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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醫療監管新規未“落靴”,資本焦慮等待

一份官方尚未正式公布的文件,讓熱火朝天的“互聯網+醫療”陷入冷靜期,互聯網醫療企業和投資界一片焦慮。

這份名為《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的紅頭文件上周泄露之後,參與這個領域的各方都在焦急地等待官方的明確說法,這可能關乎他們項目的生死。

“這個文件還沒有出臺,只能按照目前的運行模式開展著業務,尚沒有停止業務。”互聯網醫療企業好大夫在線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

“這個文件太嚴厲,中國的互聯網醫療還處於早期階段,非常脆弱,應該讓它野蠻式生長。”投資了多個互聯網醫療項目的一位投資人士表示。

一位業內專家則認為,任何一個投資方都需要利潤,在追求利潤的路上,違規可能性很大。而在救治生命的路上,如果違規的話後果很嚴重。醫學有它自身的科學原理,必須要遵循醫學科學的規律,不能與其他行業類比。

互聯網醫療要發展,也要立法規範,尤其是信息安全方面更要利用先進技術和法規嚴管。

整頓早了還是晚了?

在“互聯網+”大勢下,互聯網醫療應運而生,對業內人來說,互聯網醫療的整頓來得有點早。

“如此森嚴的監管,對互聯網醫療的發育不利,目前還沒有出現多少亂象,還沒到該出重典的時候。與其他行業一樣,就應該讓它野蠻式生長,然後再進行治理。我們投的企業,它們的運營模式都很謹慎,經營者都在尋找可以活下來的路子。現在就出這樣的管控,會讓這個行業失去熱情。目前不是管控的時機,應該讓它跑跑再管。”上述投資人士表示。

投資方的這種顧慮,不是沒有原因。《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在此辦法頒布後的15日內,所有互聯網醫療機構必須被註銷,按照該辦法重新註冊;允許開展的互聯網診療活動僅限於醫療機構間的遠程醫療服務和基層醫療機構提供的慢性病簽約服務。不得開展其他形式的互聯網診療活動。同時要求互聯網診療活動應當由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提供。且未經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頒布相應醫療機構類別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不得擅自設置審批虛擬醫療機構。

“這條規定是引發討論最多、爭議最大的,無疑是一個重磅炸彈,意味著所有沒有實體或醫療機構的互聯網問診平臺是不能存在的,對於投資機構和創業者而言,可能一切努力都打了水漂。據不完全統計,多家知名的投資機構在互聯網醫療領域有高達數十億美元的投資,一刀切政策對這一領域的創業者和投資者都是很大的傷害。對於很多平臺來說,可能意味著永久的歇業。”投壺網聯合創始人、CEO趙妍昱對第一財經表示。

《征求意見稿》的這些要求無疑是給互聯網醫療這頭“無韁的野馬”套上了籠頭。而互聯網醫療和互聯網健康的公司背後還活躍著眾多投資方,這條政策甚至影響著即將上市和已上市公司的業績和股東的利益。

在廣東省衛計委巡視員廖新波看來,互聯網醫療市場在繁榮的同時兼有冒進與混亂,大亂進入大治是必然趨勢。

“美國的互聯網醫療的發展也經歷過‘肅整’階段,後來頒布有關法令進行約束,使之健康發展。直到最近全球性的黑客勒索事件之前,我還籌劃建立互聯網醫療安全協會,旨在保證醫療數據儲存與使用安全。所以要規範的不僅僅是網絡醫療行為,所有與醫療有關的網絡產品均得規範,現在不規範,將來麻煩事就多。如同互聯網醫療一樣,出現這麽久才規範,造成的負面影響與損失是巨大的。”廖新波對第一財經表示。

目前更多互聯網醫療公司還在投入期,利潤及增速短期仍難保證,更多的互聯網醫療公司的發展非常艱辛。“從春雨醫生的發展就可見一斑。他們發展到現在,依然還沒有可靠的盈利模式,用殘忍一點的說法——賭明天,期盼政府的號召和政策變現為紅利。”廖新波表示。

很多互聯網醫療公司還在投入期

理性投資,疏比堵好

那些諳熟醫療行業規律的投資者反而顯得理性很多。

“互聯網能解決什麽?它難以替代醫療機構功能。必須要清楚定位互聯網醫療在醫療領域的作用,它只是起到輔助的作用,比如通過大數據的方式,輔助基層醫生診斷,以及輕問診、健康咨詢,這是可以做的,但是如果互聯網醫療的思維模式還是想通過傳統的醫療機構來完成醫療模式,想通過收購醫院來達到,這個是需要思考的。所以我們的投資方向一個是大數據,一個是實體醫院,沒有去做互聯網的虛擬醫院。”首都醫療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一位負責投資的人士表示。

事實上,互聯網醫療在健康咨詢、輕問診方面的作用不能被忽略,信息化的運用也解決了醫院管理方面的很多問題,不管“互聯網+醫療”還是“醫療+互聯網”的意義都是深遠的。

廖新波認為,對於醫院管理者而言,信息化建設和互聯網的利用,不僅能改造就醫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安全管理,更能使人的觀念發生根本的改變。他參與醫政管理十余年,主抓了廣東省人民醫院信息系統建設,多年經驗告訴他,信息化與互聯網是一個很好的工具與平臺,但是人們缺乏的就是一個互聯網的思維——數據互聯互通與去中心化和無邊界。“醫院+互聯網”者,數據流不出院外甚至也不可在醫聯體內共享;“互聯網+醫療”者,忙著轉向傳統辦醫思維,各自成一統。

