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太平洋實業故事
a. 背景資料詳參見三文魚財記的文章。
b. 2011年3月,該公司宣佈:
(i) 1供30,每股8仙,發行2,774,183,310 股供股股份,集資約2.21億
(ii) 發行1億可換股票據,暫行換股價58仙,但供股後會調整為8.2仙。
配售代理為金利豐,其用作擴大借貸業務及收購在2010年7月開始洽談,並在2011年3月更新資料之哈薩克斯坦油田,當時估值為5.4億美元及其他潛在商機用途。
c. 2011年4月,因批准供股,田畹善小姐因此前售出財務公司換得之可換股債券行使價則由4元(25合1前為16仙),調整為27.4仙。
d. 2011年5月6日,其已向聯交所提交諮詢,以就根據該建議投資之初步交易條款在上市規則下如何處理之事宜向聯交所尋求指引,但概無簽訂任何有關該建議投資之正式協議。
e. 2011年5月16日,可換股票據配售完成,根據港交所股構披露資料,認購人如下。除吳超外,均不能找到資料,可能均為人頭。
f. 2011年5月18日,其聲稱「本公司正協商對香港一家上市股份之可能性收購」,會構成須予披露交易,但未正式簽署合同。
g. 2011年5月20日,供股完成,計及超額供股權,超額約52%。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