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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賣了我的隱私?

1 : GS(14)@2011-04-10 22:53:46

http://www.nbweekly.com/news/world/201103/13895.aspx
在互聯網時代,數據挖掘和窺探隱私這種活動,就如同18世紀哲學家傑裡米·邊沁所描述的“全景式監獄”一般,犯人時刻感覺到有一雙眼睛在監視他們,卻看不到監視來自何方。

文_Joel Stein  編譯_凌奧幸
  在我將自己的名字和電子郵箱地址告訴麥克·費提克三個小時後,這位Reputation.com的首席執行官便輕而易舉地報出了我的社會保險號。“我們早就拿到這串數字了,只是我一直忙著沒給你打電話而已。”
在過去的幾個月裡,我一直在研究各大公司在網上暗中蒐集個人數據的行為。這些公司通過收集我所瀏覽的網頁、購買的產品、Facebook照片、持有的保修卡和會員卡,以及在線收聽的音樂甚至是我所訂閱的雜誌,從而分析出我的個人信息和興趣偏好。
根據類似的數據蒐集,即使沒有見過我本人,網站也可以像偵探一般描述出我的樣貌。例如在谷歌的定向廣告服務商看來,我是一個喜歡政治的人,愛吃亞洲食品,習慣噴香水,愛看名人八卦及動畫片,對“書籍與文學”或“人類與社會”不感興趣(這兩點並不屬實)。
而在雅虎的描述中,我是一個36-45歲之間的男人,使用蘋果Mac電腦,熱愛曲棍球、饒舌和搖滾樂,喜歡研究子女教育之術、食譜、服裝以及化妝品。雖然六年前我就已搬到洛杉磯,但雅虎仍認為我是個紐約人。
位於德克薩斯的數據營銷公司“聯盟數據”則掌握了跟我有關的一些財務數據,比如說:我現年39歲,大學畢業,猶太血統,一年收入至少有12萬美元,是忠實的網上商店消費者,但是每件物品的花費平均只有25美元,它甚至知道我在2010年10月10日花180美元買了套內衣。
位於曼哈頓的EXelate是個人信息數據交換平台。在它看來,我的個人財富不菲,旅行目的地基本都在美國國內。而EXelate的競爭對手BlueKai則認為我智商較高,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願意花錢租用運動款車型(當然,這一點也不盡正確)。而且,由於我曾在HerRoom.com上為妻子買過180美元的東西,它便認為我是一個18到19歲之間的姑娘。
像上述所說的這些公司,我還可以找出很多。由於彼此的側重不同,它們對我的描述、評價也各不相同。這些和我有關的信息不管正確與否,都會以每條不到1美分的價格賣給廣告商,後者再根據這些對我的描述,定期向我發送廣告郵件、產品目錄或信用卡辦理信息。在過去的幾年裡,類似這樣的信息買賣在美國大行其道,其市值已經達到了驚人的數十億美元。
互聯網上的洪水猛獸
對於美國參議院通信、技術以及互聯網小組委員會會長約翰·克里來說,這個行業亟需得到管控,而他也正準備提交一份法案,要求該行業嚴管個人信息,防止黑客盜用。在克里看來,“(這個行業)沒有行業規範和標準,也沒有建立起任何保護個人隱私的方法。”
參議院有關個人隱私的系列聽證會於今年3月16日開始,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參與其中。該機構之前已經發佈過一份報告,要求主要瀏覽器運營商制定一套技術,允許用戶選擇自己的信息免受第三方公司收集。但即使類似的政策被強制實施,亞馬遜公司如果想要記錄你的過往在線購買記錄並向你提供“推薦購買”,依然是合法行為;而美國運通公司也可以通過你最近的一次“古怪”購買行為,來判定你的信用卡是否已遭盜用。當然,如果上述兩大公司不經你的允許便將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公司,則可視為違法。
不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他們的信息並從中牟利,其實並不新鮮。早在電話、郵政時代,這樣的市場銷售方式便業已存在。而竊取他人隱私的行為,則早已被法學家們認定為公民私生活中的巨大威脅。1890年,美國法學家路易斯·布蘭戴斯說,不經他人允許便將其照片印刷出來,會給當事人帶來比身體傷害更大程度的精神痛苦。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信息時代,我們在享受便捷即時信息的同時,也在無意中將個人信息暴露在廣闊的信息時代裡,例如你的房屋價格、離婚證明、犯罪信息甚至是給某個政客或組織的捐款記錄等等。在以前的時代,想要得知這些信息,可能需要24小時的貼身跟蹤以及朋友般的深度對談。而在互聯網年代,想要拿到這些信息,則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