但是“互聯網上的醫療”與“醫療的互聯網”這兩種思維一直在打架。曾經發生過北大人民醫院院長王杉與春雨醫生CEO張銳之間的一場辯論,那場被打斷了18次的圍繞移動醫療展開的略帶火藥味兒的對話,矛盾焦點集中在醫療質量和病人安全上。

“從市場的角度來說,互聯網醫療因為沒有正式的管理規範,一路的成長可謂毀譽參半,互聯網醫院質量管控一直沒有一個定論,這次管理辦法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安全問題,從準入、資質、開展科目、人員和設施要求、不同疾病和診療階段的具體方法、責任主體、法律責任和監督等各方面都有具體的要求,從醫療改革安全戰略的角度來看,制定互聯網醫療管理辦法本身就是進步。”趙妍昱表示。

互聯網醫療近幾年一直是投資熱點,而長期關註並參與國內外醫健產業項目投資與分析的趙妍昱,至今還沒有出手互聯網醫療項目。

“這次政策的目的是要規範互聯網診療,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而不是大部分人揣測的‘讓企業哭出來’。醫療領域投資有三大坑:政策、技術、資金,三點重要性依次遞減,這次的文件再次證明這一點。”趙妍昱表示。

一個既定的事實是:互聯網醫療要發展,也要立法規範,尤其是信息安全方面更要利用先進技術和法規嚴管。

在廖新波看來,互聯網只是醫療信息走出醫院的遠程輸送的一種形式,因此遠程醫療定義為醫療機構間的信息互通;而互聯網醫療無非就是把傳統的醫生的診療行為“搬上”互聯網與就診者進行的線上診療行為。嚴格來說,這種形式不是“醫院”,充其量也只能當作診所。醫院是一個實體,互聯網則是一個工具和平臺。如果一定要稱之為“醫院”,理所當然就必須按照現行“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的法律程序審批。

“我建議,在現階段還是叫互聯網醫療妥一些。所有‘互聯網醫院’也好,‘雲醫院’也好,都只是概念,並非實體。假如有資質的醫生在互聯網平臺上為民眾服務,我認為不應該有什麽法律障礙,限制似乎也沒有道理,更與當前國家大力推進‘互聯網+’是相左的。如何保證‘互聯網+’可以很好地加在醫療服務領域呢,我認為疏比堵好。”廖新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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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六部委聯合發布新規:接軌國際標準 打擊跨境逃避稅

為了履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國際義務,規範金融機構對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行為,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

據了解,《管理辦法》主要對在中國境內開立賬戶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影響較大。《管理辦法》於本周五下午(5月19日)正式發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接軌國際“標準”

對於《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人民銀行網站同時發布的《管理辦法》解讀中指出,受二十國集團(G20)委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於2014年7月發布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以下簡稱 “標準”),獲得當年G20布里斯班峰會的核準,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了強有力的信息工具。在G20的大力推動下,目前已有100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

經國務院批準,我國向G20承諾實施“標準”,首次對外交換信息的時間為2018年9月。2015年7月,《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於2016年2月對我國生效,為我國實施“標準”奠定了多邊法律基礎。2015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為我國與其他國家(地區)間相互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提供了操作層面的依據。

本次發布的《管理辦法》旨在將國際通用的“標準”轉化成適應我國國情的具體要求,為我國實施“標準”提供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引,既是我國積極推動“標準”實施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履行國際承諾的具體體現。

(根據“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過程 圖片來源:央行網站)

據了解,“標準”由主管當局間協議和統一報告標準兩部分內容組成。主管當局間協議是規範各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操作性文件。統一報告標準規定了金融機構識別、收集和報送非居民個人和機構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先由一國(地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一國(地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報送賬戶持有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賬戶余額或價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資產)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該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最終為各國(地區)進行跨境稅源監管提供信息支持。

(圖片來源:央行網站)

目前已經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共有100個。央行稱,預計未來將有更多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對於一直不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國際社會可能采取聯合反制措施,促使其承諾實施“標準”,提高稅收透明度。長遠來看,“標準”在全球範圍內的實施是大勢所趨,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終將覆蓋絕大部分國家(地區)。

對於已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相互挑選信息交換夥伴,雙方均有意向的則可建立夥伴關系。中國將與盡可能多的國家(地區)建立信息交換夥伴關系。

非居民賬戶影響大

央行在《解讀》中指出,《管理辦法》對社會公眾影響較小,主要對在金融機構開立新賬戶的部分個人和機構有一定影響。那麽,《管理辦法》對哪些人影響較大?

央行指出,《管理辦法》主要對在中國境內開立賬戶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影響較大。

這里所稱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認可和監管的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在開立金融賬戶時,需要詳細填寫賬戶持有人或控制人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包括姓名(名稱)、現居地址、稅收居民國(地區)、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並應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上述信息報送到相關部門後,由國家稅務總局按照我國對外簽訂的協議交換給賬戶持有人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

所謂消極非金融機構是指,如果一家非金融機構取得的大部分收入是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消極經營活動收入,則該機構屬於消極非金融機構。

例如設立在某避稅地、僅持有子公司股權的中間控股公司。由於消極非金融機構容易被當作跨境逃避稅的工具,金融機構需要識別出這些機構及其背後的實際控制人。如果消極非金融機構的控制人是非居民,金融機構則需要收集並報送控制人相關信息。

值得註意的是,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非居民賬戶信息,不會造成客戶信息泄露。一是《管理辦法》規定金融機構應對客戶信息嚴格保密。二是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客戶充分說明其需履行的信息收集和報送義務,不會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收集賬戶信息。三是相關部門應按規定對客戶信息進行保密。四是兩國稅務主管當局間通過經安全加密的統一傳輸系統開展信息交換。五是金融機構報送的客戶信息原則上僅用於稅收征管目的。

