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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加強監控大額跨境交易 分析﹕防止資金外流

1 : GS(14)@2016-12-31 10:09:22

【明報專訊】人民銀行近日發布新規,收緊金融機構就大額交易的匯報標準,如現金交易報告要求由20萬元人民幣,下調至5萬元人民幣,更新增境外資金交易報告要求,明年7月1日生效。雖然人行表示是為了加強打擊洗黑錢、恐怖分子金融活動等,但有分析認為,人行此舉其中一個目的,亦是為了加強防止資金外流。

明報記者 徐寶文

據人行昨日發布的資料顯示,中央計劃修訂《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當中要求金融機構發展一套明確以「合理懷疑」為基礎的完善報告制度,同時亦將境內外的大額現金交易匯報要求,由目前的20萬元人民幣,下調至5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同時亦新增大額跨境資金交易報告要求,若資金交易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同樣需要記錄,並上報監管機構(見表),新規計劃於明年7月1日實施,以給予金融機構有約半年的過渡期。

人行﹕防範人幣跨境交易風險

人行稱,有關現金交易的修訂,主要是因為海外的規限較嚴謹,如美、加、澳等,均以1萬美元為匯報規限;至於新增的跨境資金交易匯報要求,主要是因為隨着「滬港通」、「深港通」等業務逐步推進,境內個人跨境業務逐步放開,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亦會更加頻繁,設計專門的人民幣報告標準,便於監管部門及時掌握人民幣跨境交易數據,更好地防範人民幣跨境交易的相關風險。

雖然人行以防範風險及跟隨國際標準作為原因,不過信銀國際首席經濟師廖群就稱,由於人民幣持續貶值令資金「外逃」情况加劇,故透過新規來加強規管資金外流,亦相信是中央目的之一。

只涉匯報非禁止 合規資金可獲放行

不過他亦稱,由於新規只涉及匯報,並非禁止,故合規的資金外流,仍會繼續獲得放行。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1580&issue=2016123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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