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青蓉 高皓 約翰·戴維斯
愛馬仕家族對繼承人的培養始於其孩提時代。繼承人培養和權力傳遞作為一個系統工程,從繼承人6歲時就應開始。首先,要培育他們的延遲滿足感和強烈的工作責任感。10-14歲左右則可以開始評估他們的個性和對賺錢的興趣,讓其瞭解到現實的責任。
21-30歲時應當給予他們探索世界的空間,由第一代對其發展目標進行指引,共同制定一個雙方滿意的計劃,繼承人無論傾向獨立創業還是在家族企業實習都應受到鼓勵。此時,家長與繼承人建立起「成人-成人」的關係很重要。繼承人也要開始學習各種商業技能,這時的小失敗好過擁有更多責任時的失敗,這一過程中,非家族專家教練的實時幫助頗為重要。30歲以上的繼承人職業方向、興趣、優缺點都更加清晰,是時候明確他在企業中的角色與傳承的時間表了。
多數中國家族企業的第一代創業者或在退休前就選好了下一任領導人,或由於獨生子女政策,只能選擇培養唯一的孩子成為接班人。無論哪種情況,第一代做到以下幾點很重要:認知繼承者的性格與能力,為他創建一條合適的成長道路;同時為繼承者騰出犯錯的空間,讓他能夠在公司裡烙上自己的印記。家族應該圍繞繼承人培養以及權力傳遞,進行詳細周全的規劃及準備。
第二代一般在經濟與社會條件優越的環境下長大,由此帶來的核心問題是,上一代應如何激發下一代追求卓越的野心及對勝利的渴望?下一代可以輕鬆容易地享受生活,沒有任何憂慮,他們為何要承擔起運營及發展一家大型企業的壓力和負擔?如果還有其他的家族成員也是股東,第二代企業領導人經常會成為嫉妒的目標,為何一位繼承人要接受這份賣力不討好的工作?企業情況樂觀時,其他的家族股東可能不會騷擾他,讓他辛苦地為家族其餘成員創造財富;情況嚴峻時,批評與抱怨則會全部指向這位繼承人。
要在這些壓力和約束下有效地培養被選中的繼承人,應當著重培育他們達成目標的自我動力以及面對逆境時的自信。這個培養過程大約可分為四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目標。
前青少年階段(6-12歲)
在繼承人將要成長為青少年時,鼓勵兩種基本品行對他們建立未來的成功基礎至關重要。
第一種是「延遲滿足」,亦即培養孩子對即時報酬(通常更小)的抵抗能力,以等待長遠的報酬(通常更多並且更持久)。延遲滿足能夠預防衝動性行為,鼓勵孩子設立計劃目標,並獲得完成挑戰後的自信。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沃爾特·米歇爾(WalterMischel)的研究表明,延遲滿足與其他積極的特徵正相關,比如更為優異的學習成績、更佳的心理與生理健康以及擁有更多社交能力。同時,延遲滿足通過對耐心、自控力和意志力的練習,幫助孩子對身體、精神以及行動進行自我調控。物質豐富的家族要訓練獨生子女的延遲滿足會比較困難,因為家族中的多位長輩可能對獨生子女放縱與溺愛。因此,對此行為的培養需要下工夫,為每位家族成員制定明確的禮物、零花錢等指引。
第二種要著力培養的重要品行是強烈的工作責任感。這並不意味著簡單地給孩子施加壓力要好好學習—這是被動的,而是幫助孩子發展源於內心的工作動力與興趣,使他們從工作中獲得滿足感。
幫助孩子發展工作責任感可以細化為三部分。首先,在孩子強烈希望提高自身能力的事物上,幫助他們找出其興趣點。其次,給予他們發展此項興趣的機會,並為他們有激情的事物設定較高的成就期望。孩子需要明白,為了實現目標,他需要花相當的努力來掌握相應技能。第三是讚揚他們的成功,如果失敗則鼓勵他們再接再厲。
在此階段,家長可以將孩子帶到企業,非正式地將業務展現給他們,不要為完成某些特定的任務而施加壓力,反要培養他們對業務的興趣並且鼓勵他們感知這種生活方式。許多家族新一代領導人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他們能夠繼承企業是因為一直伴隨企業共同成長。企業很早就展現在他們面前,他們看到父母為了發展企業而勤奮工作,作為家族成員他們也想做出自己的貢獻,而且他們不知道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的生活方式。重要的是,家長需要以積極的方式來討論企業,在年輕的繼承人面前最少地顯露出企業的內部衝突。衝突可能會在年輕繼承人的腦海中留下對企業的負面印象,並希望敬而遠之。
作為世界頂級品牌,創辦於1837年的愛馬仕(Hermes)至今已經成功傳承了176年。傳承三代以後的家族面臨的挑戰之一就是,如何能夠將家族創始人最初的激情代代相傳。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曾經帶領中國家族企業領袖在巴黎拜訪過愛馬仕家族,一位家族第六代繼承人這樣分享了他自己成長的經歷:孩提時代,父母就帶他參觀愛馬仕手工作坊及工廠,親身接觸把玩不同的產品;寒暑假時還帶他出國旅行,造訪愛馬仕在全球的旗艦店。一方面,分佈於世界各地的愛馬仕員工能夠由此更多地感受到來自控制人家族的關心和承諾;另一方面,年輕一代也能切身感受到員工對自己家族的尊重,顧客對產品的喜愛,以及產品從原料到成品直至銷售的過程,從而培養出對企業最初的興趣。他從小就形成了這樣的理念:「愛馬仕成功的秘密在於將每份工作都做好,每位家族成員都全力以赴。我長大後也要用心耕耘,讓父母感到驕傲。」
青少年階段(12-20歲)
這是評估年輕繼承人個性與興趣的重要早期階段。筆者之一的哈佛商學院家族企業課程主任約翰·戴維斯(JohnDavis)教授,曾對參加哈佛商學院高管培訓課程的學生做過多次非正式調研—這些學生都是企業家或家族企業領導人。他問學生們,從幾歲開始發現自己對賺錢的機會感興趣,多數人都說在10-14歲左右。
