懟張一鳴誹謗後,馬化騰地鐵站親身示範乘車碼 | 科技早報
阿里巴巴全資收購南亞電商平臺Daraz
南亞市場進一步成為阿里巴巴全球化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5月8日,成立於巴基斯坦的電商公司Daraz宣布被阿里巴巴集團全資收購,並將正式成為阿里巴巴的一員。Daraz於2012年成立,現已發展成為巴基斯坦國內最受歡迎的網上購物平臺,此外,該公司還在孟加拉國、緬甸、斯里蘭卡和尼泊爾開展業務。阿里方面稱,之所以收購,是因為看好南亞市場的發展前景,南亞將是阿里巴巴全球化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頭騰開撕,頭條張一鳴稱微視抄襲抖音,馬化騰怒懟誹謗
圍繞騰訊有無夢想的討論尚無息止,騰訊掌門人馬化騰、今日頭條掌門人張一鳴在朋友圈互懟的截圖開始大範圍在互聯網傳播。張一鳴發了一條“celebrate small success”的朋友圈,稱抖音Tiktok Q1蘋果商店下載全球第一,並留言稱,“微信的借口封殺 微視的抄襲搬運 擋不住抖音的步伐”。對此,馬化騰評論稱,“可以理解為誹謗”。
聯想成立智能設備集團,整合智能手機與PC業務
宣布All in AI 的聯想繼續深化面向人工智能的轉型。5月8日,聯想集團董事長兼CEO楊元慶發出內部架構調整郵件,宣布成立智能設備集團,簡稱IDG,原有PCSD和MBG兩大業務集團被合並至其中。而PCSD業務主要面向於電腦與智能設備,MBG業務主要面向於手機。
不過,雖然整合為IDG智能設備集團,但MBG移動業務和PCSD電腦與智能設備業務依然由相關原有負責人負責。
騰訊乘車碼再下一城,馬化騰親自示範搭乘深圳地鐵
5月8日,由深圳地鐵、港鐵(深圳)、騰訊公司聯合推出的手機掃碼過閘服務正式上線。騰訊董事會主席馬化騰現身深圳福田地鐵站,用騰訊乘車碼搭乘了深圳地鐵。現階段,深圳市地鐵全線網每個車站已經設置至少“兩進兩出”四臺掃碼閘機供乘客掃乘車碼使用,車公廟、福田、老街等客流大站則設置了至少10臺掃碼閘機。在軌道交通上,騰訊最先拿下的城市是廣州。但廣州地鐵乘車碼為試運行狀態,最初僅對10萬個用戶限量開放,多數微信用戶無法用乘車碼乘坐廣州地鐵。
TCL集團:將對華星工廠和智能電視工廠進行智能化改造升級
TCL集團近日披露業績說明會紀錄,TCL表示集團將聚焦人工智能及大數據、新型半導體顯示技術和材料、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三大技術,同步推進基礎性技術研究和應用技術發展。將組建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技術服務公司,大力推進主要產業的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能力;今年,將對華星工廠和智能電視工廠進行智能化改造升級,強化工業制造競爭力。
攜程梁建章:以用戶為中心的準則出現偏差,現在把它糾正過來
針對2017年經歷的那場機票搭售風波,攜程聯合創始人、董事長梁建章近日承認,“那是個錯誤,以用戶為中心的準則出現了偏差。現在要把它糾正過來。”在他看來,在糾錯的過程當中,收入減少以及業績受影響,這都不是問題,關鍵是能有利於用戶,能有利於攜程長期發展。《商業周刊/中文版》
康卡斯特擬以600億美元全現金競購21世紀福克斯資產
據外媒報道,美國最大有線電視運營商康卡斯特(Comcast)正考慮以600億美元全現金競購21世紀福克斯資產,推翻迪士尼以520億美元收購21世紀福克斯多數資產的要約。此前,康卡斯特已經出價220億英鎊(約合300億美元)收購歐洲收費電視集團Sky 61%的股份。康卡斯特稱,其提出的收購價為每股12.50英鎊,高於福克斯提出報價。福克斯之前報價每股10.75英鎊,以收購其尚未持有的Sky的61%股份;相比之下,康卡斯特的報價高出約16%。
王維基控告《信報》誹謗
1 :
GS(14)@2010-09-15 22:05:45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740&art_id=14452023
【本報訊】《信報》上周四以「王維基(圖)批無綫『膚淺』奇招掀視圈世紀戰」為題,刊登一篇城市電訊主席王維基的專訪。正爭奪免費電視牌照的王維基昨入稟高等法院,指報道失實及誹謗,禁制《信報》刊登有關報道,並索取賠償。