與此同時,信息交換並不會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央行稱,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是各國(地區)之間加強跨境稅源管理的一種手段,不會增加納稅人本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交換的信息是來源於境外的第三方信息,主要用於各國開展風險評估,並非直接用於征稅。對評估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有針對性地開展稅務檢查並采取相應後續管理措施。依法誠信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無須擔心因信息交換而增加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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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出臺,共享單車競爭門檻將提升

違規騎行、亂停亂放、押金或余額拖延退款,關於共享單車的一系列管理問題,迎來頂層新規。

22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要求平臺實行實名制註冊,鼓勵企業免押金提供服務,並提議將用戶的不文明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等。

第一財經記者聯系了摩拜、ofo小黃車等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下稱“共享單車”)企業,他們均對《指導意見》表示歡迎和支持。但新政策的出臺無疑為跑馬圈地中的共享單車企業降了降溫,而伴隨準入門檻的提升,更為考驗共享單車企業的運營能力以及對商業模式的思索。

焦點一:押金問題

在共享單車的一系列問題中,押金去向問題爭議最為激烈。根據此前上海市消保委發布的投訴數據,今年1~4月共受理共享單車投訴2600多件,從投訴內容來看,促銷活動引發消費糾紛、押金或余額拖延退款是消費者投訴最為集中的問題,占所有投訴的比例近六成。

在此次《指導意見》中,交通部明確鼓勵共享單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伴隨監管措施的明晰,未來共享單車或將邁向“免押金”或者“押金秒退”的模式,而這也對當下共享單車行業競爭格局帶來一定的沖擊。

目前大多數共享單車品牌都采取了押金模式,摩拜押金為每人299元,ofo小黃車為99元,小鳴單車為199元,優拜單車為298元。伴隨用戶數量的激增,龐大的資金如何監管,由誰監管,仍處於法律空白地帶。

關於押金管理,ofo小黃車創始人兼CEO戴威曾告訴第一財經,目前收取的押金未動,仍在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規定。而摩拜單車則采取了押金由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的方式,由招商銀行實施押金監管,專款專戶。

近日包括ofo小黃車、永安行、小藍、Hellobike、funbike、優拜等在內的共享單車品牌與螞蟻金服達成合作,芝麻信用高於一定的分數,即可享受免押金租車服務,借助支付寶直接解決押金、保險等問題。

從運營公司角度而言,押金是維持企業運轉的重要一環,完全不收取押金實現盈利,對於仍在探索商業模式的單車企業而言有些遙遠。但無論是“買保險”還是“免押金”,都無疑提升了共享單車的競爭門檻,使得共享單車對於資金的需求加劇,行業洗牌會加速,資本對於共享單車的投入也會更加理性。

焦點二:違停違放

在轟轟烈烈的資本大戰、行業競爭討論過後,作為城市交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自行車回歸城市一直面臨更為底層的思考和挑戰。慢性道路設施規劃建設需要創新,自行車和公共交通、機動車合理分配路權問題,文明騎行需要正向激勵機制,進而延伸至服務運營體系創新等一系列話題。

伴隨運營規模的持續擴大,交通資源的配置和規劃開始出現不均衡的現象。由於共享單車使用存在“潮汐現象”,上下班時間地鐵口或者城市重要商圈共享單車泛濫,且違停違放現象嚴重。

共享單車亂停放是目前一大頑癥,《指導意見》明確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要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 攝影記者/任玉明

針對車輛投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根據城市特點、公眾出行需求和共享單車發展定位,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
為解決行車和亂停亂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車交通網絡和停車設施,推進自行車道建設,規範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點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

《指導意見》出臺之前,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在內的城市已經做出相關規定,約束違規騎行行為。例如在上海市出臺的共享單車征求意見稿中,就要求共享單車需具備智能鎖、衛星定位、互聯網運行等功能。

共享單車企業早已開始相應的技術探索,例如摩拜每輛單車都內置了支持GPS+北鬥的衛星定位芯片和新一代物聯網移動通信芯片,使超過450萬輛單車實時聯網,時刻掌握車輛位置和運營狀態。雖然ofo小黃車最初版本的機械鎖為人所詬病,但後續也與北鬥導航合作,推出帶有定位技術的智能鎖,彌補找車難、運維難短板。

違停違放也催生出“電子圍欄”的技術,即通過物聯網芯片發射信號覆蓋技術,給共享單車停放劃定一個圍欄,讓單車只能停放在規定範圍內。當自行車不在規定範圍內,自行車將無法上鎖,或者上鎖之後將持續收費,系統會短信提醒用戶,目前摩拜、ofo、小鳴單車都在嘗試電子圍欄技術。

從《指導意見》相關規定來看,伴隨運營規模的持續擴大,交通資源的配置和規劃出現的不均衡現象,和政府的合作能力也將成為單車競爭的砝碼之一。

焦點三:信用安全問題

共享經濟最大的特點在於靈活性,通過資源的合理配置,實現效益的最大化,但要挖掘共享平臺的最大潛能,既需要有效的獎懲規則,更需要信用資本來保駕護航。

《指導意見》要求實行用戶實名制註冊、使用,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並提出要加強信用管理,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希望共享單車和交警部門可以有一個相互協作、共通互贏機制。譬如利用單車數據舉報交通違法行為,適當給予獎勵,包括為交警在事故處理、交通違法處理方面提供便利。”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法制辦主任王毅曾告訴第一財經。

