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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上市公司的懸疑 外資禁入行業「走光」

http://www.21cbh.com/HTML/2011-12-23/wOMzA3XzM5MDgwOA.html

A股的外資行進道路越走越寬闊,但對於外資進入擁有外商禁止類產業上市公司,在目前的實踐中卻是一片混沌。

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及2011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徵求意見稿),禁止外商投資的採礦業,包括鎢、鉬、錫、銻、螢石勘查、開採;稀土勘查、開採、選礦;放射性礦產的勘查、開採、選礦。

可是,擁有上述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的廈門鎢業(600549。SH)和洛陽鉬業(3993。HK),均有外資股東,並且都是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但此類範例似乎沒有多大的效仿意義,一位投行人士透露,之前其曾操作過一個從事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的擬上市公司,由於改制引進外方股東,在與監管部門的溝通過程中,就被要求外資必須退出。

那麼,廈門鎢業和洛陽鉬業是到底尷尬的「例外」,還是不破不立的前奏?

既成事實的留守

公開資料顯示,廈門鎢業目前擁有兩個外資股股東,分別是持6413.27萬股佔9.4%的日本聯合材料株式會社,及持422.76 萬股佔0.62%的日本三菱商事株式會社。

其實,早在1997年廈門鎢業整體改制設立時,其發起人中就包括上述兩家日本企業和韓國大韓重石株式會社,並經商務部商資批准為外資比例小於25%的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而鎢冶煉產品自始至終一直是廈門鎢業的主業。目前,廈門鎢業已經發展為集鎢、鉬、稀土三大金屬系列,各自擁有從礦山、冶煉到深加工的完整產業鏈。

對於外資當年如何進入如今壁壘森嚴的廈門鎢業,外界已是模糊不清,但有跡可循的是,當年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與現今相比,存在很大的差異。

按照2004年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鎢、鉬、錫、銻、螢石勘查、開採等項目,為限制類項目,而2007年

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將此類項目增入到了禁止目錄之中。

由此可見,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之前,外資入股廈門鎢業的鴻溝尚可跨越。

但現在的問題是,此等項目被列入禁止外商投資類之後,這種以往遺留的既成事實要不要清理?

「有關部門對此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共識基本上都認為這個可能存在的矛盾不必堵塞。」前述投行人士說,「其實,行業禁止與證券市場的開放是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不明確的情況更可能導致不必要的監管困難和商業紛爭。」

不過,該人士認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不斷在調整,雖然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可能有所轉換,但從趨勢來看,外資進入資源性產業的門檻會不斷增高。

「對於廈門鎢業這種例外,有關方面應該給予釐清,否則市場還會不時陷入以此為範例的誤區。」該人士表示。

地方變通法門

如果說廈門鎢業的例子不具有可比性,那麼洛陽鉬業的現狀卻有借鑑之處。

2007年4月26日在香港主板掛牌上市的洛陽鉬業,當時發行H股119196萬股,H股佔總股本比例約為25%。

洛陽鉬業H股發行並上市後,於2007年10月經商務部批准變更為外商投資股份公司。

而2007年10月31日頒佈並於2007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規定,鎢鉬的勘查和開採被列為禁止外商投資產業。

洛 陽鉬業稱,根據河南省商務廳《關於洛陽欒川鉬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有關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函》,公司系由於境外上市而變更為中外合資股份公司,以便發行 後完成執行工商變更登記、外匯以及稅收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與外商直接投資企業應有所區別。因此,公司目前生產經營符合相關產業政策的規定。

洛陽鉬業是全國最大的綜合鉬業生產商,擁有的欒川鉬礦儲量居全球六大原生鉬之首,白鎢儲量中國第二。根據國家儲委批准的勘探報告,欒川鉬礦田鉬金屬儲量206萬噸,平均品位0.115%;伴生白鎢68萬噸,平均品位0.117%;稀散金屬錸儲量135.24噸。

但 市場人士對此頗有微詞,認為洛陽鉬業此舉存在規避之嫌。原因是,2007年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其修改工作始於2005年底,並且早在2006年2 月5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就發佈了《關於徵求對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意見函》,歷時一年多時間上下左右徵求意見,此時尚未赴港上市的洛陽鉬業, 不可能不知道鎢鉬將被列為禁止外商投資產業。

洛陽鉬業在此後的公告中亦承認,如果未來國家有關部門調整相關產業政策,則可能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這 是個悖論,對於上市公司來說,股東中的外資成分不可控制,只要外資對所屬上市公司的持股不構成併購,並且不存在關聯交易等行為,就有空可鑽,但如果外資進 入禁止行業的上市公司,禁入政策就等於被撕開了口子。」前述投行人士表示,「即使外資持股涉及審查,省級商務部門也是比較寬鬆,河南省商務廳的說法就是明 證。」

而江西銅業(600362.SH,00358.HK)的態度卻相當堅決,對於市場漫天飛舞的稀土注入傳聞,江西銅業董秘潘其芳就公開表示,江西銅業是中外合資企業,國家禁止外資進入稀土礦的開發,江銅集團將稀土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只是市場謠言。

儘管如此,有市場人士還是認為,洛陽鉬業在外商禁入政策出台之際,還能得到商務部等主管部門的批准,說明這種做法或可倣傚,「原則上,只要外資進入的上市公司不謀求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則非併購類投資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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