兩被告為信報財經新聞有限公司及副總編輯袁耀清(筆名游清源)。王維基在入稟狀澄清,他接受訪問時從沒有提及「膚淺」,反而說無綫的電視劇富娛樂性,對白押韻,他愛與兒子一同看無綫的節目。 案件編號: HCA1385/10
周凱旋告《財經》誹謗 索償50萬美元
1 :
GS(14)@2010-11-04 23:56:23【明報專訊】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於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控告內地著名時事雜誌《財經》及其同系的和訊網誹謗,索賠50萬美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遭同一篇文章影射的和記黃埔有限公司,亦同時在朝陽區法院控告《財經》,要求《財經》在10家以上媒體刊登啟事,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30萬元人民幣訴訟費用。
和黃要求刊啟事道歉
據了解,這宗民事案件排期在今天開審,被告的《財經》雜誌否認有誹謗責任,將提出答辯理由和證據,《財經》的代表律師打算向法院索取周凱旋在前商務部高官郭京毅、鄧湛等受賄案中的證人供詞全文,作為抗辯的佐證。該份供詞過去從未曝光,只在郭、鄧等人被定罪的判決書中簡略提及。
據本報取得的起訴狀副本顯示,和黃及周凱旋指《財經》於6月7日出版的第265期雜誌刊載一篇題為《新貴之盟》的文章,內容指「周凱旋為感謝鄧湛在長江實業相關項目審批中的幫助,給了一筆共50萬美元的諮詢費,由張玉棟、鄧湛和王秀玲分配」,等同指控長實及和黃是「行賄者」、周是行賄行為的具體實施者。但原告人在郭京毅、張玉棟、鄧湛等人的檢控書及判決書中找不到這樣的指控,認為《財經》的報道「故意歪曲、編造事實」。報道刊出後在國內外被數百家媒體廣泛轉載,嚴重損害原告人聲譽。
和黃是委託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兩位律師作訴訟代理人,周凱旋則是以個人名義提出訴訟。被告人有3位,分別是《財經》雜誌社(負責人為主編何力);北京《財經》雜誌社有限公司及北京和訊在铫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兩者法人代表均為董事長王波明)。
2 :
GS(14)@2010-11-04 23:57:15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6906
《新貴之盟》
法乎情: 唐梁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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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3-24 15:05:47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index/38065/20120323/70642
唐、梁罵戰,除了因選舉條例有關虛假或誤導陳述的刑責,亦同時牽涉民事侵權行為之一的誹謗。
發佈任何有關他人的貶抑性(令人產生厭惡、憎恨或藐視被貶對象)論述,不論以文字或口頭形式,均可構成誹謗。香港法例中雖有《誹謗條例》,惟主要針對報章的誹謗罪極少(印象中從沒有)引用,一般誹謗糾紛均按普通法侵權原則循民事程序處理,原告即使被判勝訴,只會獲金錢賠償,被告不需負任何刑責。
常言道:「真理就是最佳辯護」。一旦被控告誹謗,撇除較特別及技術性答辯理由(例如在立法會或法庭發言等),最普遍答辯理由有二:真實陳述及公正評論。前者圍繞事實,後者關乎意見。
唐英年指梁振英在「高層會議」有關發言,屬事實性質,一旦引起訴訟,唐需證明有關事實,假設沒有錄音或經確認會議記錄,只能依賴包括唐、梁二人及其他在場人士口供,難免「口講口賠」,訟訴結果視乎各證人在法庭臨場表現及訟訴團隊的功架,真相跟戰果未必一致。
唐同時指控梁「講大話」,梁又反指控唐揑造誣告,性質相對較複雜,除了判斷當事人有否講過及甚麼陳述,也需判斷有關陳述性質及解讀。
至於唐指控梁違背香港核心價值,更牽涉批判性意見,雙方爭議更複雜。憑本人專業及同時是過來人經驗,誹謗訟訴,可免則免!
