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usiness of Art: 資源整合抑利益衝突 楊天帥
1 :
GS(14)@2013-10-29 01:27:37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1028/18482855
10月,除上周寫過的拍賣外,香港藝術市場另一件大事便是典亞藝博。
雖已是第九屆,但「典亞藝博」這個名字是今年新起的。去年中文名叫「香港國際古玩及藝術品博覽會」,長而拗口,又難作簡稱(「港古會」、「港玩博」?)誰都不叫,也不記得,每每提及它,也只用英文名Fine Art Asia。
今年起便不時聽到行家口中說出「典亞藝博」四個字,可見這名起得好。「典」有古典之意,正好凸顯它重視古玩的定位,「亞」當然就是亞洲,「典亞」聽上去又似「典雅」,的確妙極。
除了名字,今年藝博與上屆最大不同,在於非牟利藝術計劃規模大增。去年的「古當代裝置計劃」一開為五,當中包括「美美60」裝置計劃及「根性」當代水墨藝術家聯展;前者展出的是香港藝術家以六十年代元素創作的作品,後者則展出一系列20世紀中國水墨畫作。
這兩個展覽之所以能夠在典亞藝博誕生,背後其實有段故。「美美60」由今年註冊的非牟利機構「藝術及古蹟資料研究有限公司」(AHR)主辦;「根性」由「都會文化十月」主辦。 AHR的兩位創辦人分別是鄭志剛和許劍龍;「都會文化十月」的創辦人則是許劍龍和黑國強。而許劍龍和黑國強同樣亦是典亞藝博的聯席主席。
藉雙重身份促成合作
換句話說,這三個活動搞手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人。對金錢特別敏感的香港人很容易聯想,牟利與非牟利摻在一起做,當中是否涉及利益衝突?其實不然。商人在賺錢業務以外,以社會責任為由同時成立非牟利組織,並利用個人雙重身份促成牟利與非牟利的「合作」,是全球常見的。至於當中有否「抽水」之嫌,則要看搞手的心是「借文化賺錢」還是「賺錢做文化」了。以在典亞藝博搞「美美60」與「根性」兩個展覽為例,我就看不到有任何「借文化賺錢」的情況。因為我不認為花錢辦這些非牟利項目,會增加典亞藝博任何營業額。反而作為觀眾,我是覺得這兩個展覽挺不錯的──它們幾可說是血紅的買賣場上的綠洲。從策展的認真態度看,主辦單位也確實希望做件好事,而不是像許多藝博會那樣,胡亂放些非賣品就當「教育活動」。
話雖如此,我也思考舉辦「美美60」與「根性」意義為何。一方面它們的所在場所,決定了這些展覽只能服從於市場環境(一來那是收費展,二來那是做買賣的地方),二來主辦單位似乎仍未能脫去高雅藝術的迷思──作品很好,藝術家很厲害,so?現時香港社會面臨的問題是甚麼?展覽怎樣幫助香港解決這問題?香港人因為甚麼而喜怒哀樂?這與展覽反映的美學風格有甚麼聯繫?籠屋是怎麼一回事?萬人為甚麼上街?藝術形式是否能提供某種答案?
其實為甚麼要藝術文化?可不可以不要藝術文化?搞藝術的人,最大誤解便在於推動藝術發展等於正確,而這前設是站不住腳的。歸根究柢,藝術為甚麼要發展?比起藝術,是否有某些事情更該發展?如果一個非牟利藝術機構真心希望為社會做事,這些問題是它遲早要回答的。
過了這一關,我們才可以回到藝術本身。
楊天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