王毅認為,下一步可以和單車公司進行合作,“萬一真的拒絕繳納罰款可以實行共享單車APP和交警APP相互關聯。如果存在違規行為可以暫停使用權,等處理完了之後再恢複使用權,或許比現在單純信用更好。”

近日南京交警也與摩拜、ofo小黃車、小藍等8家共享單車企業建立信息共享“黑名單”機制,逃避處罰的共享單車用戶可能無法再用車,同時還會影響到個人征信。

創造了世界上首個無樁自行車停車系統,中國的共享單車模式成為“Copy from China”的典型案例,這也意味著在落地運營的過程中所遭遇的一系列問題都毫無經驗可循,需要一邊成長一邊探索。從《指導意見》的具體內容來看,留給共享單車企業和政府較大的操作空間,而圍繞共享單車的新博弈仍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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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新規:擬定用戶押金可“即租即押、即還即退”

交通運輸部今天(22日)對外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征求意見。

《指導意見》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俗稱“共享單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移動互聯網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共有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30多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註冊用戶超1億人次,累計服務超過10億人次。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快速發展,在更好地滿足公眾出行需求、有效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推動了分享經濟發展。但同時也存在車輛亂停亂放、車輛運營維護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用戶資金和信息安全風險等問題。

《指導意見》明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各地要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結合城市特點做好慢行交通規劃,統籌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建立完善多層次、多樣化的城市出行服務系統。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對於目前一些運營商大量或過量投放車輛的問題,《指導意見》明確,各城市要根據城市特點、公眾出行需求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定位,研究建立與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眾出行需求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引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保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和安全穩定運行。

共享單車亂停放也是目前一大頑癥。《指導意見》明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要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綜合采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有效規範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各地要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的監督,明確相關主管部門的執法職責。對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經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應公開通報相關問題,限制其投放。

《指導意見》明確,加快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領域信用記錄建設,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定期推送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加強企業服務質量和用戶信用評價。鼓勵企業組成信用信息共享聯盟,對用戶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對於用戶關心的資金安全問題,《指導意見》明確,加強用戶資金安全監管。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在企業註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防控用戶資金風險。企業應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指導意見》明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業務中涉及的支付結算服務,應通過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並與其簽訂協議。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實施收購、兼並、重組或者退出市場經營的,必須制定合理方案,確保用戶合法權益和資金安全。

22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規定運營企業應當依法規範經營,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管理,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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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落戶新規:大學畢業3年內無須買房可申請落戶

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21日召開新聞通氣會,宣布自22日起實施一系列落戶新政策。對於留在武漢創業就業的大學生,畢業3年內無須買房即可申請落戶。

據新華社報道,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政委楊明建介紹說,新落戶政策以“控制中心城區人口規模”“降低招才攬仕門檻”等為原則,共調整18項具體戶口遷移政策,涉及國家“千人計劃”及武漢“城市合夥人”、大學畢業生、政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高管、投靠父母子女夫妻等四大類人群。

其中,新規明確降低了大學畢業生的落戶“門檻”:畢業3年內在武漢就業創業普通高校畢業生無須買房,只需提交《申報戶口登記表》、戶口簿、身份證、勞動合同或工商執照等材料,即可申請落戶。博士、碩士人員則可直接落戶。

降低落戶門檻的同時,武漢警方還調整了一批戶口遷移事項的辦理權限。其中,涉及中心城區積分落戶、在漢就業創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公務員及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落戶的,可直接在武漢市公安局各分局戶籍窗口辦理,無須再由市級公安機關審批。

武漢是科教大市,在校大學生人數達130多萬人。為留住人才,近年來武漢不斷降低大學生的落戶門檻。今年武漢提出,未來5年留住100萬大學生創業就業,把武漢打造成“大學之城、青年之城、夢想之城、創新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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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薩斯等無視新規 零部件信息公開那麽難?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6-02/1113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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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車零整比居高不下一直讓不少消費者感嘆“買得起車也不一定養得起車”,而究其背後的原因,就在於主機廠、4S店作為主要利益主體,其維修信息及原廠配件信息的不透明,使汽車維修市場被壟斷。

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全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統稱《辦法》)中規定,車企需要公示其零部件信息及價格明細,從而實現汽車銷售與服務模式的多元化、競爭化和公平化。

根據汽車專業網統計顯示,雖然《辦法》的實施日期已經臨近,但仍有部分車企未對規定的事項做出回應,記者以零整比較高的豪華汽車品牌為重點調查發現,寶馬、奔馳、捷豹路虎、英菲尼迪等品牌在其官網上都清晰的標註了零部件價格及後期保養套餐明細。但雷克薩斯、林肯、沃爾沃等品牌卻仍“有所保留”。

以寶馬為例,在其官網上能非常容易的找到售後服務板塊,其中列出了各類保養套餐並附有價格計算器。車主選擇車系、車型、車齡及行駛里程後,系統將自動推薦相應的保養套餐,價格標識的非常清楚。記者以寶馬5系520Li為例,車齡3年以下,行駛2萬公里所需要做的保養為機油機濾、制動液、空調濾芯、空氣濾芯、燃油濾芯及雨刮片保養套餐,總價顯示為7993元。而這個價格,根據網頁提示顯示,均包含零件及工時費用。

奔馳、捷豹路虎、英菲尼迪等品牌的官網也明確列出了保養菜單的參考價格表,零部件及工時費價格有準確的公示,可在線選擇保養項目進行費用計算。

但仍有部分車企在公示零部件信息及價格方面做得略顯“含糊”。其中,保時捷官網只能查到不同車型原廠精裝配件的價格;奧迪在官網提供了其原廠備件附件的信息,但僅有產品介紹並無具體價格,只給出了奧迪天貓旗艦店的官方鏈接;凱迪拉克官網上也沒有明確的價格明細,但給出了上汽通用汽車純正配件網頁的鏈接,在上汽通用官網上統一查詢別克、雪佛蘭及凱迪拉克的適配零部件信息及價格。