這時也比較適合討論家族企業以及繼承人對家族成員、員工、顧客和社會的責任,讓繼承人明白,要為了所有人的利益而在未來的某個時刻接手並經營好企業。這樣能幫助繼承人明白附著在他身上的期望。他會瞭解到現實的責任,同時又擁有對自己命運的支配權。
在此階段,支持繼承人努力賺錢的想法和做法很重要,儘管通常與家族企業無關。有人可能對自由、獨立地創造感興趣而選擇自己創業,還有人可能更喜歡在家族企業裡實習。繼承人的這兩種發展軌道都應該受到家族的鼓勵。
我們可以先舉一條偏向創業軌道的例子。1972年,一位拉丁美洲的企業家開創了一家時尚女鞋公司。他的長子與企業一同長大,充滿興趣與熱情地學了時尚與製造兩方面的知識。在他將近成年時,父親聘請了一位商學院教授來為他評估最為適合的商業環境。經過兩個月的瞭解後,教授不建議兒子在父親的企業工作。長子擁有很強烈的控制慾,喜歡以自己的方式完成工作,並且相信自己對時尚趨勢的直覺。教授認為父親與兒子之間會有太多衝突,對雙方都不好,同時也很難培養兒子成為企業領導人。他建議,如果兒子感興趣的話,可以由創建自己的企業作為開始。兒子在18歲的時候創建了自己的公司,並將其打造為知名奢侈品牌,在紐約的薩克斯第五大道精品百貨店(SaksFifth Avenue)、Bergdorf Goodman以及巴尼斯紐約精品店(Barneys NewYork)等高端百貨商店銷售。
長子獲得商業成功後,父親向他提議將兩家企業合併。經過謹慎的合併規劃後,兩家企業完成合併,通過外部私募股權基金融資上市,並由長子擔任CEO管控合併後的企業。這是一次根據繼承人的性格以及下一代的需要而量身定製的成功培養計劃。如果兒子在父親企業中發展,其結果也許沒這麼成功。
另外那條軌道偏向在家族企業中工作。我們以美國一家領先的工業企業—南方電纜(SouthwireCompany)為例,創始人羅伊·理查茲(Roy Richards)的長子小羅伊·理查茲(Roy Richards,Jr)十幾歲時就開始在企業中工作。公司的業務並不光鮮亮麗。小羅伊與父親共同經歷了日復一日的辛勤工作,一磚一瓦地創建企業。父親是他的榜樣,也是他唯一認知的生活方式。但是願意接受這種生活狀態不一定能夠讓他成為出色的繼承人。他同時也有成為企業領導人的慾望和動力。因此,在小羅伊22歲時,一家子公司陷入財務困境,公司總裁突然離職,他自願要求成為代理CEO,扭轉經營。這對於22歲的年輕人來講挑戰很大:參與到失敗的企業中,需要贏得老資格經理和員工的信任與支持,才有可能支持自己,開發出可行的戰略。但是小羅伊有足夠的信心來領導企業,並且有足夠的自信來承擔失敗的風險。結果企業成功扭虧為盈,這變成了極其重要的一次鍛鍊,因為在小羅伊24歲時,父親驟然去世。小羅伊繼任了CEO並且成功地在其後的25年中,將企業的年銷售額從3億美元增長到50億美元。
年輕成人階段(21-30歲)
年輕成人的階段則是繼承人探索其個人興趣與愛好的時候,瞭解自己的長處、短處和自己渴望的生活方式。這會進一步加強繼承人接管企業的內部動力,以自己的方式繼承企業。
這階段的年輕繼承人渴望自我獨立,探索世界。約翰·戴維斯教授在哈佛高管培訓中開設了為期一週的家族企業課程,講授傳承規劃以及其他成功家族企業的治理結構。他每年都會詢問年輕家族成員,他們的父母對於下一代的成長能做些什麼。大多數人的回答都是感激上一代給予他們在教育、家族企業裡實習以及其他機會,但能讓他們獨立選擇教育地點、學習專業、工作地點以及工作內容也很重要。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對上一代的建議和勸告不領情,只是說明他們想感覺到自己擁有做出最終決定的能力。
給予年輕人探索世界的空間不意味著上一代在培養繼承人的過程中消極被動,也不意味著繼承人能夠擁有完全恣意的權力。年輕人喜歡並會聽從勸告和引導,他們只是需要感覺到自己能夠做出決定。
理想的方法是第一代對於發展目標給予定義指引和期望,並聆聽繼承者的志向,共同決定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計劃。某些「家長-繼承人」也許喜歡讓繼承人大學畢業後直接在家族企業工作,其他人也許更喜歡繼承人在正式進入家族企業前先在外部獲得工作經驗。無論是哪種軌道選擇,職業規劃、商業技能培養以及反饋/評價流程均極為重要。
在此階段,家長與繼承人之間建立起「成人-成人」的關係很重要,這是雙方日後成為成功商業夥伴的基石。其核心元素包括三個方面。
1.培養出家長與繼承者間的有效工作關係,讓雙方感受尊重、激勵以及敞開心扉傾聽彼此的反饋。這種工作關係不一定意味著繼承人需要在企業工作,而是雙方建立起共同目標,並且朝著這個目標前進。
2.讓繼承人建立起健康的自主性,允許繼承人對於家族企業發表建設性意見。
3.建立安全、開放的溝通環境,避免出現失望的焦慮或者不夠格的感受。這將允許家長與繼承人坦率地討論敏感話題,諸如職業生涯、居住地點和婚嫁對象等對家族企業有著重大影響的問題。這種坦率溝通能夠使得家長對繼承人更有影響力。
這個階段也是應該獲得重要商業能力的時候,是測試這些能力並從失敗中學習的時機。對繼承人來講,20歲時的小失敗好過30歲擁有更多責任時的失敗。那時的相關利益可能太高,從而會導致繼承人害怕承擔大膽但謹慎的風險來發展核心企業。繼承人應該趁年輕練習失敗、反省並修復。
需要學習的重要商業技能包括:
●企業組織管理與團隊激勵
●企業融資以及現金管理
●識別市場需求,以及如何將其變成商業機會
●發展有效的企業戰略,尤其是協同產品研發、生產製造與市場營銷