在人們的實際生活中,類似的數據、信息挖掘行為,可能會把你嚇個半死。有一次我給一位住在德克薩斯州的朋友寫郵件,提到我可能過段時間會去當地拜訪。郵件發出之後,我的收件箱立刻收到一封廣告,向我推薦一家位於該州休斯頓市的餐館。
當然沒有什麼變態狂在隨時關注我的郵箱,這只是網站設計的獨特程序,其作用是可以更方便、迅捷地向我這樣的消費者定向提供廣告。
由於定向廣告比一般廣告更加有效,網站因此索要的費用也成倍增加。相比老式的網幅圖像廣告和彈出式窗口廣告,定向廣告看起來更小巧,視覺上也沒那麼強的侵略性,很多網站為了不犧牲頁面內容的質量,往往轉而靠這樣的廣告營利。除此以外,我作為一名消費者,實際上是與其他999名同樣即將前往休斯頓的消費者被打包提供給了廣告商。而在定向發佈廣告的過程中,並沒有專人負責查看每一個類似消費者的全部個人介紹,廣告商們關心的不是我這個人,而是我“即將前往休斯頓”的行為。
基於這一論點,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教授瑞恩·卡羅爾認為,此類數據挖掘和蒐集,並不會給消費者帶來實際的傷害。“被人追蹤的感覺並不好受,但是這種類型的隱私權侵犯並不一定意味著傷害。”
正如卡羅爾所言,數據挖掘和蒐集的真正問題在於信息的錯誤性。“如果描述你的信息出現錯誤,或許你會因此收到一些根本不需要的產品廣告,這是一回事;但是如果由於這樣的錯誤信息,你沒能申請到信用卡或得到一份工作,那就是另一回事。”華盛頓非營利機構“民主與科技中心”負責人賈斯汀·布魯克曼說。
Bizo是一家專門蒐集公司高管信息的公司,其首席執行官羅素·格拉斯在談到自己所在的行業時說:“這就像我們兒童時期,都害怕隨時會從床下蹦出一個怪獸一樣,人們對未知的事物總是抱有恐懼。他們不知道,像我們這樣的公司其實根本就不清楚每個人到底是誰,我們只是需要一點點消費者的信息,好幫公司賣一些廣告。”
無處不在的監控
和往日那種如無頭蒼蠅般傳播的垃圾郵件相比,現今的數據挖掘和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定向廣告,顯得更與時俱進,並不斷進行自我革新,“定向重置”就是研發出來的一項新技術。該技術可以記錄你在網上商店瀏覽的每項商品,而當你瀏覽其他網頁時,與其相關的商品會被搜索出來,然後推薦給你。
Zappos是美國一家專門賣鞋的B2C網站,該網站曾不遺餘力地採用這種“定向重置”向消費者推薦產品,並因此為人詬病。它的一大問題就在於廣告推出得過快,好像一個百折不撓的推銷員般令人生厭。“我們把原來傳統的那一套搬到了網上,”Zappos直銷主管達靈·沙莫爾說,但是在實踐中卻發現,不經考慮地向這些人發佈廣告會招來罵聲,類似的教訓成為公司調整營銷策略的主要原因。
在新的營銷策略中,消費者收到、看到某一件新產品的廣告不會超過5次,不會長於8天。同時對於潛在的顧客,Zappos會根據他們的購買想法向其推薦類似的產品。這就好比你在亞馬遜網站上購買了一本《1984》,後者會向你推薦赫胥黎的《美麗新世界》一樣。
對於伴隨著互聯網長大的年輕人來說,他們或許期待更多的數據挖掘和使用,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個人隱私。麻省理工學院教授謝利·特克說:“我在研究中發現,青少年們對於這種無加管制的數據挖掘實際心存憂慮,他們害怕自己的學校會光顧這些信息,準備報考的大學也會拿到這些數據,甚至未來的僱主們也可以在招人之前通過這些個人信息將他們的過往查得一清二楚。”
“這和我當年成長的社會環境完全不同。小時候,我的外婆常帶我去布魯克林的自家信箱查收郵件,那時候她說只有聯邦政府有權查看我們的信箱,那樣的社會才是個互相信任的美國社會。”在特克看來,數據挖掘和窺探隱私這種活動,就如同18世紀哲學家傑裡米·邊沁所描述的“全景式監獄”一般,囚禁其中的犯人時刻感覺有一雙眼睛監視著他們,但卻看不到這種監視來自何方。
當然,我們每個人的身份信息,從來就沒有完全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朋友手中存有的信件,死敵口中述說的故事,甚至是在校期間拍攝的年鑑照片,都時時刻刻向外界描述著我們每個人的不同面。如果刨去這樣的互動,也便等同與社會脫離。
這樣的論點給數據挖掘公司提供了很好的反擊策略。在這些公司看來,既然我可以在社交網站上顯擺自己披金戴銀的照片,或者將自己想要個孩子但是妻子不願意的家庭糾紛在專欄文章裡抱怨,那為什麼還要埋怨自己收到了關於休斯頓餐館的廣告?