除此之外,還有三家車企對於具體的零部件價格進行了“保留”。雷克薩斯官網只能查到一部分車型的零部件信息,包括尺寸材質等;沃爾沃官網提供了不同車型的基礎保養標準,但沒有詳細價格;林肯官網可以查到車輛保養套餐建議價格,但具體項目價格並未標明。

早在2015年,交通運輸部等八部委就聯合發布了《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實施管理辦法》,明確要求車企公開所銷售汽車車型的維修技術信息以及配件渠道。新《辦法》中,更是對售後服務內容、配件價格的要求更為透明。

對於部分車企仍未公開零部件的詳細價格,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立彤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辦法》實施之初,必然會受到利益既得者抵觸情緒的影響。汽車主機廠被要求公開維修技術信息後,汽車維修廠和其他品牌4S店都能對某個品牌的汽車進行維修,整個市場將進入全面洗牌期。

而值得註意的是,4S店也不願意公開具體的維修信息。記者通過撥打多家4S店電話,來了解消費者是否可以獲取汽車維修中的零部件信息和店內的進貨渠道,得到的回複均為“不方便透露”或“不清楚”。

對於4S店不願公開信息的原因,有交通運輸部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車企公開維修信息後,消費者與4S店實際上處於同一個平臺,從這個方面來說,4S店的心態可能會比較複雜,既想維持現有的壟斷優勢,又想從主機廠那獲取更多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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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試探網貸新規:資金屬地存管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5351

(新華社/圖)

2017年6月16日,在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上海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鄭楊說,目前上海的互聯網金融發展良好,風險總體可控。在全國對互聯網金融的整治活動中,上海市一行三局、各區政府全力合作,共有三個階段的工作:第一階段摸底;第二階段整治;第三階段清理總結。目前上海的工作處於第二階段,整治工作估計還有半年時間可以結束。

去年8月,針對互聯網金融,特別是網貸平臺的發展,銀監會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為網貸行業定下了合規框架。

2017年2月24日,《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以最嚴面目正式落地,銀行存管將成為平臺標配,如果沒有這一標配,很多平臺就很可能死於這張“隱形牌照”。

更進一步,2017年6月1日,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發布了“關於公開征求對《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其中一則對存管銀行屬地經營的要求——網貸平臺需“選擇在本市設有經營實體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業銀行進行客戶資金存管”,引起了業內熱議。

此前,北京市金融監管部門也曾表示,北京的網貸機構原則上優先選擇北京本地銀行或在北京設有分支機構的銀行進行資金存管。

對此,根據融360大數據研究院對這一話題的調查,2017年初以來先後有106家平臺完成了存管上線,截至2017年6月15日,全國共有268家平臺上線銀行存管。然而,目前上線銀行存管的平臺中,有112家上線平臺不是在屬地有經營實體的銀行進行資金存管,這批平臺數量占比達上線平臺總數的41.79%。

也就是說,目前全國完成銀行資金存管的網貸平臺中,有幾乎一半不符合屬地存管的要求。

從銀行信息共享和風險處置的角度考量,存管屬地化更有利於監管。但是,考慮到網貸行業的現實情況,網貸平臺的各項業務展開多是互聯網化的線上操作,不涉及經營實體,而且網貸平臺在選擇存管銀行主要是考量銀行存管服務能否滿足其業務需求,比如用戶體驗、系統技術等方面的因素,而各家銀行對網貸業務的理解和投入資源不同,存管方案設計和系統對接手段也各有千秋。

在此之前,網貸平臺一般會從所有參與網貸存管業務的銀行中,多家對比,綜合考量用戶體驗、費用、技術等條件,選擇適合自身的銀行合作。如加上屬地化限制條件,網貸平臺的選擇面將大大降低。

從銀行的角度來講,自從銀監會的暫行辦法發布以來,逐步打消了對網貸平臺的顧慮。春節過後,眾多銀行的態度由觀望轉為積極爭取。

目前,全國確定已參與網貸資金存管業務的銀行有36家,實現網貸平臺存管上線的銀行有32家。其中廣東華興銀行上線67家,排在第一位,其後是江西銀行、恒豐銀行和浙商銀行,上線數量均在20家以上,徽商銀行和廈門銀行名列第五和第六位,分別上線了18家和17家,其余各個銀行上線平臺為個位數。

恒豐銀行、徽商銀行、廣東華興銀行和江西銀行等屬於早期就開始布局網貸存款的銀行,近幾個月來更有大行如建設銀行推出網貸資金存管服務高調入場,多家城商行、股份制銀行也表現搶眼。

其中,民營銀行開展該業務的勢頭尤其猛烈,如新網銀行從宣布進軍存管業務到目前不到三個月,已經和70多家平臺達成存管合作協議,並且近期已上線了2家存管平臺,業務展開速度非常迅猛。

在對合作夥伴的篩選上,銀行對網貸平臺提出的條件差異不大,主要包括註冊資本、實繳資本、成立時間、主要高管成員資質、交易額和合規經營情況等。

據統計,超過一半銀行對註冊資本的要求在5000萬以上,其中註冊資本在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有81家,占比30.22%,而不到1000萬的只有5家,占比僅1.87%。並且,盡管銀行對實繳資金的要求比註冊資本稍低,但實繳資金基本都在1000萬元以上。由此可見,資金實力在平臺能否上線存管中起著重要作用。

