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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宗永﹕買任天堂蝕10年

1 : GS(14)@2016-08-05 08:06:48

【明報專訊】我在東京街頭,太太在購物,閒極無聊,下載Pokémon GO,斷斷續續玩了三天才捉了一打小精靈,現在是第三級的初哥。坦白說,我覺得這遊戲沒什麼玩頭,只是看見我家大男孩那麼着迷,想研究一下它的商機。玩了兩三天,一個50出頭的人跟90後的小伙子對遊戲的感覺截然不同。

首先,所謂的AR(Augmented Reality)其實粗糙得很,只是遊戲利用手機定位,按地點和時間釋放出精靈,並且列出一些附近建築物和景點(作為精靈球補給站),而捕捉精靈時,會利用手機拍攝現場實境,拼上虛擬的精靈,但程式並沒有全方位複製周遭的真實環境。

Pokémon香港譯作小精靈,台灣和大陸譯作神奇寶貝,星馬取其原意Pocket Monster稱它為袋魔,我覺得這譯名倒是信達兼顧。任天堂在1996年推出Pokémon,最先是為其掌上遊戲機Game Boy設計的。後來因為受歡迎,發展成為跨媒體產品,包括漫畫書、電視片集、電影、閃卡和最新的手遊。

Pokémon帶着整整一代的集體記憶。遊戲概念其實跟大家小時候玩的很多包括自創遊戲很相似,就是通過搜集、訓練和交換,建立一隊「軍隊」和對手較量,軍隊可以是野外捕獲的小蜘蛛、波子,又或「扭旗桿」裏的棋子。Pokémon玩家捕獲、收集和培育過百種怪獸,這些怪獸通過作戰來提升和進化。原創者田尻智是和平主義者,所以Pokémon打鬥是不會流血或死亡,只會暈倒。

賣廣告才是Pokémon GO真正商機

Pokémon GO推出之後,成了全球史上下載率最高的手遊,任天堂的股價在推出兩周內翻了超過一倍,巿值超越了Sony,並且創了東京股市單日個股最高成交量的紀錄。雖然有人覺得任天堂股價暴升只是曇花一現,但不要小覷手遊市場,它是迄今為止互聯網業務中最直接和最容易看到成效的商業模式。

雖然我並不覺得Pokémon GO遊戲特別吸引,但有一點我覺得是商機無限的,就是利用這些小精靈將人群引到一個你想大家去的地方,對當地的商戶來說,還有比這些更有效的廣告嗎?比起街頭派傳單和在各大媒體賣廣告,可能來得更直接和有效,這才是未來真正的商機。聽聞已經有商戶接觸Pokémon GO的開發商Niantic,要將自己的店放在地圖上。

07年Wii熱賣 逾5萬日圓買任天堂

我也持有任天堂的股票,但到了今天,仍然在虧錢。話說2007年暑假,我舉家往紐約旅行,孩子們鬧着要往洛克菲勒中心的任天堂陳列室參觀,那時Wii正在熱賣,兒子家喬試玩後好不雀躍,返回酒店仍念念不忘,跟媽媽說要買這遊戲機。我參考股神巴菲特的價值投資方法,覺得機不可失,決定買入這股票,那陣子大約是5萬多日圓,我甚至說服家喬將他部分的零用錢投資在這股票上,告訴他如果投資成功,他便可以買更多的遊戲機。

任天堂的股價之後持續上升了3個多月,其間家喬不時問我股票的表現如何,我覺得他很煩,便將他名下那超小量的股票在6萬多日圓的時候賣掉,賺了一點小錢。之後股價繼續上升,我還被他埋怨過。任天堂的股價在2007年11月見72,100日圓之後,便拾級而下,最低曾見8,110多日圓。我手上剩下的一點點股票一直沒有止蝕,直到今天。Pokémon GO全球大熱,但我的任天堂股價仍未回到家鄉。

[張宗永 翼之聯想]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5613&issue=2016080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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