電郵:
[email protected]
謝偉俊
楊受成控誹謗Google指告錯對象
1 :
GS(14)@2013-05-12 14:08:44他真是好要面...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09/18253816
【本報訊】英皇集團主席楊受成控告搜尋網Google誹謗,指在網站輸入楊的名字時,網站自動出現涉及誹謗的字句或搜尋內容。楊早前獲法庭准許到海外向Google派發傳票,Google指自己只是搜尋器,向用戶提供搜尋結果,即使搜尋結果涉及誹謗,Google亦無法控制有關內容,故昨向高等法院要求撤銷准許楊派傳票的命令。
原告楊受成指去年5月28日至8月6日其間在Google於台灣、香港等地網站輸入楊受成中英名字時,搜尋器自動出現涉誹謗的字句及搜尋內容,原告認為Google是發表者,卻沒採取行動刪除有關資料。
自辯沒法控制搜尋內容
Google否認是發表者或網站,認為自己只是搜尋器,向用戶提供搜尋索引,從140億個跨越國界的文章搜尋資料,搜尋後得出的結果,沒經人為操控,它無從控制搜尋結果內容是否可靠,Google並非如facebook等網站可以決定內容。Google指楊告錯對象,他有權提出訴訟,但應該針對那些提供涉誹謗內容的網站。
至於當在搜尋器輸入楊的名字後,搜尋欄自動出現甚麼相關字句,全視乎各地區用戶的熱門搜尋字眼,與Google無關。案件押後續審。
案件編號:HCA1383/12

王祖賢入稟控壹傳媒誹謗
1 :
GS(14)@2013-09-08 13:54:2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908/18413912
【本報訊】憑經典作《倩女幽魂》紅遍中港台的46歲息影女星王祖賢(圖),早前現身香港遭傳媒追訪。但她指《蘋果日報》、《FACE》及《壹週刊》的報導誹謗,令她名譽及事業受損,遂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索償,並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刊出有關報導。
原告王祖賢,四名被告依次為壹傳媒有限公司、《蘋果日報》、《FACE》及《壹週刊》。惟入稟狀首頁卻遺漏列出《壹》的被告身份,只在內文提及。
入稟狀指,各被告分別在今年8月23日至29日間,刊登以「46歲王祖賢驚現香港走曬樣」、「王祖賢iPad遮面離港」、「祖賢自拍照仍浮腫」、「王祖賢速逃香港」等為題的報導,內容涉及誹謗。
原告澄清從未惠顧整形手術,亦從未在臉部應用Botox。她沒有計劃重返香港娛樂圈,來港亦非為尋求工作機會。王指,記者在街上曾試圖上前訪問她,卻沒有就整容等問題向她求證。
案件編號:HCA1698/13
批評公積金 首位誹謗罪成網民星洲博客羨慕港人上街抗爭
1 :
GS(14)@2015-03-26 00:44:20
■鄞義林在網上批評中央公積金制度,被判誹謗罪成而面臨破產。羅君豪攝
【李光耀逝世】【本報訊】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逝世,國內國外紛紛致哀,並送上溢美悼辭。但在這個繁榮富強的國度,李光耀遺下的除了財富,還有動輒得咎的狹窄言論空間。新加坡博客鄞義林,因發表批評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文章,被李光耀兒子、現任總理李顯龍控告誹謗罪成,成為首位被整治的網民。面臨破產、還因示威再次被捕,但他仍無畏無懼。強人離去,他寄語新加坡人也要告別恐懼,向雨傘運動中的香港人借鏡,面對強權,應以選票、雙腳抗爭。記者:雷子樂
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在當地一直備受推崇。但鄞義林發現,當地低收入人士的實際工資,是全球發達國家中最低、政府要市民將公積金用於教育、醫療等範圍,並同時增加收費,兩家為公積金作投資的主權基金和政府公司,回報理想,對市民派息卻是偏低。
「我很可能破產」
資料顯示,目前僅7%長者有足夠的公積金存款支援退休生活,八成人無法維持中等的生活水平。他三年前在網誌撰文分析有關問題,惹怒了兼任政府投資公司(GIC)的經理李顯龍,被他控以誹謗,去年被裁定罪成,今年年中會對罰款作出判決。鄞義林已作最壞打算,「該法院是處理金額25萬元(約142萬港元)的官司,我很可能破產」。被控告後,他被公司開除,去年九月到全國唯一准許集會的芳林公園抗議,因揮舞國旗及喊口號,再被拘控。他批評,過去五十年來,新加坡政府從沒停止過壓迫國民。從1963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一直引用內部安全法,未經審訊就關起反對黨、學生領袖、工會、報章記者。到九十年代,就以誹謗法律去控告反對黨、國際傳媒。近年政府又加強網絡限制,要求每個月內有逾50萬人瀏覽的網上媒體要領取牌照。
指星人敢怒不敢言