存管費用方面,算上一次性系統開發成本、按年收取的存管費、各項手續費服務等,一家中等規模的平臺第一年存管花費在一百萬元以上。

此次,如果上海對存管銀行屬地化的要求確定,且其他城市也效仿這一監管辦法,那麽各家銀行在網貸資金存管方面的業務格局會發生很大變化,而很多已上線或已簽約的平臺更可能面臨更換存管銀行的局面,要耗費大量成本、時間和人力。

各網貸平臺所在地中,上線存管平臺數量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和廣州,這幾個城市平臺數量最多、資金存管需求最大。但目前在這些城市設有經營實體且匹配開展網貸存管業務的銀行並不多,如北京的資金存管銀行僅有7家符合屬地化條件。

事實上,目前開展網貸存管最積極的主要是城商行,但是城商行在異地開設分支機構受限。以上海為例,開展資金存管業務的銀行有14家,但其中有7家在上海沒有經營實體,另外,還有新網銀行這樣的互聯網銀行,也達不到屬地經營的條件。

截至發稿,對於該項內容還處於征求意見階段,行業內多數待存管平臺還在觀望,其他地區的一些正在和非屬地銀行簽約存管的平臺也表示在等待當地監管意見的出臺,銀行存管進度將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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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嚴減持新規:讓錢從“暗道”退回去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5263

A股定增的“任性與瘋狂”,就在於其控股股東可以通過高轉送、並購題材等概念引誘“散戶埋單”。(視覺中國/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6月15日《南方周末》)

在“史上最嚴”減持新規帶來的市場震蕩背後,從證券資管到銀行理財的金融市場內部各類“通道業務”,正面臨著一場影響深遠的“回歸本位”之旅。

2017年6月9日,A股市場繼續著此前的分化震蕩行情,在上證50繼續拉升大盤指數的同時,包括樂視網在內的多只概念股依然面臨著持續下跌的考驗。

隨著5月26日“史上最嚴”的減持新規落地,在大股東減持節奏放緩和增量資金入市雙重推動下,此前一個多月里”跌跌不休”的股指開始回升。同時藍籌績優股與概念炒作股的走勢分化日趨明顯。

滬深交易所6月2日發布的數據顯示,減持新規實施後市場股東日均減持金額顯著下降,上交所降幅為67%,深交所則下降了54%。與此同時,在減持新規實施後7個交易日內,股東凈增持額超過15億元。

而在令中小投資者們歡欣鼓舞的“股市回暖”跡象背後,一場關系到股市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發展前途的“結構性改革”正在低調而審慎地推進之中。

證監會強調指出,此次推出的規定是對“證券市場重大的長期性、關鍵性基礎制度”(減持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其目的在於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引導長期價值投資,並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其實早在2016年1月,證監會就發布過《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下稱《減持規定》),正是為了約束上市公司大股東、特定股東與董監高人士利用信息不對稱優勢,通過脫離企業經營基本面的“炒作式減持”侵蝕中小股東利益的“關鍵性基礎制度”。

2017年5月26日,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簡稱9號文),即針對《減持規定》出臺後市場中所出現的“過橋式減持”“忽悠式減持”乃至“辭職式減持”等種種規避動作加強了監管措施。隨著減持新規的出臺,A股市場從IPO、定向增發到減持退出的全過程都經歷了重大規則調整和完善。

面對“全覆蓋”式的監管約束,前期借助“政策空當”狂飆突進的定增市場,正面臨著空前的“轉型大考”。

在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看來,A股定增的“任性與瘋狂”,就在於其控股股東可以通過高轉送、並購題材等概念引誘“散戶埋單”。在散戶占比高達80%以上的A股“散戶市”格局下,缺乏風險意識的中小投資者,在面對信息高度不對稱的“忽悠式定增”與大股東減持時,幾乎只能“任人宰割”。

在2016年A股市場僅有227家企業完成IPO,募資總規模不足1500億元的情況下,同期587家上市公司定增再融資規模卻高達1.55萬億元,相當於全年IPO募資總規模的10倍以上。董登新為此呼籲監管層必須對大股東及特定股東的減持行為“實施最嚴厲的約束與監管”。

此次減持新規中延長解禁股份退出期限的核心規定,讓急欲減持的定增資本們“有序緩行”的同時,無形中也為散戶投資者設立了一段“投資冷靜期”:在沖動買入的高價股真實業績“浮出水面”之後,散戶們還來得及在拉高股價的定增機構們減持拋售前“退出遊戲”。

而此前成為股東減持“過橋通道”的大宗交易,也在新的規則下受到了嚴格限制:據媒體統計,下半年即將迎來解禁的8300多億元定增股份,按照“鎖定期滿後12個月內只能減持一半”的要求,將有約4150億元定增籌碼要繼續鎖定。加上今年前5個月已解禁但尚未套現的定增股份,被新規“二次鎖定”的定增總市值規模近1.2萬億元。

“定增杠桿”背後的通道隱憂

隨著大宗交易退出渠道“受限緩行”,曾經火爆一時的定增市場“產業鏈”迅速降溫:籌備發行的定增基金“緊急剎車”,運作中的基金暫停新業務,而作為“產業鏈”下遊的大宗交易接盤公司,幹脆給員工“放長假”甚至考慮解散。

減持新規為定增“產業鏈”所帶來的重創,與其“短平快”的商業模式密不可分:市場上大部分定增基金續存期限均為18個月,其實質在於基金成立購入定增股份後,須經過12個月禁售鎖定期,並在解禁半年後完成減持。

