罪名成立,於2010年6月9日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3. 詳情請參閱證監會
2010年2月4日、
2010年5月27日及
2010年6月9日的新聞稿。
search bar 條野,由zklz.com 搜回來會返回原設定
1 :
GS(14)@2011-09-15 20:45:19如題
2 :
GS(14)@2011-09-15 20:47:09圖示

3 :
GS(14)@2011-10-29 16:57:58問題仍然持續
4 :
abbychau(1)@2011-12-03 13:28:17fixed
設定思想框架 資訊不照單全收 黃國英
1 :
GS(14)@2014-08-13 09:40:32http://eastweek.my-magazine.me/index.php?aid=35631
根據《快思慢想》作者康納曼和已故拍檔特沃斯基的研究,相同的事實,用不同的鋪排,會直接影響人們的決定。若能跳出預設框架,有時或許能得到別人不可企及的機會。哈佛商學教授吉諾,在著作《為甚麼我們的決定常出錯?》中,講過一個有趣的例子。
一位土木工程系教授大衛,想與家中老幼暢遊歐洲,但由於所費不菲令他卻步。一日他逛超市時,發現一家食品公司做推廣,用最老掉牙的換領優惠:每買十件產品,年底前將條碼寄回,便可取得五百英里飛行里數;如能在五月底前寄出,則可取得雙倍里數。大部分人看到這裏,都只會一笑置之:「幾萬里先夠飛,食得幾多?」
數口精的大衛,卻立時嗅到機會,隨即查探優惠詳情,原來該公司所有出品,條碼均可用來換里數。他便選取最便宜的朱古力布甸,一個只售$0.25美元,也就是$2.5便換到一千英里里數。來回一轉歐洲,一人要五萬英里,豈不是只需要$125美元?於是他在周末立刻夥同太太、外母,橫掃十間大賣場,還再向批發商取貨,最終成功購入一萬兩千五百杯布甸。
市民購物時一般都十分留意優惠,外國有大學教授就靠買入大量平價零食,換取到歐洲的機票。
臨門一腳,卻出現另一問題:過萬杯布甸,萬幾個條碼,又要撕又要寄,時限前似乎難以完成,如果趕不及,所得的里數便只剩一半。大衛又再心生一計,找來當地的食物銀行,與他們作出協定,他捐出所有布甸,只求職員幫手拆封,將條碼歸還。慈善機構見有大筆「進帳」,舉手之勞當然無所謂,還出了退稅證明給他,又省一筆。
最終全部條碼及時寄出,大衛以三千餘美元,取得一百二十五萬英里里數,足夠三十一人來回歐洲一次,又或五十五程來回內陸機票,折合值五萬美元,讓大衛一家玩足幾年。
大衛之所以把握到這個機會,很可能是太想去旅行,才沒有掉進一般人先入為主的思考框架:買布甸,送里數。吃多少,買多少。明顯食品公司也是循此路去想,認為只是噱頭,顧客真正換取的里數有限,才會推出如此「筍」的條款。大衛則倒過來想,買入的是里數,布甸方為可有可無的贈品,思考的重點,便會由吃不吃得完、存放在哪裏,變成里數的成本,和如何與「贈品」「和平分手」,兼物盡其用,藉此找幫手用來做後勤。
大衛跳出預設框架,從而得到着數;而習慣檢視、質疑遇到的資訊的鋪陳方式,也有助於作出最佳決定。例如一家公司對外發布業績、消息,一定是以它希望受眾接受後產生的印象來呈現。作為投資者,如果照單全收,結論自然變得片面、貼近官方的版本。較好的做法,一是有自己一套既定的框架,每次都集齊同等的資訊才作判斷;一是從逆向角度,找出公司故意輕描淡寫的部分,觀察是否有破綻,從而得出全面的看法。
實用法則 助退休儲蓄 開支分類設定比例 及早養成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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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2-16 08:11:34【明報專訊】媒體不時報道,大部分港人的退休儲蓄不足以支撐退休生活,年輕人更是缺乏為退休儲蓄的意識。但面對似乎遙遙無期的退休生活,以及一直上升的物價,年輕人可以如何訂立儲蓄目標?以下幾個儲蓄及理財的入門法則,或許能夠讓希望開始儲蓄的年輕人有一點頭緒。
近月理財顧問公司康宏及保險公司友邦,分別發表了退休儲蓄意見調查的結果。兩個調查分別指出,大部分香港人低估退休後每月支出,以及在退休時有三分之二的人士未能擁有理想的儲備。調查結果似乎令人擔憂,但不同階層的市民對自己的退休儲蓄金額亦各有不同,如何計算合適自己的退休儲蓄目標呢?康宏早前引用經合組織及世界銀行的標準指出,退休後每月平均支出約為退休前每月支出的60%,但受訪者普遍認為退休後的支出僅為退休前的45%,與建議水平有一段距離。
「4%約數準則」助財務自由
不少年輕人愛「活在當下」,未必立刻想到為退休預備。但如果希望不用「為口奔馳」,有時間及資源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達至個人財務自由也是相當重要的目標。如何可以達至個人財務自由呢?外國網站moneyunder30建議,可以利用「4%約數準則」(4 percent rule)。按照此理論,只需要儲蓄總金額達到每年平均消費的25倍,加上每年4%的投資回報,就能夠達到財務自由。尚未計算住屋租金,如果每月消費約為6000元,要達到財務自由,就以180萬元為儲蓄目標。達到此儲蓄目標後,基本上該投資者就不需要為薪金而工作,可以完全依靠投資收入維生。
「50/30/20分配法則」 作參考
對普羅大眾來說,180萬元目標看似遙不可及,但萬丈高樓從地起,年輕人可以以外國常用於個人理財的「50/30/20分配法則」 作為參考,開展個人的儲蓄計劃。「50/30/20分配法則」 是指個人可將收入分為必需開支、非必要消費與儲蓄3部分,將50%收入用於必需開支,如住屋、交通、飲食等,30%用於非必要開支,如購物、娛樂、旅行,再將每月20%的收入儲起。
以上法則僅用於提供一個大約概念,如果必需開支所佔比例超過收入50%,儲蓄比率可以相應作出下調。而如果開支只佔收入較少部分,調高儲蓄比例亦有助提早達到儲蓄目標。
明報記者 蘇樂恩
[蘇樂恩 退休綢繆]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7721&issue=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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