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適當時候公布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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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19 18:52:38【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昨日回應表示,創新板概念諮詢及創業板檢討的諮詢文件在6月刊發後,留意到市場上有不少具建設性的討論,亦收到多份回應,港交所正檢視收集到的意見,並會於適當的時候公布諮詢總結。
董事學會:不需要第三板
昨日香港董事學會有就諮詢發表回應稱,支持港交所積極吸納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但認為不需要第三板,認為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可以在主板上市,以類似「8字頭」的方式供市場區別,甚至在重新改造的創業板上市。學會亦認為港交所及證監會在負責上市決策的委員會中,應該加入對科技有認識的人士。
安永:基本可容許同股不同權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昨日亦有遞交回應,認為在足夠的披露下,並受到充足的監管下,基本上可以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來港上市,稱證監會現有一定的權力可以監管公司,不過亦認為需要在上市規則上為此類公司加入特別條件, 特別在董事責任方面着手,並在違反條件時勒令處分。
安永亞太區上市服務主管合伙人蔡偉榮表示,新板的運作會遇上一定難度,能否有足夠公司支撐起這個板塊仍成疑,創業板現時的集資額佔總額約5%至10%,設新板亦有可能留下後遺症,令創業板的上市及交投量愈縮愈細。
上市公司商會:主席周一解釋
另外,上市公司商會亦有提交回應,早前行政總裁黃明偉指大方向是認為需要吸引新經濟企業,當時指是否需要兩個新板仍需討論,黃明偉昨日回應指要留待主席梁伯韜在周一的簡報會上再解釋有關的立場。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3779&issue=2017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