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環 - CK 搵食科目 (201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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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3-05-11 15:42:27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54048&d=2038
【am730專欄】話說香港有許多虎爸虎媽,會強迫自己的兒女,在大學揀科時,必須揀一些「搵得到食」的科目如醫科、法律,或金融諸如此類。後來這類家長多了,迫仔女選修某某學系,好像變成一種風氣,於是社會又有人寫評論(包括我!),認為這種風氣對孩子們不好。讀書從來都應該在乎真正興趣。事實上,許多商業機構都不一定要你是某特定學系畢業的才會請。最多人quote的例子是,人工最高的金融機構,所聘請的畢業生也不一定是金融系的。
那到底讀大學選修哪一科,應根據「搵食」容易程度,還是根據自己熱情興趣?這大概是個永遠口同鼻拗的課題。兩個意見不同陣營,要為自己的想法護航,要找論證找例子,也不見得會有難度。誰對誰錯,永遠不會有絕對答案。
入大學選科時,才得十八、九歲。人生有很多感受都經歷過。我現在工作了十幾廿年,見過很多事情,也經歷過很多後悔。如你要我現在重新為入大學時選多一次科,我自然很清楚怎樣選擇才對我最好。但十八、九歲時,真的能正確做出那個選擇嗎?跟自己興趣選擇的,有否想過,出來社會做事後,事業發展落後於人,自己的自尊心是否承受得了?揀科傾向以「搵到食」為首要目標的又有否想過,他日縱使名成利就,卻可能為當初沒有為理想和興趣而讀書而後悔不已?面對這種後悔,他們又是否有足夠心理準備去承受?
選科是人生其中一個重要的選擇。以甚麼準則去做決定,每人也會有不同考慮。用哪個準則去決定其實問題都不大,唯一重要的,是為自己的決定做好承擔的準備。周三、五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