強人前日終於倒下,鄞義林說,不會怨恨李氏父子,畢竟李光耀在位的前二十年,確有一支良好的隊伍,把新加坡很好的建立起來,但八十年代以後,管治團隊質素下降,新加坡的發展開始出問題,「新加坡人其實很生氣」,只是一直敢怒不敢言。沉默之中,他還是看到一點希望,就是新加坡有民主,「如果新加坡人肯去投票,把政府投掉,肯去芳林公園示威,我們是可以改變」。香港的雨傘運動,也令他感慨良多。他很記得,有一位香港爸爸說過「為了孩子,我會上街」;但在新加坡的爸爸則會說:「為了孩子,我不會上街」。「我希望新加坡會在這數年,了解到自己有很大的能力,如果我們可以上街,去芳林公園示威,如果我們投對了一個政府,我們有機會翻身,令我們有一個比較照顧人民的政府。是時候放棄我們的恐懼,給自己一個機會。」香港人的抗爭行動,他羨慕不已,「跟中國政府拼,機會很渺茫,但他們肯去奮鬥,我真的希望新加坡人可以這樣。」他更希望香港人要繼續為民主抗爭,「機會仍在的,也是可影響新加坡人,所以,請你們不要停止」。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325/19089362
政治獻金誹謗案 馬卸任後首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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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8-04 04:06:11台灣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前年遭名嘴周玉蔻「影射」,指他收受食品商頂新集團2億元新台幣(下同,約5,000萬港元)政治獻金,馬遂控告周誹謗。當地法院昨開庭二審,馬親身以原告身份上庭,是卸任後首度出庭。
馬庭上沒說一句話
周玉蔻前年底爆料,稱從國安高層得悉,馬英九拿了頂新集團2億元秘密獻金。隨後馬指周的言論不實,怒告周「加重誹謗」(即以文字圖畫方式誹謗),要求她賠償1,000萬元及登報道歉。法院去年一審時,馬英九從未出庭;最後法院認定「周玉蔻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去年12月31日判決周無罪,馬卻不服上訴。庭審昨圍繞周玉蔻消息來源,即周前年12月訪問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張榮豐時的談話。張昨作供,指當時只說頂新政治獻金以2億元起跳,而不是說頂新給馬2億元,周是在穿鑿附會。馬昨早雖出庭,然而庭審40分鐘期間,卻沒說一句話。即使周連番追問馬,如:「你一生的選舉中,有無收過非政治獻金法規範的獻金?」馬也只跟周有短暫眼神交接,隨即專注看電腦筆錄,並無回應。馬昨於庭訊後稱,去年6月警方已證明他沒收受政治獻金,一審雖判他敗訴,但也確認他是清白。周則不滿馬於庭上沒說一句話。馬英九除了告人外,還涉其任內被告發的20多宗刑事案。但台灣憲法規定,總統擁有刑事豁免權,任內不被刑事追訴。因此台北地檢署在馬卸任後,才針對這些案件重啟偵查,包括他擔任台北市長期間貓空纜車驗收不實案、台北大巨蛋涉向遠雄集團圖利案等。台灣《蘋果日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803/19720479
馬英九上訴出庭 控名嘴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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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9-01 06:11:48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在任時,遭名嘴周玉蔻暗指,收受涉及黑心食油風暴的食品製造商頂新集團2億元新台幣(約4,887萬港元)政治獻金。馬控告她涉嫌加重誹謗罪,去年底一審判周無罪後,馬不服上訴,昨上午再度出庭,當庭對周玉蔻提出四大意見,包括指摘周公開污衊他130次,賺取百萬元出鏡費,「如果還不算惡意,甚麼才叫惡意呢?」
周玉蔻
周玉蔻斥打壓言論
周玉蔻昨提早到達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前表示馬英九跟兆豐銀行涉洗錢案「脫不了關係」,又批評他為打壓言論自由提告,浪費司法資源。開庭後,周玉蔻向法官強調沒誹謗馬的惡意,只是收到消息指他涉嫌收取頂新政治獻金,屬可討論的政治議題,又指「馬在任時曾接受我電台訪問,表示肯定我的專業」,故被馬提告令她大感錯愕。法官聽取兩名證人作供後,馬英九在庭上照着預先準備的講稿讀出四大意見,包括解釋控告周玉蔻原因、批評周的言論對他名譽造成很大傷害等。他又指從2014年開始,周玉蔻先後130次影射他非法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上遍台灣所有電視政論節目,每星期最多十餘次」,從而得到百萬元酬金。審訊結束後,馬英九未回應傳媒提問便匆匆離去,周玉蔻則接受訪問,批評馬英九的言論「非常情緒性」及「幼稚無知」,是台灣政治的悲哀。台灣《蘋果日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831/1975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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