而定增基金之所以能夠在短短半年內100%減持,又在於其“產業鏈”下遊的大宗交易接盤公司的業務模式:此類公司一般以私募為主,通過“私募+銀行”配資形式,以“折扣價”接下定增基金所持股份,再在二級市場賣出套利。考慮到杠桿融資帶來的資金成本,接盤公司越早賣出股票獲利越大。

在減持新規限制下,整個“定增產業鏈”中的資本退出,不得不面臨兩次“紅燈緩行”:一次是定增解禁後大股東及特定股東的減持比例與時間受限;第二次則是接盤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接盤後,還面臨著“大宗交易半年後才能減持”的第二個“紅燈”。

值得關註的是,這兩個“紅燈緩行”的路段,恰好對應著現行定增模式下的兩輪杠桿融資階段:

第一輪是定增基金成立時,由券商或基金所設立的資管計劃與專戶產品中,發起人通過相關機構“通道業務”所獲得的銀行理財或委外資金配資;第二輪則是在定增退出時,接盤公司同樣以“私募+銀行”的“借錢加杠桿”手法博取更高收益。

據業內人士透露,在定增配資過程中,配資杠桿通常從1∶1到1∶4不等,多以“優先-劣後”式的結構性產品為主,優先級產品一般來自銀行等金融機構,按季或按月收取固定利息;而劣後級產品由發起人自籌,並承擔還本付息之外的收益與風險。

據瑞銀首席中國經濟學家汪濤分析,在這一結構化融資產品中,如果以1∶2的比例投入劣後與優先級資本,由劣後級向優先級支付5%的固定利息並承擔其余損益,則劣後級資本實際杠桿水平高達300%。

兩次“紅燈緩行”的結果,就是以多次杠桿融資模式所累積的巨額定增資本,將面臨著融資違約風險。

從理論上而言,這一結構化融資模式似乎是個“多贏方案”:銀行的理財或委外資金獲得了遠高於其他投資渠道的固定收益回報;融資方則以承擔更高風險為代價,獲得相應的“杠桿收益”;而作為這一“配資通道”提供方的券商或基金管理者,則可按合約規定坐收無風險的“管理費用”。

在這一“躺著收錢”的通道業務模式刺激下,券商和基金公司變成了金融市場中最激進的“中介機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總規模約53.47萬億元,其中證券公司以18.77萬億元資產管理規模排名第一,而以通道業務為主的定向資管業務規模高達16.06萬億元,占比高達85.56%。

與此同時,基金公司旗下公募基金與專戶產品,成為過去一年中投入定增資金最多的機構投資者,累計動用資金2946.13億元,在定增資金總額中占比高達82.49%。

這一“定增通道”規模的急劇膨脹,成為了繼2016年中“債市去杠桿”後最新的“影子銀行”變種,在迅速放大券商和基金管理資金規模的同時,甚至影響到了總體信貸增速的變化。

瑞銀統計顯示,作為通道業務“主角”之一的基金子公司資管產品,從2013年不足1萬億元增至2015的8.6萬億元,2016年進一步上升至10.5萬億元,同時其中高達60%以上的資金來自銀行表外業務。而利用這一通道業務不斷加杠桿的資本玩家們,則在過去數年中展開了從債券利率、房地產價格到股市定增的一系列資產價格“對賭”。

在這一從“債市加杠桿”到“定增加杠桿”的影子信貸模式放大下,瑞銀估計2016年中國總信貸增速高達18%以上,遠高於社會融資規模12.8%的官方增長率。

端午假期前最後一個工作日,證監會、滬深交易所公布了減持規定“升級版”,新規從七方面“升級”,劍指目前五類減持亂象。(視覺中國/圖)

“去通道化”挑戰

安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高善文通過對銀行和實體經濟部門“廣義資產負債表”的分析,指出中國的“影子銀行”體系在2014年前後,經歷了從主要投向實體經濟的“表外信貸”,到“脫實入虛”轉向杠桿式炒作債券、股票與房地產等資產價格的投向變化。

在這一“影子銀行”體系“脫實入虛”的過程中,曾經為銀行信貸投向實體經濟發揮推動作用的“通道業務”,變成了通過加杠桿令各類金融資產價格暴漲暴跌的系統性風險源頭。

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從更加宏觀的角度,提出了中國經濟體系中“高杠桿率”的兩大來源:宏觀上是在經濟潛在增長率下滑的背景下政府過度刺激經濟的結果;微觀上則是公司治理弱化、監管不到位與預算軟約束等因素帶來的企業、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高杠桿率。

徐忠指出,近年來全社會杠桿率以及M2/GDP的快速上升,主要反映了經濟運行效率的下降而非金融深化,同時房地產和金融市場中的“資產泡沫化”與杠桿率迅速上升,帶來了不斷增長的金融系統性風險。

隨著監管層與市場各方對此輪“影子信貸”泡沫的發生機制及風險隱患認識日益深入,金融市場“去杠桿”也有了越來越清晰的“路線圖”:那就是通過統一監管標準、穿透底層資產的全覆蓋式監管機制——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的建立,推動各金融子市場內的主體“去通道化”並回歸市場本質。

與此同時,貨幣政策在以靈活的流動性調控措施保持整體流動性穩定的同時,通過利率價格的“縮短放長”式調控,為市場化金融機構主動“去杠桿”提供“流動性轉換”的政策空間。

自2016年三季度以來,這一“貨幣政策托底、宏觀審慎推動”的新型金融監管機制下的“去杠桿”行動已在進行:從債市去杠桿到房地產綜合調控,一個個金融資本“子市場”中的杠桿式融資“通道”陸續被“亮起紅燈”(參見《南方周末》2017年4月20日報道《圍堵“影子信貸”》。