我的回答是:在個人自願基礎上自我發佈的信息是沒問題的,但是我不接受第三方暗地裡蒐集我的信息。因為即使是最自戀的人,也需要一點自我隱私的空間。正如Facebook首席技術官佈雷特·泰勒所說:“分享和跟蹤可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對於那些數據挖掘公司來說,Facebook簡直是業界最大的福音,集成了最有價值的個人數據信息。Facebook本身並不出售這些數據信息,但是數據挖掘公司可以整合你在Facebook上的公共信息,並售賣給感興趣的第三方客戶。
在整合個人信息領域,能跟Facebook匹敵的公司只有谷歌。谷歌一直宣揚自己對用戶隱私保護的重視,並將用戶信息分門別類:一類是跟用戶個人賬戶有關的年齡、性別、電郵地址等信息,這些信息也是用來申請Gmail以及博客賬號的主要內容;另一類則是與用戶個人電腦相關的登錄數據,從中可以得到用戶的搜索、瀏覽歷史。這些信息會被數據追蹤人以及廣告代理公司蒐集出來並大加利用,唯一的應對方法就是在谷歌面板中改變自己的設置,或者使用“廣告偏好設置”工具,自行設定或關閉自己所想要看的廣告類別。
谷歌的法律顧問尼克爾認為,公司設計這些工具主要針對那些對數據整合使用一無所知的用戶。“當我作為用戶登錄Time.com的網頁時,以為只有該網站可以蒐集我的用戶數據,但實際上,頁面上所有的廣告背後還隱藏著相關公司設計的代碼,用以收集你的信息。很多時候,你甚至不知道那些廣告之後的廣告商到底是誰。”尼克爾說。
蒐集和反蒐集
為了瞭解數據挖掘的整個過程,我下載了Ghostery這一瀏覽器插件,它可以幫助用戶瞭解到底是什麼樣的觀察者在觀察自己。每當你打開一個新的網頁,這個插件就會彈出一個小頁面,列舉出此時數據追蹤程序正在檢索的信息。我嘗試登錄Time.com網頁,發現在任何時間都同時有四個數據追蹤公司的程序在檢索我的信息。
對於這樣的數據挖掘,大眾也表現過一些反抗舉動,例如去年數千名Facebook用戶就曾向他們的朋友發出信息,告之不要使用Spokeo.com這個網站,因為它是有史以來“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狗仔隊”,這個網站會公佈你的年齡、職業、地址甚至是住家照片。
但對於該網站的創建者哈里森·唐來說,公眾還需要一些時間來適應、瞭解數據挖掘活動。“20世紀90年代,如果有人說我要把自己的照片放到網上讓每個人都能看見,別人肯定以為他是個瘋子。但是看看現在,每個人都在這麼做。互聯網正變得越來越開放,世界各地之間的聯繫更加緊密,你我之間的距離也隨之縮小。如果每個人都是一個由高牆包圍的花園,那麼互聯網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我對唐的話毫無異議,但問題是這個“花園”變得越來越容易被外界打擾,你的政治捐款、住宅價值全都向外界公開。“原本,我們每個人都是默認的隱私個體,他人通過一番努力才能獲取我們的信息。而現在情況完全發生變化了,個人信息公開是默認狀態,保護隱私才要下一番苦功。”電子前沿基金會的高級律師李·提恩說,輕鬆可得的個人數據信息,如果被恐怖分子或者邪惡組織獲得,那將會對他人的安全帶來威脅。
其他一些國家在面對數據挖掘時,採取了更為嚴厲的監管措施。例如在捷克,谷歌的“街景服務”被禁止使用。而在德國,雖然此項服務准許使用,但是民眾可以申請不讓自己的住房出現在街景圖片上。截至去年11月,已有近25萬人要求不要登上該地圖。歐盟負責司法事務的維維亞娜·雷丁則將要向歐盟提交一份議案,允許人們更正和消除網上有關自身的信息。“每個人都有權被人遺忘。歐洲人在上世紀大多有著痛苦的歷史,所以對於這種個人數據信息的蒐集顯得更加敏感。”
在“9·11”事件後,美國對於安全問題的關注似乎壓倒了隱私權的保護,但現在,相關問題被提交到了國會。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瓊·雷柏耶特一直致力於呼籲各大網絡公司停止類似的活動。他說:“現在人們上網時,常常會顧慮隱私問題,因而不敢嘗試新鮮事物。這是公眾隱私得不到保護的後果。”
奇怪的是,我對數據挖掘瞭解得越深,擔憂也就越少—他們實際並不會拿這些數據做出一些對我有害的事情。但是,個人數據信息需要嚴加管理以保護一些弱勢群體的安全,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本文作者Joel Stein為《時代週刊》定期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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