●培養出色的談判、合作以及關係管理能力
●評估關鍵風險以及隱性成本,以便做出更佳決策
這些商業能力對下一代領導人的成功至關重要。掌握這些能力需要多年的教育、實踐、試驗、輔導以及對失敗的反省。麥爾坎·葛拉威爾(MalcolmGladwell)在其闡述成功的著作《異類:成功的故事》(Outliers:The Story ofSuccess)中,根據瑞典心理學家安德斯·愛立信(AndersEricsson)一項「如何成為精通某一領域的世界級專家」的研究,提出了「1萬小時規則」。他研究成功人士是如何獲得超人成就的,結論是除去天賦以外,更佳的表現需要長期的、有計劃的實踐及遠離舒適的高度專注。通常,一個人需要1萬個小時以上的練習才能精通某一領域。這種為了精通一門領域而無情練習的動機,需要一股真正的激情和內部驅動力。當繼承人對某一領域產生興趣時,可以鼓勵而不是強迫他來發展這些商業技能,這樣可以讓他早日開始實踐。
成熟成人階段(30歲以上)
在成熟成人階段,繼承人的職業方向、興趣、優缺點等都會變得更加清晰,是時候明確定義他在企業中的理想角色與完成計劃的時間表了。家長與繼承人需要在如何達成理想角色上取得共識。這包括識別繼承人的過渡角色,清晰地表達繼承人需要達到的成就或者需要展示的能力,與主要利益相關者建立信任,以及在企業總體情況尚佳的時候選擇適宜時機讓渡領導權。
有時,繼承人在學習企業知識時,非家族的專家教練在實時幫助是很重要的。家長亦可擔任教練的角色,但難題是會增加摩擦的機會,導致家長與繼承人間建立起負面關係。因此,家族企業通常讓一位經驗豐富的非家族成員擔任教練。為了讓輔導更有效,教練常常需要預測學生會犯的「錯誤」,例如,在訓練商業談判技能時,讓其提前模擬進入談判狀況下的各種可能的情境;或者當學生沒做出最佳決策時,馬上用和善的態度指出,這種方式可以保護繼承人的自信。有時繼承人並不理解為何自己的舉動會導致意料之外的結果,教練將提供反饋並幫助繼承人分析可以達到預期目標的其他選擇。
例如,劍橋家族諮詢公司(CambridgeAdvisors)曾經輔導了一位將要培養成首席執行官(CEO)的首席運營官(COO)。當時的CEO是叔叔,而COO是侄子。COO想讓CEO考慮一個關於全公司員工激勵機制的計劃。COO只在午餐時與CEO進行了非正式地討論,而不是拿出一份詳細、清晰、審慎的分析,因為COO只是把CEO當成叔叔的角色,並認為隨意談話的方式就已經足夠了。CEO並沒有認真接受COO提出的建議,因為作為CEO,他期望著下屬提出一份正式的、深思熟慮的建議書。教練指出了問題的所在,並使得COO的下次提議有效地獲得了CEO的注意力。
繼承的問題通常在於兩代人交接權力的時機上。當繼承人準備好並在等待時,如果讓他接管控制權的時間拖延太久,可能會讓他的勢頭減弱並對企業失去興趣(詳見後文)。家長可能永遠都不會認為繼承人準備好了,因為一位稱職的第二代繼承人很可能擁有與第一代企業家截然不同的做事方法。儘管如此,需要記住的是,當繼承人準備好承擔領導職務時(不完美、但基本已經熟練),而不是當家長準備好放手時,就應該將所有權(股權)以及管理權(控制權)轉交給繼承人。在家長仍舊有精力給予指引時將控制權交給繼承人,才能夠保證世代傳承的成功。繼承人能夠成長為企業領袖,同時還能獲得家長的建議與支持。
據國土部官方網站1月13日消息,針對近日媒體風傳「人口500萬以上特大城市不再安排新增建設用地」的說法,國土資源部有關人士出面澄清指出,該說法屬媒體誤讀,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確有此言,但記者斷章取義了」。
國土資源部負責人表示,1月10日姜大明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在就實施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行動計劃,著重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問題作出闡釋時,講了三句話。一句強調「中央要求,東部三大城市群發展要以盤活土地存量為主」,第二句明確「今後將逐步調減東部地區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第三句提出,「除生活用地外,原則上不再安排人口500萬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
「這三句話,邏輯層層遞進,不可割裂。而且每句話都有前提。」該負責人表示,「盤活土地存量為主」、「今後將」、 「逐步調減」、「原則上不再安排」等限定字眼都表明了,今後對人口500萬以上特大城市的供地政策,不是從現在就「一刀切」。
此前,有媒體報導稱,為倒逼地方政府盤活城市用地存量,國土部部長姜大明在日前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明確,我國今後除生活用地外,也就是居住用地以外,原則上不再安排人口500萬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此消息激起媒體廣泛報導,不少民眾擔心這些政策出台後可能會進一步加劇樓市供需矛盾。
儘管此次國土資源部的澄清說明,未來「不再供地」的說法確屬誤讀,但國土資源部在此前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中的表態顯示,嚴控新增建設用地供應規模依舊是今後的政策方向。
