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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將推重磅房改,保障型住房占新增量近6成

6月5日,深圳市住建局發布《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明確深圳將針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專業人才等各類群體,著力構建多層次、差異化、全覆蓋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並計劃將住房分為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大類。

依據《意見》,到2035年,深圳將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這意味著,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占未來住房總量的近6成。

此外,安居型商品房或將新增財產限額門檻、並采用輪候、抽簽、搖號等方式確定租售對象;人才安居房或可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流轉。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過去20年來,深圳也陸續出臺了很多住房政策,但這次幾乎涵蓋了之前所有的政策,是最系統、最全面、最深刻的政策,將對深圳住房市場格局、人才引進等方方面面產生重大影響。

近6成是保障性住房

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以來,當地住房制度改革和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基本解決了住房短缺問題。但是近年來,隨著深圳市人口持續凈流入,商品住房價格上漲較快,住房供需不平衡、結構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問題日益突出,現有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已難以滿足廣大市民對改善住房條件的新需求。

《意見》提出,進入新時代,面對新任務,深圳亟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住房供應,擴大保障範圍,不斷提升城市對人才的吸引力,不斷增強市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歸屬感,努力讓全體市民住有所居。

根據《意見》,深圳計劃將全市住房分為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

在市場商品住房上,規定將占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做到有能力的市民通過市場商品房來解決住房需求。《意見》明確深圳將繼續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以中小戶型商品房為主,努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政策性支持住房上,規定將占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占比均為20%。

其中,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築面積以小於9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則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準等條件的本市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築面積以小於7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50%左右。

在公共租賃住房上,規定占住房供應總量其余的20%左右,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制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築面積以30~60平方米為主,租金為市場價的30%左右,特困人員及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

《意見》在過去保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保障的覆蓋面,將公交司機、地鐵司機、環衛工人、先進制造業藍領產業工人等群體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

宋丁說:“《意見》在市場商品住房上壓縮了供應, 同時大力支持政策性支持住房,而且後者又是以剛性購房人群急需的普通中小戶型為主,可以預見大量購房需求將被引流,炒房的成分會減弱。同時,這也意味著,將來大戶型或豪宅的數量會減少,價格會上漲。”

宋丁補充道:“政策性支持住房的改革力度很大,將緩解高房價造成的人才流失的壓力。 現在也有很多其他地方提出落戶,但是部分城市在就業和住房等跟進措施上沒有做好,而這次深圳直接出臺這麽大的優惠政策,將對留住人才有很大的幫助。”

他也認為,此次公共租賃住房的改革擴大了覆蓋面,對於穩定市場和深圳的人才結構均有好處。

美聯物業全國研究中心總監何倩茹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說:“從房地產行業的角度看,政府住房目標的確立,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逐步構建高端有市場,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住房體系。再加上宏觀調控政策的護航,深圳的房地產市場有望在比較長的時間內維持平穩的發展態勢。”

她補充道,新政也明顯增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比例,日後深圳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的比例將進一步提高,“住有所居”逐漸成為現實。

10年~15年後可進入市場流轉

《意見》提出了2018年至2035年深圳住房發展的主要目標:統籌解決各類居民的住房問題,構建相對完備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確保戶籍特困人員、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應保盡保,各類人才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以及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制造業職工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得到有效解決,有能力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需求得到較好滿足。

到2035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 170 萬套, 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

《意見》也給出了詳細的時間表。從近期來看,2018~2020 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42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25萬套。 從中期來看, 2021~2025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45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25萬套。 從遠期來看,2026~2035 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83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50萬套。

《意見》顯示,戶籍家庭租購安居型商品房將合理劃定收入財產限額,並首次提出以輪候,抽簽,搖號等公開透明的方式確定租售對象。

對於何時能出售這個保障性住房購買者熱切關心的問題,《意見》也首次提出,對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實行一定年限內的封閉流轉,購房人自購房之日起累計在深繳納社保滿15年,或者年滿60周歲且購房滿10年,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等規定條件的,可以進入市場流轉,但要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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