2017年3月末開始,銀監會針對“三違反”(違反金融法律、違反監管規則、違反內部規章)、“三套利”(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和“四不當”(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而展開的專項治理(業內俗稱“三三四大檢查”),對作為“通道業務”資金主要來源的銀行表外理財和委托投資業務展開嚴查。

在嚴格的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與監管約束下,銀行表外業務急劇收縮:2016年,全行業理財產品規模增速下降至20%左右(此前均為50%以上);至2017年一季度,全行業銀行理財規模只增加了約1000億元。

“通道業務”資金來源的急劇收縮,令此前依靠不斷加杠桿維系高收益率的投資項目逐漸“回歸本相”:銀行委托投資收益從2016年下半年的5%,一路下滑至2.5%左右。與此同時,銀行理財產品承諾收益率,卻從2016年末開始從4%的高位不斷上浮。

據市場研究機構調研,6月12日是“三三四”專項治理中的銀行自查結束期限,隨著自查結束,銀監會還將通過摸底檢查和市場調研,出臺具體的業務監管細則。因此業內人士估計此輪治理行動對包括債券市場在內的金融資本市場沖擊“尚未結束”。

就在此前的5月19日,作為各類金融資本“通道業務”的主要監管方,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首次提到全面禁止通道業務,並強調相關機構不得在通道業務中“讓渡管理責任”。

財新網引述接近監管人士觀點認為,張曉軍雖然是針對新沃基金通道業務違約事件提出上述意見,但實際針對的是包括券商、基金及基金子公司在內的“整個資管行業”通道業務。

這一“讓渡管理責任”的後果已經陸續出現,在此前中山證券和新沃基金的通道融資業務中,融資方的違約令作為通道提供方的券商基金,與出資銀行陷入違約責任糾紛之中。

2017年以來,隨著以“資管新政”為標誌的“金融去杠桿”行動的全面推進,曾經在“跨市場加杠桿”模式下如魚得水的資本玩家們,正被迫退出一個又一個的“資本賭局”:近期多只個股在沒有明顯利空情況下“閃崩跌停”,正是此前長期坐莊的杠桿大戶們“奪路而逃”的一個縮影。

隨著融資杠桿連續塌陷而迅速消融的“影子信貸泡沫”,又帶來了比穩健貨幣政策更加明顯的“信用緊縮”效應。

近期被部分市場觀察者誤判為“放水”的近5000億MLF投放,正是在為“表外信貸”的收縮與轉換提供足夠流動性支撐。

而從更長遠的政策目標來看,以“去通道化”為標誌的金融市場“去杠桿”,還需要通過一系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化為解決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問題和地方財稅軟約束的制度支撐。

正因為如此,包括徐忠在內的多位研究人士均指出,在可能長達數年的宏觀經濟“去杠桿”過程中,必須防止緊縮政策疊加所導致的“債務-通縮”式系統風險爆發。

“要認識到金融安全是改出來的,不是保出來的。”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的這個判斷,意味著對於已經意識到制度建設重要性的金融監管層而言,真正的改革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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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回應交通部共享單車新規:積極建立信用體系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803/164443.shtml

ofo回應交通部共享單車新規:積極建立信用體系
i黑馬 i黑馬

ofo回應交通部共享單車新規:積極建立信用體系

ofo小黃車對《指導意見》進行了回應,表示將積極建立信用體系,推動各項政策和措施落地。

i黑馬訊  8月3日消息,今天上午,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充分肯定了其在便捷出行、緩解擁堵、綠色出行方面的作用,並指出共享單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

並針對共享單車在實施鼓勵發展政策、規範運營服務行為、保障用戶資金和網絡信息安全、營造行業良好發展環境等方面,提出了明確意見。

今天上午,ofo小黃車對《指導意見》進行了回應,表示將積極建立信用體系,推動各項政策和措施落地。

ofo小黃車表示,目前已經建立了“奇點”大數據系統,不斷優化車輛的投放、調度,提升運營效率;在硬件方面,積極配合試點電子圍欄技術,探索“正面清單+負面清單”的電子圍欄管理模式。

對於運維和用戶,將倡導並全面推行城市“網格化”運營模式,建設“線上+線下”融合的運維團隊;並對用戶押金采取嚴格的“托管”而非“監管”模式,最大限度確保用戶押金安全。

另外,ofo小黃車將倡導並推進共享單車信用體系建設,在多個城市開通“信用免押金”服務,並探索通過信用分引導用戶文明用車、安全騎行、規範停放。

根據ofo小黃車方面介紹,目前其已為全球6個國家、超過150個城市上億用戶提供了超過20億次高效便捷、綠色低碳的出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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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規:子女可用公積金為父母購房還貸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9575

(圖片來源於網絡)

日前發布實施的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規定,子女的公積金可為父母貸款購房或償還貸款。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完善深圳公積金貸款“代際扶持”制度,體現家庭代際成員間的互動扶持,新規在原來父母支持子女貸款或還貸的基礎上,將子女支持父母也予以納入,子女可以支持父母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或者為父母償還公積金貸款。

子女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共享給父母使用,以申請到較高的貸款額度;或直接沖抵父母的公積金貸款本息,以減輕還貸壓力。這有助於實現代際公積金賬戶余額的聯通,將公積金貸款作用發揮到最大。

新規在明確公積金貸款支持職工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時,將人才住房也明確納入公積金貸款的支持範圍,從政策性金融方面對提高人才住房消費水平提供支持,有助於解決人才住房困難,持續改善人才居住條件。

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深圳市累計發放公積金貸款14.4萬筆,累計發放貸款資金達821.22億元。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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