據《21世紀經濟報導》,在1月10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國土部認為,過於猛烈的城市用地擴張,導致國內許多城市的規模無節制膨脹,出現「攤大餅」現象。
為阻止這種局面的發展,姜大明在1月10日的全國國土工作會議上表示,目前國土部正在和住建部配合修訂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給各地城市的擴張劃定一個邊界。
國土部方面設想,未來的「城市邊界」將以規劃形式落地,並通過立法形式確定下來,使之具備法律效力和權威性。
劃定邊界的同時,為倒逼地方政府盤活城市用地存量,國土部還將在2014年調整供地結構,收緊對東部城市的供地。
而城市邊界的劃定,可能將通過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城市用地規模的管控作用來實現。國土部副部長胡存智此前曾表示,今後將對城市的人均用地適當控制,按照大城市人均用地80-100平方米,中等城市90-110平方米,小城市100-120平方米為界限,避免出現大城市無限擴張,中等城市無序發展,小城市無力發展的情況。
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認為,在嚴控新增建設用地供應規模的背景下,短期來看,住宅地價或將上漲,以彌補增量減少而帶來的土地財政缺失。
| ||||||
六年多前,高雄漢來飯店、總統就職大典的國宴上,一位三十出頭、初出茅廬的小夥子,竟與所有財團大老闆們排在同桌,他是誰?憑什麼坐在這裡?一場國宴的座位安排,意外成為這起「宣明智等人兩億元政治獻金案」的重要線索。 撰文‧劉俞青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晚上,在高雄漢來飯店舉行馬英九當選第十二任總統的就職晚宴,就在主桌旁邊的重要位置上,坐了一桌台灣的重量級企業家,如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等,但同桌還坐了一位三十出頭、名不見經傳的小夥子,他的名字叫「徐錫平」,頭銜是玖錡科技董事長。 他是誰?在總統就職晚宴如此重要場合上,憑什麼和這些大老闆平起平坐?原來這次吵得沸沸揚揚的「宣明智等人捐款兩億元政治獻金」一事,徐錫平是玖錡名義上的負責人;而玖錡背後真正老闆,就是這次政治獻金事件的發起人、前大眾電信董事長吳清源。 一場餐敘「集資」 地下五樓交錢 避開國安追蹤總統就職晚宴特別移師高雄舉行,當天漢來飯店高規格安檢,冠蓋雲集不在話下,但這桌吃飯的氣氛有些詭異,因為同桌的大老闆們不少人心中納悶:這位小夥子到底哪裡來的?根據與會人士表示,當天也有出席的吳清源,本來自己要坐大位,但因為剛好遇到熟人,就跟著坐到旁邊去,才把這個重要位置讓給了公司掛名負責人徐錫平。 當時這個不經意的安排,讓在場不少人留下深刻印象,沒想到六年多後,很可能成為總統馬英九違反《政治獻金法》的線索之一。 這場如今被外界放大檢視的政治獻金案,當時只是從一場餐敘開始。 ○七年下半年、總統大選前,發起人吳清源「揪」了一團交大幫的朋友一起吃飯;餐會上,除了吳清源畢業自交通大學電子物理系,還找了好多位交大校友,包括已曝光的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矽品董事長林文伯、普誠科技董事長姜長安、富鑫創投董事長邱羅火;而尚未曝光的,還有已故友訊科技創辦人高次軒也出席,共約十人。 至於也被媒體點名的聯電前副董事長劉英達、前總經理張崇德,我們聯絡劉英達,他說自己早於○二年退休,根本不需要捐獻,而據他研判,也退休的張崇德應該也沒有參與。 餐敘上就決定了大家共同出資捐獻兩億元的政治獻金,給當時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餐敘結束之後,很快地資金集結完成,就由吳清源當代表並親自押車,將兩億元現金送到台北市某一棟大樓的地下五樓,以車對車的方式,交錢給馬英九三十年來的貼身幕僚、現任總統府總統辦公室主任康炳政。 根據轉述,地點會選在地下五樓,是因為當時還是陳水扁執政時期,因此特別選在這裡以避免國安系統的定位追蹤。 而兩億元現金會交給康炳政,一方面,他是三十年來馬英九最貼身且信任的幕僚;而另一方面,則是吳清源與他的太太李端端都與康熟識。對此本刊透過友人詢問吳清源夫婦,迄截稿前他們未有回應。 吳清源在大眾電信任內就與時任市長辦公室主任的康炳政熟識,而李端端個性豪爽開朗,是大姊大的性格,過去長期經營補習班,並曾擔任台北市補教協會理事長,經常為了補教產業的大小事與台北市府溝通,因此與康炳政認識。 不過,本刊透過總統府發言人馬瑋國詢問康炳政本人,他則透過友人回應:「他從未聽聞、更未經手所謂『兩億元政治獻金』之事,也無電視名嘴所言,和企業家『聚餐、泡湯』之情事。」其實李端端是很資深的民進黨黨員,與許多新潮流系大老非常要好,包括和洪奇昌幾乎是一起長大的好友;而李端端不僅是凱達格蘭學校女性公共事務領導班第一屆學員,如今仍是校友會的常務理事、凱達格蘭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與民進黨的深厚關係可見一斑。 也因此,當這次政治獻金事件一曝光,負責送錢的吳清源名字首度被電視名嘴喊出來,第一時間李端端非常尷尬,但經過幾天之後心情逐漸平復。據了解,這兩天她也傳訊給好友說:「如果特偵組真的傳訊,我們也只能據實以告,沒什麼見不得人的。」