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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正式上路,但eTag卻連連出包,當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如果一條馬路由國家負責鋪路及維護,但每台經過的車輛,都請你獨家幫忙收取過路費,代價是讓你從中抽成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單單手續費金額扣除你投入的成本後,一年可淨賺五億元,時間又長達二十年。這筆生意,就是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的BOT案。 「這個BOT案,表面上只要投入四、五十億元的經費,其實後續牽涉到上千億元的利益,這不像高鐵的風險這麼大,是穩賺不賠的生意。」立法委員李鴻鈞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的一席話,點出換了九位交通部長,「ETC案」卻始終爭議不斷的癥結點。 ETC背後牽涉的商機,乃是指電子收費中每筆三.四元的代收費。在今年全面開放電子收費後,以現行道路車流量六億車次計算,一年除有二十億元左右的代收費外,還有每年至少二千四百萬元儲值金利息。至於後續的汽車銷售市場、道路智慧化、收費服務等,都是可衍生出的商機。 龐大商機自然引起各路人馬爭奪。一九九七年二月,時任交通部長的蔡兆陽將ETC交由中華電信(當時還是國營)負責研究。兩千年政黨輪替後,當時ETC技術有紅外線及微波兩大系統,立法院也各有「紅外線」及「微波」兩派立委相挺。當時交通部長葉菊蘭雖指示由中華電信繼續辦理ETC業務,但面臨來自立委將ETC走向BOT化的龐大壓力。 爛帳一:系統大戰兩大技術選誰,惹關說疑雲 二○○二年二月立院新會期開議,多位紅外線派委員沒連任,實力大減,六月立法院,國、親、台聯罕見跨黨派聯手,當時執政的民進黨多位立委,則棄權不參與表決,藍綠聯手砍掉中華電信十六億元的ETC預算,也將上千億元、龐大的ETC商機釋出給民間業者,ETC進入到BOT時代。 在微波派擠掉中華電信後,紅外線派又敗部復活。紅外線系統業者找上遠傳、東元、精業、神通合組成遠東聯盟,力抗其他六組微波兵團,最後由遠通電收取得ETC標案。 但當時多位委員遭到影射有關說之嫌,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宋乃午,以及精業協理蔡錦鴻,甚至因為涉入ETC收賄案,遭法院判刑入獄。被評選為第二名的台灣宇通則提起司法訴訟,台灣高等行政法院在二○○六年,撤銷當時交通部將遠東聯盟評為「最優申請人」的決定,不過經過二次甄審,還是又由遠通得標。 爛帳二:程序大戰交部委員人少,拿遠通沒轍 「台灣推行BOT有個很大的盲點,那就是以為『政府錢出得越少越好』」,一位熟悉國內公共工程招標程序的業者說。大多數參與審議的評審委員,看到遠通提出政府零出資之外的多項回饋(包括遠通提出旗下關係企業多,有利於輔導高速公路收費員在集團二度就業),就給予加分,未考慮其他團隊在工程規畫上的評比可能優於遠通。 一開始民眾要自費花高價購買OBU(車上機),導致裝機率未達規定,但交通部僅能要求改善,甚至讓改善時間一再延後,關鍵原因在於ETC調解委員會,交通部、遠通代表人數各占一半,讓交通部始終沒辦法對違約的遠通開罰。 爛帳三:時間大戰一年半匆忙上路,問題爆棚 遠通電收由「遠東精神」四大股東組成,包含持股約五成的遠東集團,及持股約八%到一一%的東元電機、精業(編按:現為精誠資訊),以及神通電腦。 一名遠東集團前高層表示,遠通內的主要營運人員多出身自遠傳,服務與管理是強項,因此負責統籌,土建工程須仰賴東元,而資訊系統的軟硬體則多半由精業與神通負責。四大股東各自的技術能力雖然充足,但結合後彼此利益分配不均,溝通效率很差,時間成本是別人的兩倍,決策也往往是利益妥協後的結果。 台灣大學土木系教授張學孔也認為,eTag有三大問題。一是時間過於壓縮,一般像eTag這樣大型且複雜的公共運輸系統,至少需兩年半以上時間建置,但eTag從紅外線轉換成為微波,規畫到上路僅約一年半。 二是eTag的難度比過去OBU系統高,連許多外國學者都直言「It's a big challenge」;三是強調完全免費的eTag,必須比ETC更控制與限縮成本,這些原因讓eTag系統一上路就大小意外不斷。 此外,年底4G上路後,eTag恐怕又將面臨新挑戰。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分析,由於eTag與4G行動通訊頻段太接近,恐怕會互相干擾,NCC已明確表示:「未來eTag若干擾手機訊號,就必須遷移或是將頻道的強度調弱」。年底4G開通後,eTag與4G若互相干擾,是否會衍生更多糾紛?若不提早準備,到時同樣戲碼再上演,恐激起更大民怨。 【延伸閱讀】被盯3次,ETC表現還是很落漆——ETC歷年大事紀 年/月:1997/2重要事項:交通部委託中華電信開發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年/月:2001/4重要事項:高公局與中華電信簽訂「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與營運契約」 年/月:2002/6重要事項:立法院刪除中華電信全數ETC預算 年/月:2002/8重要事項:交通部決定採用BOT推動ETC 年/月:2004重要事項:遠通得標 年/月:2006/2重要事項:ETC上路 年/月:2006/3重要事項: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宋乃午因ETC案,遭檢察官起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甄選過程有瑕疵,撤銷遠通最優申請人資格 年/月:2006/8重要事項:法院判決ETC甄審有瑕疵應重回2次甄審作業。遠東董座徐旭東宣布,集團決定退出 ETC,不排除將持有股權成立基金,送給全國人民 年/月:2007/4重要事項:ETC2次甄審決標,遠通電收仍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 年/月:2010/6重要事項:遠通未達ETC使用率45%的目標,交部要求遠通改善未達標不罰:使用率未達45%,卻僅要求改善 年/月:2011/7重要事項:ETC裝機率仍未達標準,遠通以推出eTag取代被罰款 年/月:2012/7重要事項:遠通違約,原應繳納2億2千萬元違約金,但事後「罰款暫緩」又未達標仍不罰:使用率未達65%,卻判「罰款暫緩」 年/月:2013/12重要事項:遠通利用率未達目標,高公局將對遠通處以懲罰性違約金。遠通不服,目前法院審理中高公局擬罰,遠通不服:高公局擬處遠通違約金4.04億元,審理中 整理:張瀞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