除了李端端,吳清源的政商關係也不壞,例如他在過去大眾電信任內,與當時擔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委的親民黨副祕書長劉文雄交好;也因此最近以來,劉文雄在電視政論節目上談起這樁政治獻金案,消息來源就是出自吳清源。 或許因為有了這筆兩億元的政治獻金捐獻,因此馬英九在隔年當選總統後,就職晚宴上的座位安排,就恰巧出現了玖錡科技董事長徐錫平被安排坐在大位的奇特現象。對此本刊透過友人詢問徐錫平,迄截稿前徐也不願回應。 馬英九清廉破功 宣明智接TMC有對價關係? 除了親自交錢的吳清源外,在這次「獻金團」成員中的最大股東──捐獻八千萬元的宣明智,後來在○九年接任台灣創新記憶體公司(TMC,政府持股約四成、其餘由民間資金持股),原本要拯救台灣DRAM產業,後來因故未成局;宣明智又在一○年成立「台灣文創一號基金公司」,募資過程中包括文化部負責執行、行政院國發基金投資八千五百萬元,該公司由宣明智親自掛名董事長,都被外界解讀成與獻金之間有對價的關係。 不過當時所有一起「揪團」捐獻的成員,並非每個人後來際遇都一帆風順,例如吳清源的大眾電信在捐獻隔年就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重整申請,最後在去年宣告正式破產。 這群好友不只一起捐政治獻金,也喜歡一起唱歌,更早之前就組成「野狗合唱團」到處獻唱,還南下到義大世界揪團買別墅,成員雖略有出入,但大致以宣明智「大學長」為首,交通大學六二級前後電子物理系、電子工程學系為主;後來成員之一高次軒在○八年驟逝,是這群「獻金幫」中唯一過世的成員,當時野狗合唱團還舉行音樂會紀念他。 但誰料想到,這群好友當時多樁「團購」之一──政治獻金案,卻在近期政壇掀起風暴,甚至撼動馬英九的清廉形象,隨著檢調開始介入調查,事件應該會逐漸明朗,外界也可以更了解事件始末。 政客大走後門 《政治獻金法》如同虛設 一位政黨正式推派的總統候選人,收下2億元政治獻金是否得當?該怎麼收受政治獻金才不會誤踩紅線?如何讓政治獻金透明化?讓「宣明智等2億元」事件不要一再發生? 事實上,台灣《政治獻金法》實施至今已11年,但試問有幾位政治人物百分百遵守法律規範,包括捐獻金額上限、資訊揭露等,答案恐怕是零。 反倒是近幾年來,政治獻金屢屢成了最佳的「脫罪法」。只要政治人物收賄被抓到,就辯說是忘記申報的政治獻金,有名的案例之一,就是台北市政府主導的太極雙星弊案,其中被告前市議員賴素如收受100萬元賄款,在法庭上就是稱此筆款項不是賄款,而是「政治獻金」。 「尤其在總統大選前,這個不切實際的《政治獻金法》,確實到了必須重新整理的時候,」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全球大中華業務主持人暨台北所主持律師黃日燦說。政治獻金明顯和現實有很大落差,包括捐獻金額,如果是個人捐獻,只有10萬元的上限;又例如許多捐獻者都不知道如果金額超過法定上限,自己也要被罰款,最多可以罰到100萬元。 另外,捐獻的「後門」太多,許多政治人物利用基金會、粉絲後援會等管道收受獻金,幾乎成了「人人都知的祕密」,卻不在法律規範的範疇。而萬國律師事務所陳一銘律師則指出,太輕的罰則讓捐獻人、收款人都無所忌憚,都是《政治獻金法》未來應該修法的方向。 「一套無法執行的《政治獻金法》,讓許多候選人與政黨把『違法』當作付得起的選舉成本,讓選舉變成不公平的選舉,主管機關包括中選會與監察院都嚴重失職。」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直言。 2016年的總統結合立委大選,只剩約一年的時間就要上場,2012年馬英九只申報4.4億元的競選經費,蔡英文則申報7.1億元,競選經費與政治獻金一樣,查核機制形同虛設,如何避免類似這次捐獻情節重演?考驗所有政治領袖的智慧。 (劉俞青)速修法!終結爭議政治獻金——現行《政治獻金法》問題與解方問題1.個人捐獻金額上限10萬元太低可能解方以捐獻給個人為例:原為單一候選人上限10萬元,捐給政黨30萬元,改以當年度公職人員選舉類別數乘以十萬元為捐贈總額(例如:七合一選舉,可以捐給七位不同類別參選人,上限70萬元)。或參考美國作法,自費選舉者政治獻金無上限,僅對公費候選人限制。 問題2.多數捐款人不知自己會受罰 可能解方 政治獻金可改為許可制,由監察院收了之後,查證沒問題,再轉給指定受贈者,就不會有捐款人受罰的情形。 問題3.後門太多,基金會、後援會都是收受管道 可能解方 依現行法規,這些作法違反《政治獻金法》第七條;然監察院只做形式查核,對於意圖隱匿者應採更靈活的稽查手段才能落實。 問題4. 罰則太輕,不足以讓當選人有感 可能解方 美、德、日、韓等國,若超額捐贈、匿名捐贈及不實申報等事項多處以刑責,甚至直接褫奪公權。新加坡《總統選舉法》規定,候選人違反競選經費上限,將在三年內不再具備選民和候選人的資格。 資料來源:《我國政治獻金制度改革之研究》 整理:張佳婷 |
本帖最後由 晗晨 於 2015-2-16 10:07 編輯 2015年春節A股港股市場休市安排 格隆匯整理 A股2015年春節休市滬深交易休市安排:2月18日(星期三)至2月24日(星期二)為節假日休市,2月25日(星期三)起照常開市。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為周末休市。 ![]() 根據港交所2015年全年休市安排:香港股市春節期間從2月18日下午起休市,2月19日-22日全天休市四天,2月23日(農歷年初五)起複市。 ![]() 滬股通方面,根據港交所公布的滬股通2015年交易日歷,2月16日、17日正常交易,18日-24日關閉交易。 以下為2015年春節期間滬港通交易安排: ![]() 請問各位投資者做好交易安排及風險控制,祝各位投資愉快! |
明年1月1日起,A股將正式實施指數熔斷機制。由於在指數熔斷下,基金的估值、申贖及流動性將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基金公司當下的運作管理也將發生變化。對此,12月15日晚間,基金業協會發布《關於指數熔斷機制實施後公募基金行業相關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下稱《通知》)。
“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合同規定,說明對相關類別基金開放時間進行調整的情況。”《通知》指出。
一位基金分析人士表示,指數熔斷導致的股票暫停交易會導致收盤價失真,給基金的估值帶來困難。如果熔斷期間依然開放基金的申購贖回,公募基金將受到較大的影響。
“我的建議是基金的開放與交易所保持三個‘同步’原則:漲停跌停同步、時間同步和申贖同步。”濟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群航向本報表示。
熔斷配套安排
12月4日,上證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發布指數熔斷相關規定,規定指出,若滬深300漲跌幅超過5%,則暫停交易 15 分鐘;若滬深300漲跌幅超過7%則熔斷至收盤。同時股指期貨交易時間段與股票市場同步。
為配合指數熔斷機制的推出,確保公募基金在指數熔斷機制實施後的平穩運作,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基金業協會在《通知》中指出,請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銷售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要求,抓緊推進相關準備工作。
《通知》指出,2016年1月1日前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合同規定,說明指數熔斷導致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等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將對相關類別基金開放時間進行調整的情況;對指數熔斷跨越14:57導致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時間不一致的,說明開放時間調整將遵循的原則(如“孰早原則”);分級基金拆分配對等業務辦理時間的變化等事項。
上述“相關類別基金”主要是指參與境內股票等權益類品種投資的開放式基金,兼具場內交易份額的開放式基金也可納入。
《通知》指出,基金公司處理當日的申購、贖回等業務申請時,應該按照《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告處理並依照《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導意見》規定,以適當方式主動提示投資者相關事項。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者轉換申請的,作為下一個交易日交易處理,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次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例如,各機構要提示對於當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之時至15:00間提交的申購、贖回業務申請,將無法按照當日申購贖回業務申請進行處理,但可於下一個開放日的開放時間內辦理撤單等。
保護持有人利益
“我的觀點是市場停了,基金申贖就停,市場沒有停,基金申贖也就不用停。比如現在市場5%臨時熔斷,申購贖回臨時停15分鐘;市場在5%停夠15分鐘打開,申購贖回也在15分鐘後打開。”王群航認為,即申購和贖回同步,在暫停贖回的同時申購也要暫停。
《通知》中,基金業協會頻頻提到“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原因是熔斷機制下,有可能導致申購者大增從而影響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比如,當滬深300指數超過7%時便會發生熔斷至收盤,這個時候投資者無法買入股票但是可以申購基金,而申購對價是按照熔斷時候的股票估值的話,市場上漲會導致大量申購者的湧入從而稀釋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反之亦如此。
進一步來看,如果出現了像今年6月份那樣的斷崖式下跌,熔斷意味著操作空間從此前的正負10%變為正負7%,一旦出現集中贖回,若碰到基金經理操作受限無法賣出股票應對贖回,就會出現較大的流動性風險。
本報註意到,上交所的規定是將暫停股票及相關品種包括A股、B股、基金的競價交易,但黃金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除外;深交所則是同時暫停黃金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競價交易。
熔斷機制下,對分級基金亦有一定的影響。“分級B的跌幅帶來的下折損失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比如在臨近下折的高杠桿下——3.3倍的價格杠桿指數跌超過3%分級B高估就開始出現。”華寶證券相關分析人士解釋稱。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1月29日,中紀委官網掛出中央紀委2015年給予10名中管幹部黨紀重處分並作出重大職務調整。其中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張雲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由中國農業銀行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安排工作。
12月4日晚間,農行發布公告稱,農行行長張雲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中國農業銀行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董事會“三農”金融發展委員會主席及委員、戰略規劃委員會委員、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委員職務。
上月此時,由於農行行長缺席農業銀行中央巡視組動員會議,張雲一度被傳出事。有媒體爆料張雲或被帶走調查,另據《財經》援引多位消息人士透露,農行方面已經接到國家相關部門向農行下發了關於張雲行政處分的通知,主要內容是撤銷張雲黨內職務,降職為正處級。
此次農行發布公告證實張雲確實辭職,然而具體原因未在公告中做出說明。
根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梳理後發現,四大行高級管理人員被降級曾有先例。曾任中國銀行副行長,現任樂視高級副總裁的王永利就於去年4月因“工作變動”原因辭職。
後據媒體報道,王永利當時確被中紀委調查,但最終查明並無經濟問題。由於被關系人舉報,涉及個人情事,最終以“違反黨紀”為由,遭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當時媒體援引熟悉體制的知情人士分析,王永利應還留在體制內,可能會轉做一些研究工作。降級之後的級別相當於部門總經理。
張雲是農行高管團隊中比較少見的內部培養起來的幹部。早在1985年便進入農行,至今已經30多年。2001末張雲開始擔任農行副行長,2009年1月起升為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至今掌舵農行已經長達6年。
在他掌舵農行期間,曾經主導了該行在港交所、上交所上市的全過程。2010年7月,農行成為最後一家上市的國有商業銀行。如張雲被降正處級消息屬實,那麽張雲將由國有大行行長、副部級連降3級與1995年自己擔任農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時平級。
記者梳理2014年四大行年報後發現,四大行行長年薪十分相近。張雲以稅前年薪107.15萬元位列最末。建行行長張建國去年稅前酬薪為113.2萬位居第一,二、三名分別為工行行長易會滿108.9萬和中行行長陳四清108.32萬。2014年8月,張雲曾就金融企業央企降薪一事,公開表示堅決擁護、不折不扣執行這個決定。
回顧農行近兩年來發生過的高層腐敗及刑事案件,與張雲共事過的同事:原農行副行長楊琨和農行前任行長秘書牛學輝(張雲秘書)是外界猜測張雲出事的兩大焦點。
在張雲掌舵農行的2012年,原張雲秘書牛學輝(案發時任農行大客戶部客戶一處副處長),因殺妻被法院判處死刑,於2015年5月執行;次年五月,原農行副行長楊琨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根據楊琨貪汙案起訴書,楊琨在2005年至2012年利用其農行副行長等職務便利,在貸款、產品銷售等事項上為有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3079萬余元。據庭審資料,楊琨曾多次受賄,並為個別房地產開發商提供方便。
這場公開審理,揭開了農行貸款審批問題的冰山一角。另據媒體報道,庭審中楊琨曾當庭舉報了張雲。楊琨被南京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法院最終認定楊琨受賄3079萬余元。楊琨最後未上訴。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審計署網站今日發布2016年第一季度829個單位、1796個項目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結果公告,並指出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公告指出,從審計情況看,一些現行部門規章制度已不適應當前實際情況,尚未及時清理修訂,使部分專項資金未能及時統籌或統籌後仍未及時使用,一些單位和項目還有部分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未能發揮資金效益。
其中,有94.28億元專項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發揮效益。其原因一是部分項目實施過程發生調整變化或進展緩慢,但資金未按規定統籌使用,具體包括財政扶貧資金、城鎮汙水垃圾處理設施項目資金和一些地方投資項目2013年以前結轉結余資金等,涉及88.82億元。
二是項目不具備實施條件或者已經完成,但資金未按規定統籌使用,具體包括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中央補助資金、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中央專項資金、高產優質苜蓿示範建設資金等,涉及3.66億元;三是1.8億元環保電價款未及時安排使用。
此外,還有1.41億元專項資金統籌後仍未及時使用。其原因一是對已按規定上繳統籌的存量資金又按原用途申請繼續使用,但有152.55萬元仍未及時形成支出;二是資金統籌後,仍有1.4億元未及時形成支出。
公告還指出,財政資金統籌不到位,造成資金短缺和資金閑置並存。主要是未能有效統籌使用各類農村住房搬遷專項資金,造成一方面1.39億元財政資金結存,另一方面一些項目因自籌資金不足而建設進展緩慢。
18日,記者從財政部獲悉,中央財政積極支持鋼鐵煤炭去產能,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支持化解過剩產能,繼續實施落實鋼鐵煤炭行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近日,報經國務院審定後,財政部印發了《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6﹞253號)(下稱《管理辦法》),明確中央財政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對地方和中央企業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工作給予獎補,鼓勵地方政府、企業和銀行及其他債權人綜合運用兼並重組、債務重組和破產清算等方式,實現市場出清。
專項獎補資金規模為1000億元,實行梯級獎補。其中,基礎獎補資金占資金總規模的80%,結合退出產能任務量、需安置職工人數、困難程度等按因素法分配。
梯級獎補資金占資金總規模的20%,和各省份、中央企業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完成情況掛鉤,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量的省份、中央企業,按基礎獎補資金的一定系數實行梯級獎補。專項獎補資金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統籌用於符合要求的職工分流安置工作。
《管理辦法》明確,要繼續實施落實鋼鐵煤炭行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實行鋼鐵出口退稅政策,取消加工貿易項下進口鋼材保稅,落實煤炭企業增值稅抵扣政策,落實煤炭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落實鋼鐵企業利用余壓余熱發電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管理辦法》指出,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土地出讓收入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等,支持鋼鐵、煤炭企業進行收購、合並、債務重組、破產等。支持金融企業及時處置不良資產、通過專項建設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通過出口信用保險支持鋼鐵、煤炭等行業“走出去”。
此外,“十三五”期間,煤層氣(瓦斯)開采利用中央財政補貼標準從0.2元/立方米提高到0.3元/立方米,旨在鼓勵煤層氣開發利用。
財政部表示,鋼鐵、煤炭行業是我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基礎性行業,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近年來,受經濟增速放緩、市場需求不足的影響,鋼鐵、煤炭行業形成了大量的過剩產能。積極穩妥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是我國經濟結構性改革的關鍵任務。
財政部要求,各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國資委分別負責制定本地區和中央企業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施方案並報國務院備案。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綜合平衡並確定各地區、中央企業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任務後,財政部即按照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撥付獎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